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的结局就是王俊凯走了,我则费劲地从臭气熏天的垃圾桶将那封揉得不成样子的情书捡了出来。
收回我刚刚的话,易烊千玺和王俊凯的脾气一个比一个差!
我小心翼翼地将情书摊平,朝报告厅走去。
刚刚那个女生就是往这边走了,应该是去了报告厅。
承认我是个爱多管闲事的人,我只是不忍心让那些女生的用心遭到践踏!我准备拿着这封情书给她看!
走到灯光有些暗的报告厅里,一眼就认出坐在最旁边的女生——就是刚刚送情书那个嘛!
一个穿着粉蓝色裙子的女孩,乌黑的头发瀑布般垂直地披在肩上,弯弯的柳眉,一双明眸,秀挺的琼鼻,粉腮因太快的奔跑而微微泛红,如花般的瓜子脸晶莹如玉,嫩滑的雪肌如冰似雪。
啧啧,标准气质美女!
我看她旁边空着,就赶紧坐了过去。
“那个,你好!”我笑嘻嘻地和美女套近乎。
“刚刚偷看我告白的女生,你好!我叫沈珊妮。”她歪着头,朝我伸出一只手。
原来她看见我了啊,我尴尬地握住她的手:“我叫叶筱落。”
“你很喜欢王俊凯吧?”
“你说呢?”沈珊妮给我一个明知故问的眼神,“我喜欢他,我爱他。”看着沈珊妮憧憬的眼神,我还真不忍心把情书拿出来给她看了,她一定会很伤心吧!
“你拿的是什么?”沈珊妮先一步发现我手里的信,她在我没反应时抢了过来:“我的情书,怎么在你这里?”
被发现了,我暗暗在心里吐了吐舌头,只好如实回答:“我见王俊凯扔掉了,我就给捡起来了。你对他······没必要这么用心吧?”
“哦。”她只是淡淡地点点头,没看出丝毫的不开心。
什么玩意?这孩子的情书被自己的男神揉成这个模样然后还被扔掉竟然一点也不伤心?“你不伤心?”
“这有什么可伤心的。被拒绝了可以重来嘛!”沈珊妮笑了起来,眼睛亮晶晶的,“你以为我才知道他把我的情书扔掉啊!我给他送过476封情书,是个正常人都会烦的吧!”
终于理解王俊凯了,476封情书,被缠成这样表面还没有发火我也是佩服!
“那你知道这样做会让他讨厌,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因为喜欢,”她认真地看着我,“我喜欢他,喜欢好久了,我对他不是一定要得到,他能在我送情书的时候笑一下我已经特别满足了。我知道这样会让他讨厌我,但我就这样,对于喜欢的东西从来不会遮掩。哪怕是被讨厌、被嫌弃我都不会终止我对他的爱。”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那你这样会让他厌烦,你喜欢他,这样不是给他添麻烦吗?”这话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她对王俊凯死缠烂打,我对易烊千玺不也是那样吗?我是迫不得已,但是·······
“厌烦又怎么样?只要我能和他搭上话就好。我是个任性的人,我也不会为他而改变自己这种讨人嫌的性格,并不是因为我爱他不够深,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就要改变成他喜欢的模样呢?我要给他写上999封情书,只要我足够努力,我相信自己总会让自己的爱情圆满的,即使不能圆满,自己也将自己的爱情路走了很远。这样不是给他添麻烦,你想啊,如果所有粉丝都像你这么想,那么明星由谁来捧呢?明星,对于我这样的粉丝会让他们感到烦,但是,这是他们有名必须经历的啊!爱,就要大声说出来!藏着掖着的话你是永远不会成功的!”
也许当时她对自己说的话觉得是百分百正确,我也这样觉得,可是,如果一个人不爱你,无论你改变或者不变他都不会喜欢她,如果一个人爱你,无论你改变或者不变他都会喜欢你。所以,有的爱情路是没有尽头的,并不是你努力了就会有收获,你的爱是你自己的,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为他付出一切,他不喜欢你,你的爱就相当于强塞给他的,他会因为感激和你好,但这只会让他陷入痛苦。
心里有种不一样的情感。
没错,她这样的人在其他人眼里虽然是令人厌恶的,但谁又懂她呢?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一件令你烦的的事情换个角度想,绝对会不一样。
“你也喜欢王俊凯?”
“不,”我摇头,“我喜欢易烊千玺。”这话说出口有些违心。
“那我们就一起努力吧!咱俩就是追boys的‘双煞’联盟!”
双煞?双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