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是穗子用公司的煤气罐做的,一大早就起来忙活,很快就摆满了一桌。
“大嫂这也太贤惠了吧?”老三好久没吃北方菜了,看到穗子端上来的一碟碟小咸菜,感动坏了。
这边的甜口菜,实在是吃不惯,大嫂简直是小天使啊。
“就是简单的早饭而已,哪有那么夸张。”
穗子把最后一盘烙饼端上来,看得众人眼珠都要掉下来了。
“你是怎么做到这么短时间内弄出这一桌子的?”老四也觉得大嫂好像魔术师,太厉害了。
不仅做了面片汤,四个小菜,蒸了鸡蛋羹,摊了鸡蛋饼,更难得的是,厨艺高超,一点也不比京城最好的大酒店手艺差。
“我家里人多,也习惯了。”
老于家自打进京后,跟她娘家挨在一起,隔三差五就聚在一起吃饭,穗子做饭的效率也就上来了。
“早饭大家先凑合一口,中午我再给大家炒几个菜。”
穗子的话让众人发出欢呼,就差对着穗子拜三拜了,有大嫂的日子,简直是人间天堂啊。
“大哥晚上还要坐飞机呢,你们好意思折腾大嫂?”只有老二还记得客套两句。
“二哥,你就不想吃大嫂做的北方菜?”
“呃——咳咳,那就不要让大嫂做太麻烦的,你们几个帮忙打下手。”
老二虽然很想将客套进行到底,但是想到外面那甜腻腻的菜,还是可耻的屈服了。
没办法,大嫂的厨艺太好了,就一道简单的面片汤也让她做的开胃顺滑,一碗下去感觉浑身都充满了活力。
比起穗子的高厨艺,更让人羡慕的,是她对于敬亭的态度。
于敬亭的早饭都是穗子喂的,理由是,穗子看他手掌有几处磨痕,担心他端着碗会碰到伤口。
于是吹凉了,一口口的喂他。
于敬亭也不知道是故意气这几个哥们还是怎地,穗子喂他就在那装大宝宝,吃得不亦乐乎,顺势狠拉一波仇恨。
一边吃,一边还要用“你们这些单身狗都不懂有家男人的幸福”的眼神横扫一切。
终于,哥几个看不下去了。
“大哥,你那手,还没有严重到不能吃饭吧?”
趁着穗子进厨房给于敬亭添饭,老三忍不住问道,这一顿饭,光看大哥在那嘚瑟,就已经饱饱的了。
“废话,爷是纯爷们,这点小伤算个屁?”于敬亭一筷子精准地抢走盘子里最后一块拍黄瓜,还趁着穗子不在抓起老五的酒杯灌了两口。
“大清早的,喝什么酒?这什么酒,甜了吧唧闹了巴登,呸,不好喝。”
抢了人家的酒,还要嫌弃一番。
众人皆无语。
这家伙当着大嫂的面,装得跟重病号似的,大嫂不在他就开始嚣张跋扈。
“大哥,你担心大嫂让你养伤,不让你喝酒,所以连我的米酒你就抢?那你这就有点不要脸了吧,既要享受病号的待遇,又不承担病号的义务?”老五替自己心爱的米酒说话了。
“这叫已婚男人的智慧,懂什么?”于敬亭沾沾自喜,他媳妇要是温柔起来,那可真是举世无双。
他才不会告诉这些臭小子,他不仅要装病糊弄媳妇喂饭。
就算是晚上,他也要糊弄媳妇主动坐上来,哦呵呵呵,谁让他是病人?
众人听不到他的心声,但从他这臭不要脸的表情里,也不难猜到这货肯定没琢磨好事儿。
“大哥,你能娶到大嫂,单纯的是靠无耻吧?我们严重怀疑,大嫂当年是年少无知,让你给掳家里当压寨夫人的。”
一说起这个,于敬亭可就精神了。
手卡腰,坐在那吹起牛来。
“我家祖上,还真是当土匪胡子的,在抢压寨夫人这块,我虽然是赢在起跑线上的,可你大嫂还真不是我抢回来的,是——”
正想吹几句自己魅力无限,眼角余光见穗子端着碗回来了,话锋马上一转。
“是我看着你大嫂漂亮有才气,死缠烂打把人娶回来的!”
穗子一回来,于敬亭是筷子也握不住了,酒杯也推得老远,坐在那一副重病伤员等伺候的嘴脸,还不忘踩老五几脚。
“老五,一早晨起来不要喝酒,对身体不好,媳妇,我说的对吧?”
穗子点头,老五捏着被大哥抢了空掉的酒杯,欲哭无泪。
众人再次被他的脸皮厚度所震惊,已婚男人的智慧,大家算是见识到了。
“聊什么这么开心?”穗子问。
“说大哥的家世背景——他祖上真是土匪?”
穗子点头,对呀。
“太爷爷那辈是占山为王的,不过爷爷辈的觉悟很高,弃暗投明,跟着党走,抬担架救治伤员立了大功,所以我们家敬亭也是根正苗红。”
“大嫂你就甭夸他了,你瞅瞅大哥,他哪有半点无产阶级的觉悟?怪不得我们之前就觉得他做事霸气彪悍,闹了半天祖上是土匪,这就对的上了。”
众人都觉得,把于敬亭挪到古代,放土匪窝里,一身匪气毫无违和感。
“说到土匪,我倒是想起个事儿来。”老四拿起一份报纸。
“大哥,你看这个。”
于敬亭一看都是繁体字,顺手给穗子,经常读繁体手抄本的小娘们,看这玩意应该很顺手。
穗子嗔怪地看他一眼,直接接过来看,刚读了俩字,就觉得不合适,脸腾就红了。
“为满足商界巨鳄,知名女星停经——”
这是港媒报纸,标题一个比一个耸动。
这种标题在内地想都不要想,在那边却是稀松平常,穗子只读了个标题就不好意思了。
这种娱乐周刊只有老四有兴趣,其他人都没看过。
“大嫂,这里面说的什么?”
“呃——”穗子实在是念不下去,这内容都快赶上她家里的手抄本了!
一目十行,快速浏览完内容,提炼出了中心思想,就一句话。
“这个头条,讲的是女为悦己者容的故事。”
众人小豆眼,整整一个版面,她就提炼了一句话?
“说人话。”于敬亭对媳妇说。
“就是讲一个女明星,为了傍上财团大佬,减肥瘦身,结果减肥到停经.......咦,这个女人,不就是?”
穗子看到报纸上的照片,眼睛变大。
“没错!就是昨天大哥救的那对老夫少妻,那年轻女的是个女明星,现在她拼命傍的那个老头,就是这篇报道里写的,于有乾!”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