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2章 事物的两面性(下)
兴盐之一弊:取卤之法,为摊灰淋卤法。得盐之法,为草木煎煮法。
此法,每场一面,需灰百担,方能取卤。而煮盐一锅,也需柴草数担。
对兴盐来说,这是弊端,因为成本太高。
但反过来看。
取卤用的草灰、煮盐用的柴草,又都需要大量的草场林场来维持,这也证明淮南有大量的可开垦的土地。
且每场一面,就需草灰百担,可知一个煮盐场,至少需要六百亩左右的柴草地,方能维持运转。
阜宁等地,皆有巡草厅,官兵需要每年巡逻,保证这些煮盐的草场地不被开垦。这也使得这些草场地,经过多年的草木生长,已经不再是盐碱地了。
这正是垦荒有利的地方。
兴盐之二弊:盐户苦难,盐商压榨,多有逃亡者。
盐户之苦,陛下耳聪目明,定有所知。
仅以阜宁以南百三十里的一处盐场来说,大前年招募了750户盐户,之后水灾、盐商压榨,至今逃亡的只剩下了80户。今年又要重新招募。
盐户之苦,实在诉说。只是既为盐户,又不能去南洋,又有巡草厅盯着不能开垦,盐商奸诈又多克扣,如何不苦?
这些都是弊端,民日疲、心日怨。
但反过来看。
这些弊端,也就都成为了利处好事。
如漕运事,最难改的,便是百万漕工衣食所系。
淮南也有十数万煮盐为生的百姓,但他们和漕工可不一样。
漕工被取代,只有靠朝廷安排给他们提供衣食,安稳生活。
而底层漕工之外,还有些漕工,有走私、携带之利,这些都使得他们不愿意废弃运河、断绝生路。
即:漕工不愿意废运河,朝廷强行废之。
可对盐户来说,他们对于去盐垦荒的态度,因为盐商压榨、天灾苦难、不得垦荒等,并不反对去盐垦荒。
相反,他们非常支持去盐垦荒。
即:盐户想要废盐垦荒,朝廷强行不肯。
因为他们之前过的太苦,这些弊端,现在都是改革中的利处。
且因为取卤、煮卤之陈旧,需要大量的草场,实际上每个盐户手里都有大量土地的使用权。
一个盐场就需要至少六百亩草场,提供他们淋卤、煮盐所需。
将这些草场,折算为垦荒入股之资,即便强行以一两一亩的数量折算,每人所得也有数百两。
他们如何能不愿意去盐垦荒呢?
既利百姓,又利社稷。
兴盐之三弊:淮南多雨、雨热同期。
根据科学院连续三年之测量,如阜宁,年均降水量,在二尺九寸;南通州,年降水量在三尺三寸……且每年的五、六、七三月,集中了全年降雨量的百分之六十有余。
五六七三个月,又是淮南各地最热的时候。
雨水集中,且雨热同期,使得地卤含量日低。
如果雨水不集中,且雨热不同期,那么就会造成热天反盐,使得地卤含量增高。
因为淮南多雨、地卤日淡、雨热同期,对于兴盐业大为不利。
但是,反过来看。
因为淮南多雨、地卤日淡、雨热同期,使其大有利于淮南兴垦。
凡要垦殖,必要雨热同期才最好,其中道理,陛下圣明,无需臣言。
兴盐之弊四:黄淮冲击,海岸外延,积土日高,地卤日淡。
宋时,淮河入海之处,在今云梯关。而今之云梯关,距海一百二十里。
因为黄河入海、淮河入海之故,海水寡淡,本就不适合直接提卤煮盐。是以才有摊灰淋卤法。
需要找专门的盐碱地,依靠地里面的盐分来提取盐卤。
这些年冲击日多,外延日远,使得海水的渗透越发困难,地卤也就越发寡淡。
但煮盐法又不得不用大量的柴草,虽然海水日退,但也不可能每年都跟着海水往前走,还要考虑柴草地是否跟得上。
盐政官员又多呆板,明明地卤已淡,却又不准换业。而盐政官员之呆板,也又无可奈何,因为一抓就死、一放就乱,一旦朝廷松了口子却又不专门管束,很快就有侵占草场垦荒之士绅。
非必须朝廷下定决心,彻底废弃淮南盐业,统筹规划兴垦之事,也正有利于一刀切之政策的执行。本朝也就只能执行一刀切政策了,更灵活的手段也不能指望各路官吏。
与兴盐之事来看,海水日退、淤土日高、地卤日淡,这些都是盐业之弊。
但是反过来看。
海水日退、淤土日高,地卤日淡,这些都是兴垦之大利。
海水日退,日后开垦出来的熟地,也就不用担心海水倒灌。
淤土日高,也就不必担心日后,海水沿着地下浸润土地,使得苏北土地反盐。
……此等事物两面性之说,恕臣不能一一列举,奏疏之外,另有书册陈述。
若陛下有废盐兴垦之意,则兴垦可行乎?
地卤日淡,淡到什么程度才适合开垦?
这些不是一句笼统之言就能决定的,臣亦有数据。
根据科学院之测算。
地卤含盐量,在0.385%以下,对棉花生长不但无害,且大为有利。
在0.385%到1.09%,棉花生长欠佳,但却可以茂盛地生长芦草、茅草和固肥金花菜。
在1.09%到2.62%,盐蒿草亦可生长。
而以黄河为北界、南通州为南界、范公堤为西界、大海为东界。
以2.62%含盐量算,共有可开垦之荒地约650万亩。
伴随淮河修通、水利日兴,则可开垦之荒地,尚还有200万亩左右。
黄河以南之800万亩荒地,又以何等方式开垦最为有利于国、有利于民?
臣请效虾夷故事,以资本入场,圈地垦荒。
资本入场,其利有四。
其利一:
资本雄厚,非小农之所能及。
若小农垦荒,只能垦殖含盐量0.385%下的土地,一旦高于此,则盐碱不能熟地。
资本则不然。
资本圈地之后,将地按照1:1:2之例,分为三份。
一地种棉、二地种饲草、三地种盐蒿。
以盐蒿覆地,可免反盐;以蒿草肥田,可改善土质;以饲草养牛羊,可得粪肥。
如此,方不至于垦三年而地力尽,破产逃荒。
其利二:
小农垦荒,既无力兴修水利,又无力修筑海堤,更无力改良土壤。
资本则不然。
资本圈地之后,为得地利,便要修水利以灌田、去盐;修海堤,以护田、保壤。
小农非不愿也,实不能也。
其利三:
小农垦荒,种植粮食,先饱肚腹。然而粮价日低,南洋米鲸海麦涌入,沿海各地米价日低,亦不缺米。
资本垦荒,则可依市场所需,种植其余作物。
如今海贸发展,松江棉布畅销,正缺棉花。
然而棉花价格不定,时高时低,非小农所能承受也。且不论种棉、保壤、摘棉,皆非小农力所能及之事。
资本则不然。
资本雄厚,则无惧破产之忧,今年种棉赔了,明年赚了,平均算下来,终究还是赚的。
承受得起。
而小农若是今年赔了,明年就算赚了,他也只能卖地求活,怎么可能等到明年呢?
资本雄厚,就可以计算平均年收益。
而小农资本不足,是没有资格计算平均年收益的。
哪怕小农清楚简单的道理,一物若贱了,大家种的就少了,只要自己坚持种,肯定有值钱的那一天,到时候之前赔的就全赚回来了。
问题是,本朝小农,就算懂这个道理,却也没有能力参与其中。
他们考虑的,只能是今年会不会饿肚子。甚至今年棉花便宜,他们都没有资格考虑,今年便宜明年岂不是贵?他们只能考虑,今年种棉花赔了,欠了一屁股债,赶紧卖地还钱或者借高利贷吧。
其利四:
陛下若定废盐兴垦之意,则两淮盐商之资本,再无入场盐业可能。
资本多无无盐业可投,这些资本必要寻找出路。
或放高利贷、或买地、或典当,如此兼并必重。
若由资本兴垦,则两淮盐商之资本,亦可入场。入场兴垦,则投入买地的则少、兼并便轻。
看似兴资本,实则保小农。
待两淮兴垦成功,垦荒资本所得之利,亦可投资于纺织、棉布、羊绒等。
工商兴盛,则失地百姓有业可存,不为流民,此即保社稷长久。
……以上盐之弊、垦之利,臣已备述。
若陛下定废盐兴垦之策,当行五年之计。
惟新元年,五月:改革盐政,废引兴票。
惟新元年,六月:授予垦荒权,丈量圈地,先不动盐场。吸引资本,承办淮北晒盐总公司。
惟新元年,十月:吸纳资本,修徐州之海州交通,通水陆之途,为运煤做准备。
惟新二年:改湘楚盐区,归川盐、夔州盐、淮北盐所有。修淮河二期工程。淮北盐场兴晒盐法,上蒸汽机提卤等,修海州港。
惟新三年:兴川南井盐、完三峡水道。修新海堤。
惟新四年:收湘楚盐区,归川盐所有。淮北盐入淮南,淮南弃盐兴垦。
惟新五年:丈量淮南荒田,颁布特许圈地证,兴办垦殖公司,垦荒淮南,放开草场林场。
如此,五年后,两淮之弊,尽可解也。新增赋税,不下百万。所纳流民,不下三十万。
臣期五年,为陛下复两淮之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