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枯平原边缘,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尘土飞扬,平原之上,千骑狂奔,一路寻下来,每一个人身上都洋溢着杀气,一千多人的白骨骑士数量庞大,每一人的实力都有着极强的实力。
妖异黑月之下,林华快速的逃离,血色太极图快速泯灭重生,速度惊人,一群人直追,一人直逃,双方的距离相差一直都没有拉近,他的速度惊为天人,就算是有着坐骑的恶九天一群强盗也没能够追上他们。
“老大,你说这人是不是畜生啊!尼玛追了这么久都没有追到,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有看到!”老二开口说道。
恶九天回过头看着老二,他也不知道,这王八羔子难道长了四条腿,凭打斗的痕迹明显可以推断出是一个人所谓,应概是一个修士,而且有着空间戒指之类的空间。
“追!管他三七二十一,一定要将那王八蛋给我抓住,这一次我们损失惨重,几乎损失了一半以上的东西!”恶九天催促道。
他们藏宝的地方也就一百立方米,而且还没有全部装满,满打满算也就只有三十几立方的空间被他们一群人抢来的,物资占满,可想而知恶九天为什么会那么的怒吼,简直就让他发狂。
林华知道自己这一次是捅了马蜂窝,而且是一群长着獠牙的马蜂,自己要是不注意点,很可能自己就会被斩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林,他知道自己想要变强,就需要冒险,来到地狱后,无时无刻不是在冒着生命危险。
没有势力,没有实力,那注定是要成为他人脚下的垫脚石,奋勇上进,逆流而上,等待的是自己坎坷的前路,是愿意当一介平民,每天提心吊胆,担忧着自己有一天化为肉食,还是选择上进。
人生需要选择,他选择前进,有着羁绊,不能割舍,变强,心中的执念就是变强,不是说自己要成为大人物,拯救世界,拯救宇宙,最起码要让自己问心无愧,做到自己能做的事情,这样就足够了。
白骨世界煞气占据整片天空,这里依旧有着白日黑夜,煞气是这个世界的支柱,是这个世界的主要部分,不可缺少,煞气将这里掩盖,平常的修士冲进这里就会化为白骨死亡,这里的秘密没有多少人知道。
怀揣着这么多的东西,林华一连逃了一夜,不停不歇,他知道自己破掉那一处的六逝阵图,必然会引发他们的注意,在这个世界混荡了如此多久,他已经开始慢慢的接受这个世界的法则,小心驶得万年船,每一个势力都会留有后手。
“这一次真是赚大发了,老子也翻身做地主了!”林华自言自语,心情别提有多愉悦。
一夜的奔逃,就是是坐骑都会累,林华此时也是累的够呛,以极快的速度保持不变的奔袭,他现在已经是累得都站不起来了,找到一处比较隐蔽的地方,林华直接破开土层进入地下,开始恢复。
一队强盗坐在地面上休息,一夜的追击,连个毛都没看到,他们真的怀疑这个掏了自己老家的这个家伙是不是个怪物,居然奔逃了一夜,都没有停歇,简直就是难以理解。
“老大,在这样追下去就快到锋卉城了,那里可是各个势力的地盘,要是再前进,我们一群人就危险了!”老二站出来说道。
恶九天没有说话,就这样坐在地面上,他知道他们一群人已经追出很远了,都快出了他们的地胖,只是他一直都想不通,那个跟怪物一样的家伙咋就能够奔逃一夜而不需要休息。
恶九天真的不甘心,自己一群人辛辛苦苦抢来的东西就这样一夜没了,本有金山银山的他们这下财务直接缩水了四分之一,兄弟们冒着生死得到的东西就这样没了,你说他怎么会甘心这样退走。
“兄弟们撤!就当买个教训!”恶九天不敢的说道。
一群人有条不紊的撤退,他们不会拿自己的兄弟去冒险,比起钱财,他们更注重自己的兄弟,钱没了可以再抢,要是兄弟没了就再也回不来了,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锋卉城,由各方实力一起建立的城池,属于各个实力交换物品,相互交流,其实最重要的是这里属于各个势力的交汇点,没有一家势力能够将这里占为己有,所以这里就由几个势力一同管理。
虽说是各方势力一同看管,其实各个势力明争暗斗,你来我往,表面上大家其乐融融,欢聚一堂,只要有这心眼的人都可以看出这里面的猫腻,只是大家心照不宣,事情也就没人多说。
锋卉城密布着各个势力的手下,这里杀人越货的事情屡见不鲜,所以来到这里的人都必须收敛自己,财不可外露,要么在锋卉城很容易就会被人盯上,被人杀了也没有人会说什么。
“砰”
林华破土而出,朝着前方前进,现在的他一身穿着连体灵器铠甲,骨骼都被掩盖在连体铠甲覆盖,不再是裸露自己的骨骼,手指上的空间戒指也被掩盖,没有露在外面。
快速行进了将近半个小时,林华眼前出现了一座高大的骨城,由各式各样的骨骼组成了高大的城墙,城门之上有着一个巨大的牌匾,银钩铁画,锋卉城三个字显目,苍劲有力。
城门下有着许许多多的骷髅骑士守卫,身上穿着铠甲,看不清里面的样子,城门下的路上修士来来往往,进进出出,林华知道自己已经找到了一个城池,他需要进入其中,获得消息,走一步看一步。
林华一身的连体甲,贴身,能够看出他修长的身躯,背后身上背着一把长刀,有一种极为特殊的丝线绑着,是在藏宝地得到的,那时候出于好奇,为什么这里会有这这样的丝线存在,用血蟒刀砍下,居然没能够将丝线砍断,最后他就用着丝线捆绑血蟒刀。
走在大道上,像林华这样的修士多的很,平凡的他混进人群之中,一点都不显眼,随着人群一起进入锋卉城,没有外放自己的气息,他现在就像是一个在普通不过的骷髅,没有强大的气息。
锋卉城守卫森严,负责守卫城门的一群修士都有着化龙秘境实力,耀武扬威的站在城门口,看着眼前的修士从他们眼前走过,不少的守卫都会上前收取一些魂石,贪污的要死。
林华手一抖,一块低品质的魂石出现在他的手里,林华看着自己手中的魂石,摇了摇头又放回去,道魂石太过高了,要是自己拿这个个这些守卫,必然暴露自己,他可以避开那些守卫,朝着城里走去。
“那个背长刀的给我站住!”有一名骑士大声叫道。
林华没有回头,脚步更快的向着锋卉城走去,城门口背着长刀的修士很多,林华当做没有听到,他能够确定那名骑士是在叫他,可他手中没有低品质的魂石,不好拿出手,所以当做没有听到,继续向前走。
“我叫你站住没有听到吗?你是不是找死!”这名骑士感觉眼前这名背长刀的修士实力不高,想要敲上一笔,声音更大声的叫道。
经他这样一闹,所有人都被他吸引,林华不得不停下自己的脚步,如果在继续向前,那麻烦可就大了,能够避免就避免,林华回过头看着那名骑士,出言问道:“请问有什么事?”
骑着战马,一群骑士围了上来,将他一个人围在中央,俯视林华,那名骑士口出不逊:“你没有听到我教你吗?你是不是聋了,居然还敢不理我们,是不是想死了。”
民不与官斗,初来乍到,林华不想惹事,谦逊的说道:“对不起,我刚才真没有听到,真是对不住。”
看到林华服软,他觉得有戏,绝对可以从这人的身上敲上一笔,他趾高气昂的说道:“想要进锋卉城,先交入城费,连规矩都不懂!乡巴佬。”
林华无奈,要是自己将道魂石给他,自己恐怕连骨头都得让这些人给吃了,他说道:“真对不住,我身上没有魂石。”
“哈哈哈!果然是个乡巴佬,穷的响叮当,你们就别难为他了。”一群骑士打趣。
“没魂石就把刀留下来,就凭你这样的实力,居然还用得起灵器的刀。”那个骑士说道。
经他这样一提醒,所有人才注意到这个穿着铠甲的修士背上的刀居然是一把灵器,可是他们一群人有着灵器的都只有少数的几个,看到他身后的灵器,所有的气势魂魄激烈波动。
灵识铺散,感觉不到林华实力有多强,一群人放下心来。
“小子把刀留下,你人可以走!”有人开口,嚣张的当街抢东西。
城门口进进出出的人驻足观看,他们知道又要有人倒霉了,一群骑士围着,他就是想跑也跑不了。
林华有些无语,真他妈的城池里的骑士跟强盗没两样,冰冷的声音传来:“你确定,要我这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