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低估了歆言的睡眠能力,到了7:30,她依然没有转醒的迹象,我纠结了,今天是星期四,我要迟到了啊,而且歆言,你作为AL的最高领导你不以身作则,至少不要连累下属害得我也迟到吧。(歆言:“是谁害得我今天起不了床的?”)
只是,我这样把她扔在家里实在是禽兽不如啊!算了,我要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范儿,不就是旷工吗?不就是扣工资吗?总裁都在我这里了,我怕什么?
干脆站在床前凝视她恬静安宁的睡颜,久久移不开眼,怎么也看不够,直到口袋里手机的震动声传来,打断了我的遐想。看了看来电显示的联系人姓名:程梓依,疑惑地皱了皱眉头,我转身离开房间,临走时轻轻合上了门。
“梓依,有事吗?”我轻声问道,不想打扰歆言。
“夕,今晚8:00,有空吗?”梓依的声音轻快,应该心情不错。
“应该没事。”
“那么,来我家吧。小雅也来哦。”
“哪个家?光我知道的:长宁两个,黄埔四个,静安两个”败家啊!一个比一个败家。
“静安区的那个别墅,不见不散哦!”
“等等,去干嘛?”
“。。。。。。夕,今天是你生日。。。。。。”梓依的语气颇为无奈。
“所以你想庆祝我又老了一岁?”我扬了扬眉。
“没错。你要是敢不来,我一定会找人把你绑来!拜拜”
我叹了口气,逃不掉了,苏雅加上程梓依,这种惊天动地的组合,就算他们两人联手把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皮肤给漂白了,我也相信,她们可以做到,而且,我坚信不疑。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遇到这两位?生不如死啊~
正当我自哀自怜之际,房间的门被猛地打开,我抬头曼妙的雪色肌肤直接击晕了我的大脑大厅里顿时□□无边,但是她一贯清冷的眼眸里有掩饰不住的慌乱和无助,让我的心一疼,瞬间又恢复了清明。一把把用力地她抱在怀里,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在我指间弥漫,我低声问:“怎么不穿衣服?就算现在是夏天,也不用那么行为艺术啊。”努力让语气轻快。起初,她在我怀里轻轻颤抖,眼神朦胧纤细的手缓缓搂住我的腰,脆弱得像一个初生的婴儿般,而后她像是下了什么决心,怀里不再颤动,她微凉的手指拉开我的睡衣,我感到自己肩膀被她直接狠狠咬住,我咬住牙关,不让自己惨叫,同时也忍不住在心里苦笑:长此以往,我的肩膀迟早被她咬得没知觉。良久,在我觉得自己的肩膀真的要没有直觉的时候,她终于放开了我,神色恢复了一贯的平静,看了看我肩膀上的咬痕,颇为满意地说:“这个做记号的方式不错,易,你是盖了我的印章的,所以,你是我的。”歆言用她独有的霸道语气,宣布着她的所有权,我宠溺地吻了吻她修长的脖子,虽然她雪白的脖颈和胸口已经有不少吻痕,我还是忍不住又加了一笔。
“我已经沦为你的私有物品了?”我舔了舔她细腻的皮肤,她的娇躯忍不住又是一震,真是敏感啊,我在心里喟叹。
“没错。还有,下次,在这种情况下,不许比我早起!否则就不是咬你一下那么简单了。”清冷的声音带着她一贯的骄傲,我确定她的女王气质回归了,因为她已经开始不讲理了。“对了,现在几点?”她一边转身回到卧室,穿上睡衣,一边不经意地问。她的背部线条柔美圆润,婀娜高贵,在腰处盈盈一束,恰到好处。
怎么这么快就穿好了,我一边抬腕看了看手表,一边在心里叹息,回答道;“10:29。”
“什么?”她诧异地回头。
“10:29。”我重读了一遍。同时瞬间启动了抗寒系统,这位神仙姐姐的冷风过境,一般人是绝对挡不住的啊,恐怕连北极熊和企鹅也受不住啊。
“你!为什么不叫醒我?”她的眼神不善,有浓浓的火药味。
“。。。。。。舍不得,昨晚,你不是累坏了吗?”
她原来开始变得冰冷的瞳孔和脸顿时一阵慌乱,白皙的脸变成了娇媚的粉红色。语气虽然依然寒风习习,但是带着嗔怪的味道:“色狼!还有,你为什么不去上班?”
我翻了翻白眼,心想,你醒来时我不在你旁边就把我咬成那样,要是我走了还能活到明天吗?“你知道的。”她是那么聪明的人,一定懂的。我在发现自己爱上她之前,已经意识到,她绝对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女人。
她的脸更红了,煞是诱人。“我的早餐呢?”平时都是我先起来做早餐的。
“已经被我吃掉了。”
“为什么?”
“现在是早餐时间吗?再说,就算有也凉了,我再做一份给你好了。”
“既然这样,早餐中餐一起做了,Oh, by the way, happy birthday, Ellen.”
“昨天已经给你了。”她刚刚恢复淡漠的脸又红了,让我忍不住很想捏一下,可惜,我不敢啊(。旁白:“易夕,你这个闷骚,你就装吧,你都把人拐上-床了,你还有什么是不敢的!)
我忍不住回想昨晚她展现的种种妖娆和妩媚,嘴角扬了扬,只是下一秒,我的耳朵被她拧住了,我在心里抱怨:歆言,除了耳朵和肩膀,你可以换一个区域发泄吗?
因为从初二开始我都是单独住的,所以我的自理能力远远超过了娇生惯养的歆言,这位大小姐虽然高智商,但是在生活方面缺乏常识的程度我无语,比如前几天我让她往菜里放一点酱油,她放成了醋,解释的理由是:长得太像了。我当时心想:你不会看字吗?虽然是意大利进口的,但是有英文解释啊!想到对方从来十指不沾阳春水,我忍了;后来我第二次我让她往菜里放一点酱油,这次这位大小姐没有拿错,但是她倒了大量的酱油,我忍无可忍,断然拒绝了她来厨房帮忙的好意。
虽然我学会的菜式不多,但是味道和色泽都不是太差,她在我对面优雅地夹起一块番茄,慢条斯理地咀嚼,举手投足之间像是十八世纪优雅的宫廷贵族;我则是她的反面教材,吃得飞快,形象全无。我坚信S初的礼仪老师看到此景九成会崩溃,剩下的一成会当场突发心脏病,这就是自己教出来的娃啊~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易,你注意一下形象好吗?”对面的歆言虽然一直神色淡漠,一语不发,此刻也有点无奈,“难道S初四年的礼仪教育就把你教成,这样?”
“不是老师的错。只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呢,我就是S初的败笔。歆言,其实我初中的成绩只有中等,而且是那种三天两头被年级教导主任潘老师拉去做思想教育的坏孩子。到达特茅斯时我已经,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这倒是大实话,初中的我在父母离异后,我彻底变成了神情冷漠的少年,以前只是不爱说话,后来可以几天不说一句话,仗着自己的好皮相和过硬的家庭背景在学校里倒是颇有名气,虽然不爱学习,但是也从来不挂科,老师也不能对我严加指责。这样的情况维持到高中入学那天,我记得那天我照例拒绝了父亲派车接我的要求,神情淡漠的来到教室时,看见自己旁边的座位上已经有了一个人,是一个个子娇小的女生,她的头发是天然的咖啡色,微微卷翘,鼻子小巧,带着可爱的弧度,她的眼睛非常干净,清澈得像是山上潺潺流动的泉水,她朝我微笑,露出两颗小虎牙:“你好,我是苏燕。”G中的许多学生或许没有大量S初的同学那么显赫的家庭背景,和矜持高雅的贵族气质,但是那种亲切自然的气场却让我感到无比温暖,如果一定要形容,我想那种感觉应该是手伸进温水里,刚好泡开毛孔的那种温度,于是,我忍不住摘下了自己带惯了的冷漠面具,微微扬起嘴角,我的笑容来自心里:“易夕,请多指教。”
作者有话要说:555,我追的文都没有更新,我自己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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