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幸福感的因素
幸福社会关照的既是个人幸福,也是普遍幸福。人是一切发展观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就是说,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既指的是个人,也指的是集体的人,全体的人。幸福的范围应该是普遍的幸福,既包括个人幸福,也有社会幸福,在探讨影响幸福感的因素时,就不应该站在个体或者社会的层次上来找寻,而应用普遍幸福感来研究影响幸福感的因素所在,继而在因素中既有对个人,也会有对社会幸福感有着共同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制约着人们主观幸福感的实现,也影响了主观幸福感的内容选择。正是集体主义文化意义场域的存在,使得个体的主观幸福感主观上有了社会的期待,并使得主观幸福超越了享乐主义的范畴。在探讨影响幸福感的因素这个话题上,分物质幸福和非物质幸福两大主题来阐述,从不同的维度来分析影响幸福感的因素所在,并在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基础上分析影响普遍幸福感的真正因素所在。
在已有的研究中,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都给出了“幸福密码”,例如,结了婚的人比单身的人更幸福;女性通常会报告更高的主观幸福感受;教育水平越高,总体上幸福感就越强。从社会学生命历程的角度来看,人的一生的幸福感体验,呈现“U”型态势。年轻人因为处于事业开拓期,其幸福感比“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高。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退休后的老人幸福感又比中年人高。因此,就个体而言,幸福的影响因素是如此之多,但总体而言,可以分为认知因素和情感因素。
就政策层面来讲,针对个体的幸福感特点,政府当各有侧重,解决各个阶段的人群面临的“幸福障碍物”。例如对于年轻人来说,求职就业、文化娱乐、住房教育是他们所关心的,中年人关注事业发展、抚养下一代和赡养老人的内容,解决了这些问题自然压力减轻、幸福感上升了。步入老年,养老服务和设施的发展,养老金是否够花,孤独失能问题能够得到缓解,都是开启老年人“幸福密码”的钥匙。
经济学家伊斯特林(R. Easterlin)通过分析若干个大型社会调查,回顾了中国人生活满意度发生的变化,他在《中国的生活满意度:1990—2010》一文中引用了大量数据,发现与中国近30年突飞猛进的经济发展相对的,是生活满意度的直线下降,甚至多数中国人2010年的幸福感还不及1990年。世界幸福数据库主任、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人类幸福之社会条件系的名誉退休教授汶魏荷文(Ruut Veenhoven)也发现了类似的结论,中国人的幸福感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而提高。德国学者也有类似的研究。
来自零点调查的数据发现,中国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某些时候会高于城市居民。这对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成倍数的现状来说,的确不太好解释。但事实的确如此,也就是说,收入的水平不一定代表了幸福的感觉。国外的调查也有类似的结果,即居住在郊区或乡村的人群更有可能比城市居民感受到更高的幸福水平。这背后的解释有:第一,城市居民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害怕失业是其主观幸福感低的重要原因;第二,城市地区的生活成本上升往往较快,比如房价、交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成本对居民生活满意度都有消极的影响;第三,一些社会环境问题,比如交通拥挤、犯罪率上升、人口过度密集等都不利于幸福感的提升。正因为影响幸福的因素是如此众多和复杂,探讨哪些因素影响人们的幸福的话题从不曾中断。
一、物质因素是幸福感形成的基础
从宏观层面讲,经济的发展,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个人的幸福生活上,国家是保障国民幸福生活的后盾,应该创造更有利于提升公民幸福感的物质基础,只有这样,个体和整个社会的幸福指数才能更高。从个体层面讲,马斯洛需求理论将个体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
自我实现的需求。本节从影响幸福感的物质因素和非物质因素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自然基础条件的安全保障
来自自然条件创造的幸福感,针对个体和社会的不同群体,本节将其分为个人寿命的自然幸福和自然环境带来的社会幸福。对于不同的范畴,自然条件带来的保障也有着不同的概念。
从个体层面来讲,马斯洛需求理论谈到,个体最基础的需求是生理上的需求,而个人的身体是创造幸福条件的基础,人的生命长短和生命周期既对个人幸福感的满足有着长期的持续作用,也对与其相关的人事有着一定的幸福提升;个体生命的长久不仅是一己之利益,还关乎整个家族香火的延续。正是基于此,在中国人的幸福观念中,把自然生命放在了首位;每个个体在自身生命周期里一定程度上都会对社会做出或多或少的贡献,个体寿命的延续对于社会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从社会层面来讲,自然环境的保障,生态文明的建设可以保证整个社会和个体的生命安全,自然条件的改善更对国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重要的保障,进而为大众营造一个幸福的社会环境。自然条件更与其他各个方面有着关联,经济的发展需要从自然环境中获取资源,自然环境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奠定了基础。从人和自然双关系层面来讲,要谋求自然幸福,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天人合一,个人和社会群体要注重保护自然环境。这告诉我们,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人为过度地使用技术手段对待自然,否则就会破坏自然,造成生态危机。要遵循自然规律,才可返璞归真。对待万物要讲究仁爱之心,以物无贵贱的态度对待自然之物,这样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既对个人生命周期的幸福有着保证,也对整个社会的普遍幸福感有着一定的提升。
(二)经济财富的物质保证
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提到幸福感,不仅仅着眼于自然条件的满足,也有着经济因素的影响。财富作为生活的必需品,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衡量个人和社会幸福的一个指标。个人追求财富是正常的,也是对于幸福的追求,正如霍尔巴赫所言: “人从本质上就是自己爱自己,愿意保存自己,设法使自己的生存幸福,所以利益或对幸福的欲求就是人的一切行动的唯一动机。”经济财富的富足,既可以满足个人的需求,从消费理念上有所改变,而且对于家庭的和谐有着一定的作用。在韦伯的“三位一体”的社会分层理论中 ,将财富作为一个衡量标准,撇开社会分工的不同,财富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了个人幸福与否的一个因素,从这又可以引出另一个概念“经济地位”。经济地位高的有着一定的社会资源,有着相应的社会关系。幸福也来源于社会关系,把幸福视为一种社会关系,在幸福的建设中就能够把社会与个人、客观与主观结合起来,有利于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正向的、积极的社会幸福目标和个人幸福目标。另一方面,把幸福理解为社会关系,才能够鼓励人们不仅追求自己的幸福,也要关心他人和社会的幸福,从而有利于幸福的共建共享。对于社会而言,国家富强也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的稳定。从幸福广东的政策来看,其施政方针从对GDP的关注转向对民众幸福的关注,其基础条件便是广东作为国家经济的龙头,有着雄厚的经济财富的支持,所以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于整个社会的普遍幸福来讲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伊斯特林的“幸福悖论”却告诉我们一个有悖于此的认识,即收入增加并不一定导致快乐增加,居民幸福感和收入背离几乎是一种世界性的普遍现象。他提到,相对于财富而言,婚姻、健康、职业与良好的社会关系等要素可以带来更加持久的快乐。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显示,72.7%的城乡居民感觉生活是幸福的,比上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另有一项调查表明,中国人的幸福感在过去10年中先升后降,与经济发展的曲线并不同步。从这个层面来讲,经济财富因素又仅
仅能成为幸福感的一个简单的衡量因素。
(三)生活水平的改善
生活水平是从经济因素这个层次引申而来的又一个经济因素,当然经济是其基础,但是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仅是消费的增加,物质的丰富,也有着其他的影响。恩格尔系数是衡量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准,从物质消费领域逐步转移到精神文化消费领域,这不仅仅是消费水平的改变,也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是幸福感提升的表现。
衣食住行是居民生活的四大方面。房子在中国人生活中的分量比西方更重。从2005年的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可以看到,普遍的居住面积相比以往有很大提升。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8平方米,中部地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25.24平方米。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0.85套。东部地区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5.32平方米,中部地区77.96平方米,西部地区85.75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分别为0.89套、0.79套和0.83套。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如今依然有很多城市居民,尤其是年轻人为房所困。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要抑制房价过度增长,工薪阶层奋斗一生却为房子问题困苦一生。相比其他民生领域,居民在住房和房价问题上离幸福似乎有点远,以至于能当上“房奴”也成了一种“幸福”。换个角度来看,在衣食住行基本满足的前提下,对更高居住质量的要求也体现了当下居民的新的幸福追求。
在交通出行方面,国家的经济的发展,交通条件的改善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私家车的出现,不仅仅带动了一个行业,也对于人们的生活水准有了一个新的指标,私家车逐渐也成了家庭的必需品,这意味着交通方面人们对于幸福的感受也在提升和改善。
从生活水平这个层次来讲幸福感,不仅仅涉及个人的生活,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政府应当注重整个社会的普遍幸福,例如为公众创造更好的公共基础设施,保证大众的衣食住行的安全、便利,这样对于个体和群体而言都意味着幸福感的提升。
(四)经济差距带来的幸福落差
在论述经济财富和生活条件的时候,都注重从大众的平均水平出发,然而这些因素都必然面对着一个差距,直接原因便是经济上带来差距,而经济差距则会带来部分群体的“相对剥夺感”,带来幸福落差。
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的收入差距问题形势严峻。体现在地区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家庭和个人差距。据统计,2012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17元,前者是后者的3.1倍。按五等份收入分组,城镇最高收入组人均为51456元,最低收入组人均为10354元,前者是后者的近5倍。城乡之间的差距导致进城务工的农民感觉到自身的不幸福。基尼系数是衡量收入不平等的重要指标。2012年12月初,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结果显示,2010年中国家庭的基尼系数为0.61,大大高于0.44的全球平均水平。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到2011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从0.473到0.491不等,总体上呈现先升高后降低的特点。2012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474,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
收入差距的扩大,最终对各个收入阶层的幸福感都会带来危害。在经济比较富裕的家庭中,财富的积累并未给他们带来身心的幸福,相反,依据幸福悖论带来的更多的是不安。对于中等收入和低收入群体而言,这种财富的不均,是逐渐产生仇富心理的根源。总体上而言,这种经济上的落差对于社会的普遍幸福而言是无益的,对于整个社会的幸福感的提升也有着一定的压力,而这种相对的幸福落差也就必然存在。要为公民营造一个幸福的社会、打造一个幸福的生活,就必须解决经济上带来的诸多问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