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故突发,狼群扑了上来,没有声音,忽然,迅速,敏捷,凶恶的扑上了两人,有四头狼。
王糊被狼扑着连退几步才站住身形,直面三头狼的包围,看来,他被头狼列为了第一号敌人。
而木琅王子被一头狼扑倒在地,发出了惨叫。
王糊没有精力去看他,头狼这次采取了各个击破的策略,将他和木琅王子分开,分头猎杀。
他知道,除着站在他面前的三头狼外,他的背后,还有好几头等着他再退一步等着咬断他咽喉的狼。
他手中有刀,那寒光让面前的狼有些微迟疑,但那迟疑非常短暂,甚至不等王糊缓过气来,狼们发起了进攻,没有人能同一时间抵挡住突然的迅速的全方位的攻击,特别是在各个弱点都暴露的情况下,野兽和人类最大的区别是人类的眼睛往往容易被事物的假象所蒙蔽,而野兽能一眼分出你是强是弱,缺陷在哪里。
有一头狼,咬住了王糊的手腕,还有一头咬住了他的肩膀。
这些都是身体最柔软最脆弱的地方,一丁点的疼痛都足以让人麻痹昏厥,人事不省。
王糊咬紧了牙关,单手挥舞的匕首要了一头狼的性命,戳伤了另一头狼的尾骨,他开始抬手去甩开手腕上的狼,却使不上力,钻心一般的疼痛让他喉咙里发出重重的声音,血顺着狼牙流出,温热的滋润了狼的舌头和饥饿的肠胃,让它对嘴里的猎物更加强烈的需要起来,狼牙更深的陷进他的手腕里。
匕首和弯刀相比大有劣势,弯刀刀面很广容易将猎物劈成两半,而匕首,更多之后只能将力量集中到猛一点,大大的降低了袭击的功效和作用,不能有利而快速的结束战斗,于是,王糊挣扎着将手中的匕首一次又一次的刺向手腕上壮硕的狼体,可肩膀却在另一头狼森森的狼牙下被撕裂了,他感觉到手腕上的狼渐渐不动的时候,忽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重重撞倒,仰面倒在地上。
头狼,终于忍不住了,它不顾一切的扑了上来,要一口解决这难缠猎物的性命,它张大了嘴,满嘴血腥之气,它要一口咬断猎物的咽喉。
王糊的身体瞬间被狼群包围,无数的狼牙镶进了他的身体,同时听到狼牙如肉的声音,那声音让人胆寒。
他的胸膛上站着那只骄傲又阴险的头狼,对他咧着泛着寒光的牙齿,准备对着他的脖子发出致命的一击。
王糊看着那张兽嘴,几乎绝望,可他的耳朵仿佛隐约听到有马的嘶鸣声,在远方,是,有人来了吗?!
这声音支撑着他,又握紧了手中的匕首,重重的抬起,迎着撕裂一般的疼痛朝头狼身上刺去。
头狼被刺中了背脊,那尖锐的匕首插上了它的背,钉住了它,巨大的疼痛让头狼哀号着从他的身上滚下,四周的狼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王糊的身体快速的朝后缩退,费力的挣扎着想爬起来,他撑起了身体,看到不远处依旧在和狼打斗翻滚的木琅王子,他的身旁,是好几头丢了性命的狼。
看到这一幕,王糊忽然笑了,他的面上满是血液,身上也被血液浸湿,身体痛得他几近昏厥,他迎着又扑上来的狼群,挥手劈出重重一掌,又一掌,他眼中渐渐发散出嗜血的光芒,那是对生命的绝对掌控,决不允许亵渎的轻视。。。。。。。
王糊是被痛醒的,全身都痛,痛得他抓心抓肺的难受。
他睁开眼,只看到一个白色的帐篷顶,微微一别眼,看到身边放着一个木桶,里面装载的液体正散发着浓郁的酒香,他匝了匝嘴,真想喝一口啊。
这时,有人掀看门帘进来,长长的睫毛下是一双明亮的眼睛,精致小巧的脸庞,看到他睁看的眼睛,眼前顿时一亮:“你醒了?”
王糊看他径直走过来将手中的毛巾放进他身边的木桶里细细搓揉,面色一变,这这这,敢情不是用来喝的?
那人没看出他的异样,自顾自的甜甜笑道:“你真勇敢,我听仄和他们说,你赤手和狼群搏斗,还杀了头狼,真了不起。”
王糊眨了眨眼睛问:“是你救了我?”
“不是,是我们族的人,他们赶到的时候,你还在和狼搏斗,像疯了一样,连仄和都说你是真正的勇士!”
“谢谢。”王糊笑了笑,抿了抿唇,忽然想到什么:“那,和我一起的那个人呢?他还活着吗?”
那人点了点头:“他还活着,在隔壁的帐篷里,他也是勇士,你们都是!”
说着,他的手掀开了王糊身上的被子,王糊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体,竟是□□的,□□的身体上伤痕遍布,有的地方,已溃烂。
“这?。。。”他迟疑的看着那人。
那人对他歉意的笑笑:“我们的土办法,用烈酒合上草药来清洗你的伤口,你的伤太重,要养上一段时间。”
王糊明白了他的意思,点了点头感激道:“谢谢你。”
“不用跟我客气,勇士应该得到最好的照顾。”说着,那人手中的毛巾开始轻轻拭擦起王糊伤痕累累的身体来。
王糊的身体被列酒刺激着,皮肤冰凉又灼热,舒服得闭上了眼睛。
清洗完毕,那人抱着木桶准备离开,王糊叫住了他:“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又是一笑“我叫碧瞳。”
就这样,王糊在这帐篷里住了十多日,他渐渐从碧瞳那里了解到,他们的民族以狼为图腾和信仰,靠狼生存,所以他们的族名就叫狼族。
他们是游牧民族,却经年跟着狼群迁徙,狼群去到哪里他们跟到哪里,依靠着狼群敏锐的求生本能来猎取食物,从容生存。
对他们来说,狼群既是他们的敌人又是他们的神物,让他们畏惧又敬仰,而敢于和狼群争斗的人,一定会被他们奉做勇士。
比如王糊,就连族长也亲自来看过他几次,要他放心的好好修养,命人送来一条象征力量和地位的狼牙项链来表示对他的赞扬和嘉许,那项链上唯一的饰物,就是王糊杀死的头狼的尖锐牙齿。
王糊身上的伤很重,连隔壁帐篷的木琅王子的身体都好了完全,活力四射的甩动四肢,开始时常过来骚扰他睡眠的时候,他身上的好些地方还缠着纱布,敷着草药,只能勉强坐起。
而他最喜欢的,就是被人搀扶出到帐篷外呼吸新鲜空气。
只要坐在帐篷外,即使疼痛困扰难忍,他也毫无怨言,没有□□过一声。
他喜欢一动不动的坐在帐篷门口,没有语言没有表情,目光延伸到遥远的地方,茫茫的草原尽头,绿色波浪的彼岸,在风吹草动天地苍茫的寂静中,远眺,那里有远远的温暖的落日,以及看不见的却能飘来清甜水香的丰盛的水泊草域,每天有无数的马群羊群从他面前经过,赶牧人轻轻扬起皮鞭吆喝,动物们发出安宁的声响,甩着尾巴从挤到一处,所有的声音汇聚在一起,结合着草原上特有的香气,总让他露出淡然的微笑。
夕阳之下的风吹过他俊秀的面庞轻轻抚摩他的眼睛,路过的人总能看到,那样一个人啊,敢于与浪群搏斗的勇士,他坚强又勇敢,强悍又忍耐,却有一双美丽又迷茫的眼睛,生起了迷雾一般的水光,他面上时刻涌起的,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强烈忧伤。
在王糊看来,这草原上闲适舒坦的生活,竟是他成年以来最舒服安逸的时光,每天的心境都宁静平和,惬意安详。
这段时日,一直是碧瞳负责照顾着王糊,他在狼族里的地位很低,父母双亡的孤儿,没有血缘做为族落里最大的支撑便成为弱势,可他美丽又善良,勤劳又认真,所以族里喜欢他的人也很多。
对族长安排他照顾王糊的事,碧瞳做得尽心尽力,喂他吃饭,换药,擦拭身体,给他讲好多的故事,看着他安然入睡。
他把王糊当做真正的勇士,在他十九年的生命里所遇见的唯一的英雄,他对他尽心尽力,照顾得无微不至,这让王糊很是感动又感激。
木琅王子似乎也喜欢上了这草原上颠簸奔腾的生活,每天跟着狼族的骑士游牧打猎,学习如何与野兽搏斗,寻找好的草原和水泊,学着应该怎样在辽阔的草原里生存,或许在他看来,这样的生活比起瞒着皇宫里高贵的父亲卖艺杂耍更具有趣味和冒险精神,这生活让他彻底忘记自己身为皇储的责任,也让他忘记了回家的想法,全心全意的投入了这样的生活,马背上草原里的游牧生活。
他对王糊的态度与从前完全变了个模样,每次从外面回来,总是会捧给王糊一大把他从遥远水泊边上采摘来的娇艳鲜花儿,那些花儿透着迷雾一般磨人的水气,仿佛王糊那双泛着水光的眼睛一般柔嫩水灵。
他用专门找来的大木桶盛着清水装好,轻放在王糊的床前,满意的听到王糊一句轻含笑意的谢谢,然后搓着手,跳上桌子拿起大饼猛啃,得意又满足。
闲暇时分,他也常陪着王糊呆坐在帐篷前,王糊看着远方发呆,他便在一旁偷偷看着王糊望着他的侧面发呆,眼睛里泛动着少年人特有的敬佩光芒,可当王糊转过头面对他时,又匆匆移开了目光。
王糊没有察觉这目光背后的东西,他把木琅对他的依赖表现看做朋友间该有的情谊,毕竟两人共同经历过一次生死之战,毕竟那时只有他们相互依偎共同抗敌,对彼此产生出非同一般的依恋,那也算是理所当然。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王糊的伤势也逐渐好转,不用人搀扶也能自己下地行走,腿脚利索起来,他已经能独自走进那草原深处活动僵硬已久的身体,挥舞久未练习的武功招式了。
一日,黄昏,王糊在草原里练得兴起,汗水淋漓,一声急促的马鸣声传来,他转过身,站在人高的草丛里仰头看,一脸焦急的木琅王子跳下马来,朝他嚷嚷:“王糊,快,快,碧瞳被他们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