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对方一剑刺来,王浩却不闪不避,任由保镖乙的剑刺穿了自己的肩膀,然后绷紧肌肉夹住剑身,手中的刀却狂风暴雨一般向保镖甲劈去。保镖甲被王浩的疯狂下了一跳,顿时抵挡的手忙脚乱,章法全无。
保镖乙见同伴危急,急忙想要将剑抽出来再刺,可他的剑被王浩夹住,竟然抽不出来!趁这个机会,王浩长刀连劈,最后一刀砍掉了保镖甲的一只手!保镖甲捧着断手在地上打滚,惨叫声差点冲破屋顶。
保镖乙被王浩的疯狂吓住了,王浩转过来面对他时,这个家伙吓得连剑也不要了,连连后退,最后转身就逃!王浩也不管他,只是放松肩膀,将那柄剑抽了出来,任由鲜血染红了半边身子,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好像伤口不是在他身上一般!又用刀指着胡猛道:“胡前辈,金燕儿我要带走了,你有什么意见吗?”
胡猛也被王浩的豪勇吓的够呛,连连摇头,表示没意见。王浩回头又对金燕儿说道:“你愿意跟我走吗?”
金燕儿也被王浩感动了,能因为一句承诺而不惜以命相搏,可见他和自己哥哥的交情不一般,于是坚定地点了点头。两人再不说话,并肩向外走去。胡猛不敢再对王浩说什么,却对金燕儿叫道:“嫣红,你也知道你的情况,你要是离开,性命必将不保!”
可金燕儿听了他的话之后,不但没回头,反而紧赶了几步,追在王浩身后。王浩却停住了脚步,问金燕儿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说清楚了再走!”
金燕儿道:“王大哥,我一会儿都等不了了,只想尽快离开!这事我们出去再说好吗?”
王浩想了想,点头道:“也好,我们走吧。”
两人离开了怡红院,在金燕儿的带领下,来到了柱子的住处。柱子住在一处看起来像贫民窟的地方,四周都是矮小脏乱的房屋和街道,行人也都是面黄肌瘦,衣衫褴褛。金燕儿身上的衣服虽然看上去不算华丽,但也比这里的人要强得多了,而且她本身又绝色美女,行走在这个地方,给人以说不出的别扭。
可金燕儿自己却觉得很舒心,好像连哥哥的死都已经忘记了,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叽叽喳喳地给王浩讲述她和柱子在这里的生活经历,什么在这里捉过虫,在那里摔过跤之类的,不管是甜是苦,一点一滴都成了美好的回忆。
进了柱子的家之后,金燕儿先让王浩坐下,自己却忙忙碌碌地收拾起这个家来,一边收拾还一边嘟囔道:“我哥老是这样,把家里弄得又脏又乱的,也不知道收拾一下。每次我回来给他收拾好,用不上几天就又变得又脏又乱了。……哥哥总说要赚钱把我赎出来,可他哪知道,胡庄主那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他这辈子也别想赚够赎我的银子,还不如娶房媳妇,给我们金家传宗接代。……我本以为我就是做婊子的命了,我也认命了,只要哥哥能过得好,我怎么样都无所谓了。可没想到,哥哥他……”
王浩坐在那里,静静地听着金燕儿的唠叨,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感觉。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穷苦人家,不但要受穷,还要面对官府、有钱人、小吏、地痞、盗匪、天灾等等的威胁,哪天丢了性命,一点都不用惊奇。
渐渐地,天黑了下来。金燕儿终于收拾完了这个破败的家,虽然不至于一尘不染,但也干净整齐了很多,看上去给人以温馨的感觉。王浩称赞道:“燕子,你还真是个难得的好女孩,琴棋书画样样皆通也就罢了,连家务都做的这么好,将来谁娶了你,那才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金燕儿凄然一笑,说道:“王大哥,我虽然还是个清倌,可也是从怡红院出来的,最好的命运,也不过是嫁给个有钱人做小妾,每日里被主妇打骂。……算了,不说这些了,王大哥,天已经黑了,你必须马上离开这里。胡庄主在你面前丢了那么大的脸,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手下的打手有好几百人,你一个人是对付不了的……”
王浩打断她道:“我要走简单的很,那你呢?听你的口气,你是不想跟我一起走了,为什么?”
金燕儿凄然道:“你不是想知道胡庄主为什么说我离开他就会死吗?我现在告诉你,自从我被卖进怡红院之后,就被逼服下一种药丸,叫做‘快活丹’。这种药丸吃下去,会让人感到飘飘然的很愉快,所以才叫‘快活丹’。可是这种药丸是有毒的,只要你吃过一次,以后就得经常吃,不然就会说不出的难受。我见过好几次,有人犯了错,胡庄主不打她不骂她,只是不给快活丹吃,她们就难受的撞墙,恨不得立刻就死了。最重要的是,这种毒药没有解药,只能不听地继续服用。而这快活丹又只有胡庄主才有,所以他从来不怕手下人背叛他。”
王浩听的大吃一惊,这不就是毒品吗?可随即他又觉得不对,现代的瘾君子们,都是面黄肌瘦,满脸病容,可金燕儿吃了好几年的快活丹了,表面上看却健康的很。
快活丹到底是种什么药物,王浩无法揣测,他更加震惊的是,金燕儿既然明明知道离开就会死,又为什么会跟着他离开呢?
对于这个问题,金燕儿只是笑了笑,说道:“我当初被卖进怡红院的时候,就想着让爹娘拿了钱之后我就自杀。我那时虽然年幼,也没读过书,但也知道对女人来说,贞洁比性命更重要。可是我第一次自杀不成,胡庄主就威胁我说,要是我死了,他就把我的家人都杀了!我没办法,只能行尸走肉一样地活着。后来我爹娘死了,哥哥就成了我唯一的牵挂。现在我哥哥也死了,我还活着干什么?难道去给那些男人糟蹋吗?”
王浩看着这个才十三岁的小女孩,心中不知道是钟什么滋味。在现代社会,这么大的女孩,只怕还什么都不懂呢,而眼前这个孩子,却比成年人的思维还成熟!连面对生死抉择的时候,都显得那么平静自然。这让王浩怎么能不感慨万千?
沉默了半晌,王浩才说道:“燕子,像你这么美貌、善良、聪慧的女孩子,是上天赐给人间的恩物,你代表了人类最美好的一面,所以你不能死!我曾经对你哥哥发过誓,以后我就是你亲哥哥,有我在,我就不允许任何人动你一根头发!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找到解药,就算胡猛没有,这个世上还有很多名医,一定有人能治好你。现在你跟我走,先找一个地方藏起来,然后我就去找那个胡猛!”
金燕儿摇头道:“王大哥,谢谢你的夸奖,可是我还知道,越是像我这样的女子,就越是没有好下场。我跟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带来麻烦。就像现在,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惹上胡庄主。王大哥,你……”
王浩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道:“你不用说了,我要告诉你的是,自从我经历了你哥哥和整个商队覆灭的那场大祸之后,我就认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该做的事,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一定要做!对你哥哥的死,我一直愧疚在心,如果再保护不了你,我还不如死了算了。你现在就跟我走,我是你哥哥,所有的事就由我来做主!”
说着,也不管金燕儿是什么意见,拉着她就向外走。可他们刚走出大门,周围就突然亮起了火把,将这个巷子照的纤毫毕现。接着胡猛的声音传来:“想走?不觉得太晚了吗?姓王的小兔崽子,还有嫣红这个贱人,我今天就让你们知道,我北地神枪不是好得罪的!来人,给我放箭!”
胡猛的话音刚落,无数箭矢就从四面八方射了过来。王浩一见不好,立即回手抱住了金燕儿,脚下一蹬,两个人就像炮弹一样窜回了屋中。可即使如此,王浩的背上还是挨了两箭。
王浩将两支箭拔了下来,扔到一边。金燕儿惊慌地道:“王大哥,你怎么样?伤的重不重?”
王浩笑道:“我没事,我练的功夫有些特殊,伤口会自动止血复原。先前我肩上挨了一剑,不也连药都没上,还不是好好的!”
这一点王浩倒是没撒谎,在绿洲上和马贼火拼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一点。《烈日神功》的内力,能让受伤的部位自动收缩,挤压住伤口,连血液也比正常人凝固的快。这就让王浩有了拼命的本钱,以伤换伤,吃亏的永远是别人。
这时,胡猛又在外面叫道:“你们两个以为躲在屋子里就没事了吗?还是想等我们一个一个地冲进去你好各个击破,拖两个垫背的?我告诉你们,没门!老子不傻,才不上你们的当呢!你们不是当缩头乌龟吗?那我就来个烧烤乌龟!给我放火,烧死他们!”
随着胡猛的一声令下,十几个火把扔进了屋里,很快就将屋中易燃的东西点着了!金燕儿又急忙说道:“王大哥,你不要管我了,你自己逃走吧!等日后你再回来给我报仇!”
这一幕,让王浩想起了柱子,当初老蒯也是这么对他说的,可柱子却选择了同生共死。所以王浩豪爽地一笑道:“死就死了,我这条命本就是捡回来的,死在这里也没什么!燕子,我陪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