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律法辩论
在左莫看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为了自己喜爱的工作或者是那么一点加班费,又或者是为了升职就把自己的身体搞垮,是非常不值当的。
就算可以修养过来,可是苦痛不会少,以后说不定会被身体所连累,反正也是给别人打工,再努力拼命,也是在给别人做嫁衣。如果是在给自己打工,自己当老板,把身体搞坏了以后要想在前进就麻烦了,不论怎么样为了工作把自己的身体搞坏了都是不值当的事情。
当然左莫以前也是那种觉得为了未来,吃点苦没什么关系的人,但是现在左莫有了想法上的改变,也是因为他现在有了一个价值十个亿的四合院,以后就算一辈子吃喝玩乐,什么也不干,也足够让左莫非常悠哉悠哉,大手大脚的过一辈子了。
在别人看来升职加薪 是人生大事,毕竟现在这个社会无比的现实,生活是要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贫贱夫妻还百事哀。
“对了”左莫后知后觉的发现:“对了,毒品案件的功劳是最大的吧!毕竟是你发现,也是你缴获的毒品,为什么他们忙的团团转,你却能在这里给我做笔录?”难不成有人要夺走苏雅的功劳不成,这种事挺常见的,背后捅刀子的人,为了利益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如果把苏雅排出毒品的案件,以后论功行赏的时候苏雅功劳就会少一点,虽然苏雅已经有了一个二等功,升职加薪是必然的。
可是他之前之所以揭破毒品的事情,一来是不想让毒品害得别人家破人亡,二来也是想给苏雅一些帮助。
他揭破了毒品案件,说不定毒品案件的幕后黑手,已经盯上他了,他很有可能已经置身于危险之中了,他把自己弄得这么悲催 ,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要是到头来功劳归了别人,他可不会甘心。
牺牲自己, 成全别人,可不是他的行为作风,他也不是什么圣母,他愿意帮苏雅是他的事情。
苏雅知道左莫在想什么,微微一笑,然后揉了揉太阳穴:“你不要想太多,没有人想要夺走我的功劳,不过因为这个毒品案件是我破获的 ,我是首当其冲,功劳最大的同时,这段时间我承受的压力和做的事情比我的同事要多,我上司是看我实在是有些撑不住了 ,才把我撤下来,让我来管笔录这些事情。虽然轻松不到哪里去,毕竟只有我一个人,但是总是要比我那些还奋斗在毒品案件的同事要好上不少。”
左莫闻言笑笑,这都快变成他们两个都叙旧会了,柳清流催促苏雅:“既然找不到别的警察来做笔录,那么就你来,我们在这里,料想你也不好徇私保护,而且请你搞清楚,你先是个警察,搞清楚我们是来报案的,不是你们两个人之间友好的会谈。”
苏雅咳嗽了几声,然后开始了笔录的流程:“姓名?”
“左莫”左莫说道,很是淡定。
“性别?”苏雅继续道。
“男”左莫还是非常配合的。
“民族?”
“汉族”
“工作单位?”
“大四学生,还没有开始实习,所以没有工作单位。”
“住址?”
“学校”
郑尧有些耐不住脾气:“我说,你们两个既然认识,不至于这种基础情况都不知道吧!啰啰嗦嗦的干什么,直接上正题不就得了吗?美女,这个 你的……朋友或者是男朋友,他掰折了我情敌的手指,虽然是情敌,但是我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打架都打出感情来的那种,当着我的面伤了我的朋友,故意伤人,绝对不可能是误伤还是什么,所以我们把他送到这里来了。”郑尧说道,这有点出乎左莫的预料之外,郑尧看上去就是那种比较冲动的,只是没有那个板寸头那么讨厌而已,没有想到,说起话来倒是有理有据。
接下来,让左莫更加惊讶的是郑尧居然好像如同背书一样,一板一眼的说道:“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而且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虽然我朋友应该不算什么大伤,可是我的朋友的手指头 不知道会不会有事情,一旦造成伤残,是要负责任的,这件事情,请你秉公办理,然后认真点,不要当成什么私事来看待。”郑尧的话带着赤裸裸,明晃晃的威胁。
然而苏雅也不是吃素的,直直的看着郑尧:“作为一个警察,秉公执法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你无需强调,而且作为一个正经警察大学毕业的警察,对于律法是我们的必修课。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我以前所学到的,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这一切都要等问过之后,调查取证后才能下结论。毕竟他还什么都没有说,他是否伤人,因为什么原因伤人,还有伤人是怎么伤的,这有很重要的关系,请不要再打断我们的正常程序,否则不要怪我不客气了。”苏雅的法律也是背得非常的娴熟,郑尧饶有兴趣的看着苏雅,
那种眼神,是对异性感兴趣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