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蚁一直以来都把内部矛盾当做是一件非常头疼,无法解决的事情来看待。圣炎佣兵团发展那么多年的时间,若是解决了内部矛盾的问题,现在恐怕早已经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兵团了。
为什么现在还是只有十几个人,原因就是如此,圣炎佣兵团的成员,更新换代已经算是够频繁的了。
虽然不至于每一年都会有人加入有人离开,但是每隔三五年,一定是有新人加入的,而每隔三五年,他们也一定会有人员上损伤,做佣兵的,这很正常。
阪野君能跟了刺蚁七年,真的是很不容易了。就现在圣炎佣兵团的队伍里,除了尤金,乔伊斯,图子百,这三个人比阪野君加入圣炎的时间更早,其他人都比他加入的时间晚。
而加入时间最晚的就是金仲硕,还有一个比金仲硕更晚一年的家伙,来到圣炎佣兵团的第二年就因为任务的原因死掉了。
所以至今,加入圣炎四年的金仲硕都是“新人”。
但是这个新人的实力可非同小可,刺蚁相信金仲硕的实力甚至已经能高过卡莉思和图子百这两个人了。
他们没有打车,而是打电话叫了租车,大约十几分钟之后,两辆超大的房车就出现在了一行人的面前。
他们跟普通游客不一样,他们没有什么行李,只有两个非常精致的密码皮箱,两个箱子一直都在图子百的手中。
即便是上车,箱子也一直都在图子百的手中拿着。
短暂的争执风波结束了,阪野君的情绪却实在高不起来。刺蚁的话让他很心寒,他自己都感觉到一丝被人放弃的感觉。
说实话,他真的特别不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让他难受,恶心,委屈。
可不能否认的一点是,金仲硕的实力确实比他更高,刺蚁作为团长,会选择一个更有利用价值的人在身边也是毋庸置疑的事情。换做是任何人,都会这样做。
阪野君可不会甘心如此,他知道自己必须要解决麻烦,解决危险的处境。
刺蚁说,事情结束,分钱再让金仲硕和他两个解决私人恩怨,到时候他死在金仲硕的手里,分到钱又能怎么样?一个死人是没有办法花钱的啊。
若是不想死,那他就早点滚蛋,钱也不要了。
可是阪野君为了这事情也没少花费了心血啊,现在突然就让他放弃,那肯定不行!而且兽首又是如此珍贵的东西,属于他的那份钱可是巨大的!他不能放弃这笔钱!
想要钱,还想要命,能拿着钱安然无恙的离开圣炎佣兵团的办法也不是没有……只不过,这风险的确是有些太大了。
刚刚有了歪念的阪野君就被人提醒了。
“有些事情能做,有些事情不能做。”吉姆非常了解阪野君这个人,所以阪野君想到了什么,他也有所察觉,从上车之后,阪野君就一直都不说话,这让吉姆察觉到了不对劲儿。
和阪野君同车的人除了维克多和吉姆之外,就是库克,乔伊斯,杰里米,夫德拉沃,或许也只有他们四个比较中立的人才会愿意和阪野君同车吧。
圣炎佣兵团里的其他人已经非常厌恶阪野君了。
除了他们两辆车的人之外,还有一个人先走了一步,特卡里尔,用刺蚁的话来说,特卡里尔是一个精明的探路者。
特卡里尔先去找酒店了,他们需要一个环境舒适而且安全,另外还有非常多退路的地方。所以需要特卡里尔好好的找一下,反正他们也不着急入住。
刺蚁是个小心的人,他也非常的清楚,想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到安全感,就要先熟悉这个城市的任何一处大街小巷。
他们上车之后,就开始让人带他们游走在这座城市的主要干道上,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窗外,看着这里的地形,街道。
记住这个城市最拥堵的街道是什么地方,最畅通的路段又是什么地方。
两辆车就这样在路上绕了接近三个小时的时间,刺蚁终于接到了特卡里尔的消息,酒店定好了,定位地点也发送到了刺蚁的手机上。
刺蚁回头看了看克罗夫斯基:“怎么样,对这里熟悉了多少?”
“百分之九十五吧。”克罗夫斯基咧嘴一笑,他是圣炎佣兵团公认的“路痴”,他对一个地方熟悉的速度是最慢的。
所以,当克罗夫斯基都差不多能熟悉一座城市的时候,其他人就肯定没有问题了。这是刺蚁的一个判断标准,至少他现在对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都已经烂熟于心了。
“那我们就先回酒店休息,这些天大家也都辛苦了。”刺蚁抱歉道:“但是为了顺利和安全,我不得不做出那样的选择。”
卡莉思伸了一个懒腰:“我终于可以用酒店的浴池舒舒服服的泡个澡了。”
“卡莉思,最委屈的就是你了。”刺蚁对自己的人确实没有什么架子:“很抱歉。”
“团长,有些事情也不是你想的。”卡莉思非常理解刺蚁:“如果你能让我住酒店,每天早晚洗澡并且穿着干燥清洁的衣服,你就不会让我去睡原始深林了。”
刺蚁苦笑一声:“你能理解,就是对我最大的安慰。”
“那他们呢?他们的理解也很重要。”卡莉思道。
刺蚁笑了笑:“他们根本不需要理解,都是男人,睡一下荒郊野外没什么大不了的,是男人都要去喜欢那种感觉才对,他们跟你不一样。”
尤金一脸无奈:“团长,其实男人也喜欢干爽。”
“那说明你太娘。”克罗夫斯基摆手道:“男人根本不在乎这些东西!”
“别说什么男人不在乎。”尤金觉得自己实话实说才不虚伪:“现代社会没有人喜欢过野人一样的生活,不是每天都生活在泥泞里的人才叫做佣兵团,西装领带一身正装的打扮,也能称之为是佣兵团。”
卡莉思笑了笑:“那你根本不懂克罗夫斯基,他可是来自战斗的民族。”
“战斗民族?”尤金呲之以鼻:“这说法恐怕有些自带高帽子吧。”
刺蚁微微一笑:“这还真不是给他们俄罗国带高帽子,他们的确是战斗的民族。”
“美帝国拳击流行的时候,俄罗人来了,美帝国拳王倒下了。东瀛空手道盛行时,俄罗人来了,东瀛空手道高手又被KO了。摔跤盛行时...俄罗斯的熊怪们又来搅局了...结果...可想而知。”卡莉思耸了耸肩膀。
刺蚁点了点头:“是啊,东瀛柔道兴起了,俄罗的老普出现了....估计东瀛人都想吐血了。”
“你有没有看现几年的MMA综合格斗?”
“怎么着?”尤金对这些还真没太多的兴趣。
“他们俄罗国熊怪里面出来个艾米连科,格斗沙皇啊。”卡莉思道:“这已经足以证明这个在恶劣环境下生长的民族有一股其他民族无法比拟的彪悍与强横,长年的寒冷气候也造就了俄罗人高大雄壮的熊怪体质。”
“没错。北方气候比较冷,所以北方人较南方人高大是同一原因,因为气温低必须进食更多食物补充更多热量,所以摄入营养也更多。就这样,彪悍的民风加上凶悍的体格让俄罗人成为战斗民族。”克罗夫斯基淡淡道:“我们就是在恶劣环境下生长的怪物。”
尤金咧咧嘴:“你还真是把这当做一种褒奖了呢。”
“我们俄罗人从来不会因为被人说成战斗的民族而感到羞愧。”克罗夫斯基自信道:“我们一直都把这当做是一种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