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已经还了
茶馆的那一幕再也不能叫做斗殴,而是虐打。受伤的流子坐在一旁,没有受伤的流子则围成了一堆。
在他们的中间,躺着一条狗。
那条狗就是我。
我虽然出生在乡下小镇,但是比较爱干净。如果说平日的我整整洁洁的,还算是个看得过去的人的话,那么这一刻已经不是了,我变成了一条狗。一条浑身都是血污、泥迹,邋遢不堪地蜷缩成一团瘫在地上的,又臭又丑的野狗。
我的脑袋又热又凉,热的是刚流出的新血,凉的是早就流出,已经和头发浸染纠结成一团,如同杂草般凝固的旧血。我将依旧滚烫的左脸侧放在地面,那样会让我感到一丝的凉爽。
我尽量将腰部拱起,双腿与右手紧紧缩在胸前,左手肿得像一只沾了血的馒头,微微抖动不停。
衣袖被刀划开,扯裂的毛料纤维杂乱纷繁。脚上一只鞋子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被揉成一团的裤管下露出了半截小腿,一条狰狞的血口赫然在上面,如同嘲弄着世间的笑颜。
大冷天,闯波儿已是满头大汗,我看着他同样有几分狼狈的模样,说:“有狠,打死老子唦。”
闯波儿的脸瞬间变得煞白,他拿起了身旁的一只长条凳对着我锤了下来。
很疼,但又好像不是那么疼,甚至我还能看着他,看他仿佛在舂米一般挥舞着凳子在我的身上一通乱打。
事情到了这一步,胜负已定。我已经还了夏冬对我的情,但是这还绝对不足以让我了结那一夜弃友不顾、落荒而逃的不义。这个茶馆里的故事并没有结束,我该做的事情也还没有做完。
看样子闯波儿是真打累了,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停了下来。我在地上扭曲着,辗转着,想要找到一个最好、最舒适的姿势来缓解一下身上的疼。
隐隐约约间,我听到门外先是传来了一阵不约而同的高声欢呼,然后就是人群叽叽喳喳、争先恐后的说话声,其间还夹杂着几句短促有力、中气十足的呵斥。再之后,门帘被突然打开,随着一股刺骨寒风涌进,几个或穿便衣或着军绿色警服的警察就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闯波儿身边的小弟赶紧抱住了还在埋头苦干、一门心思打人的他,大家一起站得端正笔直,如同受阅部队,场面立刻平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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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波儿,又是你啊,搞些什么?是不是想到山上去过年?”一个威严的声音,带着居高临下的姿态,用一种调侃的口吻响了起来。
“呵呵,马所长。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是这个小麻皮要杀人啊!我是见义勇为,外头那些伯伯嗲嗲都看到了。我在这里听戏呢,他拿着刀进来就砍人。不信,你可以问他们。”闯波儿嬉皮笑脸,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非常轻松地回答道。
“呵呵,杀人?别个不杀,就杀你?老实点!喂,那个伢儿,你还站不站得起来?站得起就快点,等一会儿你们全部一路跟我走。”马所长说完这句话,带着手下向场子中间走了过来,步伐不快不慢、轻松惬意。只不过,这种惬意并没有保持多长的时间,当迈出了大约六步之后,马所长良好的心情就将会因为一件事情的发生而完全消失。
在看到警察进来的那刻,我就开始尝试着慢慢从地上爬起,始终被半边身体压在地面的右手,还是不自然地弯曲着,我只能用两条伤腿与肿得发亮的左手支撑爬起的动作。这使得我想要完全站起来更为艰难。
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好不容易撑起一半身体,脚下一滑或是手臂一软,我又倒了下去;再撑起,再倒下……
但纵然如此艰难,自始至终,我非常不自然的右手却始终紧紧放在胸前。
终于,在警察问我是否能够站起,周围众人都将目光瞟向我的那一刻,我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人们的目光从我满是血污、伤痕的身体一扫而过时,每个人都在惊讶,为什么我还能站起。
“那好,你站得起来是吧?那你和他们几个都跟着我一起走一趟。”马所长说话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看向了他。
我知道机会来了。我用尽最后的力量站直了身体,站得笔直如松,不动似钟,就站在了闯波儿身后。
四五米之外,对着我们走过来的马所长胸有成竹,如同一个巡视自己领土,俯瞰着自己臣民的帝王。他的脸上始终都是那副威严不可侵犯,仿佛每个人都欠了他的钱般高高在上的表情。
“马所长,确实没得什么大事,是这个小麻皮过来惹事。你也忙,深更半夜了还没休息,没得必要还跟你一起到……”随着闯波儿的说话声,他的后脑在我眼前轻微摆动。就在尺许之外,他旁边的几个小弟看了我一眼之后,也纷纷用卑微而诚恳的眼神望向了对面的马所长。
盯着闯波儿后脑上的那一片青丝,我伸出已经肿胀发亮的左手,抓住了咫尺之外的它们。因为太过用力,我看到自己乌黑的手背上居然显出了一层青白。
用力一扳,手上传来快要不可忍受的痛楚,同时闯波儿的脑袋已经被我扳得向后弯,靠在了我的胸前。没有了他脑袋阻挡的第一个瞬间,我清晰地看到了马所长的面孔已经完全扭曲。他几乎不自觉地停住了脚步,嘴巴蓦地张开,额头青筋凸显,直盯盯地望着我,圆睁的双眼中透出一种浓烈到无法掩饰的惊讶与恐慌。
这一刻,我的第一个意识居然是觉得这个人终于扔掉了那张虚伪做作的面具,这个人终于还算是一个有着正常七情六欲的人。
所以,我对他笑了一下。
周围的小弟已经警觉,左手上也传来了闯波儿头部想要扭过去的力道。但是一切已经晚了,我始终蜷缩的右手已经伸出,臂弯死死地夹住了闯波儿的脖子。闯波儿往上仰望的目光中是一种绝望的惊慌。而我的右手掌,已经放在了他的喉咙之上。猛地发力,我感到紧握在手中的瓷片突然一软,陷在了某种物体之中。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无数东西劈头盖脸地打在我的身上,一股巨大的电流从腰间传遍全身,在无法控制的剧烈痉挛中,我瘫向了地面。
人群的狂呼渐渐远离,警察手上嗤嗤作响的电棍也消失不见。在我眼前,只有电棍前端那一点金芒,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竟化成了一朵绚丽烟花……
我知道,我已经还清了所有,也失去了一切。
打河马的海燕
二十分钟前,当闯波儿手上的青花白瓷壶拍碎在我的面门。所有人都看到我被打得血如泉涌,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还手之力。只是,他们太大意了,茶壶可以将我拍倒,却不能将我完全拍晕。
在倒地的那一刻,我刚好趴在了散落一地的茶壶碎片当中,有一块细长的碎片就静静躺在我的手边。没有任何人发现,我捡起了它。
当然,最初的时间里,我并没有想过究竟要用它来做什么。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很清楚再做什么的机会近乎于零。可我顺从着本能的意识,捡起了它,一如之前简单机械却又义无反顾地爬向那根钎子一般。钎子已经永远都拿不到手,瓷片是最后的稻草。不管如何痛楚,遭受什么重击,我都始终将它握在手里,埋在胸前,苦苦地等待着时机,直到马所长出现。
闯波儿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没有死。
我的运气也好,我也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也没有死。
不过,我们都坐了牢。
一个子女离婚之后,父母都会羞愧到不敢出门,几欲自绝于天下的年代;一个出现在大街上还叫做耍流氓或者神经病,而不是行为艺术的年代;一个仁义已失,廉耻尚存的年代,我坐了牢,这对于我的家庭,以及我本人一生的改变与冲击,可想而知。那天的事情太大,知情人又太多,不可能不在这个小镇上迅速传开。所以,从第二天开始,九镇方圆所有的流子们都听到了那个伴随我至今的名字——义色。
这件事情过去没多久,九镇又发生了一件不为大众所知,却值得一说的事情。
我们这边在建国前,就已经是出了名的盛产土匪的大本营,凶名赫赫,举国皆知,历朝历代,从未平定。直到建国之后,政府派拿着钢枪大炮的正规军来剿匪,才算平息了一方祸事。
当年有句流传在民间的谚语叫做:“天见陈平,日月不明;地见陈平,寸草不生;水见陈平,混浊不清;人见陈平,九死一生。”
陈平就是建国前,方圆几百公里范围内土匪当中的一位绝对大哥。由于我们这边盛产竹子,所以这位“阎王”曾经发明过一种酷刑:用前端削薄的竹筒框住人的眼窝,然后用力一拍,眼珠就会顺着竹筒滚落下来,名为“猴摘桃”。
一个参与了茶馆打斗的陈姓年轻人,平时就喜欢在人前吹嘘与我火并当晚自己是多么勇猛,又下了如何的重手。
就在我入狱之后两个多月的某天深夜,他嫖娼、喝酒之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蒙面人用这种来自土匪的,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九镇的手法挖掉了一只眼睛。
手法干净利落,迄今为谜。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狱中的我却因为一件偶然的事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在我接下来的人生当中至关重要的人。因为,就是这个人的出现,才正式为我掀开了那个风起云涌,陪伴我半生,给了我一切,也拿走我所有的江湖。
我被关押在我们县第一看守所,由于它盖在一座名为十里山的山腰,所以也叫做十里山看守所。想写我们这个地区的江湖,十里山这三个字就不能不提。因为它实在是太过于重要,重要到如果你在我们本地方圆几百里范围的江湖上混,却不知道十里山,那就如同“五四”时期的大学生不晓得《新青年》一样丢人。
这个地方走出了太多的大哥,也流出了太多的传奇,而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应该可以说是在无数传奇中能够排得上号的一个。故事发生在我已经在号子里蹲了两个多月的某一天。
夏冬出院了,出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十里山看望我。同时前来的还有我未曾想到的一个人——唐五。
“杰伢儿,过得还好吧,哈哈,比外头还长胖些哒啊。”唐五亲热的招呼声传入了我的耳中,这让我所有的注意力都从夏冬的身上转移了过去。
因为,这不合常理。
唐五向来都是一个待人接物非常客气得体的人,我们认识也有很长时间了。在夏冬出事那晚,他还很有义气地帮了忙。但是,严格来说,我们并不算是真正的朋友,至少绝对不是那种可以让他专程过来看望我的朋友,我和他之间唯一的纽带是他的弟弟一林。而且,在人与人之间,总会有一些言语无法说明的微妙感觉。凭着这种感觉,从唐五和蔼客气的笑容里,我还看出了某些与平日不同的味道。所以,在惊讶之余,心中不免起了一丝疑惑。
我加快步伐走了过去:“五哥,你怎么也来了?这么远,还麻烦你专门跑这一趟,坐坐坐。”
我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搭在了夏冬的肩上。
“义哥。”夏冬哽咽着唤了我一声。我扭过头看向他,这才发觉他的眼中竟然隐隐泛着一层水汽。百感交集之下,鼻子猛然一酸,我赶紧低头,坐了下去。
“哎呀,冬伢儿,哭什么?小杰不是过得蛮好啊,没得什么大事。来来来,都坐,坐着聊,小杰,本来呢,我早就想要过来看看你,前段时间实在是不得闲。一直到昨天晚上,夏冬到我屋里去找一林,听他说想要来看看你,我这才抽个时间和他一起来看看。呵呵,莫怪老哥不懂礼数啊。在里头,没有吃什么苦唦?”唐五的话还是那样滴水不漏,但是里面透出的亲热让我在颇有些受宠若惊之余,也心生了几分疑惑。
“没有,五哥,搭帮你。吃得好,歇得好,比在外头都还舒服些,呵呵。”
接下来的时间中,我们三个人都在不咸不淡地聊着,亲密而自然。最初的疑惑也在这样的气氛下,变得越来越淡。我甚至都开始在心底责怪自己的多疑。
直到访客时间快结束前几分钟,唐五突然给我说起了闯波儿手下被挖了眼睛的事情,说话的时候,他面带笑容,语气平和,可是我却始终觉得他看着我的眼神非常专注,好像想要在我的脸上找出什么东西。最后他说:“义杰,这件事,你真的一点都不透彻?”
“五哥,我怎么可能晓得,我都进来这么久了。”
唐五没有回答,嘴角一弯,露出一抹微笑,双眼中光芒闪烁。他拍了拍我的肩,拉开凳子,站起身来,说:“那要得,小杰,你这个伢儿有出息,老哥喜欢你。你在里面好好照顾自己,莫想多了。早点出去,今后有什么事,就给老哥说一声,你和一林关系这么好,就和我的亲弟弟一样,千万莫见外,晓不晓得?”
所有的疑虑在这番话中涣然冰释。
走之前,唐五给了我三条万宝路的烟。
在当时,中华、玉溪这样的高档香烟还没有在市面上广泛流通,普通老百姓抽的都是一两元的君健、芙蓉、洞庭,而唐五出手就是极为少见的万宝路,一送就是几条,相当之慷慨。
不过,比起这几条烟,更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夏冬的礼物。他慢慢吞吞地拿出了几个系得整整齐齐的塑料袋,对我说:“义哥,我本来也想买烟,五哥又买了。我也实在是没得多余的钱买这个烟,我个人帮你搞了些干辣椒炒肉末,你在里头吃不好。这个可以放很久,不易坏掉,你平时就用来下饭,莫嫌弃。等你抽完哒,我下回过来再帮你买烟。”
夏冬说这话的时候,一直都在讪讪地微笑着,有些愧疚,也有些难为情。接烟的时候,我感谢了唐五,但是把塑料袋拿在手中的那刻,我却没有说话。我只想告诉夏冬我心里的感动,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说,因为阵阵发酸的鼻子已经让我再也说不出来。
在聊天的过程中,我曾不经意地看到,离我们两米开外的另一张桌子上还坐了两个人。我还和其中一个穿着囚服,脸型瘦削,显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深沉老练的年轻人有过几次简短的眼神接触。
当时的我,不可能会想到这种极为寻常的冷漠而生疏的对视背后居然会隐藏着那样深层的故事。我更加没有料到,十几分钟之后,这个人就会与我相识。
相识的原因,就是那三条烟和几袋菜。
当时在接待室的并不是只有我们一桌,因为十里山看守所的会客时间基本都是固定统一的。当时注意到我们的也并不是只有上文那位瘦削的年轻人,还有另外一个人。
因为舅舅的关系,我被安排到了一个人员成分相对简单、气氛相对和谐的牢房。虽然平时出来劳作,也难免被其他牢房的老油子敲诈过几次烟和钱,但是作为一个新丁来说,我几乎没有受过什么苦,也没有被人欺负。不过,日子长了,听得多了,我也晓得牢里混得好的是哪些人,必须要晓得,不可能不晓得。
其中一个人叫做罗勇,是当时九镇所属那个县的头号大哥,而罗勇手下有一个叫做河马的哥们。
这哥们为什么叫河马?因为他有着河马的体型,极为肥胖,更重要的是他像河马一样只有一个爱好。
吃!
注意到我的就是这个人。
接待时间一到,唐五、夏冬告辞,下午的劳动也马上要开始了。出了接待室,我就随着其他几个同样从接待室出来的狱友一起回监,准备把东西放好了之后,开始工作。
胳膊下夹着烟,手里拎着菜,我心里满是幸福,和狱友一边走一边聊,突然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声大喊:“喂,前头的,高个子的,走慢一点。”
我回头望去,看到一个大胖子,他手上也拿着几条烟,摇摇摆摆地朝我走了过来,下巴抬得很高,远远地看着我说:“朋友,烟不错啊。”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麻烦来了,看了看胖子手上的烟——君健,心里大概也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有些紧张地抬起头看着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