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章

“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暖洋洋的春日午后,微风轻轻拂过湖面,泛起一圈圈的涟漪,惊动了水中不知名的小鱼,它们迅速游到了别处,似是被打搅了美梦,一叶小舟在湖中轻轻荡漾,随波逐流。

阿烈古琪双手交叠,枕于脑下,单腿躬起很是惬意地躺在小舟之上,任思绪无边飞扬直至天边,可他闭目假寐不到一刻,美梦便被打扰。

“阿琪,你看,你快看啊,我钓到啦,我终于钓到啦……”

“听不见,我听不见……”

“阿烈古琪!不许给我装睡,我知道你醒着,快点过来看我的鱼!”

阿莉森柔媚的声音不合时宜地突兀响起,打破了这一方短暂的宁静。

阿烈古琪伸手捂住耳朵,想装做没听到这方圆两里内不可能听不到的惊人音量,奈何那女子韧性过人,竟是锲而不舍地继续唤着,直到他彻底清醒,阿烈古琪轻吁口气,只得无奈翻身坐起,抬眼朝她看去。

只见阿莉森神情怡然地坐在船尾,手里拎着鱼竿,鱼钩上一条红鲤鱼活蹦乱跳,她见阿烈古琪起身,便得意地凑了过来,转身的时候柔软浓密的栗色长发在空中旋起一道绝美的弧线。

邀功似的指了指那条小鲤鱼,阿莉森骄傲地道:“怎么样?还是被我钓到了吧,阿琪,你输了,呵呵……”她眯眼笑着,深邃若海的幽蓝眼眸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但只是左眼,她的右眼却是像黑曜石一般地漆黑如墨,深不见底。

迫于阿莉森的强烈要求,阿烈古琪探过头去,只瞧了眼那条娇小玲珑的小鱼,顿觉欲哭无泪,不得不在心底为自己逝去的好梦哀叹。

如此惊天动地的大呼小叫,竟然就是为了一条眼神差点都能看不到的小鲤鱼,让他情何以堪。伸手拍拍阿莉森的肩膀,阿烈古琪缓缓道:“阿莉森,我有点后悔带你来江南了……”

“我也后悔了……”阿莉森的回答很是出乎阿烈古琪的预料。江南,或者塞外,对她而言是没有区别的。

和阿烈古琪与众不同的黄金双瞳一样,阿莉森蓝黑异色的眸子同样是伽蓝草原的异类,可与阿烈古琪不同的是,他是赫提的王子,是草原未来的主人,而她却是亡族的公主,是人人避之不及的“金银妖姬”。

阿烈古琪周岁那年,兰斯洛亚和他的赫提铁骑在清江以南与胤朝军队激战正酣,一心为子复仇的西列斯王妃撒尼·沙曼丹趁机血洗王庭,刺杀阿依达,掳走阿烈古琪。

由于阿摩司的阻止,沙曼丹王妃留下了阿烈古琪的性命,但他毕竟是兰斯洛亚的独生子,而赫提与西列斯却有着灭族之仇,纵然他的亲生母亲阿依达是西列斯的公主,阿烈古琪的童年境遇仍然可想而知。

在被阿摩司带离沙曼丹王妃身边以前,因为诡异的眼睛被族人嫌弃、被母亲厌恶的阿莉森是阿烈古琪十年寂寞时光中唯一可以和他说得上话的人,同命相怜的遭遇让两个小小的孩子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阿烈古琪此番来到江南并非是为了游山玩水,但由于阿莉森的坚持,逗留花溪的十余天工夫,他们什么正事都没办,就顾着钓鱼了。

不知什么原因,阿莉森是个天生的动物绝缘体,草原上的动物,大至野狼,小至野兔,无不对她敬而远之,就连江南的鱼儿似乎也能感觉到她身上的危险气息,要不是这条不要命的小鱼,他们十余天的努力成果仍将是零。

不咸不淡地看了阿烈古琪一眼,阿莉森轻轻应了一声,对他的话并无异议,她低垂着头,只是自顾自地把玩着手中的小鲤鱼,过得片刻,便将它摘了下来,重新扔回水中。

“你不要它?”阿烈古琪平静地挑了挑眉,虽说是问句,却没有多少想要答案的意思在里面。

“能够得到手的东西我历来没兴趣。”刚才还是笑颜如花的女子瞬间冷下表情,阿莉森顿了顿,又道,“我只喜欢得不到的……”

“呵呵,得不到的,呵呵……”阿烈古琪轻笑,见小鲤鱼欢快地游走,笑道:“你的鱼到手了,这回轮到我了……”大约是懒得划船回岸边,两人竟然直接踩着水面掠至湖边,只剩一叶小舟继续在水中飘荡。

花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江南小镇,青砖白瓦,小桥流水,镇外有几座不高的青山和一个不大的小湖,镇里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弯弯绕绕穿过镇上最繁华的街道。

河堤两岸种植着大量的杨柳树,随处可见杨枝密密、垂柳依依。树下盛开着无数紫色的小花,虽不是什么名贵花色,但每到春日也是繁花朵朵,春光灿烂,小溪仿佛是在花丛中蜿蜒流淌,花溪便是因此得名。

花溪小镇人口不多,民风淳朴,人们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晨耕暮休,周而复始,生活倒也安详宁静。

直到三日前,镇上搬来一户富贵人家,这才打破小镇经年不变的平静。

这户人家姓任,父亲在京里为官,家里颇有些权势,任家家业虽盛,人丁却不旺,就只一位少年公子和两位年轻小姐。

书香门第,富贵人家,任家大少爷自然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毋须多言,两位小姐更是千娇百媚、仪态万千,惹人遐想万分。

搬到花溪的第二天,任家便宣布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比武招亲,即谁能战胜任家大小姐谁就能抱得美人归。

初时还有人怀疑,说这位任大小姐肯定是貌比无盐、丑陋不堪,不然为何京城那么多王公贵族、世家子弟不选,偏要在这乡下地方招婿呢。

不过第一日的比武下来,人们心里的疑虑就通通被打消了,任大小姐是美人,而且是大大的美人。

不出半日,这个消息便不胫而走,原本门可罗雀的小小擂台立时热闹起来,被从四面八方赶来围观的人群围得水泄不通。

让大多数人望洋兴叹的是,这位任家大小姐的功夫和她的美貌基本上是成正比的,短短三两天的时间,远远近近慕名而来的高手非高手们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事后还不忘议论两句,这么凶的女人,娶回家去不是自己找罪受吗,谁娶谁倒霉。

阿烈古琪尚未走近擂台,远远就能听见人群中传出的欢呼声、喝彩声,以及夹杂其间的叹息声。略略走近一些,正好碰上一个被击落擂台的倒霉蛋跌落在他面前,只见那人鼻青脸肿,狼狈不已。

可阿烈古琪还是看得出来,那位任大小姐明显是手下留了情的,不然这人只怕就不是皮外伤这么简单的事了。

今日已是任家摆擂的第三天,眼看就要日落西山,还是没人能够打败任大小姐,看热闹的人们不觉有些失望,正要作鸟兽散,纷纷离去。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男子飞身来到台上,向台上台下众人微一抱拳,哈哈笑道:“任大小姐果然好身手,在下不才,愿向小姐讨教一番。”

众人仔细看去,只觉这位年轻公子眉目俊朗,气质儒雅,金冠玉带,锦衣华服,衬得人愈发神采奕奕、光彩夺目,与眉眼精致、容颜艳丽的任大小姐配在一起,端的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这青年公子一上场,原本躲在帷幕后面看热闹的任大少爷和任二小姐顿时脸色大变,因为这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雍亲王府世子雍华,也就是所谓的任二小姐雍容的嫡亲兄长。

因着雍亲王与文帝不睦的缘故,这位雍王府世子幼时少有上京,除了玉衡公主周岁那回,就是贞帝和贞贤皇后传唤,也是郡主雍容和庶出的二世子摇曳奉命入宫。

昔年文帝迟迟无子,作为贞帝的长孙,雍华曾经有过离皇太孙的位置极近的时候,直到天枢的出生才打破了这种可能。

然而由于种种阴差阳错,这对宿怨重重的堂兄弟过往却是素未谋面,首次见面竟然就是在这比武招亲的擂台之上。

台上剑拔弩张,台下热火朝天,天枢和雍华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倒也罢了,明明知晓一切却又苦不能言的天璇和雍容却是焦急万分。

比武招亲不过是场游戏而已,无论输赢,堂堂齐王殿下,还能真嫁了不成,尽管天璇很清楚,就凭天枢的实力,他根本没有输的可能。

但是另一方面,这里毕竟是江南,是距离越州首府杭城不到二十里的花溪,是雍王世子雍华的地盘。

偶有的几次短暂接触让天璇明白,他这位外表看似温文的堂兄其实是个占有欲异常强烈的人,对于他看上的人或是事物从来都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这样的两个人在这样的场合相遇,后果,天璇根本不敢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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