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法兰西

重返法兰西

“呵,当然,不过,阿尔贝你是不是忘记告诉我什么了?”一手支着下颌,一手轻敲着椅子扶手,爱德蒙轻笑道。

“什么?”忘记?他忘记什么了?看向爱德蒙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阿尔贝呢喃道。

“你住的地方,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住在哪里。”

“噢,上帝,我怎么会犯如此大的一个错误,是的,我的住址,我还没有告诉你,我住在哪里!海尔达路,我住在海尔达路二十七号。”爱德蒙话音未露落,便露出一付懊恼的神情,阿尔贝赶忙出声道。

“那不知道是你自己住在这里呢?还是与父母同住呢?要知道,我一点儿也不愿意看到,我的到来将为你所带来的麻烦。”先是向阿尔贝点头,表示自己记下了这个住址,爱德蒙随后又询问道。

“啊,怎么会有麻烦?虽然那是家父的府邸,不过,我住的地方却是一个与正屋完全隔离,并拥有一栋小楼的小庭院,所以,你的到来不会给任何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既然如此,那阿尔贝你就尽管放心吧,我会准时达到的,要知道,没有任何人的钟表比我的钟表还要准确的了!”

“呵,我知道了!”说到这里微顿了一下,见时间已经不早了的阿尔贝,有些依依不舍道。“我在离开之前,还能再见到您吗?”

“那得看情形而定,您什么时候动身?”

“明天傍晚五点钟。”

“噢~~~,好可惜啊,看样子,我们不得不在此跟你告别了,明天一早我们要去那不勒一趟,最快也要星期六或者星期日的早晨才能回来,所以不能送你了。”边说边转头看向坐在阿尔贝身边的弗兰兹,爱德蒙向其询问道。“那你呢?弗兰兹,你也明天离开吗?”

“是的。”

“到法国去?”

“不,去威尼斯,我在罗马还得呆一两年。”

“噢,上帝,看样子,不但明天我们无法去送你,竟然到巴黎时也无法与您相会了!”看向弗兰兹的同时,惋惜道。

“是的,恐怕我不能有那个荣幸了!”爱德蒙那带有惋惜与懊恼的神情,让弗兰兹感同身受的长叹了一声。

“不过,弗兰兹如果你在罗马遇见了什么麻烦的话,就去找我的下属,或者是家人吧!他们会为你提供帮助的。”说话间,在便签纸上迅速的写了一个地址,爱德蒙把其放到弗兰兹手中的同时,交代道。

“噢,真是太感谢您了!”没想到爱德蒙会这样做,弗兰兹在接过那张便签纸的同时,感动道。

“哈哈,没有什么,这只是举手之劳罢了!”说话间,拿出怀表看了一下,爱德蒙有些抱歉的看向阿尔贝与弗兰兹。

“时间不早了,鉴于我们明早就走,我们就此分别吧!”

“既然如此,那就先祝你们一路顺了!”在爱德蒙说出这句话的那一刻便站起身来,分别与爱德蒙和夙一醉握了一下手的阿尔贝与弗兰兹祝福道。

“谢谢,我们也祝你们二们旅途平安愉快。

***

直至阿尔贝与弗兰兹的背影消失在门外,方走回到屋内,坐在沙发上的夙一醉,一边摘着手套,一边笑看向晚他一步走入屋内的爱德蒙。

“终于可以开始了?”

“是的,终于可以开始了。”

夕阳西下,当橙红色的阳光退于天际边的那一刻,那美丽的橙红色,竟然在刹那间变成了染着紫的血红,而不祥的颜色,正是传说之中的逢魔时刻。

五月二十一日

正是春末之时,迎春花早已经开败,而火红的石榴花也接近了尾声。

大地回春,春的暖早已在不知不觉间,降临在了大地之上。

全身漆黑没有一丝的花纹与装饰,眼前这辆马车,虽看起来造型普通,但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辆马车用料之精良和做工之精美,不是普通的贵族所能比拟的。

率先由马车上走下,拥有双黑的男子,身材高大且健美,虽由其面容来看,他已接近不惑,但在其脸上却找不到任何岁月的痕迹,而且中年人那沉稳气质,反而让他看起来更加的赋有魅力。

紧随其后走下马车,紧接着走下马车的那个男人,虽同样拥有双黑的容貌,但显然这位先生之所以会拥有双黑的容貌,完全是因为他是东方人的关系。

而且,不似先前那位先生一看便知其已近不惑之年,眼前这个看起来好似二十多岁的男人,却拥有同先前那位先生一样沉稳的气质,而且,他那温柔的神态也让人觉得,他比先前那位先生更容易接近。(你们在说谁?醉吗?更容易接近?哈哈哈哈,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

顺着爱德蒙的目光,望向不远处那栋远比眼前这栋更加高大与豪华的建筑物,夙一醉推了推眼镜后,声音低柔道。

“呐,亲爱地~~~,你现在是不是很激动,要知道,此时你的仇人和情人与我们只有一墙之隔了呢!”带着白手套的手指,轻触了一下眼镜后,便收了回来,夙一醉唇边温柔的笑容,瞬间变得喋血起来。

“醉,是前情人。”不厌其烦的纠正道。

没有理会爱德蒙的纠正,夙一醉再次用手指轻推了一下眼镜,不过不同于前一次,夙一醉这次并没有马上收回手指,而后,用手掌掩去唇边疯狂笑意的他,就连声音也都带上了抹疯狂之意。

“呵呵呵~~~,一想到,你的仇人与情人此时便在那栋房子内,我就热血沸腾了呢~~~,啊啊,真的好想看到,当他们知道,你就是他们曾陷害过和抛弃过的那个人时,那有趣的表情啊!不过,不行,现在还不到时间,呵呵呵呵~~~”

说话间,另一只手不自觉的摸了一下放于肋间的手术刀,并未把其抽出来的夙一醉,最终收回了手指。

“……,醉,是前情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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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唉,昨天之所以没有更上,是因为咱家老太后说立秋了,她却还没有去一回海上玩,所以~~~,摊手。

顺便问一下,亲们有没有阳光过敏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