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蛋晃来晃去地在沈恒的脑袋前面看了很久,似乎在犹豫着什么。看着沈恒流血不止的伤口和扭曲的手指,顿了一下,似乎下定了决心。
它跳到沈恒的背上停在他肩头伤口附近,粉嫩的蛋壳上浮起一层薄薄的光芒,然后这光芒像水流一样从蛋壳上流下,流向沈恒的伤口。
沈恒那几乎脱离了骨头的皮肉在这光芒的滋润下竟然奇迹般地一点一点长回原位。
彩蛋治好了沈恒肩头的伤之后又来到他左臂处,如法炮制把他的左臂也完全治愈,只是到后来它蛋壳上的光芒已经越来越弱了。
最后它又来到沈恒右手旁,微弱的光芒又流向那两根扭曲的手指。
沈恒这两根手指在豺狗坚硬的脑壳里补拗得从骨节处折断,虽然有皮肤包着没有流血,但治疗起来却是最费力的。
彩蛋治好前两处伤就已经把光芒消耗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光芒勉强把沈恒的手指恢复到原位,却没能完全治好。
彩蛋做完这些似乎也十分疲劳,跳到沈恒身旁靠着他的肩膀不动了……
很久之后,沈恒苏醒过来,他缓缓睁开双眼,入目一片翠绿的杂草,视线还被一个粉乎乎的东西挡了一半。
他向后抬头,想看清贴在脸边的是什么东西。但是他刚一动,那东西就忽地一下跳开了。
沈恒被吓了一跳,细看之下竟是那差点没害死他的彩蛋,他恼火地吼道:“你这个混蛋,还在这里做什么?还想再害我一次吗?”
他吼完这一声才发现,自己肩头的伤竟然好了,一点也不疼了,再看看胳膊,也没事了,只是右手的两指还在疼着,但刚刚折断的骨节也已经恢复到原位了……
那只彩蛋被他一吼吓得一跳一跳躲向树后。
沈恒慢慢地坐起身来,惊奇地把自己看了又看,最后把目光转向躲在不远处树后张望的彩蛋,问道:“是你给我治的伤吗?”
那只彩蛋对他似乎很是惧怕,听他说话嗖地向后一退,
将整个身体全都藏了起来。
沈恒看着它隐身的大树摇摇头,暗道:就算是它治好了自己,这东西也太过诡异,还是少打它主意为好。
他不再去理会彩蛋,把绑腿的布条又紧了紧了。现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也受了伤,连绑腿都分外吃力。
他看着大腿叹着气想道:与其你给我治好皮肉伤,还不如把我的腿给治好呢……
他哪知道治他的皮肉伤都已经让彩蛋吃不消了,要治好他的腿,这只小彩蛋累死也做不到。
沈恒绑好了腿又在附近找了块有利尖的石块,用了好一阵子才把豺狗的皮从嘴巴剥到肩胛处。划开血管放了一阵子血,之后就这样生着啃了几口肉。
豺狗肉腥气冲鼻,若非沈恒实在饿急了,恐怕吃上一口就会吐出来。
肚子里有食物,身上也多了些力气,他接着把豺狗皮剥完,在它身上撕下了几条肉来,然后把血肉模糊的豺狼尸拖进溪水里冲走。
之后又在周围划拉了些枯枝干叶,使用最原始的方法钻木取火,把那风块豺肉烤熟,用几片宽阔的植物叶子把肉包好塞在怀里,这才又找了个拐杖支撑着向上游挪去。
现在这个地方实在不能多呆,有豺狗的血腥味和烤肉的香味一定会引来其它野兽的。
……
沈恒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那只彩蛋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他停彩蛋就停,若是发现他接近,彩蛋就向远处跑一些,但是跑到它认为安全的距离还会停下看着沈恒。
沈恒也实在没有办法把它怎样,只好任由它去。
他用这些豺肉又维持了两天,之后腿伤再好一些时可以站起来用树枝打些野果吃,再加有偶尔有不开眼蛇鼠来送死,靠关这些东西,沈恒竟然活了下来。
十几天后,他的腿已经基本不疼了,只是仍然不敢着力,只是右手的那两根手指似乎长得不是很好,动作幅度稍大一点仍然很痛。
这十几天来,那只彩蛋也和他混熟了,
不再远远躲着他,经常凑到他身边玩,每次沈恒睡觉醒来都会发现它拱在怀里。
有这么个新奇的玩意陪着,沈恒心情也好了许多。
他的腿渐渐好起来,又开始担心起妹妹来。这么多天了,父亲应该已经找到她了,或者若真的是她躲起来,现在也该回家了。
沈恒尽量往好的一方面想着,同时也在思索着,自己以后该怎么办,还要回那个家吗?就算小舞找到了,父亲也不生自己气了,可自己还能在那个家里呆下去吗?
不能了!自从断腿后睁开眼,发现自己就这样被遗弃在山中之时,他就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再回那个家了!甚至,再也不愿意叫那个狠心的男人一声“爹”。
沈恒真的想不明白,玄光体质真的就那么重要吗?没有这种体质真的就一定是个废物吗?
好吧,既然你这样看不起我,不把我当人,那么我偏要活出个人样来给你看看!让你知道,不是一定要有玄光体质才能成就不凡!
他已经想好,他要先回家去看上一眼,知道小舞的确切消息,然后就离开这个村庄,去外面寻找自己的世界。
虽然他没有权利像其他弟妹一样得到父亲的教导,但母亲在世时却对他管教很严,教他读书写字,告诉他做人的道理,也对他讲过许多外面的事情。所以他知道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的广阔、如何的神奇,他一直向往走进那个精彩的世界,若不是答应过母亲要照顾小舞,他想他不会在这个家里呆到现在的。
……
沈恒找到那只水囊装了些水,拄着木棍带着那只蹦蹦跳跳的彩蛋向苏家庄走去。
几十里的山路,若在从前他半天就可以走过去,但现在他腿伤初愈,行动极为不便,足足走了一天一夜才走到苏家庄后山。
站在山腰上看着隐现在林中的一片房舍,沈恒心中隐隐作痛!自己在这里生活了十五年,这里有自己许多亲人,可是,让自己感觉温暖的回忆却那样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