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前的那个深夜林正君为了掩护花牡丹离开,他自己却遭了歹人的毒手,现如今也不知是死是活?想到此处,花牡丹就是一阵揪心的疼痛。
当时她说过要去寻找她的君哥,不管寻到的是活人还是尸体,可是后来,她却被卖到了蜂蝶苑,失去了自由,这一晃就是几个月过去了,如果君哥遭遇了不测,只怕尸首也早已腐烂了吧!
然后她又想起了她的石头哥,那个发誓长大后要娶她过门的石头哥现在过得好不好?如果老天怜悯,能够再次相遇,只怕他愿意娶,她也不敢嫁了吧!
现在的她已经不配嫁给石头哥了,不配了,永远都不配了,难道要她用肮脏的身体去玷污他那份清白的爱情吗?
花牡丹还在幽幽地挂念着石头哥,然而她哪里知道她的石头哥现在就和她同在一个城市,只是她住在豪华的别墅里,而他却委身在火车站售票大厅里。
时令已经进入寒露,夜凉如水。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石头卷缩在售票大厅的角落里,屁股下面铺着几张捡来的旧报纸,身上的衣服已经脏到失去了原来的颜色,黄球鞋开了胶,鞋帮烂了几个洞,他眼睛闭着,面有菜色,头发蓬乱,整个人就像是贫瘠的黄土地,没有一点精神。
不知道的一定会以为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流浪汉,所以才混到了这步田地,其实他是为了寻找花牡丹才沦落至此。
他从五月份出来,先是去了县城,在县城寻了数日,没什么结果,只得扩大范围,但一个县好歹也有十几个镇,一个镇又有很多村子,这一圈寻下来,就是几个月的时间,一无所获后,他今天刚爬上了拉煤的火车来到市里。
这几个月里,他每天都要走数十里,因为个高腿长,走的也比较快,身上带的干粮钱财只能支撑一个月就花完了,剩下的日子,他就是靠着出卖自己的体力混一口饭吃。
比如他看到谁家有什么体力活了,就帮忙干一会,人家主人见他干活卖力,就会赏他一口饭吃,遇到晚上,有的好心人还会提供住宿,让他住一晚上哩!
他像是打游击战一样,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居然就坚持了好几个月了,这份毅力的确令人佩服,只是这种东奔西跑,风餐露宿的日子,让他很快消瘦下来,体重从一百四十多斤迅速锐减到一百零几斤。
但他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哪怕为伊消得就像鬼,只要一想到花牡丹不知在何处受苦,他就充满了斗志,这种斗志让他有足够的勇气寻找下去。
纵然踏破铁鞋,哪怕天涯海角,他也要寻回花牡丹,然后娶她过门,这不仅仅是为了兑现当初的承诺,而是一种深沉的爱的呼唤。
现在他睡着了,在清冷的售票大厅,在冰冷的水磨石地板上竟然睡着了,肯定是又累又乏了,其实大厅里不缺流浪汉,但别人的流浪只是为了生存,而他的流浪却是为了寻人。
天亮了,石头揉了揉眼睛,从地上爬起来,那双像雾像雨的眼睛,如今雨雾依然还在,只是多了一层倦怠,他需要一次充足的睡眠,但几个月里,就没有一次睡眠可以超过五个小时。
肚子里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那是饥饿在反抗了,摸摸身上的衣兜,果然摸出了半块馒头,他现在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有一个馒头的情况下,他不会一次性吃完,而是留下半块,等实在饿的不行时,至少那剩下的半块馒头会让他好受一些。
半块馒头一口就可以吞下去,他却慢吞吞地吃着,这样以来,他会觉得自己是在享受整个馒头,吃完馒头后,就到公共厕所洗手池的水龙头下接冷水喝,直到肚子喝个水饱,才肯罢休。
然后他就开始一天的寻人之旅了,他脑海里总有一个画面,就是会在未来不经意的瞬间会遇上花牡丹,然后两人相视一笑,紧紧拥抱。
每次想到这个画面时,他面黄肌瘦的脸上就会荡漾着幸福的笑容,不过想象终归是想象,到底能不能实现,还尚未可知?
在市区寻了一个月后,终究还是大海捞针一样渺茫,世界那么大,人潮又拥挤,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想要找到一个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这不是唯美的小说,男女主角会有那么多的不期而遇,这是现实,残酷的现实,每天太阳升起,石头都会充满期待,可是每次太阳落下,他的期待便会消失殆尽了。
天气越来越冷了,寒露过后是霜降,霜降过后,开始立冬了,而他身上的衣服太单薄,无法再抵挡夜晚的寒冷了。
所以当务之急,不是继续寻找花牡丹,而是要找份可以管吃管住的工作,先要养活自己才行,要不然,不是被饿死,就是被冻死,到那时,就是遇上花牡丹了,又有什么用呢?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他白天依然用来寻找花牡丹,夜晚就用来寻找工作,可是他这身乞丐的行头,实在叫人大跌眼镜,哪里有用工单位愿意招他啊!
这天晚上,石头在街上漫无边际地走着,经过一家名叫蜂蝶苑夜总会门前时,他猛然驻足停了下来,吸引他的不是夜总会的繁华,而是门前展架上醒目的招聘启事。
这家夜总会正在招聘保安人员,管吃管住,待遇丰厚,工作时间又是晚上,石头看过之后兴奋不已,于是准备进去碰碰运气。
却被两个保安拦下,其中一名保安狗眼看人,嘴里不干不净地骂道:“臭要饭的,这地方能是你进的吗?还不赶紧给我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