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优雅,毁灭,绚丽于一体的魔法攻击,带着浓浓的血精灵特点吹过战场。
此风过后,再无尘烟,再无焦臭,连空气都变得清拳起来。
“只有吃饱了称着的人,才会在发射魔法时考虑声光与特效,那些都是没用的东西。”某次喝醉酒后,安东尼达斯老爷子拖着几近脚步的白胡,向同伴抱怨起血精灵的魔法,那种酸溜溜的语气实在难以让人相信,他会是联盟之中人类最强大的法师,而不是街边卖菜的大娘。
如今,这位老爷子就隐藏在人群之中。大元帅被抛弃,他没有出现,人类几乎死光,他依然没有出现。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作为最后一手保障,老爷子动用的卷轴具有唯一性,一但从空间断层中显身,那队伍也就失去了最后一份保障,而人类也失去了夺得物品的可能。
血精灵,暗夜精灵,部落巨魔,三个同出一源的种族,都不会把武器交到人类手里。他们想要得到,自然就得备有后手。
一个隐藏起来的最强法师,绝对拥有关键时刻一锤定音的力量。别忘了,安东尼达斯最强的法术即不是流星火雨召唤,也不是水元素军团集结,而是可以随意移动,无视地形的大空间挪移。号称一个人可心移动一个军团的存在,尽管这种事情从来没有发生,但没确认之前,谁也不敢保证。
或许,这次就会有了。
“老板,他们很强。”下马威没下成,反倒让人上了一课,收刀回身的猛犸刀圣低声叹息,眼神里的光彩不由带上几丝失落。
同样被震憾半晌的东辰摇了摇头:“没关系,他们只是群炮台,你知道,炮台总是火力强,近身差,咱们只要冲过去……”
“外来者,血精灵法师和人类不一样。”金仗抽起利刃出鞘,凤凰双刃伴着闪现登场的达斯玛雷,展现起一曲涤荡灵魂的挽歌,刚刚装死想要偷袭的大号鱼人,好像一瞬间就被切成了碎肉,那一刻,血精灵王的身影遍布了怪物四周的每一寸土地。
“魔法剑技,不同于人类的超凡技术,像你们这种短寿的种族永远不可能明白。”一个以魔法与箭技称雄的国度,为什么除去王室卫队破法者,再无一种近战部队?不是不想要,而是不需要。
在血精灵魔导师军团面前,任何近战者都要低下高傲的头颅。
战场闪现,群体吟唱,魔法剑术,任何一个拿出来,都是让人走向死亡的存在。想要抓住魔导师军团,需要的不是什么实力,而是白日做梦的可能。
想想,当战士们好不容易拼掉性命冲到阵前,人家齐齐一个半现跑了会是什么情况?
再想想,当战士们挥舞刀剑,以为自己能够杀敌时,面前的魔导师却一个个放弃法阵,拿起近战武器玩闪现时又是如何?
没有哪个战士会喜欢和一个神出鬼莫的家伙做对手,就连号称阴影死神的盗贼都不行。因为,他们从来就不是正面战斗的部队。而血精灵法师们则不同,即能远攻,又能近战,只不过直到今天,也没有哪支势力把他们逼到过那副田地。
群体吟唱的存在,足以在任何势力冲到面前之时,将他们送回老家。
这是燃烧军团至今都没有攻破虚空风暴的骄傲!
“永恒的太阳在指引着我们,外来者,你很强,但在更强大的我们面前,你却应该保持低调,德拉诺世界没你想像的那么简单。”
“你说的没错,血精灵王。”摸摸鼻子把刚才的话权当放屁,东辰语气里可没有一丝受教的意思:“德拉诺世界不简单,传承十几万年的我们又如何?和华夏子孙,龙的传人相比,诞生只不过算我们零头的你们又有什么资格放言?”
伸手指指点点一般震憾的说不出话来的家伙,某男的表情越发鄙视:“我们经历过神话时代,科技时代,我们的辉煌曾经征服过整片星空,你们又有什么资格在我们面前充胖子?血精灵王,再敢挑衅,我就会用手中之剑抹向你的脖颈,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同样的闪身,不同的人影,突然出现在达斯玛雷身后的东辰,还保持着刚才说话时的样子,如果不是位置换了,谁也不敢相信,这会是同一个人。
“你……”眼前缓缓消散的人影,与背后乍现即收的杀机,惊成半死的血精灵王差点没闪现出去。
达斯玛雷清楚,刚才如果真被吓跑了,那血精灵的骄傲就将被人踩在脚下。
“你们的传说我听过,但那只是传说,你们现在没有那样强大的人。”三清道祖,鸿钧圣人,联邦用来忽悠联盟的东西正是东方神话,比起科学技术,德拉诺这个以个人勇武著称的世界,更在乎的却是个人实力。
而东方传说正好能满足他们。
“你所知道的,永远都只是开始。”同样的教训口吻,不一样的人嘴吐出,东辰走到分尸死去的鱼人身前,缓缓举起阿尔法合金刀又补了一下:“连怪都杀不死的人,实在不知道有什么利害,手段再华丽,达不到结果也只是猴戏。”
旁人不给自己面子,那就不用给他留面子。达斯玛雷想在丰收之谷面前装大尾巴狼?他凭啥?
就凭一手让人侧目,却杀不死怪物的剑法?
那玩意初看很强,细心一想却是白痴,闪现突进是利害,但是能破解这手的,光丰收之谷就不只五指之数。
猛犸刀圣斯拖克顿的战士第六感,牛头萨泰森豪威尔的元素世界,以及自己同样强横的速度突进,都不是闪现剑所能敌对,用出来只能是个玩笑。
达斯玛雷真敢用这半调子的玩意偷袭,唯一的下场就是尸首两处,魔法师就应该离远了念咒,弄个近战出来自以为事?真特码是白痴的二逼。
不能硬抗攻击的战士还叫个屁的战士?
是战士,就应该冲锋在前!
“祭司大人,我们后面不太对劲。”猫头鹰之魂共享的视野深处,一群缓缓震动的雕像正在落灰,明白事情不太正常的暗夜精灵哨兵立即示警。
得到提醒的月之女祭司扫了眼场中燥动的气氛,虽然心里很想看部落和丰收之谷彻底撒破脸,但眼睛还真不是时候:“听着,我不管你们之间有什么矛盾,但不要忘记我们在哪,咱们后面又出现了异常,不想永远被埋在这里,还是齐心一些为好。”
“是的,咱们是战友,最起码现在是。”一个是有救命之情的恩人,一个是部落里面执掌一方,统管高端装备的大老,战士之王实在是难于开口劝导。如今有了旁人在先,这句话总算吐了出来。
“萨鲁芬,我不需要跟一群眼睛长在眼门上的白痴做队友,我们有自己的法师,而且不比他们差。”拉过身后的安若拉搂在怀里,东辰把鼻孔对准了达斯玛雷。
心里有火的血精灵国王不屑的昂起眉毛,一双翠绿的眼眸里全是轻视:“她只不过是个半调子,再说你们只有她一个。”
法师永远是报团利害,联盟为什么要组建中立势力达拉然,为的还不是在血精灵手里偷师?那座有魔法之都之称,耗费十好几年经费才建造起来的城市,有三分之二以上都出自血精灵之手。只可惜,后来因为某些白痴的做法与暗夜精灵的挤兑,血精灵毅然出走部落,才造成今时今日的魔法国都没落。
没了血精灵主持,那座带有浓重精灵风格的紫罗兰城堡,也不过是个华丽的摆设。里面复杂到足以让任何法师从出生起学到死亡的知识,实在不是寿命短暂的人类所能学习。
光光一个魔法道标,就需要本一个人类法师学徒潜心研究二十年才能稍稍使用,而这样的设备在达拉然只是上不得台面的普通手段。换成血精灵法师,是个人就能玩的顺溜,还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变出数种花样。
人类?能把道标打出去就算利害,至于打不打得中,对不起,那得看脸。
正国为有着这样的底蕴,正国为有着这样的自豪,血精灵在面对任何人时,都喜欢表现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尤其是生命短暂的存在,在他们眼里都不过是群蝼蚁。套句巨龙的话来说就是:
“我们睡个觉的功夫,他们就死了”
没有可比性的生命历程,没有可比性的天赋实力。作为世界的宠儿,血精灵实当然有骄傲的资格。只是这副资格,总是难以被人接受。
部落能够忍耐,是因为有联盟压迫。但东辰却没有这份顾及,在老子面前充大头,你们算个屁!真当自己举个凤凰旗就是鸟人了?
眼角甩过一个浓浓的不屑神光,抱起自家女人走向侧面的东辰留下了脸色难看的达斯玛雷,向暗夜哨兵打听起先前女祭司说过的情报,没有势力归属自然有没势力归属的好处。实力展示过的丰收之谷,已经有了在两方之间寻找平衡的资格。
最起码,联盟不会像某些白痴一样跟自己翻脸。
“强大的人类帅哥,我这就把猫头鹰之魂共享给你,相信你更愿意相信自己亲眼见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