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茗美二十四岁,碰到了十八岁的简书。,,简书的父亲是读书人,据说母亲早亡,父亲只身一人把他抚养长大。他从小聪明好学,三岁就会背三字经、百家姓。在五岁时,被父亲送到学堂,十几年的读书生涯就这样开始了。十七岁那年,父亲打算续弦再娶,便托人把他送到米国,希望他几年后能够衣锦还乡,光耀门楣。
“初到米国,人生地疏,不过简书从小独立,很快适应了那里的生活。只用了半年就精通米国语言,这在留学生而言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因为,米国不比国内,没有仆人也没有保姆,各人的吃喝拉撒全靠各人自己解决,语言不通是一件相当头痛的事情。相比之下,大小姐茗美在米国经历要坎坷得多。首当其冲是语言,茗美不像简书,没上过学堂,更没进过教室,虽然家里专门为她请了先生,可那先生唯唯诺诺,成天对茗美点头哈腰,一副奴才相。也难怪,主家顾了他来教书,主人自然是他的衣服父母,他对茗美肯定要奉若公主,不敢怠慢。
“到了米国可不一样,老师就是老师,学生就是学生,老师向学生提问,学生必须回答,而且不能答非所问,老师向学生布置作业,学生必须完成,万万不能敷衍了事。否则,功课是要不及格的。茗美哪里受得了这些约束,硬要任着自己的性子来。结果学期结束,拿到了几张挂零蛋的成绩单。这天,茗美独自一人坐在学校操场上潸然落泪。
“正巧,这天也是简书转到这所学校的第一天。本来黄种人和白种人长相差异就挺大。他从教务处办完手续出来,经过操场,远远看到一个黑头发的女孩坐在地上,很像是自己的同胞。便兴冲冲跑过去,从背后拍了她一下,想跟茗美打招呼。哪知茗美正在气头上,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激怒了,操着家乡话就冲来人一通乱骂。
“骂了半天,却发现对方愣愣的望着她,一句话也不说。原来,在茗美转身的一霎那,简书从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孩身上感到一种莫名的亲切。那种感觉很温暖,像一股溪流潺潺流过心间,多少年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感觉。这一愣倒是让茗美感觉很尴尬,发现自己失语了。她赶紧低下头,红着脸给对方道歉。简书这才回过神了。
“经过一番自我介绍,两人发现对方不仅是自己的同胞,连老家也相隔不远,说的方言更是差不多。自此,接触便慢慢多起来,感情日渐深厚。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简书学业上突飞猛进,提前修完了四年的全部课程,拿到毕业证,准备回国做一番大的发展。而茗美自打认识了简书之后,如同大海中将要溺毙的人抓住了救生圈,将简书奉若救星,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和他商量,同他一起。时间一长,暗生情愫,两人便成了男女朋友。尽管茗美比简书大六岁,两人一致认为年龄不是问题。
“简书举行毕业典礼那一天,茗美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放弃自己的学业,同简书结婚,然后一同回国发展。于是,两人来到照相馆,简书穿上中山装,茗美穿上旗袍,一人坐着,一人倚靠在椅子旁边,照了他们生平唯一的一张合影。”
“这就是那张老照片的来历?您就是茗美?”听到这里,我不禁脱口而出,打断了婆婆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