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曹操,曹操便到。
霍连城总是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可是,现在他真来了,她倒显出几分尴尬。
刚刚她说打电话给霍连城,只不过是吓唬一下金烈,好让对方收敛一点,同样想看看他怂的样子。
但霍连城到了面前,更怂的竟然是她。
别的男人用“表白”的方式来逗弄自己,多多少少有些暧昧,哪怕她本人对这件事很反感。
霍连城是个占有欲强盛的,被他知道了,她肯定也不好过。
男人坐下来就搂住她的肩膀,深眸一直意味难明地沉视着金烈,眼神有箭:“把我老婆带出来吃饭,怎么不叫上我?”
方可晴小鸟依人地依偎到他的怀抱里,她明白自己的男人正在宣泄主权,而她很愿意配合。
金烈对霍连城没有半丝惧意,没有欧阳辰那种明显的挑衅之色,他回视着对方,嘴角又是那抹带着微微讥诮的笑意。
方可晴一直弄不明白他们俩个的“关系”。
仿佛自从金烈进了帝豪苑之后,两个人从未对话,也没有什么机会正面交锋,金烈倒是偶然提起霍连城,可霍连城却甚少提及他这个“叔叔”。
但霍连城却没有多说便答应了霍老爷子由金烈接送她上下学这件事。
他们对彼此的感觉就如一幅看不懂艺术画,深奥、神秘、幽沉。
之前她懒得去猜,但是现在,两人对峙时的古怪气氛,令她起了好奇心。
这个金烈,身世是个谜,性情也是个谜,也许他与霍连城一样,有着与普通人不一样的故事。
“今天劳烦可晴帮我做了件事,为了酬谢她,所以请她吃饭,连城不会因此而吃醋吧?”金烈很是光明磊落地解释,没有半点卑微和屈于人下的感觉。
霍连城轻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高兴呢,还是作为给他的回应:“那你不反对她“携眷”出席吧?”
这话方可晴是几秒之后才领悟过来的,正想垂眸偷笑,金烈便答:“当然,怎么说,你也是我‘侄子’,我请你吃饭本是天经地义。”
霍连城对于他“侄子”一说不以为然,叫来了餐厅经理,多点了一瓶酒和素吃。
金烈慢条斯理地锯着他面前那一客新西兰顶级牛排,无意地提起:“想不到连城你还在吃素,当年那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你也是时候放下了。”
霍连城眸色骤沉,盯住金烈慢慢放进嘴里的那块带着点鲜红的肉。
气氛突降了几度,方可晴感觉到旁边的男人对金烈的话反应甚大,只不过没有表现出来,内心说不定被对方一句话掀起了一阵阵骇浪。
金烈的话信息量很大,如果继续说下去,说不定就是解开了他为什么从不吃肉这个谜团。
一直以来她以来他从小养成了吃素的习惯而已,也曾怀疑过背后的原因,可未曾深究。
想不到,还真有段故事?
面对方可晴思疑的眼神,以及金烈明里坦荡,暗里挑衅的目光,他桌底下的大拳握了握,眸底蔓过一股杀气。
金烈嘴角的弧度荡漾开来。
无辜地耸了耸肩:“sorry,我想这是你的死穴,任何人,你都不能与他分享,下次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在不该说的人面前,绝对不提。”
方可晴真是忍受够这个金烈了,平时莫名奇妙无厘头就算了,现在在霍连城面前就如一只将刺全部张开来了的刺猬,她恼了,无论霍连城有怎么样的过去,她不允许别人故意揭他的伤疤!
“啪”一声,她重重地将手拍到餐桌上。
粗鲁唐突的行为打破了他们两个之间对峙的僵局,也引来了周围人的注意。
金烈望向他旁边这个小女人,一张气红了的脸,满是对自己的不能容忍。
“别装得你很了解他,他不是那么容易被了解的。”
金烈反驳如流:“包括你吗?”
方可晴被一句话堵得死死的:“你!”
男人的大手覆上了她的手背,握住,将她的掌握进他的大掌中。
温暖,安全,随即缓解了她的尴尬和难堪。
“明天开始,你去帝国集团上班。”霍连城宣布道。
方可晴惊愣地转脸,看住霍连城。
没错,他对金烈说。
让金烈去帝国集团上班?
金烈高举红酒杯:“谢谢连城给我机会,阿烈一定好好表现。”
霍连城上半轻轻倾前,凑近他:“但是,我的老婆,以后不需要你管,你最好给我离她远点。”
金烈看了眼方可晴,眼里带上几分兴味:“好,我会离她远点的,来,干杯。”
霍连城放下酒饭钱,拉上她,二话没说离开了,留下仍举着那杯酒在半空中的金烈。
轻轻摇晃酒杯里的红褐色液体,在他的棕眸里荡漾,漾出未明的玩味笑意。
迈巴赫上,方可晴乖乖地坐在他的身边,一个字都不敢吭吱。
她刚刚才明白,为什么霍连城当初不反对霍老爷子安排金烈去送自己上下学,原来他并不是没有意见,而是因为,如果他不答应,霍老爷子就要安排金烈进入帝国集团。
把她的安全交给金烈,或是让金烈进公司,二选一。
这就是霍老爷子给他的选择。
方可晴明白他的苦处,也并没有觉得他这样做错了。
但是,他还是耐不住了,因为金烈今天对她所做的事情,已经超出了他的容忍范围。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自己一个人在为难着。”方可晴抱住他的手臂,轻声地问。
他的侧颜看不出喜怒,心里说不定被金烈带进了关于过去那段旋涡里,她想把他带出来,于是抱得更紧,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这个女人偶然并不算笨,她八成是猜对了。
不告诉她,是不想她担忧,不愿意她知道他现在的处境。
“现在你知道了,能谅解我吗?”他问,声音有点阴沉。
他霍连城从来不需要请求别人的谅解,除了她,他是多么在乎她的感受,所以容忍不了别的男人利用她来威胁自己。
真的那样,他就从了。
把金烈放进帝国集团,等于把霍老爷子的爪牙放进去,多了一只危险的野兽时时刻刻盯住自己,他本来答应霍老爷子的另一个条件,只是缓兵之计,但看来不行,把金烈留在可晴身边多一秒,他都不放心。
方可晴握紧他的手,说道:“我不怪你,我知道你让钟杰他们一直在保护我,虽然我一直很奇怪,你为什么会答应由他送我上学,不过我相信你,不会害我,你做什么都是为我好。”
霍连城心里真是甚感安慰。
她竟然懂事了。
“对了,我们一起医院看看你爸爸吧。”
方可晴好惊喜:“真的吗?”
要知道他很少会去看自己昏迷的爸爸,平时都是她自己只身前去。
见到她那么高兴,他摸摸她的头:“以后有时间我会多陪你去。”
大家都对于他的过去避而不提,她亦聪明的,不会去问。
既然提起会令他痛苦,她纵使再关心与好奇他经历过的,也不能贸贸然逼他说,如果有一天他愿意跟她坦陈,她一定要帮助他直面那些或许不堪或许悲痛的过去。
明心医院。
医生告诉她,爸爸估计在这一周内醒过来。
这真是个让她欣喜若狂的消息,连忙给电话路爽,路爽从帝豪苑赶了过来。
路爽跟在钟杰手下当保镖,平时同事们没少教他练拳和健身,因为他住在南院,霍老爷子住进来之后,碍于他老人家在这里,为免节外生枝,她甚少与路爽见面。
半个多月不见,路爽竟然真的健壮了,整个人精神饱满,多了自信和力量。
她真该感谢钟杰他们。
路爽对霍连城的态度也变了,变得尊敬,但不卑不亢,恭敬而不恭维。
她乐意见到这样的路爽,感觉终有一天他能变成一棵参天大树,自己闯出一片天地,然后娶妻生子。
方可晴正愁着路爽已经26岁,到了适婚的年龄,在帝豪苑里当保镖没有办法认识女孩子,就被她无意间发现了新大陆。
这天若桐一早就问她,路爽喜欢吃什么口味的雪糕。
方可晴不假思索就答:“草莓味。”
炎炎夏日到了,正是吃雪糕的好时候,以往她和路爽最喜欢一个吃着一根冰棒或甜筒,“潜伏”在破旧的小面包车里,扛着相机选修目标。
他最爱吃草莓味的。
若桐用力地点头,似是将她的答案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原来路爽哥哥喜欢吃草莓味的雪糕,她笑嘻嘻地道:“我记住了。”
方可晴笑得暧昧,大眼睛释放出精明之光:“有内情哦,说,你是不是喜欢路爽?”
若桐被她直白问话弄得脸红,羞涩地低头:“没有啦!我只不过觉得爱屋及乌,我喜欢可晴小姐你,觉得对路爽哥哥也该好一点。”
“哟,若桐,你坏坏,谁把你教得那么油腔滑调了?路爽吗?他平时可是愣得像根木头似的呢。”
若桐一张脸已经挂不住了,羞得抬不起头来:“可晴小姐别开玩笑好不好,若桐真的不好意思了。”
“这大清早的,你们在开什么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