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聚会还没有正式开始,但是风尘仆仆抵达奥利玛庄园的众多贵族极其家属,其服装皆带有很明显的贵族特色。
就如此时,笑容可掬的向格琳几人走来的一男一女。
男子身着一件并不显得单调的贵族服装,胸口醒目的金铃标志宣示着他来自彼得亚城的菲力诺家族,头戴一顶骑士帽,脚上穿的是贵族所特有的长筒靴,看上去有一种趋于内敛的华丽。
而女子的装扮显然要复杂得多,华丽且不失性感的红色外套、配合一顶黑色的长顶帽,将白嫩的颈脖凸显得恰到好处。一袭紫色的衬裙,并没有掩盖住其下身的风姿,原因无它,只因其臀部凸得太过明显了,而脚下是一双比之男子的长筒靴还要长的白色靴子。再加上披肩、丝巾、别针,以及各式各样的首饰,女子全身上下的“装备”恐怕不下二十件。真不敢想象在正式聚会上,贵族小姐和夫人要带上多少件“装备”。
难怪有吟游诗人写道:尊贵的贵族夫人们,她们总是疲乏的在贵族盛宴之前梳妆打扮三个小时,而后才不知疲乏的拖动着超载的身体去进行贵妇之间的交谈。哪怕聊的是金丝鸟的羽毛,她们的心灵也同样飞不起来。庆幸的是,她们从未发觉。
两人在着装上唯一相同的地方便是胸口的家族标志,可此可见,这两人是同一姓氏。
“美丽的格琳小姐,多日不见,你的风姿更加卓越了。”男子一上前,便好不吝啬的赞赏道,风度翩翩的行了一个骑士礼。
“沃尔科夫,你的赞赏还是一如既往的直接啊!不过,难道你没有发觉你亲爱的妹妹,艾尔莎比我有看头吗?”格琳微微一笑,不卑不恭道。只是,一般的贵族小姐绝不会将“有看头”这种带有强烈的平民色彩的词汇说出口。
“哥哥眼中可只有格琳小姐,再者,艾尔莎哪敢和格琳小姐相比呢…艾尔莎可是照过镜子才出门的。”容貌和格琳各有千秋的艾尔莎诙谐道,说话之间已经凑向了格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