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审讯室。
胖子还是第一次坐在这硬邦邦,冷冰冰的铁椅子上。坐上去很不舒服,视乎是一边高一边矮。胖子挪了挪屁股。他记得自己曾在某本书里看过,每个审讯室的椅子都是这种设计。
而设计它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被审讯的人感觉不舒服。人不舒服,便会紧张。越紧张,就越容易说漏嘴,逻辑就容易错误,这样,审讯起来就容易得多。
如果没猜错的话。接下来的面对我的,应该是一盏几百瓦的高亮度审讯灯。
胖子刚想到这儿,那中年人就拿着审讯灯朝他的脸照过来。白花花地灯光,让胖子眼睛一阵刺痛。胖子赶紧用手挡住脸。
“姓名!”中年人一拍桌子,大声喝道。
胖子耸了耸肩,哂笑道:“得了吧,别整这些没用的。我的时间宝贵,没时间和你闲扯。”
“是吗?”中年警察抽上一根烟,沉默了一会儿道:“说实话,我并不想为难你。我看你也是聪明人,我想要什么你也应该清楚。我并不是个贪心的人。”
“说吧,只要不过分。”胖子转动脖子,活动一下筋骨,“不过,你先把我妹妹送过来。我得看着她,我的大脑才能思考。”
胖子其实并不担心小宇的安全,相反,他担心的是派出所和周围百姓的安全。小宇跺跺脚,都能引发一场小规模地震,如果真发飙,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中年男子弹了弹烟灰。一只手指着胖子的眉心,“你最好没骗我,否则,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后悔。”
中年男子重重关上审讯室的门。十分钟后,小宇被两个警察弄了过来。结果一进审讯室,小宇看到审讯灯。立马眉开眼笑起来,“灯泡!”
完了,她眼神中再次闪起了小星星。还没等胖子做出反应,小宇闪电般朝审讯灯冲了过去。两手轻轻一挣,精钢手铐竟如纸做的一般,被她挣断,叮叮郎,掉落在地。
随行的两个警察直接看傻了眼。中年警察随手掏出警棍,点向小宇。胖子猛然坐起,挣断手铐,大喊:“别!”
结果,高压电棍还是戳到小宇的脖颈处。小宇并没有想胖子想象中的那样暴走。而是跟没事人一样抱着审讯灯傻乐。“父王,这个我要了。”
说着就从身上拿出一块指甲大小的钻石。
中年警察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他怔怔地看了看手中正闪着火花的电棍,又看了眼正举着一枚钻石的小宇,非但没有跑,反而把审讯室的门反锁起来。
“队长,你这是……”
那两民警也被胖子和小宇轻易挣开手铐的本事惊地两腿发软。如果队长不锁门,他们绝对会第一时间冲出审讯室。
“你们俩傻啊,没看到那女孩手里拿的是什么吗,钻石,是红钻石。彩钻中的极品钻石。价格极其昂贵,极其稀有。很多珠宝鉴定专家一辈子都难得一见。世界的最大的红钻石还
没有这颗的一半大。只要这一颗,咱们几个这辈子吃喝就不愁了。”
“队长,你还懂钻石?”
“屁,我女儿学珠宝鉴定的,我多少听她说起过。怎么样,干不干。”说完,这队长竟然从腰间的枪套里拿出一把五四警用手枪。“怕个球啊,管他什么玩意,老子一枪崩飞他。”
三人很快便商量完,再次看向胖子他们的眼神,竟没了恐惧,有的只是贪婪。
胖子把小宇拉到身后,胖子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体能不能挡住子弹。不过,他还是不想冒险。
当队长将枪口指向他的时候,胖子咫尺天涯,瞬间出现在队长面前,单手握住枪管,微一用力,手枪枪膛立马被捏瘪,枪管彻底成了实心铁疙瘩。
队长开了枪,结果子弹炸膛,反将他手炸伤。
“这样很没意思。”胖子拍了拍他的脸,“我们该走了,要知道,有些人是你惹不起的。对了,那辆三轮车在哪儿?”
队长结结巴巴说了几个字。胖子点了点头,拉着小宇,一脚踹开审讯室大门。然后在三人近乎呆滞的目光中,堂而皇之的离开了。
听到动静的其他警员,赶紧围上来。还有人试图抓住胖子。却被轻而易举的撂翻在地。
“抓住他!开枪啊,快开枪!”队长这才从审讯室里冲出来大喊。
其他警员纷纷拔枪朝胖子射击。胖子拉着小宇化作两道虚影,凭借着敏感的感知能力,在子弹缝隙中来回游走,折断所有持枪的手。最后,穿过人墙,一把捏住队长的脖子,猛朝地上掼去。
结果队长哼都没哼一声,就白眼一翻,昏了过去。胖子看着满地抱着胳膊哀嚎的人,转头柔声对小宇讲:“小宇,记住如果以后有人敢用哪种东西指着你,我允许你杀了他。”
“嗯,知道了,父王。”小宇乖巧的点了点头。
说完,胖子朝大厅正前方扫了一眼。一名民警刚举起枪,却又赶紧把枪丢掉,大喊大叫,连滚带爬的跑出大厅。
胖子领着小宇出了派出所,当然,他们没忘了带上那辆挂满灯泡,异常耀眼的三轮车。
这期间,胖子给林冉冉的父亲打了个电话。结果,不出十分钟,一架武装直升机便出现在三轮车的正上方。派出所这时派警车刚想拦截胖子。就看到武装直升机的机枪直接瞄准了他们。
派出所所长直接吓傻了。接着,公安部一个电话直接打给他。这派出所所长接了电话,脸色大变,直接瘫坐在地,浑身颤抖,竟连扶都扶不起来。
有武装直升机护航,胖子的三轮车开的十分顺畅。接着,还没到市区,数十辆黑色轿车,便将这三轮车护送在中间,一起向市中心驶去。
有了这么强力的保障,胖子的违章破三轮上高速,畅行所有关卡。最终,胖子觉得有点太高调,才将车队和武装直升机遣散。
绕过几个胡同后,胖子终于把
这三轮车开到了林冉冉家门口。
还没进家门,胖子就闻到楼道里有一股浓郁的方便面的味。胖子抽了抽鼻子,嗯,一种是老坛酸菜的,另一种是红烧牛肉的。
胖子闻着这味道,口水都流出来了。小宇也是一个劲的大口吸气。
敲开门,伴随着数声惊喜的尖叫,还有一个个香气撩人的,凹凸有致的身子。胖子抱着她们,心中泛起一阵浓浓的满足感。
“洒家这辈子也值了。”
胖子把小宇介绍给众人后,便奔向厨房。却不料五大护法已经在哪里端碗守候了。结果,五个电磁炉一起工作,还抵不上众人吃饭速度。
胖子和小宇更是从早上吃到晚上,肚子都撑大了,就是不饱。最后,林冉冉搬空了楼下小超市的所有库存,这两个家伙还是嚷嚷着饿。
可连林冉冉都没了办法,时间太晚,附近的超市都已经关门了。胖子在沙发上辗转反侧了一整晚。第二天便病倒了。智老诊断一番后,很快便做出了结论。
胖子是被饿倒的。这一点,也早在他意料之中。据传,历史上最强体质的拥有者并不是龙族和泰坦巨人。而是人族。据说,这第一体质,便是人族的混沌之体。
混沌之体,大多都是后天形成。具体做法也并不复杂,只要找到混沌之火煅烧身体,并借此引混沌能量入体,便能成就混沌之体。
当然,如果事情都这么简单,那人族早就无敌了。要知道,成为混沌之体和练成混沌之体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拥有混沌之体后,人体细胞会发生逐渐能量化,晶体化。身体内,每个细胞都需要大量能量,才能满足进化条件。否则,细胞缺少能量,就会产生饥饿感。
这种饥饿感来自灵魂深处。历史上有无数人,因忍受不住这种灵魂的饥饿感而自杀,甚至宁愿神魂俱灭。也有人为了填满饥饿感,开始到处猎杀人类,成为恶魔,最终遭受天谴,落得一个凄惨下场。
胖子听到这儿,不自觉打了个寒颤。智老叹了口气,望着胖子摇了摇头,“上古时期,天才地宝何其丰富,结果还养不起几个混沌之体。而现在,天地元气稀薄,每天都有无数物种灭绝。挖棵野人参都像撞了大运一样,想找天才地宝,更不亚于痴人说梦。小胖子,你这混沌之体虽然好,但对你来说,却也是取死之道啊。”
“奶奶的,就知道天机子那小子没安好心。他这是想把我往死里坑啊。”想到能量,胖子突然记起兜里还有三颗灵石。
“智老,你看这玩意我能吃不?”
“也许,可能吧……”
结果智老还没说完,胖子就把灵石放嘴里嚼了。道道蓝光,让胖子的身体变得如水晶般剔透。胖子一动,浑身竟然噼啪做响。
胖子打了个嗝,吐出一股黑气,“嘿嘿,智老,我真不饿了!智老,智老?”
“别理我,再让我石化一会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