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兽神诞!--第四十章 神箭扬威,奇袭遇伏!

麦克雷瑟,不论从任何一个方面看他都注定是我的劲敌,我和他之间迟早会有一个了断。

我的计划是夺取布鲁赛尔圣山,而麦克雷瑟是想谋夺摩西帝国的霸权,我不认为自己的计划会失败,但我同时也认为麦克雷瑟肯定会是人族内战的胜利者。

布鲁赛尔圣山,位于摩西帝国境内,麦克雷瑟怎么可能容忍我们兽族占据这里?到时候自然免不了有一番交锋。

以麦克雷瑟在人族国度的偌大声名,自然是拥有无数粉丝,法尔瓦多是他的崇拜者可说是毫不为奇。吏何况,法尔瓦多的父亲,也应该是属于麦克雷瑟的势力。

一谈到自己的偶像,这名年轻的贵族小子胆子大了许多,口中的话语也流利起来:“麦克雷瑟大人号称‘星空下第一勇者’,是拥有长胜不败声名的世间最强者,像你这样的熊魔王就算再凶残,也不可能是麦克雷瑟大人的对手。

总有一天,麦克雷瑟大人会代表我们人族,将你这个兽族的恐怖份子打败!”

“长胜不败?”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你难道不知道,麦克雷瑟想偷袭十万大山,结果被我当众打的吐血而逃,八十万大军也无片甲归还,这就是你口中所谓的长胜不败?”

法尔瓦多脸色铁青,气急败坏的争辩道:“这个谁都知道,当时你们兽族以多打少……”

我摇断法尔瓦多的话,道:“什么叫做以多打少?当时你们人族的八十万大军是我们兽族的多少倍?到底是谁以多打少反而被全歼?别忘了,就算是在迷途之森中,麦克雷瑟也曾被我打的当众吐血。”

“这……”法尔瓦多还想争辩,但一时间又说不出什么反驳地话。

我冷哼一声道:“什么‘星空下第一勇者’?难道他还真是战无不胜不成?这只不过是你们人族的自我陶醉。在我们兽族的眼里,所谓最强的剑圣,也不过如此罢了。”

事实上,我并不是想和法尔瓦多做这样的口舌之争,但考虑到在场的还有众多人族青年,他们之中可不一定全都是属于摩西帝国的势力,甚至于和麦克雷瑟是敌对关系的都有可能有。麦克雷瑟是摩西帝国的一面旗帜,我越将其说的没什么了不起,就更容易激起其他人族势力地争雄之心。总之,我必须多给麦克雷瑟设置一些障碍。不能让他那么容易就取得霸权。

我再次环视了现场一眼,冷冷的道:“你们这些人族,还不配成为我的对手。如果有命活着回去地话。就找些真正的强看来和我较量吧!”

说着,我头也不回的直接一个缩地成寸投入到了火墙之中。这一次,我连续三个缩地成寸就脱出了火墙范围,看来火墙的威力正在减弱。不过,要想等到火墙完全消失,则还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就让这些人类的贵族青年,多多享受一下被火焰包围后烘烤的滋味。等到火墙燃烧完毕。恐怕我已经带领着大军,杀出沃基城,遁向远方了。

跟随着我的几名祭祀还守在火墙之外,但他们对我的实力有信心,并不担心我会遇到什么意外。我一出火墙就向他们挥手招呼道:“得手了!”

这几名祭祀立刻脸露笑容地跟着我,一起离开了这间人族知名的学院。

在学院大门口。做为防守主力的那支人族重骑兵联队已经被全歼。主要是因为后来又有几只狼骑小队杀到这里,配合原先的五百狼骑。里外夹攻之下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这些人族骑兵给干掉。

发生在沃基城中的巷战,我军占了全面上风,因为我们地目的只是破坏,再加上狼骑与鹰族空军地机动能力远超人族守军,可说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在城中疾掠而过。

沃基城中有十万守军。但其中顶多只有半数和我军有过交锋,不少人族守军赶到时连狼骑的影子都没有看到。留给他们的只是狼骑肆虐之后的一个烂摊子。

最好地破坏方式就是纵火,此时沃基城内燃起的火头足有数千个之多,几乎将半座城市都陷入了火海。

莫菲斯皇家图书馆、古艺术大师雕塑馆、沃基博物馆、文艺作品展览馆等等知名文化艺术馆以及数间极具威名地人族学院,全都没能幸免。相比较之下,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能够得以保存全貌,已经算得上是不幸中的大幸。

相信这一战之后,不少人族的学者和文化界人士,会指着我的脊梁说我是野蛮残暴、不懂风雅的屠夫,一把火就让艺术界倒退了一百年!

不过,这些人族如果真有机会当面指责我,我也只会用一种极为不屑的语气回答他们:“书呆子们,这就是战争!”

会和狼骑之后,我领着大军继续向沃基城的南门冲去,有八千鹰族空军在空中预警及指路,我军丝毫不用担心会在城中的大街小巷中找不到出路。

沃基城的南门早就被先一步杀到这里的狼骑和鹰族空军拿下,而我军的一支支小分队也渐渐在这里集合。人族守军主力也向南门围了过来。不过,以他们的行军速度,也只配跟在我军屁股后面吃吃土罢了。

随着预警的鹰族空军渐渐全都回归大队,我一声令下,带领大军从沃基城的南门而出,没入到漆黑的旷野之中,在我们身后,是火红一片的沃基城……

这一战我军大获全胜,顺利完成事先制定的战略计划,而全军的伤亡不过区区五百之数,实在可说微不足道。

我们杀出沃基城时,已经是深夜,而沃基城南之外,正是一片广阔的平原,正好尽展我军速度快的特长。等到天明时分,人族再想掌握我军的踪迹,也就只有靠斥候搜索我军行军之后所留的痕迹了。

经过这一战之后,人族会更加摸不清我的意图,再加上我夺走了沃基城的魔法传送阵,更增添了人族无限猜想的可能。就算人族从我军不断向南方行军而猜想我们是不是要和精灵族联合,但他们肯定不会知道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借道迷途之森夺取布鲁赛尔圣山。

我不担心人族会在迷途之森的边境线上布下重兵等我,毕竟那么长的一条边境线,他们不可能不留下漏洞。

事实上,我还有第三个攻击目标可以混淆人族的视听,那就是距离迷途之森已不足百里的莫菲斯公国南方小城曼城。

曼城并不大,总人口约有三十万,仅论占地面积还比不上谢伍德城,更别提和沃基这样的超级城市相比。但是,蔓城对于莫菲斯公国的意义却十分重大,因为这里是莫菲斯公国最大的钢铁生产基地!

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地方,毫无疑问昔推十万大山,但人族毕竟统治了整块大陆,手头所能掌握的矿产虽然并不相对集中,但数量也有不少。

曼城建城的历史只有区区百年,那还是因为百年前在这里勘探出了一条藏量十分丰富的铁矿脉,才使得这里渐渐形成了一个小城市。

三十万人口的曼城,有二十五万矿工,而其余的则全是军队!

毕竟,这里出产的钢铁,能够供应莫菲斯公国八成以上的需求,只要有曼城存在,就能够使莫菲斯公国用不着向其他国家进口铁矿石,而人族军队要想能够与我们兽族的勇士一战,精良的装备必不可少。所以,这里的防卫比起一般人族小城,不知道森严了多少倍。

更重要的是,曼城出产一种黑铁矿,可以提炼出黑铁。这种特殊金属在韧性与强度上都胜过一般钢铁,这也是打造黑暗之星骑士联队标准装备的最主要原料。

我可以预想,只要曼城战事吃紧,一旦发出求救信号,四面八方地人族军队都会向这里涌过来,边境的防线自然就会薄弱,到时候我再突然带领大军直扑迷途之森,就可以兵不血刃进入精灵族盟友的领地,到时候我军的行踪,就吏不可能被人族摸清了。

于是。在火烧沃基之后,我就带领着大军马不停蹄的向曼城赶去。差不多在五天之后的中午,我们就已经靠近了曼城。

出产铁矿的地方。是一条绵延数百里的低矮山脉,被称为“矮人之丘”,意指像这样蕴藏极丰富的矿脉,一般只有矮人才会拥有。而曼城就建立在这山脉的尽头,占尽了地势之险。

两山夹壁之间,一座孤城独自耸立,除了规模略啃不及外,这里话脱脱就像一个小型地金汤要塞。

当然。这里不像金汤要塞有绝对防御法阵保护,而我手中又拥有八千鹰族空军这样绝对优势的空中力量,真要一门心思拿下曼城,并非做不到。只不过,这次我攻击曼城的目地,只是要吸引人族的大批援军。实行声东击西的策略。

不论是我攻击谢伍德城,还是我攻击沃基。都会给人族造成一种假象,就是我好像是专门搞破坏而来。试想一下,我“熊魔王”的称号如何得来?

不就是凭借着打游击,搞破坏吗?

当然,带领大军打游击夸张了一点。毕竟补给问题不像小部队那样好解决,但我又不是真的要打游击战。只要能够在短时间内起到迷惑人族的目的就行。

曼城已经在出现在我军面前,现在是时候让我们“堂堂正正”向其发起攻击了。于是,我整顿好大军,排起了整齐的队列,敲着战鼓向曼城杀了过去。

曼城地守卫十分森严,在五万守军之中配者一个狮鹫骑士联队,在我军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之后,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我们。

经过前两战,我所带领的这支军队,在莫菲斯公国的眼中,恐怕和蝗虫也差不了多少。人族以为我真把主意打到这个钢铁基地头上,警报声早就响彻了全城,而且狼烟也已经点燃,化成一道笔直的黑色烟柱,真冲天际。

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只要在这附近地人族军队向曼城聚集过来,我马上取道直奔迷途之森,为了掌握作战的时机,我派出了大量地鹰族空军在这四周围进行警戒,到不用担心真的会被人族给合围。

我率领的大军看似万狼齐奔杀气腾腾,实际上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刚刚冲到离城墙一箭之地就停了下来,这下子搞的紧张万分的人族守军变地有些莫明其妙起来。

做为盛产钢铁的城市,恐怕找遍人族国度,还没有其他地方地军备之优良,能够超过这里。

据我所知,在这曼城的城头之上,至少分布有三百余架劲督,装配的全是钢制羽箭,在两百五十米内能够破金穿石,威力十分强大。

我的目的本来就是详攻,总不至于真指挥这些骑兵和空军去进攻这座要塞吧?如果不能搞奇袭,我带领骑兵去攻城,和送死有什么两样?

因此,为了避免无谓的牺牲,我带领大军刚好停在对方劲弩射程之外。

我独自踏步向前,又前行了百余米,才运起千里传音,向着曼城守军大声喊道:“在我兽族大军的铁蹄与刀锋之下,为了避免白白牺牲,你们赶快投降献城。不然的话,等我军攻进城去,难保这里不会变的血流成河!”

我想拖时间,城内的守军同样也想拖时间等援军,于是有一个大嗓门的人族士兵爬上城头,向我叫道:“我们城守大人不在,请暂候一会儿,等城主大人回来后再给你们答复。”

这种借口当然骗不过我,但我却故意配合着道:“只给你们一刻钟,如果到时候还不答复,别怪我们手中弯刀无情!”

说完,我又退回到大军队列之中。早在进攻曼城之前,我就已经派出千余名鹰族空军,在四下里布置岗哨,使远近数十里内的动静,全都能够在我的掌握之中。

曼城守军点起狼烟,正和我的心意,相信分布在四周的人族军队,在见到曼城告急之后,一定会飞军来援。我重点观察的是莫菲斯公国迷途之森边境守军的动向,只要这条防线有所松动,我马上就会挥军掉头,直赴迷途之森。

我故意凶神恶煞般的向人族下达一刻钟的时限,也是想演戏演出全套,让他们以为我对曼城是志在必得。这样一来,曼城守军的求救信号就会更迫切。

一刻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是时候再给人族一点压力了。我从一名鹰族空军手中借过一张强弓,再次出列面向曼城的城墙。

我们兽族之中,除了豪猪族的神箭手外,就属鹰族空军最擅长弓箭之术,毕竟空射在战场上的威力远远超过一般的常规战术,但由于空射难度极高,一般能够掌握这门射术的,都是鹰族空军中的绞伎者。这次随我出征的鹰族空军有八个联队之多,其中自然不乏强者。

我向其借弓的那名鹰族,是空军中少见的强者,同时也是一名神箭手,他的那张强弓足以保证射程超过二百米,已经和豪猪族的弓箭手有得一比。

我向前走出数十米,距离曼城缄墙差不多有两百米,才大吼一声道:“人族守军,时间已到,是战是降,赶快做出一个交代。”

还是那名大噪门的人族士兵爬上城头向我回话道:“我们的城守大人正从后山赶回。只要大人一到,立刻就可以给你们明确回复。”

我仰天哈哈一阵大笑,然后大声喝道:“难道你们想用缓兵之计等待援军到来?哈哈哈,实在可笑,小小一座曼城,我弹指之间就可以攻下,你们以为还有时间等到援军到达吗?此战我军势在必得,不论你们耍些什么花样都没有用。我就再给你们半个小时时间又算得了什么?到时候不论你们是战是降,我必定挥军直夺城楼!”

说着,我将强弓执在手中。搭上一枚羽箭拉了一个满弦,直指城头。那名大噪门人族士兵以为我要用箭射他,吓得哇哇大叫。口中不停的叫着:“饶命!……”同时飞快的想从城头退下。

我吐气开声,将弓弦拉到了极致,只听“嗖”地一声,羽箭已经如同流星赶月般的疾射而出。于此同时,一声清脆的“咋擦声”响彻全场。原来,在我的大力之下,已经将那张强弓给拉断了。

以这一箭去势之疾,如果我要取那名人族士兵的性命。肯定不会论他逃脱,只不过我这一箭的目的在于立威,目标也不是那名士兵。

刹那之间,我这一箭已经射到城头,只听“扑”的一声闷响,两尺余长的羽箭全部没入城墙之中。只在墙面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窟窿。

人族守军发出了一阵如同倒抽气般地惊叹声,而所有的兽族战士则是同声高呼道:“将军神威!将军神威!……”

我和曼城城墙隔着两百余米。以我的圣级身手将羽箭射出这么远地距离,甚至是将弓身都拉断,并不能算得上什么特别了不起的本事。但是,远距两百米,还能用普通弓箭一箭穿石。让整支羽箭都没入石中消失不见,这样的神勇就足以彰显圣级强者与普通人的巨大差别了。

要知道。曼城做为人族的一座要塞,城墙可不是土砖垒积而成,全是用一块块巨大的青石严丝合缝的砌成,其硬度已是一般的刀兵难伤。但我却能在极限距离之外一箭穿石,如此威力足以说明,在这段距离内如果我想取谁地性命,直接一箭射过去就行。毕竟,不论人族的盾牌、盔甲有多么的坚韧,也不可能挡的住这穿石一箭。

这一箭射出,我军声威为之一振,而人族的士气难免为之一夺。此时就算我已经身处人族的劲努射程之内,他们也不敢轻易地向我射击,主动挑起战端。更何况,没有那一个人族会奢望,仅仅只是靠着远程鸳箭,就能伤到我这圣级强者。

在兽族战士的欢呼声中,我大摇大摆地再次回到队列之中,剩下的时间就让人族去伤脑筋吧。

按照我现在的估算,位于曼城四面八方的人族部队,应该已是处在向这里集结的过程中。狼烟传讯地方式虽然古老,但无疑是一种十分快捷而迅速的手段,曼城告急地消息此时只怕已远传到数百里之外。

曼城对于人族的重要牲自然是不言而喻,其他地区的人族军队驰援曼城是他们必然的选择,我只需要静静的坐看好戏就成。

当然,我不会真的在这里傻等人族大军的合围,只要我能够掌握到人族军队的动静,剩下的就是和他们打时间差了。

半个小时之后,被我布置在四周巡查的鹰族空军,已经有消息向我回报,人族军队果然已经从四面八方向这里汇聚过来,其中从迷途之森方面,也有一支人数至少超过五万的军队,向曼城疾驰而来。

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当下我翻身骑上多足马,向全军下令道:“大军,出击!”

看到我军不停的调动,相信曼城的人族守军会紧张万分,以为半小时时限已到,我即将率军攻城。只不过我接下来的举动,却实在是大出他们的意料之外,因为我居然带着大军饶曼城而过,向着曼城后方疾驰而去。

在指挥大军的同时,我依然不忘迷惑人族,运足千里传音大声吼道:“我军绕道直赴曼城后山,断他们的矿脉,如果敌军敢于出城迎战,我军就趁机夺门攻城!”

我的喊声声震全场,相信人族守军也会听个一清二楚。自古以来,在战场上大声将己方军队的作战意图吼出来,让敌我双方所有战士都听到,只怕这也是头一遭了。

我军自然知道这是惑敌之计,但人族就要伤脑筋了,他们也不知道是信好还是不信好。

如果我军去断曼城的矿脉,莫菲斯公国的损失自然很大,但我军总不可能占着这矿山不走吧?因此矿脉迟早还是会回到人族手中,顶多是在过程中产生一些必然的损失罢了。

如果人族出兵阻止我军夺矿,又帕我军真的是想借机诈城。于是,在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下,曼城守军就眼睁睁的看着我军绕城呼啸而去。只不过,就算我军走后,曼城守军也不敢有所松懈,毕竟他们还在担心我军会不会杀一个回马枪,再度回来攻城。

我带领大军,片刻之间就挠过曼城,向着迷途之森的方向而去。如果我们就这么笔直的向前,难免会迎上疾驰而来的莫菲斯边境守军。

正面交战我军当然不会弱于下风,但为了避免损失,我会尽可能的选择避过其锋芒。反正我军有数量庞大的鹰族空军做为后盾,足以掌控周围数十里内的一切情况。

在鹰族空军的指引下,我军一时大路,一时小路,疾驰在莫菲斯公国的田野之中,避过了一拨拨的人族军队,离着迷途之森越来越近。

曼城离迷途之森不足百里,以我军的行军速度,数个小时之内即可赶到,行军到一半路程时,我军已经彻底的避开了由迷途之森边境开拨过来的那狄人族援军。这样一来,沿途就再也不会有人族军队需要我军闪避了,于是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全军全速向迷途之森冲了过去。这个时候,就算人族大军发现了我的企图。也来不及回军追击我军。只要我军一口气冲过莫菲斯公国的边境防线,这次作战就算大功告成。

先前精灵族曾有过放弃迷途之森地打算,率全族冲破过莫菲斯公国的防线,后来因为作战计划的变吏,精灵族又回到迷途之森中打游击战,并取得了不俗的战果。

经过精灵族的一番冲击后,莫菲斯公国这才知道自己的边防是如此不堪一击,于是花大力气调集大量兵马到了迷途之森边境。这是一种必然的战略调整,毕竟现在人族和精灵族翻了脸,如果不加强边境的守卫力量。总不至于放任精灵族可以随时调动军队杀入莫菲斯公国境内吧?

迷途之森与莫菲斯公国接壤的边境线有数千里之长,想要防守到滴水不漏自然是不可能。因此莫菲斯公国有针对性的在几个要点设立了要塞,以防止精灵族地进攻。毕竟。边增线虽长,但真正能够让大军通行的地方,还是集中在几条要道之上。

当然,由于时间过短,人族所谓的要塞,也不过是就地取材修建地一些简易工事,就像是一般的营盘,并不什么真正的高城坚垒。更何况莫菲斯公国主要是面向迷途之森进行防御。如果我军从背面突然发动袭击,自然是可以一击而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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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急行军近三个小时后,鹰族空军回报,前方不远处已经可以看到迷途之森,而在我军正前方不远处的大路尽头,就是人族的一个防守营寨。

从空中观察来看。这营寨中的守军并不多,远远达不到满员状态。估计是将大半军力抽调出来去解曼城之危。在我声东击西的策略之下,这里几乎变成一个空寨,现在是我军一战建功的时候了,莫菲斯公国地这个营寨再不会有机会搬救兵了。

我得意的向狼骑下令,全军向前突击。务必一举拿下前方营寨!急行军这么长时间,却一直避开敌军不能正面交锋。这些兽族战士早就积蓄了满腔战意,立刻一个个斗声昂扬的向前发起了冲锋。

做为主帅,我一向喜欢身先士卒,这一次也不例外,骑着多足马带头冲在了最前面。眼见着敌军后寨就在眼前,只要我们再前冲数百米,就可以踏入敌军营中,我却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眼前的营寨实在是太安静了,按道理我们数万大军杀气腾腾的扑过来,声势何等之大?就算这营寨中的守军不足,也不至于我们快冲进营寨了,还傻愣愣地没半点反应?如果不是这营寨中的守军想等死,就是他们设好圈套想让我们钻进去送死!

我一扫眼间,发现这营寨后方连基本地木栅栏等工事都没有,反而处处堆满了粮草。后营之中堆积粮草本来也不算什么,但其中有两大堆的干草,正好堆在靠近入营道路的两边,实在是显的有些不协调。如果人族是以营寨为饵,诱我军袭营之后再用火攻断我军退路,岂不是一个绝户之计?

想到这里,我猛然勒马大喝一声:“停!全军停止进攻!”

虽然今出突然,但兽族一向军令如山,再加上众战士对我一向敬畏有加,全军还是今行禁止的突然停顿了下来,只不过阵形难免散乱。

此时我军离着敌方营寨已不足百米,我冷冷地盯着依然一片安静的敌营,大声喝道:“是那一路伏军藏在营中,想打我军一个伏击?现在既然计谋败露,为什么不现身与我军堂堂正正一战?”

随着我地大喝,敌军营寨中还是没有半点动静。

我眼珠一转,继续大声喝道:“想不到莫菲斯公国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虽然是名动天下的劲旅,此刻却只敢躲在营寨之中做缩头乌龟,实在是见面不如闻名。”

这一次,人族营寨中终于有了反应,随着一顶顶营帐被掀开,一排排全身黑甲的重装骑兵出现在了我军眼前,正是我指名道姓的莫菲斯公国王牌劲旅——黑暗之星骑士联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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