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狂飙马长嘶,一卷烟霾尘客至。
掩映在一片浓郁树林中的古道上,忽然扬起阵阵沙尘,一位身穿白衫的清秀男子,正扬鞭疾驰而过。
“吁……!”
许清欢一路疾驰,正是焦渴的时候,正好看见前面道路旁,架着一座茶棚,于是扯住了胯下坐骑的缰绳。
“老板,来一碗茶水,要凉透的白开水,再来两样小食,顺便填填肚子!”
他翻身下马,擎着坐骑系在道旁的一株大树上,同时朝着茶棚内的老板说道。
那老板四十上下,身材宽厚,相貌憨厚,脸上总带着呵呵笑意。
“好咧!”
见到又有客至,老板顿时高兴起来,大声应和了一声,就利索地从茶棚外的大茶壶中,倒出了一碗凉透的茶水。
等许清欢栓好缰绳来到茶棚中,他的桌上就已经又摆好了两样小吃。
榆木的桌子,风吹露蚀,已经颇显老朽,但桌面倒擦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污渍,显然老板是一个勤快的人。
这间茶棚不大,总共也就五六张桌子,在许清欢进来之前,已经有三张桌子坐上了人,全都是武林人士的打扮,一大半腰间还别着兵刃。
许清欢连续赶了一天一夜的路,早就已经饥渴难耐,这时候哪里有心思关心这些人?
他兀自拿起桌上的大茶碗,饱饱地喝了一大口凉透的白开水,然后又连续吃了两大口热乎乎的包子,才算将空瘪的肚子稍微填上一些。
他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月有余,只从第一天看到蒙古人滥杀南人之后,他就决定自己的这一趟维度世界之行,当以斗争,以鲜血,来磨练自己的武技。
这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一路上从不懈怠,几乎时时刻刻都在练功修炼。
每天夜晚休息时,他比先服用一颗绯玉丹,然后再以玄极心经的心神两用之法,一边休息,一边修炼《五禽锻锦篇》,将绯玉丹的药力快速炼化为精元气血。
待到第二天白天,则开始修炼《牛魔大力拳》与《玉魄金猥玄功》,将一夜之间积累的精元气血,尽数化为锻炼体魄的柴火烈焰,熬炼这一身筋骨皮膜。
即便是在现在,他的这两门功法也没有停止,在玄极心经的作用下,正悄无声息地运行着。
没有敌人精血浇灌,与体内气血相互激荡,《玉魄金猥玄功》也能已自身气血化为针刺修炼,只是效果相对较差,耗时也更加多而已。
没有招式辅助,《牛魔大力拳》中不少肌肉大筋,一时半会都难以锻炼得到,但全身上下大部分筋肉,还是能得到锻炼。
所以,现在如果有细心的人小心注意许清欢的身体,就会发现他看似稳稳当当地坐在凳子上,其实全身筋肉都在不停颤动伸缩,好像有一条条灵活的小蛇,在他的皮肤底下来回穿梭。
同时,他的皮膜上也隐隐泛着潮红,似有生命一般,如水面上的波纹般来回荡漾,若隐若现。
“大哥,听说了没有?据说南边这些天突然冒出了一个穿白衣服的高手,到处行侠仗义,锄强扶弱,不少鞑子和走狗都死在了他的手上。”
隔着一张桌子,一个浓眉大眼的粗糙汉子丢下茶碗,向他旁边另一位高大壮实的男子嘀咕道。
这一桌共坐了四个人,两男两女,两个男人正对着许清欢,两个女的背对着他,看不清相貌。
这四人的桌角上,都摆放着从腰间取下来的兵刃,一看就是常年行走江湖之人,只要一有风水草动,就能顺势抽出桌角的兵刃御敌。
“二弟你说之人,是不是白衣秀士?我最近也听说了不少江湖上的传言。
有说他单枪匹马,一夜之间挑了黄粱山的威虎寨,所过之处鸡犬不留,是个心狠手辣的人物。
也有人说他侠肝义胆,为了救下被蒙古鞑子祸害的少女,一怒之下大战数十鞑子士兵,最终身中三刀,杀光了那些畜生!”
大哥是个肩膀宽厚结实的大汉,脸上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子,声音低沉有力,显示有着精深的外加功夫在身。
“铁大哥你可能还不知道,你口中的那个白衣秀士,不但挑了威虎寨,而且还一路横扫了为威虎寨出头的金刀门,长枪盟,大风观的高手,真是威风赫赫,不可一世。”
背对着许清欢的女子中,有一个穿着绿色衣服的接着说道,声音不算清脆,但婉约有韵,极是好听,似乎对她口中的白衣秀士印象非常不错。
只是她的话音刚落,就遭到了身旁另一个女子的反驳,就见那穿着淡红色衣服的女子冷冷道:“什么威风赫赫,不可一世,不过是有勇无谋的草莽之辈而已。
他这样遇神杀神,见佛杀佛,总有一天会在正邪两道之中难有存身之地,朝廷和江湖都不会放过他,死期恐怕是不远了!”
一说到朝廷,络腮胡子的大哥立刻脸色一变,沉声道:“三妹,小心说话,不要……”
许清欢还想再听,对方已经压低了声音,听不真切了。
他心中一笑,自己不正是他们口中的那个白衣秀士吗?原来他已经在江湖中,闯下了这样一个名头。
在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不久,就已经在江阴县城之中,打听到了刘瑾的消息,知道他是神都的镇守太监。
元蒙时候的神都,自然就是后来的北京城,所以他一路北上,修炼之余,见到不平之事都要去管上一管,最后才出现了这么多的事情。
现在这小小的茶棚之中都有人聊到他,这里距离神都已经不远,许清欢担心会被人认出来,平白添了麻烦,于是草草吃喝一点,和老板结过账,就出了茶棚继续骑马北上。
他没有发现,就在他烟尘北去之时,隔在他和那一座四人之间的桌子上,有两个贼眉鼠眼的汉子也跟着走了出来,跨马沿着另一条小路飞驰出去。
“大哥,丰县双鼠跟着刚才的那个年轻人出去了!”
隔壁桌上四人中,那个浓眉大眼的汉子,看着那两人远去的背影,低声询问他身旁的大哥道。
络腮胡子的大哥慢慢站了起来,声音极其低沉而又坚决道:“我看见了,这次绝不能让这两个叛徒跑了。
他们跟出去正好,等到了四下无人的地方,我们就直接将他们拿下,用他们的头颅告慰那些被他们出卖的兄弟!”
“好!那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追过去!”
四人立刻收拾兵刃,将系在茶棚外的坐骑解开,跨马扬鞭,朝着丰县双鼠离开的那条小路紧追下去。
如此一幕,许清欢自然是不能看见,他此刻已经将自己全都的心思,用在了该如何诛杀刘瑾这个最大的问题上。
根据他一路上收集的情报,这个刘瑾不但手中握有重兵,而且本身就是一个武学高手,恐怕修为比自己还高。
他无权无势,修为又不如对方,却不知道要怎么办才能完成这个任务。
马蹄声急,烟尘四起,许清欢心中若有所思,一路骑马疾驰,却突然瞧见前面的一个路口处,有两个眉目不善的汉子挡在古道中间。
他心中一突,“他们怎么挡在了这里?”
他脑中还有这两人的印象,他们正是之前那个茶棚内,另一座上的两个茶客。
许清欢一勒缰绳,跨下坐骑立刻停了下来,接着反身下马,在距离两人四五米的地方站定,微微一笑,拱手问道:“不知两位有什么事情,何故挡住在下的去路?”
两人见他停了下来,嘴角带着得意的冷笑,其中一人更是扯开嗓子,尖声笑道:“小子,你的事发了!
如果你现在乖乖束手就擒,我们兄弟说不定还能给你个痛快,要是你胆敢负隅顽抗,就别怪我们兄弟心狠手辣了!”
来着不善,许清欢从他们的语气中,就听到了浓浓的恶意,知道今天的事情恐怕是难以善了了。
但是他脸上微笑不减,又朝前进了两步,道:“两位侠士是什么意思?在下不过老老实实的读书人,能有什么事情?”
另一个汉子裂开了嘴,脸上颇有些得意道:“呵呵,好一个老老实实的读书人?
可是你知不知道,我们兄弟之所以被人称作丰县双鼠,就是因为消息灵通,从不出错!
你白衣秀士近日风头正盛,我们兄弟早就掌握了你的画像和你行程的方向,算到你近日会经过这里。
怎么?事到如今,你难道还想狡辩?”
许清欢听了这话,脸上的笑容愈发浓烈起来。
他再进一步,拱手和言问道:“就算在下是那个白衣秀士,和两位侠士也是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两位又为何要拦住在下?”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你的脑袋现在官府悬赏纹银5000量,如果我们兄弟在给你按上乱党邪徒的名头,到时候还能再多上几百两,你说我们兄弟为什么拦你?”
见到许清欢仍然一脸懵懂的样子,两个人都不由哈哈大笑了起来。
“真是百闻不如一见!看样子,这个白衣秀士也是一个绣花枕头嘛。别看外面传得神乎其神,如今看来,跟个初出茅庐的小牛犊子差不多!”
丰县双鼠心中正想着,却见刚才还满脸堆笑,懵懂不知的年轻人,眨眼间就好像变成一只面目狰狞的猛虎,裹着刺鼻的腥风,扑到了面前。
扑面而来的浓稠杀气,让他们心神不由被他震慑,一时竟然难以自持,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带着嘶嘶破风声的铁爪,抓向自己的胸膛。
“糟糕……!”两人同时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