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里跟车站外,仿佛是两个世界,刺眼热辣的太阳照得他睁不开眼。
厉冰背着背包,尽量的走在树荫下。
“哎~~~”
“小兄弟等等!”
一个声音在厉冰身后响起,厉冰头也没回,反而加快了脚步。
高铁站跟火车站一样,推销的、拉客的一大堆,你只要回应一声,那你麻烦就大了不出点血很难脱身。这鱼龙混杂的地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厉冰不想惹麻烦。
“他娘的,你跑个蛋啊!”
看到厉冰越走越快的脚步,一高一矮两个中年男人,彼此相视一眼一阵苦笑。
这两人一个是祁安市新组建的反诈中心主任郑为民,一个是新城分局刑警中队,中队长于海洋。刚才在列车上厉冰所做的一切,全都被两人看在了眼里。
两人很好奇,想弄清楚这小子到底是怎么把贼揪出来。而且还能把失物物归原主。
于海洋不忿的说:“这臭小子八成,把咱们当车站里拉客的了。”
“海洋,你去问清楚。”本来郑为民是想亲自了解情况,可那小子跟做贼似的,跑得比兔子还快,但是这大热天的,郑为民也没有了礼贤下士的心情。
“好的,郑处!”
听到郑为民的吩咐,于海洋立马追了出去。
“喂!小子,你跑什么?”
身后再次传来喊声,厉冰很纳闷,后面那傻大个,都追自己快一条街了,怎么还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追呢?推销?这也不像啊!于是厉冰停下了脚步,想看看这大个子到底找他干什么。
停下脚步,厉冰余光看到那大汉跟堵墙似的朝自己冲来,吓了一跳,赶紧侧身躲到了路边,生怕这魁梧大汉刹不住车撞到自己。这货如果撞自己身上,自己明天还能不能全须全尾的见到明天的太阳还得两说。
厉冰仰头看着比自己高了整整一个头的壮汉,一张饱经风霜骏黑,且满是褶皱的的大饼脸,让厉冰不忍直视。
壮汉白衬衫下健硕的肌肉,那厉冰瞬间就明白了,这大个子自己惹不起,于是堆着笑脸和煦的道:“大哥,你是找我吗?我们不认识吧?”
“哈~~啐!”
这一顿跑,把于队长热得够呛,喘着粗气的于队长,很没品的对着路面啐了一口浓痰,缓解了一下口腔里的不适。又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沾着汗水的大手掌胡乱的一甩。几颗黏糊糊、咸腻腻的汗水不偏不倚正好飞溅到了厉冰的脸上。
本就有点洁癖的厉冰,正看着地上的浓痰,心里正泛着恶心,谁知道这大汉居然还甩他一脸汗。
心中思索,这黑脸大个是不是有毛病,来到自己面前,难道就为了在我面前啐一口,再甩我一脸汗?此时的厉冰很愤怒,很想对着这莽夫的大饼脸,来一套擒敌拳。奈何双方实力太过于悬殊只能作罢。
“莫名其妙!你有病啊……”
本着打不过也要骂两句的原则,厉冰冷冷的板着脸,骂了句转身就走。
正准备表明身份,跟来意的于队长还没开口,没想到居然被眼前的小子骂了一顿。心里这个气啊!平时被领导骂,这没办法只能忍了。如今居然被一个刚警校毕业的学警骂。脸黑的于队长脸更黑了,右手一会成拳,一会成掌。于队长很生气,他想一掌拍死这帅得不明显的小白脸。
“哟,小兔崽!我让你走了吗?”于队长抓起厉冰的背包,跟拎小鸡崽似的,把厉冰给提溜了起来。
这大白天被人像提兔子似的提溜了起来,让年轻气盛的厉冰很羞恼。双拳攥紧想给这大汉来几拳,奈何手太短够不着,只能很尴尬的顶起脚尖,双拳在空中胡乱的舞动。
“大个子,你到底想干什么?我可是警察,你别乱来。”厉冰知道这壮汉不好惹,但是没想到他力气居然这么大,自己在他面前完全没还手之力。心里很怂但是嘴上不能输。于是给自己戴了顶高帽子希望这大块头能有所忌惮。
“警察?呵呵!”于队长依旧是提溜着厉冰的背包不松手,言语里很是不屑。
“你不信?你看我背包上的警徽。”
“警察?警察就可以私自放跑列车上行窃的嫌疑人?你警队条列是哪个老师教的?”
厉冰脑海里警铃大作,自己在车厢里将丢失的钱包找出来物归原主,虽然是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但私放嫌疑人这件事,在警队条列里是属于严重违法。如果这事被捅出去,那自己永远都别再想入警籍了。虽然自己对当警察这件事,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但能去而不去,跟不能去当完全是两码事。
如果被老头子知道自己读了三年警校,到头来连协警都做不了,真不敢想象等待自己的,将是怎样的狂风暴雨。
这不得不让厉冰重新审视眼前这个看似莽夫的大汉,三十多四十不到的样子,发型跟自己一样寸头,上衣扎到了裤子里,铮亮的皮鞋、简洁的白衬衫,笔直的西装裤,黑色皮带,咦~这皮带好眼熟啊!
卧槽!厉冰心里一阵惊呼。怪不得看第一眼就觉得皮带眼熟,这是一根警用制式皮带,不过是高级警官才能配发的。款式跟普通款有一定的区别,皮带头上的警徽做了暗化处理。而普通的警用皮带,警徽都是高亮的。这种高级货也就在校领导讲话时偶尔能惊鸿一瞥,平常压根就没见到过。
自己肯定在列车上就被他注意到了,于是厉冰仔细回想列车上是不是有这么一位。“这大个子……好像跟我是同一个车厢。嗯!没错就是他,丑得很有特点。”厉冰想起来了,确实是跟这大个子一个车厢。
这么一个高级警官,吭哧吭哧的追了自己一路,难道就是为了跑过来揪自己小辫子?不可能!他不相信高级警察有这么无聊。
啪~
“领导好!”厉冰敬了个礼,脸上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
厉冰想笑得自然一点,无奈自己一直被提溜着,双脚还没彻底着地,这羞耻的姿势,实在是笑不出来。
于队长一愣,随即咧开大嘴呵呵一笑,松开了抓着厉冰的手。
“你小子,属兔子的吗?越叫你跑得越快。”
“领导,这真不能怪我,火车站不是推销的,就是拉客的我哪敢随便停留。”
于队长看了车站,虽然此时已烈焰当空,但依旧人流如织。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生意,不论是哪一种生意,都是随着人流的聚集而聚集。火车站也好高铁站也罢,都是人流密集区,三教九流龙蛇混杂。虽然近些年在警方的大力打击下,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明显下降,但是小偷小摸小骗的犯罪率,非但不减反而涨势凶猛。
摸个钱包,偷个行李,买点假货,这种就算是抓到嫌疑人了,警察也没辙。严重点的进看守蹲几个月,大部分都是罚点款拘留几天,放出来依旧从事老本行。老江湖没退新混子上岗,也让汽车站、火车站、这种高利润高价值区域,因为江湖人士过多,经常发生几伙社会人员,为争抢地盘而大打出手的事情。
对于火车站乱象,于队长也感觉无能为力,不想在这个糟心的话题上深入探讨,索性直接表明了来意。
“我是新城分局刑警中队,中队长于海洋,今天其实找你的意思很简单,就是想弄清楚你是怎么锁定小偷,又是怎么无声无息把贼赃弄到手的。”
“你是中队长?还是刑警中队的中队长?”厉冰看着眼前如同金刚一样的壮汉,跟自己脑海里,那处事果断、英明睿智、威风凛凛的刑警队队长完全沾不上半毛钱关系。如果不是他腰间那只有高级警官才能弄到手的皮带,厉冰都要怀疑眼前这大汉是个骗子了。
于队长眉毛一挑不悦道:“嗯~!不信?要不你用手机查一下?”于队长很是郁闷,眼前这小子明显怀疑自己的口气,让他很是窝火。
于队长不再不理会厉冰的想法,转身找了个阴凉的树荫处对着厉冰道:“来吧,你跟我详细说下。”
短暂的惊愕过后,厉冰换上了小学生逃课后,在网吧遇到老师的那种尴尬笑容。
“我正准备小眯一会时,正好看到一个20多岁的年轻男人,去上厕所,但是高铁上厕所里有没有人,在车厢里是有提示的,根本就没必要到厕所门口查看,而且车厢连接处有不能抽烟。”
“你就凭这个判断的?他也许是第一次坐高铁,并不知道车厢里有显示呢?”
“当然不是,这不是我怀疑他的理由,我怀疑他是因为,是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
于队长疑惑。“走路姿势奇怪?怎么个奇怪法?”
厉冰接着道:“嗯!正常人走路都是脚跟先着地,然后前脚掌发力。而他却是脚后跟微微上抬,前脚掌先着地,脚趾发力。”
“这能说明什么?”于队长完全不解。
“我能想到有这种走路姿态的只有两种人,一种芭蕾舞舞蹈员,他们是属于职业习惯。还有一种是贼,也不光是贼,所有在即将犯罪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降低自己所发出的声音。让被害人或者是周围的人不注意自己,那么前脚掌着地,是降低自身存在感的最好方法。”
于队长感觉有点道理,于是起身走了几步,但是他发现如果脚跟完全不着地,自己会重心不稳。“呃~重心不对啊!”他严重怀疑,眼前这小子是不是在忽悠自己。
“领导,脚后跟是微微抬起,肉眼是看不出来的,这需要分析脚印才行。您刚才走路太刻意了。而那小偷走路时,基本是静音状态,后脚跟微抬,跟地面有肉眼可见的缝隙。最关键是他居然走路还特别稳,这说明这人经常这样走路.。在特定情况下他会不由自主的,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这是下意识的,可能连他自己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