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村大门口就有一大块空地,这块空地本来就是供人打架的。
金枪徐和王大小姐就在这里。
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竹简下开满了鲜花,蜜峰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甚至连风都在传播着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生命孕育生命成长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想到死。
只可惜生命的死亡和诞生一样,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也没有人可以阻止。
金枪徐慢慢地解开了套在金枪上的布袋,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布袋里抽出了他的枪。
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二十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丁喜忍不住的赞了一声:“好枪。”
“当然是好枪。”苏阳也点点头,其实好的不是枪,而是人,这柄枪被金枪徐拿在手里,就算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
“能杀人的枪就是好枪。”丁喜也道。能杀人的当然是人。
“金枪徐知道什么是死,所以这是一柄好枪,只是可惜这位王大小姐对于死理解的还不透彻。”苏阳的眼神又落到了王大小姐手里的霸王枪上。
“哦?”丁喜问。
“死的真正意义,其实是八个字,只有真正无数次接近过死亡的人才会了解,而王大小姐显然嫩了。”苏阳道。
“哪八个字?”丁喜问。
“不是你死,就是我死。”苏阳说。
“不错,这位王大小姐的心里,只有别人,而没有自己死。”丁喜叹了口气,道:“霸王枪若是枪中的狮虎,金枪徐的枪就可以算是枪中的毒蛇。不但比普通的铁枪轻巧,而且枪身还可以随意弯曲。而金枪徐用的枪法,也独具一格,与众不同,一共一百二十一式,可是霸王枪只有十三式。”
苏阳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够。”
丁喜忽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王万武施展霸王十三式的威风我们已经看不见了,霸王枪在他手里,才真正是霸王枪。”
苏阳再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时决斗已开始。
阳光下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金枪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削锐、锋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
王大小姐却只是随随便便的将大枪抱在身上,就凭这一点,就已经不如金枪徐。
一一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金枪徐嘴里露出冷笑,却还是礼貌极恭,沉声道:“当年王老爷子在时.在下无缘求教,如今老成凋谢,枪在人亡。请受我一拜。”然后左腿后曲,真的行了一礼。
王小姐只不过点了点头,淡淡道:“我是来找你麻烦的,你也不必对我太客气。”
金枪徐沉下了脸,道:“我拜的是这杆枪,并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记住,从今以后,霸王枪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来,王老爷子一去,霸王枪也已不在人间了。这杆枪在王大小姐手里,已只不过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铁枪。”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显然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她也知道高手相争时,若是心情激动,就随时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
金枪徐盯着她,又道;“在下还未到这里来时,已将所有的后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枪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后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张脸已气得通红,大声道:“我若死这里,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后事。”
金枪徐道:“谁?”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着!”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金枪徐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铁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人群之中,丁喜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确太嫩,竟看不出金枪徐是故意激她的。”
苏阳却笑了笑,道:“也许金枪徐这一照反而用错了。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可是她怒气一发作起来,说不定反而能有相反的作用,倒是反而能使出真正的霸王枪来。”
“这倒不假,只不过还是很可惜。”丁喜笑道:“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却偏偏脾气大的吓死人。”
“所以她要找老公,一定要找一个脾气好的不得了,最好是整天笑嘻嘻的男人才行。”苏阳扭头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丁喜,忽然笑道:“你好像就是这样的人。”
丁喜果然是笑嘻嘻的,他好像一直都是这样的表情,哪怕在听说被归东景下了毒之后依旧在笑,世上似乎很有有什么能让他笑不出来的事。
不过他也指着苏阳的脸,笑嘻嘻的道:“你好像也是。”
就在他们他们说话的功夫,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杆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有人开始议论,看样子金枪徐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你怎么看?”丁喜问。
苏阳却记起了薛狐悲一战,薛狐悲用的铁拐也是这样的重兵器,于是摇头道:“像霸王枪这种兵器,份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兵器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惯性力量,使用者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并不多,只需要在关键处稍加控制就行。”
丁喜点头道:“不错,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象并没有对别人说过。”
“你确定百里长青和王万武是朋友?”苏阳忽然问了一句看起来毫不相关的话。
丁喜道:“很好的朋友,怎么了?”
“既然是很好的朋友,你怎么会去截百里长青的镖,难道你们不是很好的朋友?”苏阳问的话好像越来越不照边际了。
丁喜虽然没有回答,但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却消失了。
苏阳又扭头仔仔细细的看了丁喜几眼,笑道:“你不笑的严肃样子,其实很像百里长青。如果把你们两个人放在一起比较的话,一定有人会说你是他儿子。”
不等丁喜答话,苏阳忽然很神秘的说:“其实你愿意承认是他儿子的话,至少你截他的镖就不用还了,没听说过儿子拿老子的钱还要还的。”
“王八蛋才是他儿子。”丁喜说。
“会下王八蛋的,一定是个老王八!”苏阳很肯定的点头。
丁喜瞪了他一眼:“帮老王八办事的,就算不是王八蛋,也一定是混蛋、臭蛋。”
就在苏阳和丁喜这几句话的功夫里,场面上的战局已经一边倒了。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和枪身稍稍接触,就会被挡了出去。
金枪徐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已经是杀人的地狱。
但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能肯定被杀的那个人是谁,像今天这种局面,金枪徐并不是第一次遇见。
就在这时候,小马忽然冲出人群,对着金枪徐大呼:“住手,都给我住手!”
王大小姐当然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制止在小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弹丸般忽然弹起,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
丁喜的心已经沉了下去,苏阳回头,见小马跑出来的地方还站着一个女人,和王大小姐一起来的那个女人,那个喝茶的女人。
她殷切的望着小马,看小马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英雄。
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
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已无法住手。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
谁也不敢冒这个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