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

秋意渐浓。侦探社又招到两名侦探,近来没什么棘手的案子,另外四名侦探完全应付得过来。于是乎,两个老板闲得发慌,没事就在办公室里调调情。

一日,方哲兴致勃勃拉着林希洄一起出去逛街。林希洄翻翻白眼:“没意思,不去。最烦你们男人,整天就知道逛街购物,烦不烦?”

“……”方哲瞬间有种阴阳颠倒的感觉。

“去吧”方哲拉林希洄,“买漂亮的衣服穿。”

“不去。你打扮的花枝招展想干什么?你打算穿给谁看?”

你当我是天生爱逛街吗?我天生就不喜欢逛街,后天……我也没培养出来这个奇特的爱好!!!最要命的是,你能不能不要把话说的这么阴阳颠倒????方哲有撞墙的冲动,他生生忍下要狂喷出来的一口鲜血,拉起翘着脚吃苹果的林希洄:“亲爱的林小姐,可否让我给你买几件漂亮衣服献一下殷勤呢?”一边说一边朝某女放电。明显天冷了,她穿的太薄了,需要多加点衣服了。

林希洄扯过他领带:“方哲,你不要学我的坏毛病,不要冲我抛媚眼,不要勾引我!!!”

秦慧透过落地玻璃隔断,看着两个老板在办公室里拉拉扯扯,叹了口气,低下头,默默的专心对着电脑————偷菜。

最后,林希洄被方哲成功勾引走了。

秦慧痛心疾首,又有一朵鲜花要被残害了!

结果,被残害的是方哲。他觉得拉着林希洄逛商场真是个错误的决定。

林希洄身材火爆,一张脸蛋精致无暇,眉毛不用描就是自然的长长弯弯的柳叶眉,嘴唇不用涂任何口红唇彩,是天生的红艳滋润饱满,脸上没有一点粉底、隔离等等,却是羡煞旁人的白嫩娇美。

两个人走了一路,引来眼球无数,羡慕的、嫉妒的、羡慕嫉妒恨的全都有,还有很多是看到美人就条件反射一般忍不住多看两眼的。

方哲很郁闷:“以前我走在外面,回头率从来没有这么高过。那些男的大概是在看你,可那些女人……”

“绝对不是在看你,也是在看我。”林希洄很肯定的接口。

“……”

两个人选了一件浅粉色的夹袄。

林希洄初时还觉得不合适:“会不会太娇嗲了一点?再说我都有一件粉红色的裙子了。”

营业员马上说:“这位小姐皮肤白,又年轻,穿浅粉色的最好看了。很多人想穿粉色还不敢穿呢。”

“听到没有?别人都说好看了。”

林希洄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确实料子很舒服,也极为合身,穿上去照得整个人更是白嫩红润,就是看上去显得她年纪更小了,她很认真的说:“方哲,我如果穿成这样和你走在一起,我怕人家会误会我们是父女。”

营业员闻言差点没一头栽倒:“小姐,您说话真风趣,您两位在一起,一看就是情侣。帅哥靓女,多般配哪?”

方哲也给她郁闷到了:“林希洄,你是故意在损我长得老吗?我一看就是个年轻有为的帅哥好不好?”

林希洄将方哲拉到镜子前照了照:“哪有?明显你比我老那么多。”她看了看方哲的领带,是深紫色条纹的,于是又说,“小姐,给我拿那件深紫色的过来。”

“要那么深的颜色做什么?”方哲问。 wWW •ttk an •C○

“方哲,你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林希洄扯了扯他的领带。

营业员本来要去拿深紫色的夹袄,听到林希洄称呼旁边帅哥的名字,怔了一怔。这已经是林希洄在这家专柜前,第二次开口叫方哲的名字了。这名字好熟悉啊……方哲!!!

营业员没有去拿衣服,反而跑到柜台里拿出一张剪报,对比着看了看,立刻惊叫起来:“真的是方哲呀!天呀!刚才只顾着看美女,竟然没注意身旁这么大一枚帅哥,帅哥,你帮我签个名吧。”营业员双眼冒着可疑的色迷迷的光芒,抓着剪报,拿起开票用的原子笔冲到方哲面前,“拜托拜托,签个名。”然后拿出手机,“再合一张影吧。”

林希洄和方哲很纳闷。虽然这年头确实有大胆又花痴的姑娘喜欢盯着帅哥看,可是真的很少见拿着本和笔来找人签名的吧?

方哲扫了一眼那剪报,吃惊起来:“怎么这样?”

他抢过营业员手里的剪报,递到希洄面前:“你看。”

剪报上的新闻是和童惟圣有关的,新闻还附了两张照片,除了童惟圣,还有一张方哲的约莫两寸大小的照片。照片下面标着一行字:本社独家探秘揭晓童惟圣涉黑涉毒案幕后英雄私家侦探方哲!

女营业员很兴奋:“我没看错,就是你,方哲!你好了不起啊,帮我签个名吧!”

方哲哪里还顾得上搭理她,只是去看身旁的俏丽美人:“希洄,这下麻烦了。”

“希洄?”女营业员想起方哲刚才就在叫“林希洄”的名字,再次尖叫,“你就是这篇文章里说的林希洄小姐?这篇文章里说你们两个是恋人,看来是真的了。哎呀,我们店真是三生有幸!想不到林小姐长得这么漂亮,你也帮我签个名吧,好不好?我们三个人一起合影吧,好不好??”

林希洄只觉得好囧,这营业员跟打了鸡血似的,一惊一乍的,真让人受不了。她刚想好好教育下女营业员,让她有些专业素养,结果一抬眼,发现四周好多“虎视眈眈”的目光在盯着她和方哲,眼里发着无法言喻的“狼”光。

林希洄第一反应就是,拉着方哲赶快逃跑。但是还不等她有任何反应,她和方哲已经被人里三圈外三圈围了上来。

“帮我也签个名吧。”

“美女,合张影吧。”

“方哲,也给我拍张照吧。”

“林希洄,还有我还有我,我也要和你一起拍照。”

林希洄和方哲受到了一次大明星的待遇,事后感想是————真不爽!

好不容易逃出商场后,方哲直皱眉:“究竟是谁和我过不去呢?我不记得报纸和电视在播童惟圣的案子时,提到过我啊……”这不是砸他的饭碗吗?他又不是靠脸吃饭的,认出他的人越多,他越倒霉好不好?除非他再也不亲自上阵,只躲在侦探社背后当老板。至于林希洄会不会一上街就被认出来,那就不是很重要了,反正林希洄不一定只靠当侦探才能吃饭。就算林希洄什么都不干也无所谓,他可以养着她吗!!

林希洄仔细想了想:“那个‘剪报’的质量……不像是普通报纸。看着倒更像是从杂志上剪下来的……”

“杂志?”方哲眼睛一亮,“如果是杂志那就好办了。别的省市的杂志,对这种事情估计没什么写的兴趣,倒是D市人自己办的杂志有兴趣写这些东西。”因为D市人本身就对这事有兴趣。

“D市做杂志的就那些,如果还要找出来写这种文章的杂志,那就更是屈指可数了……”林希洄接口。

“我知道是谁干的了。”方哲脸色一暗,目中有怒色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