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战阵初显威(二合一大章)

部日固德就是这支阿速军的统帅,身为阿速人的他,有着一双绿宝石般的美丽眼睛和浓密的胡须,身材健硕的他,若以现在的审美来看,绝对算得上是阿速人中难得的美男子了。

而且,部日固德不但相貌生得好,同时他也出身高贵,他是当年阿速王杭忽思的子孙,他的高祖阿塔赤也曾为忽必烈大汗立下过赫赫战功,所以部日固德的家族,绝对算得上是大元朝一顶一的军功世家。

然而,虽然他的先祖都曾驰骋于疆场,但是自从他们家族富贵之后,从他的祖父开始,他们家族便再也没有人上过战场立下过战功了。也因此,部日固德才会主动请求参加这次平定红巾军的战事,毕竟若想让家族得到长久的富贵,一直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可是不行的。

而且,除了振兴家族之外,部日固德本人也很想去真正的战场上看看,体会一下当年先祖马踏江南、肆意征服的快感。毕竟他也是一个男人,是男人自然都会有这种想法。

然而直到今天,部日固德才发现自己这不切实际的想法到底有多么可笑。

身为阿速军统帅的他,听着将士们受伤临死时发出的哀嚎,看着从士兵尸体上肆意流淌的鲜血,这战场上最普通,也是人世间最血淋淋的一幕,直教他有种身处于无间地狱的感觉。

甚至要不是他还顾及着自己的身份,常年养尊处优的他,早就想带着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了。

“哎!仁慈的佛祖啊!请您快些结束这一切,让这些卑贱的贼匪都下地狱去吧!”部日固德骑在马上,心中默默地向佛祖乞求道。

然而佛祖却好像并没有在意他的请求,也或许在佛祖的眼中他们才是真正的贼匪,所以在部日固德刚诚心的向佛祖祈求完之后,骑在战马上的他,就注意到向着战场急速赶来的张世华他们。

看着眼前出现的大股部队,部日固德彻底慌了,因为傻子都知道,一旦让这支部队赶到战场,那估计这些官兵就全完了。

“要不要逃呢?”看着越来越近的张世华他们,部日固德心中如此想到。

毕竟他现在也发现,秃赤好像已经无法调出任何一支部队,阻挡这些突然出现的红巾贼了。

“至于自己要不要率领阿速军阻击他们?要是之前估计自己的确会这样做,但现在,在见识到战争的可怕之后……开什么玩笑!除非自己疯了,自己手下的这群家伙怎么可能是那群贼匪的对手,自己可不想去送死!”部日固德心中如此想到。

但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你越害怕他偏偏就越会发生。

就如现在,就在部日固德纠结着等下要不要逃跑的时候,秃赤帐下一名传令兵也骑着快马赶到了他这,并且那传令兵在赶到这的第一时间便对着他高喊道:“秃赤将军有令,让部日固德大人立即带兵阻击来犯之敌,务必要将敌人拖住半个时辰!”

听到这话,部日固德整个人顿时就不好了。“真他娘是怕什么来什么!”部日固德心中如此大骂道。

但这样的军令,他还不得不遵守,毕竟无论是哪朝哪代,“不遵将命、畏敌不前”都是一等一的大罪,就算他出身再高,这样的罪名一样可以要了他的命。

因此,部日固德虽然怕的要死,但依然还是要接接受了这个命令,并高吼着,率领着麾下四千阿速军对着张世华他们冲去。

骑在战马上的部日固德看着越来越近的三千红巾军,又看了一眼身旁四千多阿速军,心中不禁也有了一些底气。

“我兵力比你们多这么多,挡住你们半个时辰应该没关系吧。”部日固德如此的在心中给自己打气道。

哎!话说回来,如果部日固德的先祖知道了他现在的想法,估计一刀宰了这家伙的心都有了。

比人家人多着这么多,竟然只想着拖延半个时辰,而不想着要打赢,也真是一个十足的废物了。

……

骑在战马上的张世华,看着对面阻挡自己的阿速军,在和韩咬儿交流了一个眼神之后,便抽出战刀指着阿速军的军阵大声吼道:“将士们!胜败在此一举!给我杀!”

“杀!”三千将士皆齐声高吼道。

而后,三千名士卒便带着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向着妄图阻挡他们的阿速军扑去。

说实话,如果单论双方装备的话,张世华和韩咬儿手下的三千士卒远不如一身铁甲的阿速军,但是在冷兵器时代,士卒的勇气却远比装备、铠甲什么的,更加重要。

毕竟如果说装备的话,历朝历代谁能比得过大宋,大宋的步人甲和神臂弩曾远超同时代的任何一个国家,但是然并卵,大宋依然是一个万年小受,甚至连西夏那样的弹丸小国都能在他们头上拉屎撒尿。

所以,虽然这些阿速军的装备远超红巾军,但是张世华他们依然有着必胜的信心,这或许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的最好解释了吧。

……

和往常一样,韩咬儿的部下在接到冲锋的命令之后,依然一窝蜂的冲上了上去,而张世华的部队则是结成了密集的方阵,以一种不急不缓的姿态向着阿速军压去。

因为双方相距的并不远,所以战事很快便爆发了。而最先和阿速军短兵交战的便是韩咬儿麾下的将士,然而或许是因为韩咬儿手下大半是新卒的原因,所以他们并没能在第一时间撕开阿速军的阵型,反倒是装备优良的阿速军纠缠起来了。

而张世华那边,则是趁着韩咬儿与他们纠缠之时,率领着麾下的士卒结成了战阵。

战阵之中,张世华麾下最善战勇武的两人--张世辉和赵九,手持刀盾,率领着一千名士卒中最善战最勇武的一群士卒组成的刀盾兵,站在了战阵的最前线,而在他们之后,则是手持长枪的长枪兵。

这样组成的方阵,就像一面钢铁城墙一般,对着阿速军压了过去。

原本阿速军中也是有着不少弓箭手的,但是因为韩咬儿已经和阿速军战成一团的原因,弓箭手在此时也失去了作用,因此张世华他们再没有遭遇任何阻挡的情况下,便接近了他们的敌人。

厮杀就这样,在双发士卒的呐喊声中爆发了。

身为张世华麾下第一勇将的赵九,手持刀盾,和麾下的士卒,一起迈着整齐的步伐,冲向了对面的阿速军。挥刀,劈杀,前进,碾压,滚烫的鲜血喷溅在了赵九和每一名刀盾手的脸上,但他们却丝毫没有感到恐惧,而是感到一阵兴奋。

是的就是兴奋,这种兴奋是将面前的敌人碾压成齑粉的兴奋,一身铁甲的敌人根本就无法阻挡他们的脚步,他们甚至都无法伤到自己,锋利的长枪在身后由自己的身侧穿刺而出,锐利的枪尖击杀了每一个妄图靠近的敌人。

刀盾手劈斩的锋利战刀和长枪手刺出的锐利长枪,以一比二的比例组成了一个个攻防兼备的小战阵,而数百个这样的小战阵则组成了这样一个无可匹敌的大战阵。

看着敌人恐惧的神情和堂堂正正碾碎敌人的快感,即使是素来喜欢在战场上展现个人勇武的赵九,也不得不再心中叹服:“精兵战阵,才是征战疆场的王道啊!”

被层层亲兵护卫着的韩咬儿,一直都在注意着张世华麾下的一千余士卒,因为就沈丘一战之时,韩咬儿就已经注意到了张世华麾下士卒的不一般,因此在这一战开始的时候,韩咬儿就一直在注意张世华的士卒。

“无可匹敌!真的是无可匹敌!这战阵竟然这般厉害!”当韩咬儿看到张世华麾下的士卒,以势如破竹之势撕开阿速军的军阵之后,韩咬儿也不由的在心中如此感叹道。

然后随即他又想到:“看来自己以后也要在练兵方面多多请教一下张兄弟了。”

而在韩咬儿心中这般想的时候,带着一队亲卫百户在后督战的张世华,看到自己麾下将士的表现也不由的点了点头。

说实话,早在张世华还是巡检的时候,心中就已经琢磨着样组建一支这样的战阵了。

一开始的时候,或许是因为受上一世影响太重,以至于张世华迷信的认为长枪方阵就是至善至美的战阵。可是在经历一系列实战之后,张世华却发现这种说法根本就不可信。

没错,长枪方阵在进攻方面的确有很大优势,而且长枪相比于其他的兵器也的确更加经济廉价,但是长枪方阵却依然存在着一个极大的弊端,那就是防御力不足,没办法贴身近战。

可以说,如果单一的长枪方阵遇到了重甲步卒,那重甲步卒完全可以靠着自己的防御力,冲开长枪兵的方阵。毕竟长枪兵手中都是近三米的长兵器,这样的长兵器拉开距离之后自然是威力无穷,可是一旦让刀斧手近身,这样的兵器却根本就是累赘。

所以在发现这样的不足,并又经历了一系列实战之后,张世华便想出了由身穿重甲的刀盾手配合长枪兵作战的方案。现在看来这样的方案还不错,至少弥补了长枪兵在防御方面的不足。

毕竟只要前面的重甲刀盾手在,那敌人就休想冲破长枪战阵,长枪战阵不破,敌人就无法击败自己。

而且,这样的方阵只要在配合上弓弩手,就可以演变成对抗骑兵的利器。不过要对抗骑兵的话,弓弩手的比例最起码要占五成以上,毕竟骑兵可是冷兵器时代最强的兵种,在火药武器刚刚出现的今天,没有足够的远程打击力,步兵是不可能对抗骑兵的。

至于所谓的长枪方阵碾压骑兵,那完全就是扯淡,从古到今东西两方,就从来没有单一的长枪方阵能碾压同等数量的骑兵的。毕竟人家骑兵又不是白痴,看到你列阵了还傻乎乎的冲过去,而且就算骑兵傻乎乎的冲上去,但只要是骑兵都是装备有飞斧等武器的,你一群长枪兵还没摸到人家呢,估计就被人家一顿飞斧砸成二傻子了。

所以想通这件事之后,张世华也算彻底明白了:“那就是天底下就根本不存在什么尽善尽美的战术方法。所谓的尽善尽美,无非是就在某个特定时代的特定情况下尽善尽美而已。”

扯多了,话说回来,当张世华麾下的士卒,在张世华的指挥下组成方阵撕开阿速军的军阵之时,作为军队指挥官的部日固德,自然也注意到了这支可怕的军队。

不过部日固德虽然注意到了这支军队,但是他却并没有勇气亲自带兵抵挡,而是派出了自己麾下最勇武的一名千户,让他带人前去阻击赵九和张世辉他们。

“三户之内,必有忠士。”虽然说大多数的阿速军将官都不怎么样,但是千户乌马儿却是阿速军军官中少有的勇士。

所以当乌马儿接到部日固德的命令后,一直以阿速军第一勇士自居的他,也没多想,便率领着麾下最勇猛的亲卫迎了上去。

……

再说赵九那边,在经过长时间的厮杀之后,结成战阵的赵九他们已然冲破了阿速军外围防线,甚至马上要接近阿速军的将旗所在了。

看着远处飘扬的阿速军战旗,满脸鲜血的赵九在劈杀了一名阿速士卒之后,便勇战刀指着阿速军战旗高吼道:“儿郎们,胜利近在咫尺,随我冲!”说着赵九便带领着又向前冲杀了一大段距离。

然而就在两军交战之到最激烈之时,身为阿速军第一勇将的乌马儿也带着百余名亲卫冲杀到了这里,并在赶到这里的第一时间,便高吼着冲向了领兵作战的赵九。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样的道理,乌马儿自然也是明白的,所以在带兵冲杀之时,乌马儿第一个要杀的人便是赵九。因为他知道,红巾贼战阵极强,硬碰硬是不可能取胜的。“将乃军之胆”只要自己能杀了他们的统帅,自然可以击败这支贼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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