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步下意识放缓,就连呼吸都渐渐放轻,走近之后才发现,原来郝容正吃着甜筒冰淇淋,化掉的冰淇淋顺着杯筒往下滴,落在膝盖上,陆启琛不断地用湿巾擦拭,一点儿都没有不耐烦的样子。
心底的某一处瞬间塌陷,我说过,我最最无法抗拒的,是别人对郝容的好,眼前的这一幕,竟让我的内心有些躁动不安。
“哇,真难想像啊,陆少现在居然会变得这么温柔!”正出神间,饶修远突然出声,吓了我一跳,这才想起身边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嗯!”我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句,却止不住狂乱的心跳。
“你知道吗?在部队的时候,陆少可是赤拳打死过一头狼的英雄人物!”
听到这话,心里的那些粉红泡泡瞬间消散,我不觉一愣,下意识重复:“打,打死狼?”
“那可不是?”饶修远一本正经地点点头,眉飞色舞地讲起来,“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我毫不怀疑他讲故事的能力,短短半分钟的功夫,就把一个惊心动魄的小故事发挥到极致,害得我的心也跟着他的描述起起伏伏。
据他说那还是他们刚进部队不久发生的事,当时谁也没有料到一次寻常的演习会遇上群狼,本来班长下的命令是尽量躲,实在避不开再干一架。
可没想到陆启琛居然不管不顾地就冲了出去,还找准了狼王,抡起袖子就干了起来。
这下就全乱了,班上七八个人也跟着出去搏斗,饶修远说那时他还以为自己会交待在那儿,可撕杀没一会儿,狼群便渐渐散开了,正纳闷呢,转头一看,才发现陆启琛身边的那头巨狼已经软绵绵地瘫在地上,没气儿了。
当然,这事儿后来给瞒了下来,陆启琛还被班长命令负重跑十公里作为惩戒,不过他的“英雄事迹”,倒是在部队里悄悄传开了。
我的妈呀,没事就找狼王干架,这是什么脑回路……
本来还想追问两句,可这段路已经走到头,购物车车头都快抵到陆启琛后背了,我只好闭上嘴。
“哟,陆少,这小保姆当得还挺起劲的嘛!”还没等我张口,饶修远已经抢先,笑眯眯道。
我颇有些无语,明明刚才还是一副迷弟表情,怎么眨眼的功夫又跟陆启琛怼上了?
“你怎么在这儿?”果然,陆启琛皱起眉,一脸不悦,不过他并没有起身,而是依旧重复着刚才的动作。
这让我有些意外,心底的波澜荡得也更厉害了。
“这都是命运的安排啊!”饶修远夸张地吐吐舌头,“走吧,陆少,回你家煮火锅啰!”
听到这话,陆启琛突然停滞,抬头望向我,眼神里带着质疑。
“那,那个饶医生说想跟我们一起吃顿年饭……看,这些东西都是他出钱买的!”我生怕陆启琛拒绝,随手抓起购物车里的一件东西,在他面前晃了晃。
“嗯!”陆启琛只是轻轻应了一声,随后便不再搭理我。
刚好郝容吃完最后一点,他又拿出一张新的湿巾,小心翼翼替他擦嘴。
我顿时松了口气,还好他没在饶修远面前给我难堪,否则我真是糗大了。
大包小包地将食材提回家,我干脆撕下创口贴,很麻利地清理起海鲜来。
指甲盖已经完全生长出来,除了还有些泛红,差不多已经完全恢复,没必要再用创口贴覆盖。
饶修远的到来,倒是给这个小家增添不少人气,也不知道三个大男人在玩儿什么,客厅里不时传来饶修远大呼小叫的声音,就跟交响乐似的。
我先用三文鱼头调汤,再把买来的海鲜底料扔进去熬煮,没一会儿,香气便扑鼻而来。
等熬得差不多,再把一些菌类放进去,一锅汤料便算完成,再陆续把摆好盘的菜肴端到外面的餐桌,ok,大功告成。
抬头看看时间,刚好晚上六点,还没叫开饭呢,饶修远已经寻味而来,一屁股坐在最靠近电磁炉的座位上。
“哇,光闻闻都好香!今天真有口福!”饶修远跟头馋猫似的舔舔舌头,抬头望向陆启琛,颇为放肆地叫嚣,“陆少,开瓶好酒呗!”
“开车不喝酒!”陆启琛毫不客气地拒绝,随即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果粒橙,转身进了厨房。
“切,跟我妈似的!”饶修远撇撇嘴,不过一低头,脸上又换回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你先兑蘸料吧!葱蒜香油虾酱,想要加什么随你!”我笑着跟他介绍,说完,便拉着郝容去卫生间洗手。
回来的时候,发现饶修远正举着我买的那瓶虾酱,似乎在研究什么东西。
“怎么了?”安顿郝容坐下,我赶紧问道。
“这玩意儿还是第一次见到呢!”饶修远晃了晃手上的瓶子,有些好奇地问道,“怎么吃的呀?”
“就跟吃火锅放香油一个道理!在我老家,吃热锅都放虾酱做蘸料……”我极有耐心地跟他解释了起来。
看饶修远听得二愣二愣的样子,我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虾酱这玩意儿在沿海地带是常用调味品,可到了内陆地区,似乎成了稀罕东西,很少地方能买得到,只有在一些高中端超市才有可能寻觅到踪影。
我也已经很长时间没尝过虾酱了,光是说说就想流口水,等我解释完之后,嘴巴里的唾液都快包不住了。
“哇,听你说得这么好,那我一定得尝尝了!”说着,饶修远喜滋滋地扭开瓶盖,往面前的空碗里倒上一小摄,又拿起筷子,轻轻挑了些放进嘴里。
“好咸呐!”他吐吐舌头,脸色变得很不好看。
“是吗?”我有些不相信,也拿起筷子调起一摄,刚一沾到舌尖,不觉皱起眉。
饶修远说得没错,的确很咸,而且一点儿都没有虾酱该有的鲜味,拿起瓶身一看,居然还是在内陆一座小县城里生产的,顿时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靠,原来大超市里也卖这种冒牌货!”我摇摇头,一脸落寞道。
还以为今天能饱餐一顿正宗的家乡菜呢,看来又没指望了……
没一会儿,陆启琛便拿着已经热好的饮料走出来,我和饶修远便停止了讨论这个话题。
也不知道饶修远身体是什么构造,喝几杯橙汁居然也能兴奋起来,嘴里滔滔不绝地讲起自己行医过程中的很多趣事,当然,大部分都跟医患纠纷有关,听得我即觉得好笑,又感觉有些心酸,总之,还算是蛮愉快的一餐。
这顿海鲜大餐吃得很痛快,大快朵颐之后只剩下些素菜,送走饶修远之后,屋里的气氛骤然清冷下来,陆启琛一言不发地帮我收拾好残局,又陪着郝容看起动画片来。
让我很不解的是,点播的喜洋洋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郝容就不说了,他这个正常的成年人,居然也看得津津有味,连眼皮都不带挪一下的,偶尔翻翻手机,迅速处理完手头上的事情之后,又将目光移回到电视屏幕上。
我实在无法把空手打死狼王那样的英雄人物跟眼前这个幼稚男联想到一块儿,只能摇摇头,躲进卧室里,来个眼不见心为净。
半躺在懒人沙发上,我习惯性地打开微信,手指飞块地将朋友圈往下拉。
这几天的主题是过年,所以朋友圈里发的大多是家人团聚的合照,还有晒新年愿望什么的,也没多大意思,就在我准备退出时,袁杰发的一张照片却吸引了我的注意。
他发的也是一张全家人在饭店吃年饭的照片,只不过图片配的文字似乎不太美好:“一年一度炫富大会。”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我在这张相片里,看到了袁氏夫妇的身影。
俩人都穿着皮草,手上脖子上全戴金,面前还放着很厚的一摞红包。
没错,就是跟孔春贴得很近,那家瑞发装饰的老板和老板娘。
拍摄人的角度是在他俩对面,也就是说,年饭席上,袁杰是跟他们坐的同一张桌,恰好袁杰也姓袁,简言之,他们极有可能是亲戚的关系。
这叫什么?得来全不费功夫么?还是,好心的人总会有福报?
这么好的机会,我当然不能错过,于是斟酌着字词,给他发了条留言:“看来怨念颇深啊!”
没一会儿,便有了袁杰的回复,不过只有两个字:“哈哈!”
他的回答明显带有敷衍的成分,不过也难怪,我跟他也只是一面之缘,虽然帮他解决过燃眉之急,可这并不能成为人家吐露心声的理由。
看来,以后得多跟这位袁同学打打交道了……这么想着,我打开他的主页,给他发了个十八块的红包,并附言:“随手发红包,收到的亲新年行大运哦!”
这样既不显得突兀,又能稍微增加彼此的熟悉感,最最重要的,有了这个红包,他应该不会把我删号,或屏蔽朋友圈什么的,毕竟我跟他也不熟,很难找到理由能持续留在他的好友通讯录里。
今天一更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