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桩小插曲, 接下来的假期我们俩倒比什么时候都更如胶似漆起来。元宵节过完之后,我回了国,和孙启晟重新回归牛郎织女的生活。
就是在这时, 我遭遇了一件让我彻底后悔了这么早嫁给孙启晟的事情。
确切地说, 我遇见了一个人。
一个故人。
这几年来, 我常常惦记的那个人, 总是不由自主地拿孙启晟和他比较、然后就对孙启晟更加不满、对他更加满怀惆怅的那个人。
而其实, 在后来,尤其是在和孙启晟结婚以后,我已经慢慢开始减少对他惦记并拿孙启晟来跟他比较的次数了。
我想我是终于认了命。
可他偏偏就在这时候, 重新出现在我面前。
周朗是我们公司一个美国大客户派来的代表之一,我们公司显然对他们公司极其看重, 对他和他的上司特特派出了好几名高层去接待。
我则是高层的小跟班儿。我负责的就是公司里吃喝玩乐这块事务嘛, 可不就是该我去当跟班儿吗?
我们在机场见面的时候, 我脑海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原来这个周朗不是重名啊……
四年不见,他成熟了不少。北美生活在他身上刻下了不少烙印, 一身休闲西服穿得随意而舒适,完全不像有些中国男人,一旦西服上身就煞有介事得那么不自然。他的鬓角修剪得极其讲究,胡子刮得很干净,那模样干练而精明, 既职业又男人。
他同我们公司那几个大人物握手之余, 目光自然而然地越过他们投过来, 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惊讶与欣喜:“芷昕?老同学, 这么巧!”
我那几个上司同时转过身来, 同样惊喜:“你们还是老同学呀?真是缘分啊!”
话到这份儿上,我再不说点什么就不像话了。于是我努力收起心里不管多么汹涌澎湃也不能流露分毫的复杂情绪, 矜持地点头微笑:“没错,几年不见了,周朗还是没变,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甩开了好几条街!”
那天晚上的接风宴结束后,周朗问了我的住址,然后提出送我回家。
我骇笑:“你喝了不少,还是赶紧回去休息吧,咱们老同学不拘这个。”
说来也奇怪,凭我对周朗的印象——或者,我相信,凭他所留给我们所有人的印象,他都不应该是个好酒的人,可这晚的接风宴上,他自投罗网地喝了很多。或者是对国内的酒文化没经验?那也不对呀,事实上,因为我们双方都是美国公司的缘故,大家都并没有国内风行的那种劝酒式应酬习惯,也不知道他是中什么邪了,居然主动上赶着要去做那自残的事儿。
对于我的好意推辞,他十分坚持:“我住家里,送你正好顺路。再说了,女士总该有人送,他们都是老板,你总不至于更愿意让他们送吧?”
我无法反驳,而且我老板也在这时加了个砝码:“就让你老同学送吧芷昕,否则这么晚了,你要真出个什么三长两短你老公还不得操刀子杀回来?”
那次春游登山回来孙启晟在停车处接我、我们俩一黏上就深情相拥蜜里调油的镜头给公司同事——包括我老板——都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后来我再去公司,他们逐个儿把我调侃了个遍,此后也常常把我们俩当恩爱榜样,动不动就拿出来逗趣儿。这天晚上是和初次见面的客户在一起,照理说不该提这种事的,可我老板显然也是被周朗给带的,有点喝高了,说话都有些没了正经。
我尴尬地扫视了大家一眼,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只觉得周朗的眼睛里那刚才还被酒精燃烧得晶亮异常的光芒霎时间就黯淡了下去。
然后,我在众人的谈笑告别声中随他上了出租车。
和周朗在一起我总还是有些拘谨的,抛开当年的暗恋不谈,我们俩以前就不算特别熟,毕竟同学的时间并不长,何况还这么好几年不见了,如今又有着这么一层工作上的关系,总让人觉得有些拿捏不定这其中的分寸。
他刚才喝得的确有点多,我担心他会在车上睡过去,于是一直在拼命找话题和他聊天:“你到耶鲁后没再学历史吗?”
他耸耸肩:“我感兴趣的是中国古代史,没道理到美国去学这个,索性学了个商科。”
我惊叫出来:“我也是我也是!我老公现在就在美国呢,当初他让我跟他出去,我也是跟他说我感兴趣的是中国古代史,没道理去美国学这个!”
话说出来之后,我却又有些愣住,几乎脱口问出:那既然是这样,你当年为什么还要去美国?
他看了看我,大概酒精真正开始起作用了,他的目光和表情都显得有些疲惫而勉强,微笑也是淡淡的,透出几分虚弱:“是吗?……你老公……就是当初那个化学系的师兄吗?”
我惭愧地点头,心下暗自懊恼:我怎么就只谈了一个男朋友啊?他会不会因此而觉得我特没魅力呀?
然而转念一想,心里又苦笑:那又如何?反正我有没有魅力他也是不会在乎的,反正我有没有魅力……到现在都已经没用了……
车子到了我们小区门口,我告诉司机在这里停就好,然而周朗执意要把我送进去。
于是车子停到了我楼下,我下车时转身要道晚安,却目瞪口呆地看他付了车费,跟了下来。
没等我问出声,他就温和却不容推辞地说:“走,送你上去。”
这会儿,我的浑身不自在达到了顶点。不管怎么说,实在是麻烦他麻烦得不像话了啊!
不过我也知道,有些男人喝醉了酒就会特别啰嗦,周朗大概就是这一型,只不过他不是语言上啰嗦,而是行为上啰嗦。
但既然他是喝多了,这份好意接受下来应该也不会亏欠太多人情吧?
所以,站在电梯里的时候,我讪笑着对他说:“以前一直听我爸妈的朋友啊邻居什么的说某某男孩儿以前多么多么皮多么多么不懂事,出国之后就变成个绅士了,现在看来果然不假呀!”
他看了看我,懒懒一笑:“那你老公呢?也是吗?”
我一愣,这还真不是我话中所指:“他不一样,他出去的时候都一把年纪了,哪儿还改得过来呀?得你们这样在还有可塑性的时候出去才能有这效果。”
最难堪是进门的时候,我到底该不该出于礼貌邀请他进去?
一阵短暂的心理斗争之后,我做出了决定:“这么晚了,你还喝成这样,要不还是我找个人送你回去吧?”
他看着我,笑开一口白牙:“哈!我还以为你要说这么晚了,我还喝成这样,要不就让我在你这儿过夜算了呢!”
我一怔,随即扑嗤一笑:“你是得先在我这儿等着,我找个以前的男同学来送你好不好?不然要是我送你,一会儿你还得又送我回来,咱俩这一晚上啥都甭干了,就送来送去了!反正你这回回来也是要跟大家聚聚的吧?不保密吧?”
他又哈的一笑,不置可否的样子,调侃道:“你倒是会替我安排,好像我的小管家婆,果然是结了婚的样子。”
我正自别扭,他的表情却又忽然变得很认真,连目光都清明了几分:“不用送了,我没事,芷昕,我很清醒。”
望着他返身走回电梯里,我忽然觉得很累,比以往的所有应酬都更累。
可是和以往所有应酬之后归来的夜晚都不同的是,我竟然一点也不想马上就把自己扔到床上呼呼大睡。
平常都会觉得大半夜才回到家还得洗澡是个负担,这天晚上,不知如何,我不但想洗澡,而且想要动用到浴缸,洗一个漫长而繁复的泡泡浴。
浴缸有一阵儿没用了,我费了些力气将它刷洗了一番,刚放好水,回卧室拿了浴袍正往浴室走,就听见门铃响了。
不是吧?这个点儿?
而且现代都市人哪还有不速之客啊?如果家里要来人,主人肯定是要事先得到通知的,除非是快递。
可现在都晚上11点了,哪家快递这会儿还工作?
我疑惑地走到门后往猫眼里看了看,然后更为疑惑地一把将门打开:“周朗?怎么了?”
他低着头,醉眼迷离地看着我,身体忽然重重往前一倾。
我下意识地一躲,后背立即撞上了门框。
他双手撑在我的脑袋两侧,低低俯下的身体使我们俩的脸庞近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为什么?为什么这么早就结了婚?为什么从来都是他?为什么一定是他?他为什么就能这么幸运?”
我失惊地张开嘴,却一丝声音也发不出来。
他闭了闭眼睛,那模样像是不堪重荷:“我一直在想,这几年来,我一直一直在想,我到底是尝试得太晚,还是根本从来都没有过机会?可我们明明是先认识的啊,我明明觉得我也不错啊,至少不比他差……芷昕,我哪点比他差?
甚至,我也是比他先爱上你的吧?刚开始见到你的时候,只是觉得你很好看也很可爱,可是后来有一次上课——我记得很清楚,那节是中国古代史,你来得挺晚的,穿着一身牛仔裙,像一束亮光一样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你扎着马尾辫,把整张脸都露出来,皮肤像牛奶一样,白得几乎透明,又像是随时会滴出水来似的,让你的五官都仿佛泛着一层濛濛的光,清纯娇嫩得叫人呼吸都要停一下……
我就是在那个瞬间爱上你的……”
我摒着气。他说他的呼吸停了一下,只是停了一下,而我却是觉得从此以后,我将再也不会呼吸了。
他红着双眼——眼眶是红的,眼球上也满是虬结的血丝,我想长途飞行和一夜豪饮都让他累坏了。
他问我——抑或更是问他自己:“我真后悔,为什么那时候没有马上就采取行动?我在犹豫什么?我个大老爷们儿的,我在矜持什么?如果——如果那时候我说了,你会不会给我机会?我以为那已经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后悔,可现在我更后悔了,我居然更后悔了——我后悔当初为什么那么懦弱地逃到美国去,如果我一直在这里,会不会还是有机会把你抢过来?无论如何,总不至于让你这么早就把终身定给了他……”
这会儿我已经不是不会呼吸的问题了,而是都快要往外倒气儿了!他当初去美国原来是因为以为我已经和孙启晟在一起?就因为那次我晕倒的事儿?就因为那次我晕倒的事儿!原来他去美国不是因为在这里无牵无挂,而恰恰是因为在这里心有所属!
说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他一把攫住我的左手,捏着我指根上的戒指就开始往下撸:“而现在我再也没机会了,再也没机会了,就因为这个、就因为这个……”
我郁闷地挣脱了他的手,主要原因似乎并不在于我觉得这样不对,而是……
他撸了半天也没把那戒指撸下来,因为就在这短短几分钟之内,我浑身火烫,于是手指也热热地鼓胀了起来。
至于他那些问题,还有他这番让我如在梦中的表白,我还没想清楚该不该回答他,却发现他其实是在自言自语。
因为他说完这些、又被我挣脱了之后,就惨笑了一下,在墙上用力一撑,顺势转身,重新走回到电梯里去。
那一整个晚上,我一秒钟都没有睡着。
我一直在等待,或者害怕,门铃再度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