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是我弟弟!
杨武说着,一指从跑车上下来的杨文,众人不由将视线移了过去,顿时有些失神,杨武那样祸国殃民的容貌,这个世界上能有几个,此时此刻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杨文,已经是众人能够感受到的俊秀二字的极限了。
衣服是量身定做的,恰到好处地贴身,考虑到杨文的身材偏瘦弱,杨武为他选择的,是最能够衬托这种削瘦体型的燕尾服。
最为传统的白色素面礼服上,没有任何的花纹装饰,然而布料和做工的考究,尽显高贵典雅,白衬衫的胸前有褶裥装饰的样式,胸口袋里插着白色手帕,,领针袖扣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同一系列产品,清爽不俗纯净,尽显绅士风度。
有杨武这样的哥哥,杨文的相貌,又岂会差到哪里去,只是男生不爱打扮,穿着更是随便,这下换上这身衣服,可是好好地诠释了一把,何为人靠衣裳马靠鞍。
有些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正是因为穿得华贵,却表现得粗俗,而在杨文身上,这一点根本不存在,虽然是第一次穿上这种燕尾服,他却给人一种,本该如此的感觉。
此时的他,阳光帅气又不失斯文优雅,这样的他,才配得上文武集团二公子这个名号!
看着这样的杨文,后悔像毒蛇般,啃噬着李思怡的心,这才是真正的高富帅,早知道杨文是这样的,她怎么可能拒绝他!
杨文走了过来,似乎有些别扭,但是良好的家教,依旧让他维持着庄重的姿态,他看到大家的表情,有些拘谨道:怎么了,我穿成这样很奇怪吗?
虽然在学校很低调,可是在家里,因为杨武的离开,杨爸爸和杨妈妈也是在杨文的身上,下了好一番功夫,上流社会基本的礼仪,早在十几岁的时候,他就已经通过专门的礼仪老师熟练掌握了,也包括各式西装的穿法和应当有的仪态。
可是看到大家的表情,他还是自我反省了一下,难道是我记错了,燕尾服不是这么穿的。
不奇怪不奇怪,你这是把我们都吓到了啊,这身衣服,太tm合适了,你穿上它,简直是灰驴变白马啊!全有才惊叹道。
妈呀,你上高中的时候要是早这么穿,哥几个可不早就摆脱单身了。眼镜男眼睛都亮了,有一个这么帅的哥们,递情书的妹子,和妹子的闺蜜们,还会少吗?
连憨厚小子,都憋了半天挤出一句:好看,真好看。
被人夸奖,杨文羞涩地笑着摸头,那娇羞的小模样,简直是所有正太控的杀手!
连陈小小都不由感慨道:我终于相信你是亲生的了。
当然是亲生的,还能是领养的不成。杨武无奈道,他可是亲眼看着杨妈妈七月怀胎生下小文的,因为当时杨妈妈已经年过三十了,算是高龄产妇,保胎保了好几次,实在是保不住了,小文七个多月就呱呱落地了,可能因为早产,小的时候不仅体弱多病,性格也比较内向敏感的。
加上那会父母都是忙着创业打拼,小文基本上都是跟在杨武后面的,所以他从小对这个弟弟是疼爱有加,有事哥哥扛着,有好吃的弟弟先上。离家十年,他对弟弟又多了三分内疚,所以今天才会大发雷霆。
想到正经事,他看向王志宇道:怎么样,你小叔跟你比,有没有意见?
杨文早就注意到了跪在地上的王志宇,这下才疑惑道:这是怎么了。
没事,这位什么同学?杨武发现不知道他的名字,陈小小适时补充道:王志宇。
哦,王志宇同学,被我魅力折服,决定认我做干爹,我就勉为其难收下这个乖儿子了。杨武面不改色道。
王志宇顿时觉得要吐血,被你的魅力折服?明明是被你暴力打倒好吗?可是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他目光闪烁地看着杨武道:你确定?让他跟我比篮球?
没错,就是打篮球,你不是说我欺负人吗,我就让你输得心服口服。杨武说着,看向杨文道:弟弟,自己丢的人,要自己找回来,哥哥能帮你一时,却不能帮你一世,这个脸,我想你自己打回去。
打篮球,哥,我不行。杨文苦着个脸道,他明白哥哥是为了他好,这个脸自己打回去,他的高中,他的毕业晚会,才算是圆满成功,比知识论成绩,他可以拍着胸脯答应,可是打篮球,臣妾做不到啊!
照道理来说,高中的男生哪有不会打篮球的,可是杨文还真是个奇葩,他的外号叫书呆子,所以他的所有课余时间,都泡在书的海洋里,篮球那种流汗又辛苦的运动,可不是他的喜好。
再说了,就算他会一点又怎么样,王志宇可是篮球王子,人虽然渣,球打得却是真的好,曾经带领瓯越中学的篮球队,冲进了省级联赛,作为体育特长生,已经被一所一本院校录取了。
当然了,我们富二代王八蛋,不对,王志宇同学,对于成为苦哈哈的竞技选手,并什么什么兴趣,上大学也只是去镀金而已。
如此种种,足以说明,他的篮球,打得真的挺6的,别说是杨文这种没碰过几次球的书呆子,就是能打两下的高手,也不一定是进过联赛四强的王志宇的对手。
哈哈哈,你让杨文和我们家志宇打篮球,笑死人了。李思怡毫不留情地嘲讽道:他就是个书呆子,别说打篮球,他就是给篮球打气都不会吧?
杨文脸上一红,他还真不会,他可怜兮兮地看着杨武道:哥,比别的行吗,篮球真的不行啊。
是男人,别说不行,我就问你一句,相不相信哥哥?杨武抓着他的肩膀,严肃地看着他。
杨文毫不犹豫地点头,从小到大,哥哥都是他的偶像,哥哥是无所不能的,他的表情不再迟疑,看着王志宇咬了咬牙道:我答应你!打篮球就打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