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言芷一个人只医院里百无聊赖的呆了一个星期,那个叫沈寄安的男人自从那晚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了,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岳言芷总是觉得莫名的的烦躁。
似乎自己心里藏着一个很大的秘密,隐隐觉得还是和那个沈寄安有关的,可是......不论她怎么去想,去回忆,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言芷啊,这都快要出院了,你怎么闷闷不乐的啊?”岳母看着岳言芷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不禁关切的问到。
“妈妈........”岳言芷扭头看着自己的母亲,想了想,问到:“我的朋友有个叫沈寄安的,你认识吗?”
岳母一愣,目光有些躲闪,“好端端的,怎么提起他来了?”
“妈妈!”岳言芷眼神一亮,一把拉住自己母亲的胳膊,说道:“你真的认识他的,对不对?你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吗?”
岳母吃惊的看着自己的女儿:“你.......你找他做什么?”
“没......没什么.........”岳言芷微微低头,“我就是觉得,看见他的话,说不定我的记忆还能恢复一些的........”
“瞎说!”岳母眉头一皱,拿起包,拉住岳言芷的胳膊,催促道:“走吧,走吧,司机都已经把车开过来了,走吧,咱们回家!”如果是在以前,岳母巴不得岳言芷能够天天念叨着沈寄安,这是现在,他忽然不想了。
利益联姻固然重要,可是,要是如果摊上一堆事儿,那还不如换个人呢,反正这世界上的好男儿这么多,又不是真的非得沈寄安不可吧。
自从这次岳言芷好像是卷进了沈寄安逃出沈家的事情,沈家就对岳家颇多微词了,岳母又不笨,这时候还巴巴的将岳言芷嫁过去,那不是要受苦了?再说,自己家又不是就缺了这么点儿彩礼钱。
更何况,这一次岳言芷遇到塌方,差点儿失去性命,岳母其实心里是怨恨着沈寄安的,要不是因为要帮着他,岳言芷也不至于这么倒霉。
母亲总是护短的,凡是只要涉及到自己的孩子的安全问题,就会变得敏感且神经质,更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对了,妈妈,你知道一个叫郁言的人吗?”刚坐到车上,岳言芷又看着岳母,问开了:“我是不是有个叫郁言的朋友啊?他在哪里啊?”
“不知道!”提到这个郁言,岳母就更是来气,一开始还不知道,只是以为岳言芷是心肠好,所以带了个坏了腿,精神状态也不太好的朋友来家里养着。
一开始看着那孩子她也替着她可怜,可是,后来有一个岳言芷说漏了嘴,岳母才知道,原来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人,竟然就是那个抢了沈寄安的心的女人。
亏自己家女儿还对她那么好!自己家言芷一开始是有多喜欢沈寄安,岳母又怎么会不清楚呢?可是,现在又很抗拒两家的联姻,却是因为这个女人?
知道了真相,岳母就越发的不喜欢郁言了,其实那也是当时岳言芷会带着郁言去蝴蝶谷的一个重要原因。
只是,现在的岳言芷正好将这些事情都给忘了个干干净净,自然也不记得其实自己的母亲是讨厌着郁言的。
“啊?”岳岳言芷看着岳母,说道:“你不知道吗?不会吧?听你这语气........不像是不认识的样子啊?”
岳母冷冷的瞪了她一眼,挥开她的手,不耐烦的皱了皱眉,没好气的说到:“我可跟你说,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在家把你的伤给养好,哪里都不许去,什么人都不许想,听到没有?”
岳母一向不怎么发脾气,可是,真正生气发起脾气来的时候,还是挺吓人的,岳言芷从小大到大,虽然是无法无天惯了,不过,每次在岳母生气的时候,还是会乖乖收敛起来的。
乖乖闭嘴低下头去,岳言芷嘟着嘴,暗暗在心里腹诽。
真是奇怪的很,什么都不愿意说,不就是欺负自己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吗?没关系,很快就会想起来的,等着吧,一定会想起来的!
烈日当头,沈寄安一身的汗水,躲在一个凉棚里,用干净的毛巾擦着满身的汗水,自从沈寄安来了这里之后,想出了不少节约工时,提高效率的办法,这才有了不少时间可以休息一会儿,这在整个工地上,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身边都是光膀子的工友,唯有沈寄安一个人总是穿着整齐,哪怕干一天的活,那衣服从来都没有干过,骨子里带出来的东西,长年养成的习惯,让沈寄安根本就做不到像身后的那些人那样,赤身裸体,满身的油腻。
“嗨,大齐,过来一块吃西瓜呗!嗨,大齐?大齐?”
身后传来了呼喊声,好一会儿,沈寄安才反应过来,是有人再叫他,他现在已经改了名字,白齐,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名字,反正也不用验证身份信息。
“嗯?”沈寄安微微侧头,面无表情的看过去:“怎么了?”
“吃西瓜!”这些人虽然说话做事都很粗鲁,不过,却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工,淳朴的很,沈寄安帮着他们省了不少的工时,都把沈寄安当成了好兄弟,对于他的冷漠,也早就已经习惯了,见怪不怪。
低头看了看,倒是很大的西瓜,是在工地旁边的西瓜摊上买的,满是灰尘,都都没有洗,就直接切开了,用的那把刀锈迹斑斑,沈寄安还记得,之前有几次看见过有人拿着那把刀修过指甲,顿时一股恶心从喉咙里蹿上来。
“我不吃了,你们吃吧。”怕自己再继续待在这里一定会忍不住吐出来,忙站起来,绷着脸走了出去。
“哎?大齐,大齐!”拿着西瓜的人在后面追了两步,有些疑惑的看向其他人:“你们说这大齐今天是怎么了?西瓜都不吃了?”
“人家是公子哥,谁看得上咱这西瓜啊!”
“哈哈哈.......
.”一群人笑起来,又都没当回事儿,继续出他们的西瓜去了。
今天的任务并不太重,早早结束了工作,沈寄安拿到了两百块的工资,两张发黄的红钞票,工头递过来的时候,一股霉味儿夹杂着韩丑味儿直蹿进鼻孔里,沈寄安不禁皱了皱眉。
这要是在以前,肯定会将这些钞票直接从钱包里掏出来扔出去的,看都不会多看一眼,可是,这一次,沈寄安却身手将它们接了过来,还无比珍贵的攒紧了他。
没办法,这两百块,除了能填饱肚子,还可以用来支付今晚的住宿费,没钱也不敢去住旅店,因为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找那些隐藏在巷子里的廉租房,因为可以不实名登记,按天给钱,给了钱就可以入住。
拿了钱,沈寄安拒绝了其他工友“搓一顿”的邀请,一个人在街上晃悠了一会儿,其实不是什么街,就是拆迁房挂了个牌子,摆摊经营而已,这是沈寄安以前从来不会涉足的地方,可是,像在却要将这里当做栖身之所。
看着整条街的烟火,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看着满身油腻的男人将烧烤和啤酒端出来,看着一桌桌人们大快朵颐,尽管肚子早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可是,沈寄安却是一口也吃不去。
他不习惯,真的不习惯,不是自己矫情,而是真的没有办法接受,第一次来这里,饿得实在是受不了,就找了个相对干净点儿的摊位上叫了一份餐,可是,当天晚上就是发烧闹肚子,第二天差点儿起不来了。
原来,生活习惯一旦养成,你的身体真的是没有办法接受和以前的习惯相差太远的东西。
“咕咕........”肚子里又开始叫个不听了,明显感觉到胃壁在相互摩擦,很是难受,四周看了看,好不容易才看到一个相对整洁的小店,沈寄安忙冲了进去。
买了一瓶矿泉水两个面包,沈寄安边啃边往自己住的地方赶,这地方,实在是没有什么好逛的了。
夜深人静,偶尔从对面的巷子里传来几声狗吠声,清白的月光从窗口照了进来,劳累了的一天的沈寄安在月光下睡得正熟。
“是这里吗?”门外,四五个身轻力壮的男人押着房东,虽然凶神恶煞,但是却是刻意压低了声音了的。
“是这儿是这儿!”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房东早就吓得要站不稳了,忙点头如捣蒜。
手起刀落,利索的一拳砸在房东的颈后,房东应声倒地,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目光,将昏死过去的房东抬走,另外三个人留下来,其中一个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莱,对着门锁轻轻一划,房门瞬间就开了。
泛着冷光的微型手电筒在床上的人脸上照了照,男人脸上的表情微微松了松,然后又从口袋里逃出一条白色手绢,在男人的鼻子前晃了晃,才又扭过头来,对着其他人点了点头,其他人会意,忙过来,抬手的抬手,抬脚的抬脚,将人直接抬了出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