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一盏残灯,倾塌的墓门!(下)

人生,也许就是这样,我们不停的做着选择,在决定之前,永远不会知道这个选择之后,我们会不会后悔,然后就不断的重复,不断的选择,不断的后悔,一次又一次。

我们总是希望着下一个选择会是好的,能够不后悔的,可是当我们回头看去,谁又能真的不言悔。因为这条人生路上,太多选择,太过诱惑,太多的不满足,所以就会一次又一次的后悔。

李墓在想,如果最初的最初,他真的做了另一个选择,选择消失掉,选择不去成为李墓,不去尝试做一个人,不去尝试成为她生命的一部分,自己到底会不会后悔。

他不知道答案,但其实他想他是知道答案的。

“所以,就这样吧。至少我们像人一样的去活过,去爱过,去恨过,绝望过,希望过,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终究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不,我不愿意结束,我还没有结束。”

他抬起头来,看着他融化在自己的泪中,无尽的光开始散去,整个大墓开始摇晃,开始倾塌,他看见无数的人在这倾塌的大墓之中还在战斗着,毁灭的光与影中酝酿着新生的渴望。

他可以看见那些荒古仙神的残魂与贵族们的战斗,他们之中也许有人会死在这里,也许有的人会活下来,但他们都只是在做自己的选择,一个最后的选择。

这条人生路上,每个人都在不停的赶路,寻找着出路,在无尽的失望之中寻找着偶尔的满足,也许只有在睡梦中才能解脱这清醒的苦,但既然他们都没有放弃,他又如何能够放弃。

如果这就是最终的结局,这结局他不要,做人如果一定要后悔,那么他宁愿品尝这后悔。哪怕一次又一次,无所谓了,他在这毁灭的光影之中,在这倾塌的大墓之中。回首望去,一路走来,一次次的选择,一次次的后悔。

他到底在追寻着什么!

超凡的力量,哪怕堪比神灵。但终究他只是想要做一个人,所以那些力量,那些伟大,都与他无关,他脆弱得还是如同凡人一样,在一次次的选择中懊悔。

他看见那些人在毁灭之中厮杀,追逐着永恒的机会,但是谁又能真正改变这人生的长度,谁有真正知道永恒到底有多么的恐怖,谁又能真正了解选择往往比命运还要残酷。

或许他们明白的。只是没有人愿意认输罢了。

他站在这里,不想去管自己存在的意义,或许是为了终结这宇宙,或许是为了延续下个宇宙的存在,但无所谓了,他只是想要做一个普通人,一个很简单的普通人。

可是普通人的人生不就是如此刻的结局一样吗?

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终究都是自己的选择,有后悔。但却无法改变,他做了自己的选择,他决定了自己的命运,他又有什么资格说不接受?!

他不知道。但是他不愿意,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掌,耳边可以听到无数的咆哮,厮杀,战斗。

千奇百怪。他仿佛脱离了这世界,就这么冷冷的看着这一切,他不明白这些人在争什么,他不明白这些人在挣扎什么。

但渐渐的,他看懂了,原来所有人都只是在做自己的选择罢了,不管是所谓的高等贵族,还是所谓的荒古仙神,现在他们与凡人一样,只是做着自己的选择。

在真正的人生面前,他们并不比所谓的凡人要高明多少,他们一样面临着选择,一样面临着后悔,不管那人生是精彩的,还是悲伤的,其实都是自己的选择。

“所以,我只是做了自己的选择罢了。”

他似哭似笑的看着自己的掌心,墓灵终于彻底融化在了那泪水之中,落在他的掌心,化作一滴晶莹的泪,在嘲笑他这么久以来的挣扎与自以为是。

他以为他一直在努力的改变自己的命运,却原来他只是自私的做了自己的选择,然后让这命运一次次接近他所享受到的,他其实并不是改变自己的命运,而是在圆满这命运。

命运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

以前他不懂的,现在终于懂了,原来这命运一直就在他的掌心之中,他自以为做了很多事情,付出了无数,却原来是自己一步步将这命运推到了这结局。

“原来,这就是人生。”

他低语着,忽然忍不住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眼中有泪落下,落在风中,吹过这伤心,嘲笑这命运,失去了悲伤的意义。

原来我们每个人都在做同样的事情,原来人生的真谛,就是我们亲手缔造了所有的命运,那些喜悦的,那些悲伤的,那些痛苦的,那些后悔的,那些幸福的,原来都是我们选择的。

没有理由埋怨,没有理由愤怒,因为这都是自己的选择。

如果能从头,该有多少美好不放手!

多么美好的后悔,他曾经做梦时候似乎也想到过,但原来,就算能从头,那该来的,还是要来。

因为幻想假如的人,也只能想想假如罢了。

现在他又该做出自己的选择了,一个最后的选择。是就这么斩断这条人生路,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去管,静静的等待着这毁灭的到来,然后在下一个宇宙里做一个神,高高在上,永恒不朽,无牵无挂,还是再一次妄想做一个人。

“还是要做一次选择啊。但其实,我已经有了选择,不是吗?”

他看着破碎的星河,所有的一切都开始坍缩,新生的世界在那毁灭中渐渐酝酿而起,他回过头,看到自己来时的那条人生路。

“这就是我的命运啊。”

他大笑起来,看见秩序之王以撒面无表情,干净利落的杀死三尊荒古仙神的残魂,或者说那三尊荒古仙神的残魂直接选择了与秩序之王以撒融合。

注意到他的目光,以撒目光空洞的忘了过来,隐隐约约中,他可以看见以撒身上那腐朽的代表着荒古仙神的意志在秩序之中渐渐新生,然后他就忽然明白,原来那场持续了一整个纪元的争斗从来没有真正结束过,也不可能真正结束。

也许可以结束,只要他选择割舍这段人生路,那么一切就结束了。可是他怎么能够,他不惜在后悔中煎熬,在痛苦中绝望的人生怎么能够如此轻易的割舍。

哪怕明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有时候也不得不往前走,因为这就是人生啊,这就是人的选择啊。

“我为秩序之主,以撒之名,缔造秩序!”

秩序之王以撒的身影变得高大,如光一般。

李墓面无表情的看着自己的手掌,洞悉这一切,闭上眼,仿佛可以看见无数的选择在自己面前衍生成一个又一个的世界,在那些世界里,依稀仿佛可以看到他爱的,他恨的,他失去的。

然后他就放开了自己的手,任凭自己的身体开始坠落,向着无尽的毁灭落去,在那毁灭的光中,黑暗的深渊开始震荡,开始形成,开始分裂这最后的光,将新生的宇宙割裂成无数个,衍生出一个又一个的宇宙。

这是他的命运,也是他的选择,他堕落这深渊,不与新生的诸神争辉,甚至不去参与新生宇宙的争夺,他只是不停的堕落向深渊的最深处,在新生宇宙的法则完善之前,不停的分裂自己的意志,去那一个个新生的宇宙中寻找一个更好的结局。

如果一定要选择,那么这一次,他给自己无数个选择,如果人生注定要后悔,那么这一次,他不会给自己后悔的机会。

秩序为神,混乱做人。

在那秩序之主以撒高举神座之前,有一个人堕落于这深渊混乱之中,不为神,做一个人,一个可以做无数次选择的人。

无量量劫,纪元新生,一切都将是崭新的开始。。

第233章 集结,百慕大!(上)第400章 黑洞的最深处!(下)第157章 杀出个黎明!第629章 只有我知道的世界 !(二)第178章 为了复仇!第462章 回归!第55章 进化!(上)第454章 酝酿!第324章 我来,我见,我征服!(上)第594章 蜉蝣族!第412章 跨行星级量子对撞机!第170章 联盟!第576章 发现!第379章 变数!第403章 史前一万年!(三)第413章 孕育,等待,升华!第378章 游说!(续)第213章 谁赞成,谁反对?!第547章 北冥之乱!(下)第591章 坍塌的一角规则!(下)第665章 我们的十四行诗!(十三)第572章 战争爆发!第106章 贪婪是罪!(续)第40章 曲终人散!(上)第10章 捕捉李墓!第34章 打BOSS!(上)第328章 翼人星!第269章 当我杀人时,请保持安静!(十五)第656章 拼图!(三)第663章 我们的十四行诗!(十一)第456章 重来!第125章 成平基地!(上)第657章 拼图!(四)第499章 大使!(下)第352章 妥协!第243章 飞蛾扑火!第61章 刀锋入骨不得不战!(下)第644章 我们的十四行诗!(三)第179章 突入!第550章 残局!(下)第40章 曲终人散!(上)第558章 整顿!(下)第524章 北冥!(上)第666章 他从墓中来,要回墓中去!(一)第444章 邀请!第159章 战舰坟墓!第70章 她在哪里?!(上)第464章 蝶变!第145章 月球背面!(三)第480章 秦庄和莱因哈特!第42章 僵尸终将崩溃!第648章 我们的十四行诗!(七)第514章 开战时刻!(上)第34章 打BOSS!(上)第461章 横扫!(下)第115章 安图大酒店(中)第586章 突袭!第182章 如此出尘绝艳的残忍!第610章 我是谁!(六)第46章 战争!战争!(下)第6章 代号king(上)第68章 暴走的李墓!(上)第401章 史前一万年!(一)第474章 元帅!第541章 第六世界 !(下)第510章 凛冬将至!第44章 不死军团!(下)第600章 你们这些还魂尸!(一)第546章 北冥之乱!(上)第533章 原来如此!(下)第618章 我是谁!(十四)第288章 克星人传说!(上)第308章 通往最后殿堂的唯一之路!(五)第66章 复仇者!(下)第216章 从死星到三联!(三)第181章 寻洛一代!第579章 鏖战!(下)第238章 风暴!(上)第162章 原素精金!第301章 失落的遗迹!(十二)第24章 人模鸟样!(上)第462章 回归!第429章 埋葬旧世界的序曲!(十三)第531章 原来如此!(上)第312章 宿命,即将开始的碰撞!(上)第486章 谁搭台,谁唱戏?!(六)第355章 似曾相识燕归来!第540章 第六世界!(上)第274章 当我杀人时,请保持安静!第587章 血湖!第23章 他是king!(下)第488章 血染的风采!(一)第461章 横扫!(下)第577章 失控!第83章 真眼银瞳!(上)第315章 翻脸!第364章 做不了主角!第661章 我们的十四行诗!(九)第500章 这里是安菲尔德!(上)第665章 我们的十四行诗!(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