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透过薄薄的窗纱漏进来,好像一个有着白色翅膀的小精灵,如此随意就踏着舞步闯入了人们最美丽的梦里。
陆小凤一直觉得,这个卧室是他这个家最棒的设计之一。他只是随意在原木地板上放了一整块厚厚软软的床垫,再把玻璃门当间隔地一拉,然后就号称一个舒服的卧室建设完毕。虽然其实是因为懒,但结果毕竟还是不错的,谁来了都想往他那间卧室扑腾。
然而现在看来,似乎,好像,这个整个都是用来睡觉的卧室,委实小了些。以至于陆小凤一睁开眼睛就可以看见那个安安静静睡在一边的某个人,那长长的黑黑的眼睫毛,只有微微一点的翘,但真的很长啊,像凤尾蝶的翅膀,每一丝颤动都带着滑过春风的弧度。
看到这个人就不免想到前一天那个极其混乱的晚上。陆小凤认为最后结束这一团乱的,与其说是闻声赶来的金院长那声怒吼,不如说是那个精明的值班医生小陈的那句:“大家,大家安静一下,仲小姐醒过来了……”
于是,混乱嗄然而止,大家一窝蜂地往重症病房拥。陆小凤也是走了几步才觉得不对,回头看的时候,却只见那人在医院走廊不甚明亮的灯光下愈加显得寥落的身影。
陆小凤想了想,就走回去,“好啦,现在总该放心了,最危险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他笑眯眯地说,“你妹妹不会有事情的。”然后理所当然地拉起那个人的手,“但是我有事啊!”他说,“我忙了一整天了,陪我回家睡觉好不好啊?”
厉南星的眼睛深邃美丽,好像天然的黑曜石,总是锁了些什么神秘的事端在里面。可是现在这双眼睛看着眼前的小胡子,笑意一点点驱走曾经的冷淡,“好。”
如此这般的,厉南星跟着陆小凤回到了他那个小小的阁楼间。可是迎接无比疲劳的两个人的是,饿得喵喵乱叫的小奶猫一只,和臭不可闻的猫便便若干……
通力合作地收拾好房间再睡下的时候已经过了凌晨三点,陆小凤实在累得狠了,脑袋一沾枕头就睡得跟头死猪没两样。好在醒过来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其实床上多了个人也是一种福利。
说起来,他又不是第一次带朋友回家睡觉。司空那个猴子也好,朱停那头猪也好,当然他们都是丑男,完全没有令人担心的由头。可是花满楼怎么样都是偏偏俗世佳公子一个吧,花家又是世家,那气度神韵早就已经脱离雕梁画栋而晋级柳絮池塘淡淡风的境界了。那当初花满楼跟家里翻脸跑出来的时候,可不也是住在他陆小凤的窝里的?睡的地方也没变,都是那个位置,可他怎么就是没有觉得花满楼长得如此秀色可餐呢?
脑子里闪过秀色可餐四个字的时候,陆小凤忍不住就咽了口口水,不由自主往那人的方向靠一点过去。
但下一刻,哎哟,打住!陆小凤提醒自己:陆小凤,现在你已经是个变态了,但是,再下去就不只是猥琐变态,而是犯罪了。哪!就算是做渣,也应该是一个能区别人类和禽兽的优秀渣,所谓人是人他妈生的,渣是渣他妈养的,只要渣还能控制自己不去犯罪,那就还只是人渣……
不对啊!陆小凤突然脸色大变,哎哟妈喂!我对不起你啊,老妈,我真是对不起你啊!
就这样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自己的身体还是漫漫滚向了那人一边。
怎么说都是秋天了,风从窗户灌进来,多少还是有点阴冷。厉南星不知是不是在梦里都觉得有些寒意了,下意识就循着热源靠拢。陆小凤张开手臂,心里多少带了点阴谋即将得逞的快乐,等着那人自己投入自己的怀抱——
呐!我什么都没做啊,是你自己靠过来的,是你自己要抱住我的,是你自己紧紧搂住我的……所以,唉,既然我的清白和名节都已经被你破坏了,你一定要对我负责啊~~~~~
陆小凤就连等下要说的台词都准备好了,喜滋滋甜蜜蜜地看着两个人的身体逐渐靠近。
突然,“喵~~~~喵~呜~喵?”一张圆圆的毛茸茸的脸从厉南星的怀抱里露出来,大大的一个哈欠后,金色的瞳孔泛出敌意地瞪住赐予它姓氏的某人,“哈!哈!”龇牙咧嘴得连粉红色的牙肉都清晰可见,“啊喵呜!”
……陆小猫,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便便猫!只一瞬间,陆小凤突然就退化到了跟猫吵架的幼稚园小孩的程度……
***
总的来讲,记者这个职业的自由度还是灰常高的。陆小凤让厉南星在家里等了没半个小时,他已经去单位报过到又借口跑新闻地跑回来,甚至还有余暇买了两份油条包子外加两袋豆浆。
只不过,那个站在他们楼下,浑身的气质又跟这个石窟门杂居院完全不吻合的人,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啊?
陆小凤拎着食物走过去,又后退几步转过头来,“金~~院长!”他的超强记忆力再度帮助了他,“您是金逐流的父亲金院长吧?”挂上笑容,“怎么那么巧?”
金世遗被他突然的搭讪吓了跳,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啊,你是,那个记者,陆小龙是吧?”
“……凤,”陆小凤抽抽脸上的肌肉,“凤凰的凤。”
学者姿态的金世遗略愣了愣就了悟地笑了,“嗯,不错。凤凰凤凰,雄者为凤雌者为凰,凤求凰就是这个意思。”
“哈!”陆小凤大是高兴,就连胡子都神采飞扬起来,“金伯父果然学识渊博!”但凡以往嘲笑他起了个女孩子名字的,一律都是文盲!
“啊,对了。”心情很好的凤凰问:“金伯父这是来找谁啊?我就住在这块儿,你跟我说说名字,没准我认识。”
金世遗略迟疑了一下,“我是,是来找一位故人的,不过没有找到。”他的笑容有些僵硬,“也没关系,找不到——也就算了,没关系的。”一面说着一面后退两步,突然又像想起来什么似的,“噢,对了。仲家的小姐已经脱离危险期了,下午我会让绍杰和他夫人先回去休息一下,你们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在那个时候去看看那个小姑娘。”他说着,朝陆小凤略一点头就那么走了。
陆小凤下意识用小手指勾着早餐袋,大拇指则捋了捋自己的那撇胡子。总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啊,他甩甩头,肯定有什么不对!但是想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头绪,再一转念,啊靠!豆浆都冷了!连忙转身上楼。
但才走到楼下的亭子间,住在里面的小王就一边刷着牙,一边满口泡沫地走出来,“哎,陆小凤,你刚才到哪里去了?有个大叔敲你家门敲了有半小时!”
陆小凤一愣,“大叔?”他哪里认识什么大叔啊?但是,等等……下意识地转头去望楼下,他想他知道刚才是谁来敲门了。
***
厉南星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女孩,巴掌大的小脸上血色全无只有令人怜惜的苍白,而原本,她应该是个活泼开朗,充满勃勃生机的姑娘!
其实,从昨天了解到的那些情况来看,厉南星也有些了悟的。燕燕千里迢迢把他从云南喊过来,只怕并不只是为了跟他开一个玩笑那么简单。然而又怎么样呢?厉南星都准备好了,假如陆小凤来劝慰他或者提醒他什么的时候,他就要这样回答:燕燕是我的妹妹,而且,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假如红英觉得自己更加适合她,并且和金逐流分手,那么金逐流也有选择和燕燕在一起的自由。这都是一些选择而已。
看!他都已经准备好了,就像小时候每一次阿姆要考他医书上内容以前,他做的那么认真的准备。一丝不苟,面面俱到,冠冕堂皇理所当然……完美到连他自己都要相信这一切的地步。
但其实,还是有些伤心的。毕竟燕燕,是妹妹啊!是他除了那个不能相认的阿爸以外唯一的骨肉血亲的妹妹,是曾经什么都会跟他说,隔了千山万水寄了信来只为叫一声“哥哥”的妹妹,是让他相信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淡漠还有很多热情和欢乐的妹妹!
然而,当他真的带着满满的祝福来到上海参加燕燕告诉他的,所谓的“婚礼”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妹妹欺骗了他。没有婚礼,甚至“新郎”真实的心上人都不是燕燕,而是红英。他对史红英的感情,那么久以来他也只有跟燕燕在无意中说起过。那么现在,他的小妹妹,终于也已经大到学会利用哥哥来对付情敌了吗?
所以,说没有伤心是假的。但现在,那个孩子就躺在自己的面前,苍白无力奄奄一息。就算是愤怒伤心,厉南星都觉得空落落地找不到可以倾泻的方向。怨怒和心疼在同一条线上,谁都没有显得更重或者更明显的样子。
好在,陆小凤什么都没有说,甚至没有安慰,这却让厉南星奇异地好过了许多。
这样想起来,陆小凤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人。当他觉得他轻浮滑头自恋自我的时候,他一眼就看穿了他失聪的真相;当他觉得他或许其实是个蛮有内涵并且稳重可靠的朋友的时候,他却把他丢在陌生的茶坊里忘了买单就走;又当他因为看见他跟一只猫吵得天翻地覆而认为那人真像个孩子的时候,他默默帮着他撑过了最难堪的时间……
陆小凤,厉南星忍不住地一想再想,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胡思乱想里,时间似乎过得也特别快,太阳的光线逐渐暗淡下来的时候,少女长长的眼睫略颤动了一下,轻盈得如同只是被风掠过。但一直守在她病床旁边的厉南星注意到了,立刻按下床头的紧急铃,两分钟后医生护士们赶了过来,“她醒了。”厉南星说,“她醒过来了。”
说完了才突然发现眼睛早就湿润了,胸臆间满满都是一种失而复得的幸福。这一刻厉南星觉得自己终于不用再去装就能那么完整地说出来:燕燕是我的妹妹,所以只要她能活着,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没有什么是值得记恨的……只要她活着,健康,幸福!
就这样吧!厉南星闭一下眼睛,再睁开的时候他看见满屋子的阳光。于是他转身轻轻地向病房外走去,嘴角噙着淡然的笑意。这一次他并不是白来一趟上海的,虽然他一来就丢失了包,但因此他认识了陆小凤这个朋友;虽然他心里惦念了那么多年的姑娘已经有了爱人,但是好吧,那个男人无论家世还是人品都足以配得上红英;虽然燕燕对他撒了谎还遭遇了车祸,但是现在她已经脱离了危险期,想必以后恢复了健康也终于可以理解爱情不是玩花样就可以夺回的东西。然后,阿爸的身体很健康,阿妈的照片也有了着落,大家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路自己的幸福,他已经用眼睛证实过这一切了,所以,也该知足了。
手搭上房门的门锁的时候,厉南星愉快地想,他也该回去他的大青山了,那里才是他的家。门锁慢慢转动的时候,厉南星想,等他回到家的时候,后山的那株灵芝也该到时候了吧,他要把它处理好以后给这里的朋友每个人都寄一点。房门慢慢被推开的时候,厉南星还在想,其实,他真的很幸福。
接着,门打开,那个他应该称呼他为阿爸的男人站在门口,似乎正要进来的样子。
“……”略愣了一愣,厉南星向着仲绍杰微笑着点点头,“仲先生,你好。”
仲绍杰明显地失神了一会儿,但是突然,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怎么,又到这里来,是打算向燕燕献殷勤还是做戏给我看?”他冷笑,“不过你不要做梦了,就算你再拍马屁也是没有用的。滚回云南去,上海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
“该滚的是你吧?!”一道冷冷的声音从他的身后传来,仲绍杰甚至还来不及回头看一眼,就被人粗鲁地推在了一边。
“南星,怎么样?这个死老头有没有碰到你?我们赶快去消毒!真他妈的倒霉,刚过来就碰到神经病。”陆小凤拉过厉南星这里看看那里瞧瞧,他是真的火大。被乱七八糟的事情烦了一天,还以为下了班总算可以拉着南星吃点好吃的啦,给他介绍点上海的夜景啦……他看得出来南星对上海的印象可实在不怎么好,所以为了将来的长久计划,修正南星对上海的某些偏见还是有必要的。可是才赶到医院,就让他听见那个神经病老头的白痴话。
哎,现在只能但愿南星不要以为所有的上海人都是这样功利的——最起码他陆小凤真的真的真的不是那样的人啊!
只是陆小凤光顾着担心厉南星的偏见,却忘了另外一件事情。
厉南星多少有些哭笑不得地推开陆小凤的毛手,“凤凰,他毕竟是我阿爸!”
“但是他——”陆小凤的声音突然顿了一下,刚才,南星叫他什么?桃花眼猛然瞠大,嘿嘿嘿嘿嘿,南星叫他——凤凰!哈哈哈哈哈,南星叫他——凤凰!
厉南星并没有料到他冲口而出的称呼会让一个本来看似挺精明的家伙一下子就完全陷入痴呆状态,他在说完以后就径直向仲绍杰走过去。
“仲先生,”厉南星用他一贯的淡然口吻慢慢说,“你误会了。我来上海,其实只是想……看看燕燕和你。”他说,“我,明天就要回去了。你放心,”艰涩地顿了一顿,轻轻重复一遍:“你放心……”如果你不想看见我,你放心,我便不会再出现在你的面前,你放心。
仲绍杰的身体明显地晃了晃,但他下一刻却又强硬地转过身去,“那谁又知道呢,总要你明天真的走了,才……”
“请你转过身来好吗?”厉南星略有些苦涩地说,“我听不见任何声音。如果你不是面对着我说话,我便无法知道你所说的内容。”
“……”仲绍杰赫然转回身来,可能因为太过震惊的缘故,一时间反而说不出话来,只能死死瞪着眼前的年轻人。
“五岁的时候,发烧,”仿佛知道他震惊的原因,厉南星只有苦笑着解释,“但没有来得及医治。”深吸一口,他重新抬起头来,“不过没关系,我现在也生活得很好,很快乐。”他说,“我有我自己的工作、事业和成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手从背后伸过来紧紧握住他的手,那炙热的温度给了他强有力的支撑,“我很懂得为自己骄傲……所以仲先生,你不用担心我会来打搅你的生活,我们不是走在一条路上。”他挺直自己的背脊,朝着眼前的中年人点了点头,“还是要谢谢你赐予我生命,”然后,“就这样吧,”他说,“再见!”
说完就转身,连一眼都不再看留在他背后的人。而在他的身边,陆小凤紧紧握着他的手,默默支持着他。在别人看来,刚才那番话说的真是痛快淋漓直爽通透,但只有陆小凤才知道,厉南星的手一直在颤抖,一刻都没有停止过。而从那冰冷的手心里传递过来的疲惫还有失望,简直要把他们一起淹没掉。那一瞬间,陆小凤真想把他带得远远的,离开这个冷漠的城市,回云南也好,去一个陌生的没人知道的孤岛也好,至少可以得到一些平静。
可是老天注定了他们无法得到这样的平静,就在医院走廊的那头,金逐流站在那里,看着他们的眼神莫测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