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推原论始(上)

“这不成问题,切奈先生,”艾勒里说道,“完全可以给你讲个明白——你,当然,还有——”但这时门铃响了,艾勒里住了口,邱纳朝大门跑去。琼·布莱特小姐在起居室的门口出现了。

看来,琼·布莱特小姐见到阿仑·切奈先生,就象阿仑·切奈先生见到琼·布莱特小姐一样的惊奇。阿仑站了起来,紧紧抓住了奎恩家那张精雕细刻的细骨靠椅①上的翘曲胡桃木扶手;琼呢,一把拉住门柱,好象是突然之间需要有什么东西来支撑一下。

艾勒里·奎恩从他躺着的沙发上站起身子,左臂裹在绷带中,心想这是——这是很好的收常……他略微显得苍白些,但几个星期以来,他第一次露出开朗的神情。跟他一块儿站起来的,还有一组三人合唱团——一位是他父亲,显出局促不安的样子;一位是检察长,从他目光中可以看出,他昨夜出乎意料之外的大吃一惊,到现在还不曾恢复过来;还有一位就是憔悴消瘦而敢作敢为的大财主,詹姆士·诺克斯先生,看来他并没因为坐了一次班房而有什么改变——这几位绅士都欠身为礼,可是却得不到门口这位淑女用笑容回敬,因为这位淑女看来已被和

她同样发愣的那位紧抓靠椅的小伙子所怔住了。

后来,她的蓝眼珠转了转,碰上了艾勒里含笑的目光。“我以为……你请我——”艾勒里走到她身旁,一把搀住了她的胳膊,把她搀到一张太师椅旁边,她十分不好意思的坐了下去。“你以为——我请你来……干嘛呢,布莱特小姐?”

她瞧见了他的左肩。“你受伤啦!”她惊呼起来。

“这个嘛,”艾勒里说道,“我不妨套用一句英雄好汉的现成话,‘算不了啥。擦破一点皮。’坐下吧,切奈先生!”切奈先生坐下了。

“来吧!”桑逊性急地说道。“别人怎样,不管我事;反正对我,你必须讲解一遍,艾勒里。”

艾勒里再次躺倒在沙发上,用一只手点燃香烟。“现在咱们可轻松了,”他说道。他接触到了詹姆士·诺克斯的目光,两人共同发出会心的微笑。“讲解一遍。……当然罗。”

艾勒里开始讲了。他一口气象爆炒玉米花似的讲了半个钟头,阿仑和琼全都交叉双手坐着,不曾相互望过一眼。

“这是第四个结论——一共有过四次结论,这你们都知道的罗,”艾勒里这样开的头:“当初卡吉士结论上,我是被佩珀先生牵着鼻子走的;在史洛安结论上,不妨称之为佩珀跟我之间相持不下,因为我自始至终从来也没有相信过,尽管我一直到苏伊查来报告之后才确知这一结论之不可置信;后来在诺克斯结论上,是我牵着佩珀先生鼻子走的——你们看吧,这是打成了平局;到于这次佩珀结论,这才是正确的结论——我认为,这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结论使在座各位全都大吃一惊,其实它象强烈的阳光那样彰明昭著,可怜的老佩珀是再也看不到这种阳光啦。……”他沉默了一会儿。“不在话下,把年轻有为、受人尊敬的副检察长揪出来,作为老谋深算、放肆大胆地犯下一系列罪行的真凶,必定使你们大惑不解,如果你们不明白他何以和为何如此。实际上,擒获佩珀先生的,乃是我那铁面无私的老战友,逻辑,希腊原文是logos②,并且,我相信它将是一切阴谋诡计的克星。”

艾勒里把烟灰弹在小邱纳收拾得纤尘不染的地毯上。“现在,我可以坦率讲,在事态发展到河滨大道诺克斯先生的高宅大院之前——恐吓信以及油画失窃——在发生这些事件以前,我一丝一毫也搞不清罪犯在哪儿。换句话说,要是佩珀在杀害史洛安之后,就此洗手不干的话,他就滑过去了。然而,这件案子也跟其它不那么出风头的案子一样,罪犯总是被其自身那永远填不满的欲壑引向绝路。而且,他总是亲手编织出自己终于陷落其中的那张罗网。”

“好在河滨大道诺克斯府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都已历历在目,我就由此谈起吧。你们总还记得,昨天上午我曾总结出凶手的主要条件吧;现在有必要把这些条件重复一遍。一:他必须是能够制造陷害卡吉士和史洛安的假线索的。二:他必须是恐吓信的作者。三:他必须是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才得以用打安机打出第二封恐吓信。”

艾勒里笑笑。“现在可以讲清楚了,这最后一个条件,我昨天上午大加发挥,是故布疑阵——我为什么故意这样做,你们且听下文自会明白的。我在警察总部讲了那一大套娓娓动听的搪塞之辞后,我那精明的父亲大人曾私下向我指出‘毛帛何在。我故意使用这样几个字眼:‘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显然有着广泛得多的涵义。因为,‘在诺克斯的房子里’可以泛指任何一个人,不论其是否属于诺克斯家里的人。换句话说,打出第二封信的人,不必一定是房子里的常住人员;他可能只不过是一个有机会进入诺克斯房子里的外界人士。请诸位记住这一点。”

“因此,咱们就从这样一点来立论吧:第二封信,根据当时的条件来看,必定出于某个在写信之时正好是在那座房子里的人之手;而这个人,也就是凶犯。然而,我那明智的父亲大人却指出,未必一定是这样的情况吧;他反驳说,何以见得写信的人不是凶手的同谋,不是受雇于凶手,在凶手本人不在诺克斯房子里的情况下写成这封信的呢?这当然意味着凶手无法冠冕堂皇地进入诺克斯的房子,否则他就可以亲自打出这封信了。……这个问题问得好啊,确是击中要害的——我昨天上午煞费苦心避免触及这个问题,触及这个问题就会坏了我的事,因为我目的在于让佩珀进入圈套。”

“好极啦!现在,我们只要能够证明凶手不可能有个同谋在诺克斯的房子里,那就意味着凶手是亲自打出第二封信的,也就意味着在打信的时候凶手是在诺克斯先生的书斋中。

“然而,要想证明这个案件中并没有同谋犯,我们首先必须确证诺克斯先生本人是清白无辜的,否则的话,在逻辑上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艾勒里懒洋洋地喷出了一大口烟。“要确证诺克斯先生的清白,是再简单不过的了。你们感到奇怪吗?但这却是明显到了可笑的地步。要确证这一点,有赖于一个事实,而这个事实,世界上只有三个人知道:诺克斯先生、布莱特小姐和我。而那位佩珀——你们将能看到——由于对这个基本要点一无所知,就造成了他在勾心斗角中的第一个失着。

“这个事实就是:正当一般人都把吉尔伯·史洛安看作是凶手的时候,诺克斯先生却自动——注意这一点——告诉我,当着布莱特小姐的面,说他跟格林肖拜访卡吉士的那个夜晚,卡吉士曾向他——诺克斯——借过一张一千块钱的票子,交给格林肖,算是缴纳一笔敲诈勒索的款子;而且他,诺克斯,目睹了格林肖把票子摺起来,塞进表壳的背面,格林肖离开房子的时候,这张票子一直在他的表内。我和诺克斯先生立刻就到总部去,查明票子仍在原处——是原来的票子,因为我立刻进行核对,发现诺克斯先生说得不错,那正是他所说的日期从银行领出

的。由此可见,这张一千块钱的票子是条牵连到诺克斯先生的线索,对这个事实,他比谁都清楚,那末,如果格林肖是诺克斯先生杀害的话,他就应该竭尽一切可能不让那张票子落到警察之手。他既然知道格林肖有这张票子,也知道票子放在哪儿,那末,如果格林肖是他勒死的话,他当场就可把格林肖表内的票子拿掉,这应当是轻而易举的事吧。即使他并不直接就是凶手——而只是个同谋——他也会想到把票子从表壳后面拿掉,反正有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表是在凶手的手里。

“然而,当我们在警察总部打开表壳看时,票子仍在里面!瞧,我刚才已经讲过,如果诺克斯先生是凶手的话,他为什么不把票子拿掉呢?事实上,他不仅不把票子拿掉,而且还出于自己的意思,向我讲了票子的事——当时我跟所有的办案人员一样,根本做梦也没有想到有票子的事——他何必这样做呢?请看,他的行动,完全不同于凶手或者同谋犯所可能会采取的行动,所以我当时不得不认定:‘好吧,不论罪犯是谁,反正决不可能是詹姆士·诺克斯。’”“谢天谢地,”诺克斯嗄声说道。

“还不妨看一看,”艾勒里接着说道,“这样一个逆推而得的结论,在当时看起来好象无关紧要,却产生了什么后果。我们知道,只有凶手或者他的同谋(假定他有同谋的话),才可能写这两封恐吓信——因为两封信都是打在半张期票上面。那末,既然诺克斯先生不是凶手,也不是同谋,两封信也就不可能是他所作,尽管信是从他的那架自有特色的打字机上打出来的。关于信是出于他的打字机这一点,我昨天已根据英镑符号作过推论。由此可见——而这是相当惊人的——打出第二封信的那个人,是故意使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的!目的何在呢?无非为了要让‘3’字失误,并且露出英镑符号——这当然是存心失误和存心露出的——从而构成一条线索,我认为,他打算通过这条线索引向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制造一种假象:信出于诺克斯先生之手,因此诺克斯先生就是杀人凶犯。这样,也就是另一次陷害——这是第三次了,前两次构陷乔治·卡吉士和吉尔伯·史洛安,都没有成功。”

艾勒里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现在我们要上升一步,进行更加缜密的推理了。请注意!有一点是非常明显的:真正的罪犯在把詹姆士·诺克斯构陷为杀人凶手和潜在窃贼的时候,必然会考虑到詹姆士·诺克斯在警方心目中是否认为有此可能!如果真正的罪犯明知警察当局不可能认为詹姆士·诺克斯是罪犯,而还硬要制造詹姆士·诺克斯是罪犯的假象,那未免太蠢了。因此,真凶决不可能知道一千块钱的票子的事。他要是知道的话,就一定不会构陷诺克斯先生了。于是,单凭这一点,就可以不折不扣地把一个人排除在可疑对象之外了,更何况此

人还是维多利亚博物馆所委派的密探呢——当然,身为密探这样一个事实,并不能必然地使其免受怀疑,只能据此振振有词地推测她是清白的罢了。这个人就是在座的一位漂亮姑娘,我注意到她的脸越来越红了——她就是布莱特小姐;因为,当诺克斯先生告诉我一千块钱票子的事的时候,她也在座,如果她是凶手,或者甚至只是凶手的同谋,她就不会去构陷诺克斯先生,也许不会准许凶手去构陷诺克斯先生的。”

听到这儿,琼挺直了身子;接着又微微一笑,再向后靠了下去。阿仑·切奈霎霎眼。他一直注视着脚下的地毯,就好象那地毯是什么珍奇贵重的织物,引起了一位年轻考古学家的细心研究。

“因此——我已经使用了太多的因此吧,”艾勒里继续说道,“在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的人中,我把诺克斯先生和布莱特小姐都排除在外,这两位既非凶手,也非同谋。

“这么一来,住在诺克斯家的人员中,只剩另一批人了——那些佣仆——这些人中会不会有凶手其人呢?不会,因为佣仆中没有一个曾经能够进入卡吉士家,制造针对卡吉士和史洛安的假线索——我们精心保存着一份进出卡吉士家的全部名单中,没有一个是诺克斯先生的佣仆。那末,诺克斯先生的佣仆中,会不会有人是外面凶手的同谋,由同谋来偷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呢?”

艾勒里笑了笑。“不会,我能证明不会。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被用来作为陷害他的工具,这个事实表明:凶手使用那架打字机是处心积虑、蓄谋已久的;因为,凶手赖以陷害诺克斯先生的唯一具体证据,就是第二封信被查明是出自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这是整个陷害阴谋的核心。(请注意,即使他在设计陷害之初,无法预料用什么特定的办法使诺克斯先生变成罪犯,至少他是打算借用打字机上的某种特点的。)好,既然是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来陷害他,那末,如果两封信都用那架打字机来打,对凶手显然是有利的。然而,只有第二封信是用那架打

字机打的——第一封是用诺克斯先生房子外面的某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的,而诺克斯先生的房子里面仅有的一架打字机却是‘雷鸣顿’牌。……所以,既然凶手并没有用诺克斯先生的‘雷鸣顿’牌来打第一封信,那就清楚表明:在打第一封信的时候他无从使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可是,在打第一封信的时候,所有的佣仆都可以偷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的——事实上,他们来到他家最短的也有五年了。因此,他们之中不可能有人是凶手的同谋,如果有的话,凶手就会指使他去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打出第一封信了。

“这就把诺克斯先生、布莱特小姐以及这所房子内的所有佣仆全都撇清了干系,既非凶手,也非同谋!但这又怎么可能呢,既然第二封信确是出自诺克斯的房子?”

艾勒里把烟蒂丢进了炉火。“现在咱们知道,信的作者虽然是在诺克斯先生的书斋内写出了第二封信,但在他写第一封信的时候,却并不是处身于诺克斯先生的书斋内——也不在那房子里——否则的话,他就会用那架打字机来打第一封信了。我们又知道,自从收到第一封信之后,没有外人曾被准许进入诺克斯的房子——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外人,除了一个人之外。请听好,事实明摆着:任何人都能在外面写第一封信,而能写第二封信的却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在收到第二封信之前,能进入这所房子的唯一一个人。这样一来,又澄清了另一点。因为,我一直在向自己提问:那第一封信究竟有什么必要呢?尽耍嘴皮子,没什么具体目标。凡是写恐吓信的人,一般总是下笔就敲竹杠——没有谁肯喋喋不休多费笔墨;谁也不会先写一封信来明确自己敲诈者的身份,然后再发第二封信来勒索钱财。这就需要从心理上来作圆满完整的解释:第一封信对于凶手是必不可少的,自有他的目的。什么目的呢?那就是,使他能以此进入诺克斯的房子呀!

他为什么要进入诺克斯的房子呢?为了要能够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来打第二封信呀!一切都讲得通。……“现在再来看看,在收到第一封信和收到第二封信之间这段日子里,能够进入这所房子的唯一一个人是谁呢?无论这看来是如何奇怪,无论这是如何的令人难以置信、非同小可,但我无法回避这个事实:这位客人就是咱们的同事,是咱们的勘查伙伴——简单一句话,就是佩珀副检察长,他曾在那儿呆过几天(并且,我们应该还回忆得起,这是出于他的自告奋勇),其目的显然就是等待第二封信!

“手段高强!真是鬼到了极点。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很自然的——我无法使自己相信。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不过,尽管我对于这样一个情况感到震惊,也尽管这是我第一次想到佩珀竟然会有此可能,”艾勒里继续说道,“事实却是很清楚的。我无法排除可疑对象——现在也不再是可疑对象了,根据逻辑推理,罪犯就是他——我不能仅凭主观愿望,而对推理的结果视若无睹。我强迫自己进行复核。我把全案从头到尾思考一番,从佩珀的表现来看看这个结论是否与实际相符。

“不错,佩珀曾亲口指认格林肖是他五年前为之辩护过的人,这是不在话下的,他作为罪犯,这样做是很聪明的,免得日后万一发现了他跟被害人之间以前有过交往,而他为什么有机会指认时却不指认。这个细节并不能确证什么,却是很有意思的。十之八九,这个交往的开始至少应在五年以前,乃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格林肖在从维多利亚博物馆偷出画来之后,就找上了佩珀,当他格林肖坐牢的时候,那幅画已在卡吉士手中,款还未付,说不定他曾委托佩珀替他关心照料的。格林肖从监狱一出来,当然会去向卡吉士收取款子。毫无疑问,佩

珀是幕后的人物,其后发生的一切,都有他插手,但他从不露面,一直是幕后指挥。格林肖和佩珀之间的交易,有可能会被佩珀过去的法律合伙人姚顿揭穿,尽管姚顿也许是完全清白的人。”

“我们正在调查他,”桑逊说道。“他是位有声望的律师。”

“毫无疑问的,”艾勒里冷冷地说道。“佩珀决不会公开去跟一个歹徒合作的——不是佩珀这号人。……但是这还有待核实。佩珀勒死格林肖的动机,又是怎样的呢?……“格林肖、诺克斯先生和卡吉士在那个星期五晚上会面之后,格林肖到手了一张‘付给持票人’的期票,诺克斯先生跟格林肖一块儿出来后就走掉了,而格林肖却站在房子前面。为什么呢?也许就是等他的同党——这个结论倒并非纯粹出于想象,格林肖自己也曾称他还有个‘唯一的搭档’。所以,佩珀必定是在附近等着格林肖。他们必定一块儿躲进黑影中去,格林肖把进房交涉的经过一长二短全都告诉了佩珀。佩珀觉得再也不需要格林肖了,格林肖对佩珀甚至还有危险,而且甩掉了格林肖之后,他就可以独吞从卡吉士先生那儿敲来的竹杠,不必分赃——这时他必定对同党起了杀心。那张期票不啻是一道催命符,因为,期票是‘付给持票人’的,当时卡吉士还活着,请各位记住,谁持有期票谁就有了潜在的五十万美金;另外,还有那位不出面的詹姆士·诺克斯先生,也是日后可以敲诈勒索的另一个对象。佩珀无疑就把格林肖干掉了,或者是在隔壁诺克斯空房子的地下室进口处的黑影中干掉的,或者干脆就在地下室干掉的,地下室的钥匙他必定早就配好了一枚。不管怎样吧,格林肖死在了地下室之后,他就对尸体搜了一搜,得到了期票和格林肖的表(说不定当时就怀有想法,将来可以作为栽赃之用),还拿到了史洛安前夜为了要格林肖离开纽约而塞给他的五千块钱。在他动手掐死格林肖的进候,他对于尸体如何处理必定是胸有成竹的;很可能他打算让尸体永远留在地下室。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卡吉士暴病身亡,佩珀必定立刻意识到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大可把格林肖放进卡吉士的棺材。也是合该他走运,在卡吉士下葬的那天,伍卓夫亲自打电话到检察公署报失,佩珀就开口要求——桑逊,这是你自己讲起过的,有一次,你在责备佩珀对布莱特小姐太感兴趣的时候,曾经提到这件事——他请求承办这件搜查遗嘱的案子。可见,这是另一个显示佩珀先生心理的迹象。

“如今,他能自由自在出入卡吉士这座房子了,他发现事情是多么好办埃下葬之后的星期三晚上,他把格林肖尸体从诺克斯空房子地下室取出,尸体原是塞在地下室的旧箱子内的,他拖着尸体经过黝黑的后院,进入了更暗的墓地,挖开了地下纳骨所上面的泥土,打开了地下纳骨所的卧式铁门,跳了进去,打开卡吉士的棺材——立即发现了放着遗嘱的铁盒;在这之前,可能连他也不知道遗嘱到哪儿去了。他想到,遗嘱也许有朝一日可以派用处,用来对这出悲剧中的另一角色,史洛安,进行敲诈勒索——史洛安是独一无二的具备偷遗嘱动机的人,并且只有他才会在下葬前把遗嘱塞进棺材——佩珀于是就把遗嘱收起,准备用来作为另一个敲诈勒索的工具。他把格林肖尸体塞进棺材,放上棺盖,爬了出来,再把地下纳骨所的门拉上,把浅坑填满了土,收拾好所用的工具揣起了遗嘱和铁盒,离开了墓地。巧得很,这儿有着另一个关于佩珀是凶手的小小印证。因为,佩珀自己告诉我们,在这一天的夜里——星期三夜里,深更半夜的——他看见布莱特小姐到书房去进行翻查。这样,佩珀就亲口供认了那天夜里他没睡;我们不难设想,他是在布莱特小姐离开书房之后,去干那件埋尸的勾当的。

“这就跟弗里兰太太反映的情况对得上号了,弗里兰太太曾见史洛安在那天夜间到墓地去过。史洛安谅必是觉察出佩珀在这房子中形迹可疑,就暗中窥察,看到了佩珀的所作所为——包括埋藏尸体和攫得遗嘱——从而知道佩珀是个杀人凶手……至于杀的是谁,那个时候墨漆乌黑,史洛安也许看不清楚。”

琼不寒而栗。“那——那样一个俊秀的青年。真是无法置信埃”艾勒里严肃地说道,“这给你上了一堂无情的课啦,布莱特小姐。对于确有把握、确凿无疑的,那就一往直前、义无返顾吧。……我讲到了哪儿啦?对!到了这时,佩珀自以为万无一失了;尸体已经埋掉了,谁也不会想到要去寻找这个人的。可是第二天,当我宣称遗嘱可能已塞进了棺材,建议掘墓开棺的时候,佩珀脑子里必定顿时乱腾开了。他此时已无法阻止谋杀案子的败露了,除非回到墓地去把尸体再取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得把一切都整个儿推倒重来;这要冒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出现了一件谋杀案,未必对他没有用处。所以,他既然可以在卡吉士家通行无阻,他就布置了一些线索,让那死人——我指的是卡吉士——来充当杀人凶手。他对我那套推理方法也有所掌握,就故弄玄虚地来对付我——他并不留下显而易见的迹象,只造成一些蛛丝马迹,他隐隐知道我对这些蛛丝马迹是不会放过的。他之所以挑选卡吉士来充当‘凶手’,可能是出于两个原因:第一,这样一个结论,跟我的想法一拍即合;第二,卡吉士已死,随便佩珀怎样摆布诬陷,他都不会否认的。还有,再讲得完整些吧——如果这一结论被接受的话,不会使

任何一个活人受到委屈;因为,佩珀并不是杀人成癖,硬要置人于死地。

“唔,正如我在一开始就已指出的,除非佩珀知道诺克斯先生由于藏有赃画而必不肯招惹是非自认是那天晚上在场的第三者,他就不可能制造那些针对卡吉士的假线索——佩珀针对卡吉士所伪造的假象之一就是,那天晚上在书房会谈的实际上只有两个人。然而,要能知道诺克斯手中有那幅油画,他就必须是格林肖的同党,这一点我以前已多阐述多次了;因此,在那个访客众多的夜晚,随同格林肖进入旅馆房间的那个不知是谁的人,必然也就是他了。

“布莱特小姐无意之中拆穿了所谓卡吉士是凶手的西洋镜,她回想起茶杯情况前后不符,并且向我们作了汇报,佩珀当时必定感到兜头一盆冷水。但在那同时,他一定也会自我安慰,认为自己的安排布置并无不周到的地方——在他找到机会在杯子上做手脚之前,总难免有什么人曾把杯子的情况看在眼里的。另一方面,当诺克斯先生出乎意料地来谈亲身的经历,表明自己就是那第三个人的时候,佩珀意识到一切都成了泡影,而且他也意识到我这时已恍然大悟那些线索都是故意布置在那儿供人发现的。可见佩珀的地位是很有利的,他随时随地都知道我知

道了些什么——当我沾沾自喜、夸夸其谈、自鸣得意的时候,他该是多么的暗暗好笑啊!ⅰ

诺克斯哼了哼,好象窘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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