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初牧野的这些过去他并没有跟于明珠提起过,毕竟是不光彩的事情,没人会愿意逢人就谈。
而且,他也不认为他有跟于明珠交代这些的必要,因为他没有任何要跟于明珠纠缠什么的心思,自然觉得无须跟于明珠交心说这么多。
于明珠这样明晃晃的示爱,他也有权利选择拒绝不是吗?
而面对着他否认自己是好男人,于明珠摇晃着面前的红酒杯笑的很是自信,
“我的眼睛很毒辣的,是不是好男人,我一眼就能看穿。”
她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谁好谁坏她还不是一眼就能看穿?
她看得出来,面前这个男人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且他的能力和他的气度,都不是那一家小小的便利店所能装得下的。
男人不怕有故事,有故事才能说明他们有阅历,而有阅历才能让一个人拥有成大事的隐忍的度量,所以虽然这个叫做初牧野的男人现在看起来一贫如洗,但于明珠笃定,他日后一定会有一番作为。
身边从未停止过男人对她的追逐,然而她却只想为这个男人驻足停留。
初牧野再次笑了起来,
“很荣幸于总能给我这么高的评价。”
于明珠不满地蹙眉,
“你可以叫我明珠吗?于总于总的真的很生疏。”
初牧野不动声色地坚持着,
“还是叫于总吧。”
于明珠也没想到他还挺固执的,郁闷地瞪了他一眼没再勉强他什么。
席间两人倒是相谈甚欢,当然,相谈甚欢的前提是当话题是工作的时候,一回到私生活上,他就开始寡言少语,甚至打着太极避开话题。
把于明珠给郁闷的够呛,她约他出来又不是为了谈工作的,而是为了联络私人感情的,结果话题动不动就被他带到工作上去了,于明珠也再次确认了这个男人不简单。
她向来性格强势,在跟人交谈的时候向来是她处于主导地位,然而跟初牧野吃了这一顿饭,好多话题都是被他带着走了,她想要得到的消息,一点都没从他嘴里打探出来。
正如男人对女人有征服欲一样,女人对男人也同样有征服欲,尤其是他这样皮囊相貌都很出色的男人,就愈发的让人心动了。
晚饭结束之后于明珠送初牧野回家,初牧野并不想让于明珠知道自己的住处,于是就让于明珠将他送到了便利店,只说自己还要去店里看一看。
于明珠是什么人啊,当下就知道了他那些想要避开她的心思,将车子在便利店门口停好之后就那样暧昧地凑近了他,纤细的手指轻抚他英俊的侧脸,
“怎么?不想让我知道你住哪儿?难道你还金屋藏娇?”
金屋藏娇这个词,让初牧野蓦地就想起了曾经几度在他的住处****过的那个女孩子,眉头微蹙的同时微微侧了侧脸避开的于明珠的手指,
“于总真会说笑。”
这样说着就打开车门下车了。
于明珠就那样看着他挺拔的身影兀自进了便利店,涂着豆蔻丹红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打着,这个男人,她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