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完木府已是傍晚,大家在古镇漫游。小桥、流水、古式人家,仿佛步入时光隧道。一家挨一家的银器、玉器、珠宝、首饰店,服饰店,工艺店,琳琅满目。小狐狸买了一些银饰,又买了好几套纳西、彝、白、傈僳等民族的衣服,穿出来活脱脱一个少数民族少女!老外和过往的游客都争着和她合影。她应接不暇只得大嚷:“一百块照一次!”可还是有人掏钱。她嗬嗬大笑着数钞票,说买衣裳和首饰的钱挣回来了。 佘如簧不仅是林敏的导游更是导购,他那只三寸不烂之舌比导购厉害多了,结果林敏买了一大箱子的首饰和各种工艺品。箱子不堪其重,在青石的老街上拖着拖着轱辘就脱落了,佘如簧干脆替她扛起来。这狗日的大概一辈子都没干过这累的活,满头大汗气喘如驴,感动得林美女几乎要掉泪。还有令她更感动的,经过一家玩具店时看到挂着一对小金钹儿,他立马买了下来,说给儿子的。 “你不是说有个女儿吗,怎么给儿子?”她奇道。 “喔——喔!”他笑道,“口误,是给女儿的。从小就把她当男孩养,所以下意识说成了儿子。”——这王八蛋还懂得用弗洛伊德主义来解释。 “千里之外还时时不忘自己的女儿,好有爱、好有责任心的男人哟!”她由衷赞叹。 来了丽水不泡吧是一种罪过。夜幕降临,临河的酒吧一条街华灯初上。这里是全国小资的圣地,不过我是小农,并不喜欢那些喧闹的酒吧,老外们对一般的酒吧也没多大兴趣,加上时值寒冬夜,我遂带他们去找了一家藏区特色的火塘吧。这家名曰“古树吧”——大院中有棵老树,据说已经三百岁了。大家围着院中的一塘篝火,一边或小酌或畅饮一边聊天。几个民间艺人打着手鼓作为背景乐。我借来一把吉它准备露一手,让曾对我的音乐才华嗤之以鼻的林美女见识见识。可惜的是她和佘如簧已经不见了。原来他宣称闹吧是城乡结合部的屌丝们闹腾的地方,火塘吧是原始牧民的档次,只有清吧才是真小资,动员她去清吧听古典乐品酒。她觉得佘才子品位不俗欣然同往。 我一拨弦鬼佬们就震住了——《命运》!那本是RichardClayderman的钢琴曲,我用吉它弹了出来。果然这是他们熟悉的音乐,一下就拉近了距离。接着是最诗意的《秋日的私语》,最浪漫的《献给爱丽丝》。全场鸦雀无声,手中酒杯全僵住,直到三曲一气弹完,才轰地爆发出掌声!我继续弹奏《海边的阿狄丽亚》、《爱情的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梁祝》、《梦中的婚礼》、《天堂里的另一天》……他们如痴如醉,叫好不迭。接下去我让他们见识中国的民乐,这晚成了我的个人演奏会。赤发鬼佬不禁道:“我看你们小夫妻就别回S城了,你俩一个扮少数民族少女合影收费,一个做酒吧歌手,也能赚钱啊。” 鬼佬们的热情被音乐点燃,像篝火一样熊熊而起,他们同纳西人手拉手围成一圈绕着火塘以及古树跳起舞来。纳西人的舞姿很美,鬼佬们则像一群洋马脚跳大神。疯了,都疯了,丽水之夜诱人癫狂! 然而我却很冷静,心里牵挂着林敏——她和一头披着羊皮的大色狼泡在一起啊。胡丽清给她打电话,打完后大叫:“糟了,敏姐姐醉了,说话舌头好像短了一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