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今年十六岁,属于征东军征兵的最低年龄限制,但一入军队,便成为一连之长,统带着四个排一百六十人外讲连部直属共计两百条好汉,自然是让人不服的。更何况,贺兰雄虽然允许叶枫下了基层,但也深知真要让他出了什么事,只怕自己要倒大霉,所以配备给叶枫的这一个连,就没有一个新兵,整个连队的每一个人,就连伙夫,都是从全军抽调的一等一的老兵。配发的装备,亦是全军最新最好的,是以这个连队的战斗力,远超一般连队。孟冲甚至断言,这个连队如果碰上本军的一个普通的营,只怕也能战而胜之。
更何况,到得战前,这支连队已经超过了二百人的规模,原因无他,当叶枫成为这样一支连队的连长传到叶重的耳朵里之后,他沉默片刻,先是写信将贺兰雄与孟冲两人一顿臭骂之后,又从自己身边选出了十名亲卫,派了过来,不管贺兰雄想什么办法,要让这十个人进入这支连队成为叶枫的亲卫。这些人都来自叶氏,是当年随着叶重千里护着叶枫逃亡的死士,他们进入这支连队,自然是随时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叶枫的生命。
看了叶重的信,贺兰雄也知道自己有些失策了,派叶枫去一线担任基层军官,叶重并没有意见,这亦是煅炼的一条路子,想要成才,自然要有经历,但贺兰雄配备这样一支队伍给叶枫,叶重就认为完全就是好心办坏事。以前的贺兰雄只率领骑兵,大多数时候,都是直来直去,他并没有统领大部步卒的经验,叶重甚至认为。东方野战集团军,孟冲更适合担当司令官,而由贺兰雄担任。只不过是因为高远要平衡军中燕人与匈奴人之间的平衡。
贺兰雄的这种安排,搞得不好便是要陷叶枫于死地的。
这样一支由全军一翘楚集中起来的连队。哪里是甘于平凡的,必然凡事争先,无论是平时演训,还是战时,肯定事事争先,训练时要拿第一,战斗时想当先锋攻城拔寨,而叶枫身为他们的连长。就必须要承担起为他们争夺这个荣誉的任务,否则,必然要被这些军人所唾弃,别说让他们服气,只怕在连队之中站稳脚跟都难。
而将叶枫调出这支部队,不谛是在叶枫的军旅生涯之中添上一个污点,这样一支部队,以后必然要在其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军官,将领,如果叶枫知难而走。以后在他们面前,就会抬不起头来,这不是叶重所想要的。
事以至此。退缩自然是不能的,叶重所能做的,便只能是派出自己麾下的死士去帮衬叶枫,最大程度地减少叶枫在战场之上的危险,其它的,就指望着叶氏的估秀基因能让叶枫爆出非同一般的能量吧。
事实也正如叶重所预料的一般无二,这个连队组建起来后,最普通的士兵也是在其它连队担任哨长的人物,四个排长。以前都是自带一连的校尉,大家互相不是认识也是彼此有所耳闻。当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惊愕。更多的却是惊喜,看来军里这是要组建一个战力超群的突击队,专门担当最危险的任务了。
一般人听到最危险的任务,都当是退避三舍,但在这个连的这些狂人眼中,却是甘之如饴,最危险的任务,便意味着最大的战功,意味着更大的收获,更多的晋升机会。
特别是他们拿到全新的装备之后,更是深信不疑。
全新的钢制盔甲,包钢的佩刀,数百套臂张弩,甚至连骑兵才配备的骑弩也是一人一支。不夸张的说,这支连队的装备,都已经赶上了高远的红衣卫。
这让连队中的所有人,都战意高昂。
接着,他们等来了他的连长。
一个十六岁的小娃娃。
众人的眼睛立时就瞪圆了,嘴巴也合不上了。
这些老兵的眼睛都毒辣得很,只是扫一眼,便能确认他们的这位连长娃娃没有上过战场,手上根本没有见过血。而叶枫初到连队时,表现出来的稚嫩和腼腆,更是让这群汉子的心都凉了。
连里立刻便翻了天,虽然因为征东军严苛的军纪而没有造叶枫的反,但叶枫的日子可就难过得很了。五花八门的刁难,各式各样的难题在第一时间便摆到了他的面前,而叶枫虽然经历过苦难,但那是相对而言,即便是在最苦难的时候,叶氏与叶菁儿也像两只老母鸡一般,将叶枫紧紧地保护在羽翼之下,他根本就没有见过什么风浪。后来回到相府,接受了数年系统的教育和训练,但如何与这样一群浑身都沾满着血腥的大兵相处,他却是一点经验也没有。
他看得出来,这些人是想将他逼走。叶枫却坚定的不想走,有姐夫这根标杆立在之里,叶枫那怕是晚上躲在被窝里哭,第二天早上起来双眼红肿,却仍是坚定不移地站在这个岗位之上不挪窝。同时也想尽办法,想要缓解自己在连队的处境,真正掌握这支部队。
这些老兵虽然不知道叶枫是谁,这在东方野战集团军中是绝密,除了最上层的不超过十个人知道之外,谁都不知道叶枫的身份,但他们却能猜测到这肯定是高层的某个大人物的公了哥来渡金的。这些老兵很愤怒,他们是战士,不是保镖,如果大战一起,战士要向前,保镖却多半要向后,战士以杀敌为己任,他们却要以保护这位公子哥为己任,他们岂能容忍。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直到叶重派出的十名叶家死士以各种身份加入到这支连队中来,叶枫的情况才有所缓解,他终于有了一支能够自己掌握的人手。
这十名叶氏死士不论是在个人战斗力还是在对战场上的认知方面,都比这支连队的绝大部分人要强,他们要保护小主人,而连队其它人要赶走叶枫,于是在水面下一连串的较量的殴斗之后,林枫终于站稳了脚跟。
在接下来的半年之中,叶枫开始了他的收服人心的壮举,他学会了与这些大头兵一起以乡野俚语破口大骂,一起端着海碗大口喝酒,哪怕醉得当场翻倒也绝不认输,小小年纪与一帮汉子头聚头一起谈论女人,虽然啥都不懂,经常被人讥笑为童子鸡却仍然乐此不疲,学会了在连队中用拳头来说话。
每当将一个个比他高出一头的大汉干翻在地,叶枫都会无比感谢姐夫高远与曹天赐,曹天赐教给他的近身格斗术在这种较量之中无往而不胜。
他第一次杀人是带队前去捕捉东胡人的哨探,锋利的刀刃刺破对面的那个大胡子东胡人,那凸起的双眼和喉咙中绝望的嘶吼以及喷溅的血液,让他当场呕吐,回来后还连续做了几天的恶梦。
他学会了在营里与其它连长破口大骂卷袖子蹬板凳地挣抢任务,因为这支连队战斗力超群而每每得手。有时争到了太过危险的任务而遭到最上层的直接插手干预时,他偷偷跑到孟冲那里撒泼,最终重新得手后得意在部下面前吹牛吹得口水四溅。
半年之后,这个桀骜不驯的连队,终于认可了他们的这位娃娃连长。
而叶枫在掌控了这支连队之后,也终于开始展现他另外的长处,那就是远超于一般连长的战场调控能力与眼光。
这得益于他在相府里所得到的系统教育以及叶重的教导,叶重虽然名声不显,但却是战场宿将,他对叶枫的教导不是照搬兵书,而是结合自己平生的无数场战事来具体分析,叶枫从中受益良多。
叶枫,从一开始的起点就要比一般人高得太多。
躺在灌木丛中的叶枫,仰望着天上的星星,正在心底咒骂着天上那一泫秋水,明月是文人骚客咏诗写文赞美的美景,却是他这种军人诅咒的对象。
现在的叶枫,皮厚肉糙,早已没有了初入军中的新嫩模样,更没有在相府时那些礼仪老师要求他永远保持的翩翩风度,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粗野的兵哥哥。
他要拔掉这个寨子。
终于要大动了,可惜自己不是在主战场上,这让叶枫有些遗憾。姐夫走了,姐姐在年底要给自己添个小甥,自己也要当长辈了,得早点着手给小外甥准备礼物了。
前方簌簌草动,一个人影鬼魅般地出现在叶枫面前。
“连长,明岗暗哨都摸清楚了,什么时候动手?”来人是叶家死士之一,也是一名合格的杀手,在他的眼中,东胡人设置的明岗暗哨便如同在头上点了一盏明灯那样耀眼。
抬头恨恨地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叶枫呸的一声吐出了嘴里的草茎,“等这该死的月亮下去之后再说。”
全连两百人在叶枫的带领之下,便默默地趴伏在灌木丛中,任由蚊虫叮咬,露水湿身,宛如一块石头一般,一动也不动。直到天色将明,月亮落下去的时候,随着几声咕咕的鸟鸣之声,叶枫从灌木丛中一跃而起,猫着腰向着远处的寨子狂奔而去,在他身后,四个排分成四路纵队如同下山猛虎,扑向了他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