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林墨感到头疼欲裂,慢慢的醒了过来。
“这是...”只见此时他正躺在一个污浊的水坑里,整个身子都被水泡的肿胀,他吃力地用双手支起自己,慢慢的爬出了水坑,然后翻过身,仰躺在枯黄的泥草地上!
林墨从没有这么的无力过,感觉全身酥软,他抹了抹脸上的泥水,向四周看去。
泥!草!枯树!干叶!死人!
这就是他看到的情形:林墨不远处,扔着半截身子,下身已经不知上哪去了,上身却完好的躺在水坑里,身上披的皮甲破损不堪,手里的半截剑也早已被污泥掩盖,他眼睛睁得老大,显然是不相信自己会死的这么惨!再往前看,也同样躺着几具尸体,各个残缺不全!姿势也千奇百怪!
这儿发生了抢劫?杀人?
“为什么?这是哪?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啊!”林墨不由得哭着喊道,以此来减轻自己的恐惧。
他使劲让自己站了起来,身上穿的粗布麻衣也已经被水泡的残破。
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林墨感觉得到,他的身体他清楚,绝不会有这般力量!他只不过是个宅男,由于疏于锻炼,常常会眼前发昏!而这具身体,虽然现在很虚弱,但那一块块的肌肉,却硬的连他都羡慕!
难道是穿越?重生?
我记得...记得...对了,是哪火光。
林墨记得他在宿舍刚刚要睡觉,突然窗外传来一声巨响,然后一阵火光闪过,自己就失去了意识!
“啊!”林墨的头又疼了起来,只疼的他在地上打滚。
“我叫...我叫埃蒙·阿奇博尔德,是一个苦力?”原来林墨头疼了一会后,就从脑海中传来了这个身体的信息!这个身体主人叫做埃蒙·阿奇博尔德,是道奇子爵领的一名苦力,靠常常给人搬运东西为生!
埃蒙从小就生长在哪里,父母在他十岁时就去世了,只留下一间破旧的小房子,他也没什么手艺,就只能讨饭连带当搬运工,现如今他已经十五岁,可还是只能当苦力,因为营养不良,造成了他瘦弱的身体,就连佣兵都懒得去培养他当他们的仆从!
就在昨天,有一个人叫他去给他搬一个箱子,只要搬到距镇子十里外的一个小村子,就给他十银币,十银币,省着点花的话,够他生活三个月了,况且那个小村子他以前也去过,所以就欣然的答应了下来,没想到,在出镇子没多久,就来了一群人,杀了他的雇主,抢了那个箱子,而他自己则因为被抢箱子的那人一拳打晕了过去,醒来时就已被林墨取代了,这一次不但钱没赚着,就连命都丢了,真是...
林墨不得不感叹这家伙的人生,简直是悲剧中的悲剧,就是死了,也不得安生,被居然林墨占了身体。
唉!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如此,那我以后就叫埃蒙吧!埃蒙·阿奇博尔德!(以后就叫埃蒙了)
他抱着头喘着粗气,然后慢慢站起来找到一根树枝拄着,让它能撑住自己,慢慢的走回镇子去!
埃蒙一步一踏的走在刚刚下过雨的泥路上,鞋子也不知上哪去了,他胡乱的撕下一些碎布包在脚上,同时搜了一下那些尸体,很幸运的找到了二十枚银币,然后若无其事的拄着树枝向镇子走去!
他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勇气及心理素质,见到这么恐怖的死尸,居然只是哭一下就没事了,然后还来了个搜尸,难道我天生就是冷血的?埃蒙不由得怀疑!
道奇子爵领虽然不是很富有,但子爵却不是一个横征暴敛的人,所以领地的人过的都很快乐,太阳下山时,埃蒙一瘸一拐的到了镇子外面!
“埃蒙,你这两天跑哪去了,你拉姆大叔又给你找了一份活,可就是找不到你的人,你看看,这怎么弄的,怎么全身成这个样子呢!”进入镇子时,正好碰见了以前常常帮埃蒙的拉姆大婶,她是个很善良的人,只不过整天絮絮叨叨的,而她口中的拉姆大叔,就是她丈夫,是一个镇子上的巡逻卫兵!埃蒙大多数的活都是他介绍的。
“拉姆婶婶,我...”埃蒙接受了这具身体的记忆,自然记得她是谁,但是发生了这种事,突然碰见熟人,还是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好了好了,你这孩子,就是不让人省心,你啊,就别做你那骑士梦了,好好地干干活,到时候娶一房媳妇好好过日子,总比你每次弄的满身是伤的好”拉姆婶婶见她蓬头垢面的,就连鞋子也不知丢哪儿去了,就知道这孩子又去锻炼了,每次弄的他自己都是伤上加伤,这次更是严重,就忍不住又开始唠叨了!
原来她以为埃蒙是又去锻炼了,这让埃蒙顿时松了一口气!
这也是埃蒙的上进心作祟,他以前瘦弱不堪,就是搬东西也比别人拿的钱少,所以他就拼命的锻炼自己,现在看来,效果还是有一点的!
“我知道了拉姆婶婶,我以后会好好干活的!”埃蒙见此,只得好好承认错误,好让自己尽快进屋去,他实在是太累了,从白天走到太阳下山,他虚弱的身体早已疲惫不堪了!
“知道错就好,以后要好好听话,最好学一门手艺,总比现在累死累活的强,知道吗?对了,你吃饭了没,要不到我家吃一点东西吧!”拉姆婶婶看埃蒙这个样子,就猜他可能没吃饭,于是邀请他到家里吃饭,可埃蒙现在无论精神还是身体都疲惫不已,哪能答应她啊!
“拉姆婶婶,我吃过了,谢谢你对我的照顾!”埃蒙硬撑着身体,拄着破损的树杈,向拉姆婶婶鞠了一个躬!
“唉,你这孩子!既然这样,就快回去吧,这天都快黑了!”拉姆婶婶摇摇头,心里叹息这孩子真是倔强!
埃蒙很快进了他在平民窖的小屋,一头栽在了床上!这一觉直睡到天亮。
第二天起来,埃蒙只觉得全身舒爽,身体上的伤势已经完全好了!
他先拿了那二十个银币,到餐馆那吃了些东西填饱肚子,然后到理发店收拾收拾头发,再到裁缝那买了两身衣服,鞋匠那买了一双皮靴,一个早上下来,银币只剩五个了,而他,也从一个乞丐变成了一个酷似成功人士的有为少年!
说实话,埃蒙对自己现在的身体极其满意,火红的头发,刀削的面颊,笔直的身体,再加上不时露出的忧郁眼神,任何人见了也都要点个赞!
“天啊,埃蒙,你这...这是...”晚上埃蒙遇见拉姆婶婶,看见她那吃惊的神色,也微微的感到到自豪,毕竟谁不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在熟悉人面前。
“拉姆婶婶,谢谢你这么多年对我的照顾!”埃蒙认认真真的对拉姆婶婶道了一声谢!
“哦,没事,没事!”显然拉姆婶婶还是不能接受这个样子的埃蒙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感到有些拘谨,她感到埃蒙变了,再也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小乞丐了!
这就好像和你一块的一个苦力,一直是你帮助的对象,可突然有一天他穿得比你好,气质更是比贵族还贵族,你却还是那么土的掉渣,这就有些让你接受不了一样!
见拉姆婶婶如此,埃蒙就离开了,有些事就是要平常心对待,如果不能,那么一切就可能回不到过去了!
埃蒙自从与以前这具身体的记忆融合之后,就感到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犹如一个看客一般,用冰冷的眼神审视着周围的一切!
结合以前的记忆,以及今天一天的所见所闻,埃蒙对现在的世界有了一个较为直观的了解!
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不过很显然,这个世界的斗气,魔法,一般人根本接触不到,就是镇子门口已经六十岁的打铁的科里大爷,到如今只见过一位拥有斗气的人,魔法什么的根本没遇到过。
科里大爷记得那次自己在外边游历,遇一位全身冒着光的人正与一头魔兽争斗,最后那人一剑把魔兽斩成了两半,并附带着斩断了周围十几棵大树!那次过后,他也有意识地打听那到底是什么,怎样才能修炼,可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因为除了知道那是斗气之外,怎样修炼,在哪里可以学到斗气,居然没一人知道!
埃蒙知道这个镇子还是太小了,好多消息都不知道,至于科里大爷所说的游历,只不过是在镇子周围的几个村子转了一圈罢了,在这个拿人命不当一回事的世界,没有一身过人的武艺就想去更远的地方游历,根本就不现实!
看来必须去大城市转转,不然只能浑浑噩噩的在这个几乎封闭的镇子上过完一辈子。
自己怎么也是一个正宗的穿越人士,怎么能如此的丢了先辈的脸!
呵呵,埃蒙自嘲的笑了笑!
他已经决定近期马上去大城市,他已经打听好了,最近的大城市叫黑水城,距离这个镇子有十天的路程,只要准备妥当,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到那儿的!到时候是学习斗气和魔法,相信自己一定不比别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