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3章 南洋印度贸易区(上)
如果说,西非和南美贸易,是这些刚刚开始开眼看世界的大顺海商们没有想到的。
那么,波斯、印度、南洋这些大顺接了VOC盘的地方的贸易,则是一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高利润。
之前他们看过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账本,在荷兰公司里,南洋印度波斯贸易,赚钱,但成本也大。而且还涉及到中央派的十七人绅士、七省商会;与巴达维亚地方派的一些争斗,所以账目很复杂。
所以股东们倒是从未怀疑过可以盈利。
但当刘钰报出盈利数目的时候,他们大感意外。然而等刘钰说完这些比荷兰人盈利更多的因素后,又都觉得确实在情理之内。
大顺西洋贸易公司能够在接了荷兰人的盘之后获得高额的利润,有大顺贸易的特殊性。
在荷兰人经手的时候,始终要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白银不足。
比如荷兰必须要去印度的苏拉特买棉布,再用印度的棉布运到香料群岛,换取各种香料。
而为什么他们不用松江布、金陵布呢?
不是因为松江布、金陵布比苏拉特的棉布差,也不是因为大顺这边的棉布比印度的棉布贵。
而是因为……白银问题。
在印度,可以用胡椒之类的香料,由买办中间商做周转。
比如印度的买办商人,可以收荷兰的香料、杂货、五金、针头线脑等,核算一下价格。
再用核算的价格,支付给荷兰人棉布。
这其中,是不用白银周转的。
但如果荷兰人要买大顺的棉布,就不得不面临一个问题:怎么买?
此时全世界都面临一个问题,伴随着气候转暖、新作物交换,人口开始暴增。实际上,从18世纪开始,欧洲的人均食肉量就在下降。而食肉量下降,使得香料的销售受到极大的影响。
大顺的问题比欧洲更严重,人均吃肉量更少。
而富庶地区,比如扬州、江南等地,这里的菜系又不怎么喜欢香料。这是审美问题,扬州菜、苏杭菜,都是清雅为上品,并不喜欢香料的那股子太浓的味道。
这就使得荷兰早些年就试图往大顺推销过香料,但推销失败了。
再者,大顺这边的走私比英国更难管,大顺这边根本不缺香料,即便荷兰人垄断。
河南的胡辣汤,即便荷兰人号称垄断了香料,却依旧没断过。胡椒之类的香料哪来的?自然是大顺那些个手段高超的走私贩子了。
于是情况也就出现了:荷兰人在大顺买货,大部分情况下只能支付白银和黄金。
而在刘钰断绝了荷兰和日本的贸易之后,这个现金不足的问题也就越发严重。
荷兰人明明已经开始和大顺直接通商贸易了,但却不得不选择印度的棉布。
因为为数不多的白银需要购买无法替代的、利润率更高的茶叶、瓷器、生丝。
荷兰人算过,一块钱买布去南洋换香料,和一块钱买茶回欧洲卖,后者利润更高。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为数不多的白银要用在高利润的商品上。
同时,又因为白银不足等问题,使得荷兰不得不选择欧洲的一些日用品,因为在欧洲他们也可以用债券的方式进行周转。
众所周知,资本是趋利的。
如果欧洲的日用品、五金商品,真的可以在中国盈利的话,那么他们的贸易中一定会夹杂着大量的日用品,也就不会出现历史上182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国会中的那段发言:过去二十三年,纺织品和五金品销往中国,为公司带来的160万英镑的损失。
所以,可知大顺的日用品、五金商品,肯定是比欧洲便宜的。
然而,荷兰东印度公司明明距离中国更近,但却因为白银不足的问题,使得他们不能够用便宜的中国货在东南亚销售。
有限的白银,要用来购买利润率更高的货物。这就使得他们往印度和东南亚销售的小商品,是价格比较贵的欧洲货。
同时,因为巴达维亚的特殊政治地位,又使得所有交易都必须要在巴达维亚中转。
船要先来巴达维亚,配货分装之后去印度,换了棉布之类,再来巴达维亚分配,发送到各个地区。
有时候又不得不考虑货币不足的问题,不得已减少货物供给。
减少货物供给、又保持垄断,那么显然,必然会导致走私横行——西班牙给荷兰人上过好几次课了,自己货不足还非要垄断,这不是找着被走私吗?
现在大顺这边接了荷兰人的盘,至少在货源这个问题上,杜绝了荷兰面临的问题。
在货源提供上,大顺这边是绝对自信的。
甚至连中国短板的钟表业,历史上英国人都感叹过,往中国卖了二十年的高价钟表和八音盒,结果就是二十年后伯明翰的发条工匠因为二十年的外贸兴盛而多收徒工,然后二十年后集体失业。
再一个,巴达维亚对大顺来说,一文不值。那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首都”,但对大顺来说,马六甲意义更大,巴达维亚毫无特殊性。
于是,大顺的货船,是在松江府直接配货,配货之后直接拉到南洋的各个城市、岛屿。
白银资本充足,同时又依靠纸币、依靠手工业品的绝对优势地位,建立起了纸币信用。
拉去、卖货、收钱;买香料,给钱。
不需要买办在其中加一层价,也不需要买办来周转白银,直接采取货栈模式:公司自己建货栈,收货、卖货都在货栈。
这一点也是大顺资本与荷兰资本之间的差别。
荷兰的利息太低了,使得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本规模一直不大,缺钱就发债券;大顺的利息太高了,使得西洋贸易公司成立的第一天,股本规模就比荷兰那边大得多,因为注定没法借钱,只能靠股本和利润积累,流动资金反倒更充裕。
大顺这边,也确实不需要面临荷兰的“白银紧缺”情况。
大顺的贸易是真不知道怎么才能搞出来逆差,海商们也不想这样——这对海商来说甚至不是一件好事,去欧洲装满货、回来的时候除了白银基本空着船,这一来一回是一买一卖,还是只卖不卖,利润区别可就大了,问题是海商们想了半天不知道回来的时候带啥——但反过来的好处就是大顺不需要搞那种麻烦的以物易物的交易,直接用钱做中间媒介,而不是买办阶层做中间媒介。
单单是这一点,南洋这边的利润,大顺就比荷兰高出不少。
印度、波斯方面的利润,还要“感谢”荷兰人这几年打开的胡椒市场。
刘钰一直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十七人委员会,也就是赶上了时代的风口,猪都能上天的时代。
就决策能力而言,但凡有点决策能力,也不至于导致巴达维亚甘蔗园无序扩张导致的华人反抗。
胡椒问题也是这样。
第二次英荷战争,因为航线被掐,导致欧洲市场的胡椒供小于求,价格暴涨到1.1弗洛林一斤。
十七人委员会一看,这价格不得赚飞了呀?
于是下令巴达维亚,使劲儿囤胡椒。
他就根本没琢磨琢磨,为什么胡椒价格在第二次英荷战争期间会暴涨。
如果说,头一次这样也还能理解。
实际上第一次英荷战争的时候,就出过类似的事,也是战争导致胡椒供小于求,价格激增,然后暴跌。
就算是条狗,第一次摇摇铃给口饭吃、第二次再摇摇铃给口饭吃,第三次摇摇铃狗也该知道铃声和饭有某种联系了吧?
能把这种联系总结成规律,并且说得通,就是科学。
十七人绅士团缺乏基本的科学素养。
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之后,让巴达维亚那边可劲儿囤胡椒,可劲儿收。
在第二次英荷战争结束的那几年,一度每年往欧洲运1000万斤胡椒。
然后还不收手,继续扩大收购量,终于导致了1680年胡椒价格跌到了历史最低点,由高峰时候的1.1,降到了最低点的0.19,这已经不是腰斩了。
十七人绅士团倒也不是傻子,就是反应有点迟钝,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刹不住了。
按说这种情况下,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用价格战保证了欧洲市场上荷兰对胡椒的垄断。
既已经达成了垄断,按说就该减少运量,制造稀缺,准备涨价了。
但这时候十七人绅士团又怂了,觉得要是涨价的话,英国不得眼红啊?不得去抢夺东南亚啊?又打不过英国,还面临法国的威胁,干脆,就维系这个低价吧。
只要我足够便宜,那么你就不会眼红,不屑于眼红。
秉持着这种态度,前些年扩大收购量导致的产量,就不能像是丁香一样靠人为方式毁灭,那不是在引诱英国人抢夺吗?
这么大的产量咋办?
欧洲吃不掉、中国又不要、日本肉都吃得少也没听说胡椒配咸鱼的,瞅了一圈,那就只好往印度、波斯卖了呗。
在大顺下南洋的前四十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极大地拓展了印度市场,甚至使得印度人更喜欢吃各种香料了。
这就是一种为他人做嫁衣裳。
所以刘钰才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有形资产,没几个钱。股本也好,破公司大楼,各处的货栈也罢,这些有形资产根本不值钱。
但VOC的无形资产,那是真的值钱。
几十年的时间,培养出了一种习惯、一个市场、以及一整套的贸易体系,这都是巨大无形资产,一波送给了大顺。
不同的问题要不同对待,有些要涨、有些要跌。
比如丁香,有巴西丁香木的竞争,大顺这边肯定是要扩大种植,以低成本优势,毁灭巴西的丁香木种植园,重夺欧洲市场。
但胡椒是没有良好的替代品的。
大顺也不怕英国人眼红来抢夺,根本不需要考虑涨价之后英国人眼红咋办。
所以大顺一方面接手了荷兰留下的印度胡椒市场,一方面将胡椒的出售价格上调了50%。
价格上调50%,可不是利润上升了50%这么算的。
一块钱成本的东西,卖两块钱,利润率100%;上调50%,卖三块钱,利润率200%。
这是一个正常定价。
而不正常的定价还在于大顺下南洋,对荷开战,导致世界市场的香料供给在两年内严重不足。
短期的价格暴涨,利润更是惊人。
毕竟囤货居奇、投机倒把、炒作垄断这种事,欧洲人更熟练。胡椒的价格这几年非常的高。
除了香料、棉布贸易。
还有锡兰被大顺夺占,改科伦坡为高浪埠之后,完成了对锡兰宝石、肉桂、槟榔的垄断。
锡兰槟榔,是印度染布的重要染料,印度人喜欢槟榔染的那种颜色。
虽然锡兰的宝石、肉桂和槟榔,都是皇帝独家垄断走内帑收入的,但因为要销售还得找贸易公司,所以皇帝和公司五五分成。
英法在印度开战,大顺又对荷开战,而大顺快速解决了南洋问题,使得大顺迅速完成了对印度市场所需的槟榔的垄断。
英法都不想在锡兰问题上得罪大顺,双方都很默契地将各自的力量从锡兰退出。本来也没啥势力,三两个肉桂工厂而已,得罪大顺不值得。
英法在印度的战争,互相劫船,使得大顺这边抓住了机遇期,狠赚了一笔。远远超出荷兰人经营时代的利润。
肉桂更不用说。
其余的香料,因为烟草、茶叶、咖啡等新嗜好品的冲击,使得销量降低。但肉桂恰恰相反,肉桂是欧洲人非常喜欢的往咖啡、茶、酒、糖甚至烟草里添加的香料。
新嗜好品的广泛传播,促使了肉桂销量的增长。
大部分,这些情况,都算是算准了时机、抓住奥王继承战争机遇期,专门搞的刘钰来诱惑人的开门红,利润自然高的离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