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的人都会这么说。”顿了顿,林寻道,“杨总经理,这些天我们要将药送去给药监局,到时候还希望您多多帮忙,等到准字号那些都弄下来,普天盖地的广告自然也就要来了,估计需要一笔不菲的广告费。”
“都包在我身上!几百万上千万都是小事!”
“非常感谢!”林寻起身想和杨伟握手,可想到杨伟刚刚到处乱抠,林寻就打消了这年头,并道,“杨总经理还要去工地,我就先告辞了。”
“那药还能多给我一点吗?”
“很珍贵。”
“我晚上要用在我老婆身上。”
“好吧。”递上两份回雄散,林寻道,“一次一包,切记。”
“谢谢。”
“再见。”
离开钦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林寻就回了锋林药店,他听到的最多的自然还是巴哥在抱怨生意不好做,又不愿意当奸商,不过巴哥都是在林寻面前抱怨,从不在小洁面前抱怨,毕竟他是男人,他不希望自己所爱的女人还要和他承担生活压力。
而且,小洁放弃了富足生活,愿意和他这个要车没车,要房子没房子的穷小子在一块,他就没打算让小洁吃苦,当然就更不希望她压力大。
林寻想给巴哥一个惊喜,所以对于巴哥的抱怨,林寻除了安慰外,压根就没有提及回雄散的事。
当夜九点,思明区中山路。
“爷爷,听说晚上的厦大风景各位好看,要不要去看呢?”走在前面,双手空空的采莎跑得比兔子还快,还时不时回头对拎着两大袋的林寻扮鬼脸。
“如果这两袋你拿着,就算要去鼓浪屿,我也陪你去。”
“爷爷好懒哦。”
“不是懒不懒的问题,而是负重。”
“那咱们就再逛一会儿吧,嘻嘻。”说着,采莎就继续当兔子。
男人都不喜欢逛街,林寻也是如此,所以知道要和采莎来这边买衣服,林寻就很不愿意,不过考虑到确实有一阵没有陪采莎出门,林寻还是出来了,只是他都是一路愁眉不展,迫切希望采莎能早点打道回府。
正乏味地走着,林寻突然像是菊花被黄瓜捅了般立了起来,并死死盯着马路斜对面那对正有说有笑地走着的男女,一眼就认出那男的是野寿!
野寿死的时候,林寻也在场,距离不过七八米,他是亲眼看到野寿的胸口被箭矢射穿,随后被巨蟒吞吃,可为什么他还活着,还和那个小女孩有说有笑的,看上去完全不像是野寿的作风?难道这个野寿是2012年的野寿,而非2057年穿越到2012年的野寿?
野寿看上去在25到30岁之间,就算再这么显年轻,30年前的他不可能有这么大了吧?最多也就是一个刚刚学会走路或者还在襁褓里的小baby吧?
林寻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野寿,所以他就迅速穿过车来车往的马路,并悄悄跟在采莎后面。
看着跑到对面的林寻,采莎起先还有些困惑,可当她看到笑眯眯的野寿时,她就像被电电了般,不仅娇躯哆嗦了下,更是满脸恐惧,甚至连迈开腿的力气都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