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教育公平
人民满意的教育,既在于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更是受教育机会、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教育制度规则的公平状况都有显著提高的教育。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方面作出明确的制度安排,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教育公平的目标:“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办好特殊教育。”
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经济发展格局,我国的义务教育也存在非均衡发展的现状,主要体现在资金投入、基础建设、师资力量的不均衡,其中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不足,缺乏合理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是其中的关键,造成了教学质量市区强于县区、城区强于农村的教育不均衡,限制了我国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照国家中小学建设标准,各省原有的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的需要,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不高、功能不全、设施陈旧等问题比较突出,满足不了教育教学的正常需要,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发展水平的提升,造成了九年义务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因此,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办好义务教育的首要基础条件。同时,必须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建立合理的教师城乡交流机制,引导优秀的师资力量的均衡布局,要从广度和深度上加大教师交流工作力度,使城乡教师交流真正成为实施人才培养工程的有效载体和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助力器,让同在一片蓝天下的农村孩子和城里孩子一样,享受到高质量的基础教育。贯彻落实这一精神,还需要强化政府责任,完善资源配置制度,健全法制保障,促进教育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逐渐缩小教育发展中的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校际差距,为所有学生开辟不同的成长成才之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