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计划初六回来,却因有事耽误了,今天才到家,今天更新两章,补起初六的一章。
埃文是个农夫,十八岁的小伙子。埃文十岁那年,有一次他那个酒鬼老爹叫他到老赛达的酒馆买劣质麦酒,一个路过的神射手正在酒馆里向大家吹嘘他“光辉”的战绩。埃文一下子听入了神,随着那个神射手的声音,埃文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他仿佛化身成那个英勇的神射手,一双手象穿花蝴蝶一样,幻起一阵手影,每次弓弦响起,都有两支闪着寒光的锋利铁箭射穿一匹匹恶狼那狰狞的脑袋,看着一个个恶狼骑兵被巨大的惯性带动摔得肢断肠飞。从此,埃文就开始迷上了弓箭。先是在小伙伴的哄笑声,在小鸟那鄙视的眼光中沮丧而归,到如今能百米之*中疾跑野猪的眼睛,埃文成了一个优秀的猎手。
去年,埃文喜欢上了镇上裁缝的女儿玛丽,但当他提着自己拼上小命从图拉利帛森林猎来的恶狼皮向玛丽表白时,被玛丽的妈妈,那个长着水桶腰的老女人当场撞见,把他连人带狼皮撵了出来。那个老女人明明白白告诉他,让他这个农夫小子不要丑蛤蟆想吃天鹅肉,她的女儿是不会嫁给他当农妇的。从此,埃文也学起了他那个酒鬼老爹,经常赖在老赛达的酒馆中喝得醚酊大醉。
昨天,听领主大人讲到大耳怪在城破后肆意凌辱领民的妻儿姐妹时,当场就怒了,他无法想像玛丽被那些丑陋而肮脏的大耳怪摧残的场面。
埃拉西亚历1171年7月22日,哈蒙代尔翻了个身,醒了,开始了他迈向自由的第一步。
埃文手里提着一个脏布包袱,加快脚步向领主府走去。这衣服和里面的头颅都是昨晚一个倒霉的半夜起来尿尿的大耳怪贡献出来的。
到了领主府,只见城堡外右边靠近山壁的一面树起了一排箭靶,并在不同的位置划出来三道白线。
城堡大厅前摆了一张巨大的书桌,福勒什大人带着文书文德尔坐在书桌后面,书桌旁边立着几个站得笔直的仆从。自从领主大人昨天的演讲结束后,这些仆从就象打了鸡血似的,一个个站立行走都显得亢奋异常,好象被施了魔法一样。
城堡大门的右边则搭了一个简易的木台,木台高约2米,上面插了一杆奇怪的旗帜,左上方是交叉在一起的长剑和权杖,长剑代表领主的勇武和捍卫领地的责任,权杖相征领主的权威,两者之上是代表哈蒙代尔的标志植物橡树,中间是两条中国传统的神龙缠绕在一起,两个龙头在整个旗帜中间对视,张开的龙嘴中间是一轮着火了的红日,右下方是领主大人的埃拉西亚文字姓氏炎黄。
现在木台上一个人都没有,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埃文走到书桌前,恭敬地把包袱用双手递给福勒什大人。
“这是什么?”福勒什看着这个肮脏的布包,让旁边一个仆从接过来。
“这是一个大耳怪的脑袋!”
那个接过布包的仆从差点直接将包袱扔到地上,但马上就拿稳了。这可是哈蒙代尔的领民这次杀死的第一个大耳怪的脑袋,金贵着呢,可不能摔坏了。
福勒什听到是大耳怪的脑袋,一下子就激动了,心中对领主大人的敬仰那真如黄河之水泛滥不可收拾。大耳怪啊,围了哈蒙代尔一个多月了,虽然打退过一次它们的进攻,但福勒什可从来没有看到哈蒙代尔的人杀死过大耳怪。
福勒什立马让仆人把布包打开,看到那绿油油的尖脑袋后,更是直接握住埃文的双手,激动得直哆嗦,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个时候叶知秋带着一大群花花绿绿的大姑娘从城堡里出来,正好见到这个场景,立马一惊!
叶知秋看着福总管那个表情,真是太吃惊了。难怪这么久都没见过福老头的家属,原来这老货好这口啊。在地球经常听到同志什么的,可没真正见过,原来异界也有啊。只是老福这身子骨受得了这年轻小伙子的折腾吗?
不提叶知秋这个领主老爷的恶意揣测,昨天报名参加长枪兵和弓箭手的人以及大量看热闹的领民都陆继到来。
得知埃文独自击杀了一个大耳怪,叶知秋真想抱着他狠狠地亲一口,只是这时候他大概忘了刚刚对忠心老管家的恶搞了。
叶大领主让人找来一根长木杆,把大耳怪的脑袋刺在上面,与那面领主旗并排在木台两侧。
见人到得差不多了,叶知秋站上木台,开始了讲话。话说叶知秋当领主当得越来越入戏了,讲起话来也颇有几份领导的架势了——如果那到处乱窜的眼神不被人注意的话。
“领民们,今天,我们将迎来哈蒙代尔的勇士!他们,将用自己的血肉身躯,为你们筑起坚不可摧的鲜血城墙!”
“他们,是英雄!”
这时,叶知秋举起那根刺有大耳怪脑袋的木杆。
“你们看看,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英雄,勇敢的埃文昨天独闯大耳怪营地击杀的大耳怪!”
“这些丑陋的强盗,我们的英雄终将把他们的脑袋都刺在木杆上!”
“领民们,让我们为英雄欢呼吧!”
叶知秋把手足无措的埃文推向木台的正中央。
“英雄!英雄!”“英雄!英雄!”
不知是谁带头喊起来,一时间喊声震天!
面对这震天的欢呼声,埃文此刻什么念头都没有了,只剩下了为领主大人抛头颅、洒热血的激情了!
在领民的喊声中,叶知秋带领的那群年轻大姑娘排成一个整齐的方阵来到了木台中央。
等领民们的喊声平静下来后,叶知秋大手一挥。嘹亮的歌声响起来。
“我郎去当兵,小妹来送行,家里一切事,不要你担心,咳哟,我的哥,我的哥!
哥是好儿郎,勇敢向前进,打怪物,杀强盗,一点不留情,咳哟,我的哥,我的哥!
我郎上前线,小妹笑连天,冲锋啊,陷阵哟,我郎要当先,咳哟,我的哥,我的哥!
磨快长枪杀,瞄准弓箭打,打打打,杀杀杀,带头不要怕,咳哟,我的哥,我的哥!
记着我的话,记着我送行,真勇士,真英雄,咳哟,我的哥,我的哥!”
这是我们叶知秋领主大人昨天让福总管找来的50名歌声优美、人也长得漂亮的年轻女子,并连夜排练好的《送郞歌》。我们叶大领主老爷学起了当年毛爷爷搞政工的那一套,准备用歌唱的形式凝聚领地的民意,激起参军之人的热血,掀起领民们的军人崇拜情节。
埃文从歌唱的队伍里看到了玛丽,这个女孩现在正用那能溺死人的柔情的双眼死死盯着埃文。她决定了,此生,非埃文不嫁了,哪怕她妈妈不给她饭吃,关她的禁闭,她也要逃出来,要嫁给埃文!谁也别想抢走埃文,那是她的男人,是她的骄傲!谁阻止她和埃文在一起,她就和谁拼命,哪怕是势利的妈妈也不行!
埃文读懂了那个眼神,看到了她的柔情、她的骄傲!埃文觉得一切都值了,所有的冒险,在这一刻都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
埃文和玛丽两个人的眼神是那么的热烈,连站在台子上的叶知秋领主老爷都明显地感到了其中的电力十足。
“这对狗男女,在大庭广众之下就眼来眉去了,不知等下回去后会是怎么一番干柴烈火。”叶知秋如是酸溜溜地想。不过,他还是乐意成全这对年轻人,而且,可以顺带树立埃文这个典型。以后那些被未过门的恶岳母刁难的小伙子们不拼了命地来当兵,拼了命地去杀大耳怪才怪呢。
等歌声停下后,叶知秋举起埃文的手,大声向哈蒙代尔的领民们宣布埃文直接成为叶老爷的卫队弓箭手一排排长,兼任叶老爷的近卫队队长!
把火点起来后,叶知秋就走了,至于兵源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已经交代好老管家了。叶知秋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去做,那就是监督岗楼和弓箭塔楼的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