第九节 老县城的交通运输工具
老县城里的交通运输工具,分人运、驮运、车运、水运四种类型。人运是指由人用肩头以挑、抬、扛的方式,运送人或者货物。驮运就是用骡、马、牛、驴、骆驼等牲畜,作为交通运输工具,来驮运人或者货物。车运则是以机动车、兽力车、人力车为交通运输工具,运送人或者货物。水运是用船从水上运送人或货物。
人运送人主要是用肩头抬,蓟县主要是抬轿子。过去的轿子像个小屋子,上面有顶盖,下面有底板,四周有外罩。前边是轿帘,左右两侧的外罩上有小窗户。外侧是两根轿杠。小的轿子两个人抬,大的轿子四个人抬,或八个人抬。里面有一个座椅,可以坐一个或两个人。不像南方的滑竿,只是一个椅子上绑两根竹杠,由两个人抬。过去的轿子也分“专用”与“公用”,当官的和大财主家里轿子是专用的。民间为出租挣钱而备的轿子是公用的。过去城里有“轿房”和“杠房”,“轿房”出租轿子,类似现在的出租车公司,多数是为娶媳妇办喜事用,也可以租给有钱人家的女眷,上庙烧香和走亲戚乘坐(男人出门骑马,也可租用)。杠房是为办丧事的人家抬棺材,同时备有棺罩等丧葬用品。辛亥革命后,政府官员有汽车,不坐轿子了,民间除办喜事外其他人租用轿子的也少了,但是直到解放以后娶媳妇还是有租用轿子的。
人运送货物主要是挑,抬和扛。长距离运送较轻的货物主要是“挑”,短距离搬运较大较重的货物,给车、船装货卸货,主要是两个人“抬”,或者一个人“扛”。过去城里有“脚行”和“工伕市”,“脚行”里有所谓“扛脚行”的,也称“扛大个”的,解放后称为“搬运工人”。他们主要负责码头、车站等地的装卸工作。“工伕市”上有“挑伕”,可以承揽较长距离,运送较轻的货物的生意。“挑伕”用一根扁担,担两个“箩筐”(竹篾编的筐,每只“箩筐”用四根绳拴着挂在扁担上)或者“挑筐”(枝条编的筐,每只“挑筐”用两根木棍做“架”挂在扁担上),箩筐里便于放置散装小件货物,挑筐便于放置较长大货物。也可以把货物捆绑打包,直接用扁担挑着走。一个人挑着货物走,要比两个人抬着走的速度更快些,而且可以走小路和山路,解决用“车运”和“驮运”难以实现的问题。
蓟县人用来驮运的牲畜主要是驴,因为骡马牛都比驴力气大,多用来拉车。所以用驴搞驮运的为多,但城里也有的回民家庭养骆驼,用骆驼来驮运人和货物。
用牲畜驮运人时,要在牲畜背上放置带有软垫和扶手的鞍子,为了把鞍子固定在牲畜背上,要把鞍子前、中、后部位的三个软带子,分别套在牲畜的颈部、腹部和臀部上。鞍子两侧还要垂下“脚蹬子”,骑乘人可以把脚伸进脚蹬子。过去,工伕市上也有“赶脚的”,就是用自家的牲畜租给别人骑乘,自己在跟在后边用鞭子赶着牲畜走。
用牲畜驮运货物时,用的鞍子与骑乘人的鞍子不同,是在软垫上面固定一个跨在牲畜背上,前后有“挡”的木鞍子。在木鞍子上面,可置放“垛子”或“驮筐”。 “垛子”是挎在牲畜腹部的拱形木架子,“垛子”腿下面安装着活动“底框”,“底框”放平后与“垛子腿”成九十度夹角,可堆放长于“垛子”的货物。“底框”收起来可以贴在“垛子”腿上。驮运货物时,可以先把货物捆绑在驮架上。之后两个人搭起装载好货物的“垛子”,放在牲畜背的木鞍子上。也可以把“垛子”先放在鞍子上,之后在两侧逐步分别装货,但要注意平衡,不能一侧装满再装另一侧。“驮筐”是跨在牲畜腹部的两个大筐,两个大筐之间有两根横梁。有的横梁是平直的,平放在拱形“木鞍子”的上边,两个大筐悬挂着,也就是把“筐沿”的四角处用铁丝绑在横梁上,悬在牲畜腹部外侧。有的两筐之间的横梁是拱形的,大筐贴在向下弯曲的“梁腿”外侧,也就是在编筐时,把“梁腿”编进大筐内侧的“筐壁”里,等于贴在牲畜腹部上。“驮筐”是用树枝条编成的,在筐里装运不适合捆绑的货物。也有的横梁外面悬挂两个大木桶,用来驮水。轰赶驮运货物牲畜的人,俗称“赶垛子的”。如果说“赶脚的”,类似现在的出租车司机“的哥”的话,那“赶垛子的”就是出租卡车司机了。但是,对那些用骆驼运送人和货物的人,却称为“拉骆驼的”。之所以不用“赶”字,可能是因为长途运送货物时,有多头骆驼结队行进,后面骆驼的缰绳挂在前面骆驼的货架上。路过城镇街道时,最前边的骆驼要有人牵着走。因为骆驼力气大,在大路上“拉骆驼的”也骑在骆驼背上。由于驴的力气小,用驴运送货物时,“赶垛子的”只能跟着走。只有卸下货物后往回走时,“赶垛子的”才骑在驴屁股上(因在“垛子”和“驮筐”上坐着不舒服)。过去,长途运输的骆驼队都是从“口外”(张家口外的西北省份)来的,一般都住在南关大车店。蓟县城里及城外平原地区大多是用驴驮运,用骡马牛拉车,但山区里也有用骡马和牛驮运的。
蓟县传统的兽力车是木制两轮车,车的大小因使用的牲畜不同而有所区别,骡马车比较宽大,小驴车比较窄小,老牛车居中。
兽力车俗称“大车”,不论大小,形状和结构都一样,全是由“上车”与“下车”组成的。“上车”分为车辕(前部)、车厢(中部)和车尾三部分。它是由“大框”、“横撑”和“车面板”打造成的。“大框”是用两根二寸宽、四五寸高、一丈多长的方木做的,相距四五尺宽并列放置,后部六七尺部位用四五道“横撑”连接。“横撑”是比车框细一点的方木做的,“横撑”与“大框”用公母榫连接。在“大框”与“横撑”上面要铺钉一二厘米厚的木板为“车面板”,“车面板”的长度不能超过最前面和最后面的两根“横撑”,除车轮部位外,“车面板”的宽度要超出“大框”和车轮。因为“大框”是架在车轴上的,车轮的上半部必然要在大框的上边,所以,还要在每条“大框”的中部上侧,做一个四五尺长(长于整个车轮),二尺高(高于车板上部露出的半个车轮),并能罩住车轮部位的“车帮”。“车帮”中间的部位俗称“车厢”。车厢前面有二尺左右的“车面板”俗称“车头”,车厢后面也有二尺左右的“车面板”,俗称“车尾”。(《新华字典》解释,大车装载货物部位统称“车厢”)从“大框”延伸出去的约三四尺长的直木俗称“车辕”,“架辕”的牲畜就套在“车辕”里。“车辕”要逐渐由方形变成圆形,把“辕套绳”挂在车辕的下部,在车辕前端的小孔里,要竖向穿个木“别棍”,拴系搭在驾辕牲畜鞍子上的“搭腰”和勒在腹下的“肚带”。前面“拉梢子”牲畜的“套绳”挂在车厢下面的大框下部。车厢下面还要在车轮后方悬挂一根木杠子做车的“闸杠”,当下坡时搬动手柄,拉紧“闸线”(粗铁丝),使“闸杠”向前移动,贴紧车轮外部,摩擦减速,以致完全卡死车轮。
“下车”包括车“轴杠”和车轮。过去“铁瓦车”的“轴杠”是一根质地坚硬的比上车宽度还长的木棍,两端是比“轴杠”要细一点而且光滑的“轴”。“轴”穿入车轮的“毂”中,“毂”外面要有一个“辖”,就是“轴”上的“穿钉”,以便卡住车轮。因为“轴”磨损较快,需要经常更换车轴,所以“轴杠”是卡在(没有卡死)中间有槽沟的“垫木”上的,“垫木”固定在上车的大梁上。平时,车上挂个油壶,在行车中还需经常往“轴”上面涂抹润滑油。
“铁瓦车”的车轮也是木制的,中间是用一尺左右粗,四五寸厚的圆木掏个圆孔做的“毂”(也就是套在车轴外面的“轴套”、“轴皮”),“毂”外的若干根“支撑木”称为“辐”,“辐”外面装订一圈一寸多厚、半尺左右宽的木“轮圈”称为“辋”,木“辋”的外侧包一层一寸多宽、二三分厚的铁“瓦圈”。由于“瓦圈”不是一个完整的铁圈,而是由几片弧形的铁板(俗称铁瓦)拼成的,故也称为“铁瓦车”,也可称“铁辋车”。车轮的大小也根据车的大小而定,大的有五尺高,小的也有四尺高,都比后来的“胶皮车”的车轱辘要大。
以上介绍的“铁瓦车”是民间使用的普通“货车”,如果需要坐人时,可以在车厢的上面搭一个临时的“车棚”。方法是把三四根竹片弯曲成拱形,插在两侧的车帮上,外面用苇席遮盖。顶部苇席的长度可以两端外伸,超出“车厢”,把“车头”和“车尾”部分也遮上。“车棚”里可以防日晒,遮风雨。过去的官府和大财主家,还有专门载人的“客车”,俗称“小轿车”子。在“车厢”部位是一个木制小屋子,俗称“车楼子”。“车楼子”上面有中间凸起的屋顶,两侧有“木格子”窗户,前后有“木格子”车门。赶车的人坐在“车楼子”前边的“车头”处,“车楼子”后边的“车尾”处,也可以坐人或装载行李等物。
清朝末年洋务运动以后,西方的科学技术逐渐传播进来,在兽力车中出现了橡胶轮胎的马车,蓟县人俗称“胶皮车”。“胶皮车”的“上车”与“铁瓦车”的“上车”基本相同,只是“车帮”相对低矮些。下车的“轴杠”是铁的,不用经常更换,所以是用螺栓固定在“垫木”上的。胶皮车的轮子比“铁瓦车”的轮子要小一些,车轮内部是一个凹形的“铁锅”,(因形状类似平底锅而得名,)铁锅的中心是轴套,轴套里有轴承。“铁锅”外沿是一圈“槽沟”,“槽沟”里套裹着橡胶轮胎(内胎柔软弹性大用来充气,外胎既有弹性又坚韧耐磨)。车轴与车轮之间用“轴承”衔接。“轴承”也是钢铁制造的,用在轴套里增加一圈滚珠(或滚柱)的方式,把“轴”在“轴套”里的“扭动”变成“滚动”,从而减少了“轴”与“轮”之间的摩擦力,提高了车轮的旋转速度。“胶皮车”的“闸杠”,悬挂在两个车轮的“铁锅”后部的内侧,外面看不见。下坡时,拉紧“闸线”(粗铁丝),使“闸杠”向后移动,贴紧“铁锅”,阻止其转动。“闸线”是由固定在内侧车辕杠上的带齿手柄控制的。由于胶皮车的车轴和车轮都是铁的,承重力强,车的载重量就增加了,大梁和横撑也相应要粗壮些。因为出现“胶皮车”的同时也有了汽车,所以,没有专门载人的胶皮“小轿车子”,胶皮车的“上车”,都是普通的载货车型。当然需要乘人时,也可以搭个苇席的“车棚”。
与兽力车并存的还有人力车,过去的人力车俗称“小车”,也称“小推车”,又称“挎车子”,就是木制的手推独轮车。它的上车又称“车排子”,是个1米半长、1米宽的长方形的木框。外侧的两根大框向后延伸1米做“车把”(柄),木框架在车轴上。木框的后部左右两侧,有两根立在地面上的“车腿”,与车轮成等边三角形,以便保持“车排”的平放。车轮也是木制的,中间是“毂”,“毂”外面是“辐”,“辐”外面是“辋”,只是“辋”外面没有铁瓦。“毂”中的圆孔也比较小,因为“轴”是根小铁棍。上半部露在车架的上方,用小木框罩住,车轮罩的左右两侧可以放置货物,如同跨在车上,故俗称“挎车子”。
“挎车子”是载人载货两用车,需要运送客人时,乘客既可以跨坐在中间的车轮框罩上,也可以坐在侧面,另一面放置行李。辛亥革命后,随着“胶皮车”的出现,也有了自行车和胶轮手推车。胶轮手推车的车架还是过去的样式,只是轮子变了。自行车的车轮与手推车的车轮,结构相同,只是粗细上的区别。都是把车轮中心的粗大的木制“毂”,变成了小巧的钢“轴皮”,粗壮的木棍“辐”变成了精细的钢丝“辐条”,外围的宽大木“辋”变成了带槽沟的金属“车圈”和充气的“轮胎”(内胎和外胎)。钢“轴”与“轴皮”之间有轴承衔接,大大加快了旋转速度。
胶轮人力车中,还有一种载人专用的双轮人拉车,也称“东洋车”,“黄包车”。过去,天津市里人对这种人拉双轮车也俗称“胶皮车”,对人力车夫俗称“拉胶皮的”。这种车就是在类似“椅子”的座位底下(车架)安装车轴,座椅两侧安装与自行车同样的轮子,平板状的“椅子腿”前端伸出一块“脚踏板”。座椅的“扶手”处向前伸出两根长木杠做车的“把手”(柄),乘车人坐在后面的“椅子”上,拉车人架着两根“把手”在前边拉着车跑。有的还在椅子两侧和靠背上面,加上可伸缩的遮阳遮雨伞罩。
解放之后,又出现了三角形车架的独轮小推车,也称“拱车子”。它的“车架”是三尺来长、不足一尺宽的窄框,后部左右分叉,伸出两根车把(柄)。车架中部下面有两条骑在车轴上的“短腿”,“短腿”内夹着上半个车轮。车架后部与车把交界处有两根岔开立在地面的“长腿”,使车架子呈现前高后低的姿势,完全架在车轮的上边。这种小推车可以把货物放在车架上边“顶着”,也可以用插杠和绳子把货物拴挂在车架两侧“挎着”。后来,又出现了可拉也可以推的“小双轮车”,也称“小拉车”,形状结构与兽力车相同,只是“车身”小了许多,用的是“小推车”(独轮车)的车轮。在车辕的横撑上拴个绳子套,拉车人把绳套套在肩膀上,双手扶住“车把”,拉着双轮车走。(也可以在车辕内套个小毛驴,但不能用骡马等“大牲畜”拉这类车)也可以车在前人在后推着走。
蓟县的老县城里出现机动车是在1930年以后,最早的机动车是北京长途客运公司的大客车。那年代从北京到唐山,到山海关的汽车,都是从蓟县城里经过的。那时的大客车就是载客三十人左右,车厢前面是车头的那种车型。但那时的汽车是蒸汽机车,锅炉是烧劈柴的或木炭的。立式的锅炉装在车厢里边,由售票员负责往灶里添火,每隔二三十分钟添一次。劈柴或木炭装在袋子里,袋子垛在车厢前面,后边才是乘客的座位。那时的货车也是蒸汽机车,样式和后来的卡车一样,前边是车头,连着车头是车楼子(驾驶室),后边是车斗。与客车的区别是,货车的锅炉和装满劈柴的袋子都在车斗里的前边,后面才是装载货物的地方。车斗上的锅炉,隔着车楼子与车头中的发动机相连。跟车员也和司机一起坐在车楼子里,每过一段时间,就要登着脚踏板攀上车斗去为锅炉添火。人们最初见到的货车是三河县到蓟县城里来收购农副产品的货运汽车。那种烧劈柴的汽车速度都不高,每小时大约跑二三十公里。
到了日伪时期,城里又出现了日本人的军用大卡车,还有侧三轮“挎斗”摩托车,老百姓称为“电驴子”。日本人的军用汽车中既有烧汽油的,也有烧木炭的。
这些汽车虽然早已在蓟县城里出现,但是都不是蓟县所有和管理的车辆。过去的县政府官员——不论是民国时期还是日伪时期,都是骑马或者骑自行车的。那时的自行车都没有国产的,都称为“洋车子”,机动车就更没有国产的了。所以县一级的官员是没有小汽车可乘坐的(当时共产党的县政府官员,连骑马和骑自行车的都没有,只能步行)。
属于蓟县人自己所有的汽车都是私家车,其中一辆是西南隅的“牌底下王家”的“蓟县——北京”的长途客车,另一辆是东北隅的大财主“北王家”的货运卡车,都是烧劈柴的汽车。东北隅的“北王家”和西南隅的“南王家”以及“牌底下王家”都是清朝末年蓟县城里的大户人家,(后来“南王家”迁走了,宅院变成“新张家”)他们既有很多土地,也都经营买卖。西南隅的王家因大门外有一座牌坊,才被人们称为“牌底下王家”。这座牌坊是木制的,是城里唯一的一座“贞节牌”。坐落在西大街(武定街)路南,原来星星石胡同路西的北半部。据说在清朝时期,王家有个寡居的女眷受到朝廷的表彰,县衙为她在王家大门外边立个“贞节牌坊”。后来,大家就称他们家为“牌底下王家”。在日伪时期,“北王家”和“牌底下王家”先后购买过一辆烧劈柴的客车或卡车,“牌底下王家”专营蓟县与北京之间的往返客运,他们家是老县城里的第一个养车户。可惜时间不长,就因赔钱而停运了。大概是那年代流动人口中,花钱坐汽车的人很少,造成客源不足,蓟县没有那么多乘客,竞争不过北京的长途汽车公司。北京的长途车跑的远,中途在蓟县招揽乘客,大概就可以满足蓟县人的需求了。因此,后来蓟县自己的长途客运就未发展起来。另外那年代蓟县的农副产品运往外地销售的也不太多,货运汽车在民间也很少,“北王家”那一辆烧劈柴的大卡车,经营的时间也不长,后来也没了。大概是那年代货运量较小,还有北京、三河等外地汽车也来蓟县城里收购粮食、水果、干果等山货,所以蓟县自己的货运汽车也没有发展起来。
全国解放以后,那种烧劈柴和木炭的蒸汽机汽车看不见了。蓟县也有了自己的货运汽车,最初的汽车是三个轮子的单缸柴油车(与现在的柴油三码车不同),车头车斗都和1958年国产的载重四吨的“解放牌”卡车差不多,只是前面是一个轱辘,后边每个“轮位”上也是内外两个轱辘。因为是单缸,响声和55马力拖拉机一样“嘣、嘣”的,速度也不太快。公私合营以后,蓟县又有了苏联产的嘎斯汽车(卡车)。1958年以后,我国自己生产出解放牌汽车,蓟县县城里的汽车也逐渐多了起来,那种老式的三轮单缸汽车不见了。但是,马车运输还一直存在。蓟县交通局运输公司,既有汽车队,也有马车队。工业局有个汽车队,商业储运公司往下边供销社送货都是马车,只有去大城市提货用汽车。县委政府及下属单位,大多数机关生活用车都是马车,或者人力车。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下乡办公事,最初是步行,后来领导干部有了“专车”——自己花钱买的自行车。机关工作用的公车也有了自行车,下乡的人轮着骑。一直到1966年时,县委县政府大院共用一辆吉普车,县武装部有一辆吉普车,公安局有一辆侧三轮摩托车(挎斗摩托车),其他单位都没有办公用的小汽车,当然也很少有货运汽车了。
用机动车代替兽力车和人力车,还是在1980年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步实现的。现在,许多生长在县城里的青年人,只能见到满街跑的大小汽车、柴油、汽油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兽力车和人力车了。可见,交通运输工具方面,新县城与老县城已是天壤之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