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这里。”
刚一走进,小雪就一把把我按进了她的怀中,看着我的脸,问,“怎么了?怎么最近又在想那俩贱人?”
什么叫最近在想,是天天都有再诅咒他们是亲兄妹好不好。
但是我这种人一般都是死鸭子嘴硬型的,肯定不会承认,潇洒一笑,“哟西,谁在想那俩贱人。我是在想我那俩在遥远的英格兰务工的双亲好不好?别总提贱人,倒胃口。”
说实话,在我每天都做的噩梦里面。俩贱人的出勤率是要比我双亲高太多了。
“阿漓,”小雪抓住我的胳膊,似乎在确定我的话的可信度,“你要是不介意就好。上次碰到威尔森,他让我告诉你,其实他一直都是喜欢的你。我怕你还不死心,就没敢告诉你......”
威尔森,男贱人。
去他妈的!去他妈的喜欢我!我的天,他到底是有多喜欢我,喜欢我到非和我最好的朋友同居不可。我太感动了,真是喜极而涕。
我抬起头,看着夜幕早已降临的天空。不知道是眼泪还是因为大气污染让原本在我心中清晰的天空也开始浑浊不堪。微笑仰头,任由泪水滑过脸庞,一滴滴,“是吗?我十五岁的时候他说他喜欢我,我信了。我十六岁的时候他说他喜欢我,我确信。我十七岁的时候他说他喜欢我,我坚信。可是为什么我快十九岁的时候他再说他喜欢,我一点也不相信了。我会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笑一个笑话,让我都笑哭了。”
小雪沉默了一阵子,揽过我的肩膀,“哎呀,哎呀,不提了不提了。忘了,忘了,姐今天是带你出来嗨皮的,快想想要怎么嗨皮。”
我竖起三根指头,“至少问到三个靓仔的电话。”
“恩恩。”
城市中是有很多好的地方等待我们去发掘。说实话,在着一座以吃喝玩文明的城市里,我无数次听说了这个地方。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街坊,它有着一个无比中国风的名字,却是一条时尚的酒吧街。这里是哪儿,我相信生活在C城的兄弟姐妹们都了解。
太过耀眼的灯光不适合我。有很多时候我也不想承认,也一度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阳光快乐的小女孩,可是都失败了。我是个性格阴暗的孩子,这一点算是本性,根本无从去改变。我喜欢清晨起来蹲在厕所里抽烟,将厕所的门关的死死的,一根接一根的抽,直到厕所里面满是烟雾,那浓浓的烟熏得泪流不已才罢休。这还算好的,最让我恼火的是我一度爱上自残的感觉,一个人在家里,端端正正的坐在铺着地毯的榻榻米上面,面对着巨大的快要把我融化的阳光,用锋利的水果刀一遍一遍在手腕上划来划去。很多时候我以为我会死,或者说已经死了。但是这样的举动除了给我的手腕上留下无数的伤痕,并没有太多实质的意义。
我总是这样,做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不实际,完全虚幻。
可能是命运给我制定的线路太过悲惨,它不痛惜我,我也没有办法痛惜自己。
“这么多的酒吧,到底是要去哪个啊?”
红色,绿的,黄的,彩的无数的灯光把我眼睛都快要晃成一片彩虹岛了,我扶住额头头疼的问。
“到了到了,就这里了。”
我们小道里拐来拐去,我觉得那些闪烁不停的灯光就像妖怪们巨大的眼睛快要把我吞噬。正在受不了的时候,终于到了。
我抬头,酒吧名字一般,俩数字,不值得一提。旁边有家大的看上去豪华一些的,俩字母,可惜与我们无缘。
寄了包包,埋着脑袋像个罪犯一样走了进去。
虽然这是我第一次来这边的酒吧,但是感觉和我们学校附近那些小酒吧没有什么区别。即使DJ的碟打得十万分的差劲儿,底下被生活憋屈惨了的同学们脑袋照样甩得跟拨浪鼓似地。
美女也不多,穿得也不露。帅哥压根就没有看到,上了年纪的大叔倒是看到了不少,那一张张饱经风霜的老脸上就写俩字儿,寂寞!
我们缩到一角落坐下,雪姐在这场子有熟人,都不用付钱的。为了压压惊,我端起桌子上放着的假洋酒一口闷了一杯,抚抚胸口才平静下来。
我们雪姐毕竟是厮杀战场上的老将,压根就不坐凳子的。直接蹬着她那双酷似纪梵希的高跟鞋随着节拍跳了起来,金黄色长发一甩一甩,线条还是有,舞姿也勉勉强强过得去,发挥得还算不错。
不过我就没了兴致,不是我装。我在学校一周能被我们寝室那帮宅女拖去夜店嗨两次以上,任谁都嗨得没有任何感觉了。
我就老老实实的坐凳子上,装逼的端着盛满劣质洋酒的水晶杯,刚好有衬托我这一身小萝莉的打扮。不是我脸厚,也不是我吹牛,看上去是有那么几分天仙下凡的派头,好吧好吧,再怎么说是一小淑女,这总像吧。
“快看,亲爱的,快点看,就是呢男的!我的菜,好帅,好帅!!!我来这就是为了看他,天啦,天啦,我不能呼吸了,OHNO!你快看啊,看到没看到没。。。。。。”
一双手带着她尖尖的指甲箍住的我的脑袋猛烈的向一个方向一扭,一个黑头发的挺鼻子帅哥硬生生的撞进了我的视线。说来也好笑,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名字。当时也没有多心,只是觉得不错不错。又白又高带点小壮,耳朵后两鬓边有点点不明显的络腮胡,眼神比较飘。所以后来我一度怀疑他是否患有散光。蓝色水钻的耳钉在耳背后,修长白皙的手臂上时反复缠绕没有规律的一小颗一小颗相互贴近的檀木珠子,另外一只手带着一块不知名的表,也许是卡西欧,天梭,浪琴,欧米茄.......直到后来,我也没有再去猜测。不关本质,没必要浪费时间。
更可笑的是,我最初以为的路人,而后竟然成为了主角。
其实一开始我以为只是泛起的平凡涟漪,没有想那么多,只是生活总是这样出人意料。后来,是大出我意料,措手不及,都是后话了。
“恩。”我把在一旁还在发这花痴的小雪向外推了推,继续装逼抿酒加发表结论,“说实话,我怀疑那男的是不是整容了,妈的五官会不会精致得过分了!要么就少爷,绝对少爷!”
小雪根本懒得理我,目光缠绕在她的菜身上半秒都舍不得移开,“哇哇,天啦,他过来了。过来了,妈的,怎么办,这么多年来老娘竟然还会有这样心动的感觉。阿漓,快来救救我!”
妈的,脑袋长包的家伙!我瞪了她一眼,在那帅哥与我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果断站了起来,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即使这一系列的动作无比连贯清晰顺畅,但也把我萝莉形象在一瞬间演变成了街边的流氓。
“帅哥!”一边吹口哨一边冲他大喊。
其实我在心中祈祷我母鸭子的声音能被淹没在这震耳欲聋的音乐之中,化作年华中一点没人察觉的小波澜。
可是。。。。。。
不知道是他离我太近了,还是我失算了,还是我声音太大太刺耳还是我太靓了,他听见了。
说实话吧,我这人就以瞬间的咋呼劲儿,其实脸皮特别的薄,换句话是也就是打肿脸充胖子,他微微回头,我愣了,硬生生的吞了一大坨口水下去。
我看到他嘴角勾勒起来的幅度,被黄色烟雾下的灯光朦胧了视线,旖旎着在指尖流转的时光。
还好只有一瞬间,还好他也知趣的只甩了个四分之三的侧脸。那边好像有人在叫他,他颔首,走了过去。身影混合在看不清楚流年的人群之中,消失不见。
就好像幻觉,过于真实的幻觉。
原来如此,原来他从一开始给我的感觉就太过虚假。即使时光流转了这么久,我都还在纠结,他到底是真真正正遇到的一个活生生的人,还是我在某年某月喝多了没睡醒做的一个梦,是幻觉是幻觉是幻觉。对,是太多真实的幻觉。
可是,偏偏命运对老娘这么厚道,这么极品的一个幻觉直接送进了我梦里,你说我是该哭还是该笑呢。送进梦里就算了,上帝保佑千万不要将他送进我的生命里,融成血液,那便是最糟糕的事情。
后来,我学会了哭笑不得,这个事情才有一个结果。
我拿过桌子上的红塔山抽了一根出来,燃点递给一旁还在发着花痴的小雪,然后给自己点了一根。
她疯也疯完了,一屁股坐到了我身旁的凳子上,我们两当这震天的音乐是在放屁,漠然的相对吐着烟圈。
“我俩要不喝一杯吧。”抽完了烟我端起杯子碰了碰小雪的,杯中褐色液体荡来荡去,很漂亮。
“好。宝贝,我爱你。”她也举起杯子轻轻的和我碰了一下,感情至深,一口闷!
刚喝完那厮又站了起来,疯狂得甩起了脑袋。其实我很想问那位姐晕不晕啊。
一个脸上凹凸不平黝黑男人举着个杯子走了过来,他的眼睛明显是看着的我。卧槽,我在心底暗骂了一句,转过头想假装没看到。
我最讨厌这种逮着美女就敬酒敬个不停的老男人了,自以为是,恶心得要死。
不过那位哥明显不想就这样放过我,挤到我和小雪中间,自顾自的碰了碰我俩的杯子,“美女,我敬你们一杯。”
上帝作证!老娘真的恨死了今天这身萝莉打扮了!早知道老娘也装得他妈的风骚一点,看这些老男人会不会觉得我和夜店里面那些其他的partyqueen有什么区别!
我们俩拉起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稍微碰了抿了一下口,又转过头去不想看他那窝窝头一样的脸。
“美女,哪里人?”窝窝头的脸也有够厚的,很给面子的直接伸到了我眼前,吓老子一大跳。小雪那厮比窝窝头更给力,看到这个架势立马冲到了两米之外,一副誓死远离我坚决样子。
好姐妹!太他妈的够义气了。我简直感到得不知所措,咬牙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