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子把写废的纸团成一团。
又把于敬亭伙同俩崽儿清出去。
继续凝神写。
她在手抄心经,打算写好了送到琉璃厂做成扇面,等下次见到锦楠,就可以送给她。
白衣飘飘的女侠锦楠,配上一把这样的扇子,在合适不过。
这种书法太耗费时间了,一点杂念都不能有。
她下午空出来的这点时间,都用来写这个了。
也不搭理于敬亭。
于敬亭蹲在窗户根底下,啃完了秋梨啃大萝卜,姣姣从他面前哼着小曲路过,又倒退着回来。
“哥,你脸上,写满了落寞,让我嫂子撵出来了?”
“小丫头片子懂什么?!是爷们不稀罕跟她玩!”
“你把声音压那么低干嘛?你大点声我嫂子才能听到啊,哦,你嗓子疼?那我替你喊,嫂——唔!”
于敬亭用手捂住姣姣的嘴,警惕地朝着屋里看。
小仙女仙气飘飘,专注练字,心无旁骛。
于敬亭这才松开手,指着姣姣鼻子警告:
“乱喊给你丢出去喂猪!”
姣姣撇嘴。
“哥,你生意最近是不是不顺利?”
“嗯?怎么想起问这个?”
“我看你回来后一直围着嫂子转,好像时间很多的样子,怕不是生意要关门了吧?哥,请你一定要振作,坚强!”
“你今儿怎么突然会说起人话来了?”
“没事,就是想跟你说,人生如海上行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看成败人生豪迈,不过是从头再来!”
“......”于敬亭把手搭在妹妹额头,这孩子没发烧吧?
“姣姣!”小胖在院外喊。
他骑着辆全新的自行车,单腿支地。
“来了!”姣姣一边向外跑,一边对于敬亭比了个加油的手势,哥,看好你哦!
“都快吃饭了,你哪儿去?”王翠花在院子外跟邻居聊天,看闺女坐上了小胖的自行车,忙喊。
“我晚上不回来吃饭了!”
姣姣的声音越来越远。
王翠花还想喊,小胖把自行车蹬得飞快,很快就出了胡同,不知去向。
因为是跟小胖一起出去,所以王翠花也挺放心,小胖现在长成大小伙子了,非常能给人安全感。
于敬亭站在台阶上,双手环抱,他总觉得姣姣有点古怪。
他打算等姣姣回来后,给她来个三堂会审,敢不招供,就把她的小猪存钱罐没收了!
小胖蹬着自行车,扭头问姣姣:
“姣姣,四婶不知道咱俩要干嘛去吧?”八壹中文網
“肯定不能让她知道啊,否则又该哔哔我了,你也不准说!”姣姣威胁。
“我是你的‘同伙’,我说了,我娘也得削我。”
“嗯,这就是咱俩的秘密了。”
秘密俩字被风吹在少年的心上,痒痒的,还有点甜。 www¤ ttκΛ n¤ co
“你为什么要在后座上捆一个粉红色的坐垫?”姣姣用手戳戳身下的坐垫,水嫩的粉色,上面还缀着白色的小花朵。
他这种大块头,用这个粉色的坐垫,看起来有点搞笑。
“你不是喜欢粉色吗?”他看她新换了个水粉色的书包,背起来特别好看。
“谁告诉你我喜欢粉色?哎,你可别跟我哥似的,眼光感人,从特区回来给我弄个粉了吧唧的书包,给落落也买了个粉色的小鞋子,我甚至还看到他给我嫂子买了条粉色的花裤衩子。”
据说为了给穗子个惊喜,偷摸买的,塞在穗子的随身小包里。
穗子在那边买给王翠花的化妆品都是随身带着,回家往外掏,掏出个粉色带蕾丝花边的苦茶子。
姣姣想到嫂子当时的表情,还非常想笑。
“粉色的怎么了......”小胖有些无理,他是担心她坐车铬得慌,特意跑了好几家商场,好不容易才找到最接近她书包颜色的布。
“嗨,不光是粉色,还——”
还半透明。
姣姣把话咽回去。
这话可不能说,嫂子知道会抓狂的。
家里犯二的有她哥一个就够了。
“我哥那审美哈哈哈哈,他为什么会觉得女孩子都喜欢粉色呢?”
“呃,我这个车垫是我娘用剩下布做的,跟我没有一点关系。”小胖撇清关系后,心里暗暗下决心。
兜里那个准备送给姣姣的粉色铅笔盒,还没拆封,商店应该会给换吧......
书房里,穗子伸了个懒腰。
总算是写出了两张拿得出手的扇面。
于敬亭在外面徘徊了一阵,看她伸懒腰了,“状似无意”的路过。
“哎?多写了一张?行啊,虽然我不用这玩意装犊子,但是我媳妇的一片爱心,我就凑合一下吧。”
穗子拍掉他蠢蠢欲动的手。
“多出来的一张是给老师的。”
于敬亭炸毛了。
他蹲在外面那么久,不就是想蹭一份么,那是他媳妇亲手写的!
“哎,我突然觉得肚子疼想上厕所,少俩擦屁股纸,就这俩吧。”他作势要拿。
凭什么所有人都能拿到!他身为她最亲近的人,竟然一个也没有?!
嫉妒让他,彻!底!疯!狂!
“得了,我给你也写一个吧,不过老公啊,你这么大——”穗子用手比了比。
于敬亭马上叉腰摆造型,对,没错,这话说的还是有几分公道在里面的。
“大人物,用微型书法的扇面,不够大气,我给你写几个大字?”
虽然于敬亭怀疑,她是想偷懒,写小字太费精力。
但有总比没有强啊,于是勉为其难答应了。
穗子随便抽了张扇面出来,换了笔,唰唰两下。
“色?”
于敬亭只看到第一个字,就有不好的预感。
“色.......心坚强???!”
于敬亭气得伸手就要撕毁,穗子笑嘻嘻地指着他。
“你爱不爱我?你要敢撕,就是不爱我!”
于敬亭不敢动了,只剩下嘴还倔强:“你这是胡搅蛮缠,蛮不讲理!”
穗子飞快地拿笔在他脸上画了一撇胡子,画完就想跑。
这怎么可能跑得过于敬亭。
被抓回来,按在墙上一通啃。
“我看你就是欠收拾了!”
穗子用手推他。
“娘还在家呢!”
“爹接孩子去了,娘在外面跟那些老太太嚼舌头,没到做饭点不可能回来,只要你别喊太大声就不会有人来!”
于敬亭早就相中书房的架子了,他自己打的,知道有多结实,这不在上面有辱斯文一次,岂不是对不起她给自己提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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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彻底疯狂这几个字,仿佛自带音效似的。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