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只兔子追赶很丢人,但被一只史前恐龙般大小的兔子追可是一点也不丢人。
刚进入草原的时候,三人没看见草原上有任何动物,现在体型变小了,三人发现这片草原充斥着无数的兽类,狮子在追逐斑马,鳄鱼在小水塘旁晒太阳,猎豹聚居选拔首领,当这片草原上的霸主白兔降临,动物们四散而逃,真可谓鸡飞狗跳,乱象丛生。
在经过一片水塘(一小摊水洼)的时候,里面充斥着鳄鱼,生死关头,张伟胆子也大了起来,稍一咬牙,将鳄鱼的脑袋当做踏板,一连几下跳了过去。紧随其后的张空毅和张信之也随着他的动作跳了过去。
“三叔,这是什么魔兽,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魔法?”张信之大叫道。
张伟气喘吁吁道:“好像叫魔眼,力量和一般的白兔差不多,但它会两种非常厉害的魔法,一种是将目之所及的生命体变小,另一种是将目之所及的非生命体变成自己喜欢吃的胡萝卜。”
张空毅大叫道:“你不是熟读魔兽图鉴吗?快说说它有什么弱点?”
张伟呵呵道:“很简单,在它施展魔法之前宰了它。”
张空毅:“可我们现在已经被施法了,该怎么办?”
“凉拌呗!还问,如果有办法的话我早用了,快点跑路。”
体型相差太多,白兔很容易就能追上三人,但白兔似乎没有吃掉几人的想法,只是拦在他们面前摆出张嘴的动作,大惊的三人顿时改变方向逃跑,可很快,白兔又能追上他们,三人险些吓破胆,被白兔一阵玩弄,在草原上转着圈跑。明明累的半死,却根本不敢休息。
张伟累的上气不接下气,跑步的动作好似孕妇,纠结的说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就算不被吃掉,也会被它玩死。”
张空毅磕巴道:“那,那该怎么办?”
张伟道:“很简单,也很残忍,留下一个人陪它纠缠,另外两人就能跑掉了。”
张空毅咬牙道:“死一个总比死三个好。”
张信之可怜兮兮道:“三叔,你留下好不好?我们一个是女人,一个是小孩。”
张伟气道:“要点碧脸行不行?为了活着连女人都肯当。你叔叔我不喜欢玩兔子,更不喜欢被兔子玩。”
张空毅直接了当道:“最简单的办法,石头剪刀布,怎么样?”
“就这样。”
“同意。”
快累死的三人也没兴致想别的办法,聚成一排,背手,相互审视对方后,同时出掌,张伟出石头,张空毅出剪刀,张信之出布。
“再来!”张伟躲过白兔的大爪子后,又喊了一声,这一次,他甩出剪刀,同样的,张空毅也甩出剪刀,张信之甩出的却是完胜两人的石头。
“哈哈哈,我赢了,石头石头,我爱你。”张信之得意满满的亲了自己的拳头一口。
张伟和张空毅的脸色则是比较尴尬。
张信之:“两位叔叔,你们放心,等我跑掉以后,一定救出我姑姑,作为你们最爱的大侄子,几位姑妈的性福生活也包在我身上。每逢初一十五,我还会帮你们多备点兔肉,以慰你们今天的憋屈。”
赢了便赢了,嘲讽就实在太过分。两人脸色顿黑,张空毅怒喝道:“刚才没说清楚,谁赢谁留下!”
“没错,赶快给我拖住那只兔子。”张伟也脸黑的吼了一句。
张信之瞬间从天堂跌落到地狱:“不要耍赖好吗?你们是长辈,怎么可以欺负小辈。”
“小辈生出来不被长辈欺负还有什么意义,少啰嗦。”张伟抓住他的肩膀,猛的向后推去,顿时,张信之口吐白沫,头晕眼花的撞到身后的兔子身上。
白兔来了一个急刹车,好奇的将爪子覆在张信之身体上。
趁着这个功夫,张伟和张空毅一溜烟的钻进草原深处。
“二叔,三叔,我错了,你们不要抛弃我,呜呜。”张信之欲哭无泪,他这瘦小的身形是难逃兔口。
一抹眼泪,张信之双眼金光闪闪,忽然用着崇拜的语气说道:“白兔大哥,你听俺说,从小到大,你都是俺的偶像啊,俺就梦想着有一天能和天下间最可爱的白兔玩一会躲猫猫,怎么样,你玩的开心吗?”
白兔双眼朦胧,似是被他的话打动,一转眼,它双眼忽然变成鲜红的爱心形状,在张信之目瞪口呆中,将他捧起,一顿狂轰乱炸的亲吻。
张信之做梦也想不到他会被一只白兔非礼,最关键的是,他连这只白兔的公母都没法判断,可为了小命着想,他只能忍辱负重:“白兔大哥,冷静一点,咱们的发展是不是太快了?我们可以试着约个会,看场话剧什么的。”
白兔一双心形的眼睛还是没有变回来,只见它蹲在地上,将张信之放在怀里,随意用小爪子拔下一根草,小草四周发散出璀璨的光点,竟彭的一声变成了一根胡萝卜。
张信之大感神奇,想到:“这就是三叔刚才说的另一种魔法吧,果然好厉害,如果能抓到这样一群兔子就好了,我再也不用发愁零花钱不够。”
就在他新奇的幻想时,白兔的脑袋低了下来,并将堪比火车头大小的胡萝卜递到张信之嘴边,吱吱的叫着。
“兔子大哥,你不会让我……吃它吧?”张信之艰难的询问着。
白兔双眼发光,硬把胡萝卜往他嘴里顶。
“我吃,我吃,你别再顶我了,我喜欢攻击,不喜欢被攻击啊。”眼见胡萝卜尖部奇怪的形状,张信之不敢直视,只能闭着眼睛,一口咬在胡萝卜上,胡萝卜酸酸甜甜的,味道十分不错,张信之眼睛一亮,不由又咬了两口:“不错嘛,你这兔子很有品位。”
刚刚夸完,张信之肚子忽然发痛,他不禁大吼一声,在白兔的怀中打滚:“下毒,你居然给我……下毒……”
内脏仿佛搅在一起,骨头咯咯作响,身体的表皮仿佛要裂开一般,张信之痛不欲生,发狂似的大叫着。此时此刻,他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我要死在这里了!”
当这份疼痛渐渐弱化,意识却越发迷糊时候,张信之停止了挣扎,映入眼帘的是梦幻般的泡沫天空。
经历过非人的痛苦,张信之神色平淡,思绪万千,灵魂仿佛离开了身体。
我马上就要死了吗?
没想到,死的这么憋屈,被一只兔子玩死。
以后,
再也不能见到爸爸妈妈;
再也不能吃聚合屋里最喜欢的大闸蟹;
再也不能去路边勾搭漂亮的妹子,用金子砸掉她们的衣服;
再也不能欺负沙比,享受吊打他们的愉悦;
再也不能吹着咸咸的海风,在沙滩享受日光浴;
再也不能一本正经的说谎,在心底嘲讽他人懵懂的目光……
没了,一切都没了。
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没了。
我存的钱,偷偷藏起来的漫画书,养了六年的宠物,聊了半年的女军官,藏在外面的漂亮小三,买来好久却一直不舍得用的金刚枪……都没了。
就好像,我从没有出生在这个世界一样。
葬礼过后的几年,爸爸妈妈会忘记我,他们会抱着哥哥的孩子,享受天伦之乐。我的那些朋友,同学,说不定连葬礼都不会参加,我死了,他们说不定会多开心。
难怪,大家都害怕死亡,想一想,真的好可怕。
原来,圣痕并不是我最珍贵的宝贝,最珍贵的,是我这一生中只有一次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