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混混最好活
而且壮观无比,院内华屋广厦,亭台楼阁,水榭回廊,花园草地,假山池塘……
一应俱全,一眼望不到边啊!
靠,那么大的一个王府养的丫鬟奴才倒是不少,这一个月得划出去多少银两啊,这些个王爷实在是太浪费了。
若这个地方是她家啊,她早就搞个裁员大会了!
十七走出王府,拐了一个弯,就到了喧哗的集市,人群熙熙攘攘,五颜六色的孩童玩具,布料,书画,陶瓷,首饰,样样应有俱全。
想不到这个国家倒是很富裕嘛,皇帝老子做的还不错啊。
心情好得不得了,看着周围叫卖,时不时的玩玩摊位上的小饰品,心中感叹,这些东西要是拿到现代去,那就赚发了。
十七一边向前走一边低头想着接下来的赚钱计划,突然脑袋一蒙,她一边抚着疼痛的头,一边抱怨道:“好疼!”
“姑娘没事吧?”一声温文儒雅嗓音响起。
十七抬起头来,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让她立刻着迷的俊脸。
我靠,这男人要是在年轻二十年定是一个妖孽啊。
面前的中年男人也在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五官生的极其精美,黑的头发随意用一条丝带绑着,双闷柳,长长的睫毛,双目犹似一泓清水。
“呃?没事没事。”十七收回视线,帅是帅帅就老了一点。
“呵呵,没事就好!”男子眼睛直直盯着十七,嘴角勾起笑意,这丫头双眼内灵气逼人,想必父母也不是简单人物,“姑娘是哪家千金?”
“那家的千金?十七家的?嗯,十七家的!”带着疑问思索了一下才回答。
“十七家?”中年男人略带些的问,眼前的小丫头真有意思。
可是,十七家?在这个国家还未曾出现过十七这个姓氏。
“恩,对啊!”她叫十七自然就是十七家的,“不过,什么千金千金的,咱就是颗小杂草。”小杂草最好养。
痞子混混最好活,俗称打不死的小强!
“杂草?哈哈,你这丫头倒是有趣。”男子大笑,好久没有遇见那么有趣的丫头了。
“嘿嘿,一般一般,世界第三。”她在山崖下面呆的时间太长了,猛然和外面的人接触,还是很欣喜的,人家可都是古代的人物啊。
光看这位英俊大叔的穿着就能看出,绝非等闲之辈,说不定是个将军什么的。
“呵呵。”男子轻笑一声。
十七将他从上打量个下:“大叔,你应该是个将军吧。”
“哦?”男子微微吃惊的看着她,没想到她问的如此直接,目光变得难测。“你觉得我想个将军?”
“有点像,你看看这胸口的几块腹肌,一定是练过的。”十七说着手指还戳着他的胸口……
男子嘴角掠带着一丝抽搐,不着痕迹的朝后退了一步,伸手从腰间取下一块艳红如血的玉佩,其形呈凤,递在她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