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个暖和的周末。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头顶。
因为冬天的缘故,又快接近春节,所以,天还是很冷。
凌凌把很久没有上身的红色长羽绒服重新翻了出来,紧紧裹成了冬瓜。反观盛盛,灰色雪花高领毛衣,粉红小皮袄,领子上蓬蓬的皮毛,小羊皮靴。生生把凌凌淹没了,本来还算是气质美女,这一比,泯然众人矣。
昨晚,两人商量良久,决定很不怀好意的带许博去爬山,正好两人也很久没有运动过了。
接了许博,在附近吃了早餐。三人一路朝A市明湖山出发。
由于毕业以后也只是偶尔通通电话,三人感觉变化都很大。特别是许博,在学校是总是阳光少年的形象已经彻底不见,黑色的羊毛衫,黑色的大衣,配上灰色的围巾,在寒风中颇有些许文强的感觉。毕竟一毕业就进了家族企业,所以整个人也沾染了些上位者的气息。
盛盛也从萝莉公主转型到性感妖姬。倒是凌凌,想到这多少让许博有些无语,她倒是有些自暴自弃的倾向。看看,这是多少年没穿过的宽大羽绒服了,亏她还找得到。难道自己这个大家眼中的白马王子就这么不招她待见,老情人来了,怎么也得打扮打扮吧,偏偏她能理所当然的素面朝天。
“在家族企业工作感觉怎么样?还不错吧?”盛盛用肩膀撞撞明显走神的许博
“呵呵,你大小姐不是比我还清楚。我再怎么厉害也只是旁系,可比不了你大小姐是独生女。”
虽然在和盛盛说话,许博眼睛还是没有离开凌凌的侧面,只是语气中有掩盖不了的的无奈何自嘲。
“切!谁像你们那个七大姑八大姨的大家族,人情实在是复杂。”
其实说起来虽然许博是家里的旁支,但许家毕竟是传承了百年的家业,据说在清朝时期,许氏祖先就是当时有名的红顶商人。所以即使是大象的尾巴,也比人的手指粗很多,更何况,欧阳家在A市还算不上多么顶尖的家族。
许博笑笑,没有接话。转向另一边的凌凌道:“凌凌,你呢?工作还顺利么?在公司和同事相处的还好吧?”
“啊,我还好啊,一切都挺好的。”
“真的么,你不要太拼命了。我看你气色有些不好,如果太累了,就辞掉换份工作。你们公司竞争太激烈,不太适合你们女孩子,那些工作还是留给男人去做吧。是吧,盛盛?”自顾自的说完还不忘拉上盛盛当战友。
“呵呵……”小心看着凌凌脸色的盛盛实在不敢附和许博的大男子主义。
看出我的气色不好还非得要我陪你,要不我现在回去休息?哼!
凌凌,你怎么可以对半年没见的朋友这样冷淡,人家可是来A是看你的啊。
看我?他是来看我的才怪,他是出来散心顺便找个人陪他才对,他从来都是这样!
你这样有谁还会追你?!你死定了,你要当老处女了!
那又怎样?我宁愿当一辈子的老处女也不愿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在一起!更何况是这只大沙猪!
……
内心的两只恶魔一路争
个不停,让凌凌更加的矛盾。如果只从朋友的角度来说,许博的确是个很不错的朋友,他讲义气,又大方,有风度。可是问题是,许博对凌凌不这样想,他并不当凌凌是个普通朋友。既然凌凌已经清楚自己不可能接受他,那就最好是和他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有什么行为给许博造成错觉,带来新一轮的麻烦。
不过怎么说这也是自己的家乡,有朋自远方来,就算不乐乎,也要拿出主人的气度来。
虽然冬日的明湖山没有了夏日的葱葱郁郁勃勃生机,但冬日的阳光也着实另有一番趣味,踩在厚厚的落叶上似乎还能听到吱吱的声音。阳光被错综的枝桠撕碎,一片片更显温暖。偶尔还有未被采摘的红果。干瘪瘪地挂在高高的枝头,在阳光下泛着妖异的光。
哮喘病人并不能做太剧烈的运动,比如快跑。爬山其实也算是一种,只是不想让两人看出什么,所以凌凌总是走走停停,试图纾解憋闷的呼吸。好在两人都知道凌凌大学时就不爱爬山,即使她走不了一小段就要歇歇,倒也没人起疑。只是看到凌凌如此之差的体质,又让许博一顿好讲。
上山的石阶一看就有不少的年头了,全被打磨的没有一丝的棱角,甚至某些石阶已经被踩掉了小半,如果一不注意都可能摔倒了。这样却更有一种时间沉积的厚重感。
路边有事还能看到冬日里仍顽强生长的植物,那一点点绿色在满山枯黄的映衬下,更显得可爱,片片绿色的叶片似乎装载了整个冬天的绿意。
暂时放下心理执念的凌凌,决定好好招待许博一次,虽然胸口憋闷,但两人都在照顾她的速度,也还算不坏。所以一路上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尽心的讲解着A市。从商汤时期就已经辉煌的历史,再加上盛盛在一旁插科打诨,偶尔蹦出几句当地的方言俚语,最后一行三人终于到下了明湖山。
当初选在明湖山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明湖山山脚有家会所,要说A市的特色菜,还真找不出能比这家会所做的更好的。
因为曾跟着盛盛在这里招待过王小宝的缘故,让凌凌沾了光,在这竟然吃到了记忆中遥远的儿时的味道。
正好到了山脚也到了吃中饭的时间。其实,他们能进这家会所全凭欧阳爸爸的关系,据说这家私人会所,只接待老板和老板的朋友,因为老板和欧阳家有生意上的往来,这才让三人能一饱口福。
由于凌凌的转变,三人之间终于不再尴尬,渐渐又有了大学时的默契。
许博本就是个幽默风趣的人,看到凌凌不再对他抵触,更是卖力的表现。一会说各自工作上的趣事,一会回忆起学校时某人的糗事,包间里谈笑风生,笑语晏晏,好不热闹。
骆辰扯了扯被弄歪的领带,再次对胡娜的粘人功夫感到深深的厌恶,要不是看在她对老头子还有用的份上早就派人把她送的远远的了,也好眼不见心不烦。
点了一支烟,默默靠在二楼大厅的阳台边。事情总是要解决,只是为了他的母亲,有些事情总得用些非常手段才行。
室内的温度暖和,所以凌凌早就脱下了那件长长的棉袄,露出了里面鹅黄色的小
棉袄。
由于二楼属于私人聚会形式的大厅,包厢反而很小,里面并没有配备洗手间,倒是听说三楼才是只对主人开放的豪华套间。所以,往返洗手间必须要经过大厅。
刚刚爬过山,又吃的有些撑的凌凌,身上有些懒。路过大厅时,被大厅简单却经典的设计所吸引。
慢慢在大厅踱着,内心赞叹着设计者的匠心独运,一丝一缕的线条都在诉说着它的简约和大方,没有金碧辉煌的装饰和附庸风雅的西方油画,却又无一不在说明这设计者眼光的独到和狠辣。
白天,它就像是所有的年轻的心所追求的成功的殿堂,完全的经典大方不做作。夜晚,凌凌闭上眼,想象整个大厅只剩那一缕光线的梦幻时刻,正是无数少女梦中的十二点舞会,穿上水晶鞋翩翩起舞的美丽邂逅。
骆辰看着那个似乎陶醉在自我世界里的小女生,不正是那天自己鬼使神差救的女孩么。此刻她整个人都沐浴在午后的阳光里,鹅黄色的小棉袄妥帖地穿在身上,闭着的眼睛只能看到扇子一样的睫毛,嘴角挂着满足的笑,似乎在做着美好的梦,竟让骆辰不敢出声打扰,生怕惊醒了她的梦,怕自己走进会破坏这美好的画面。
多年以后,骆辰回想起当时的画面却只得苦笑,也许自己是在这一刻就爱上了她而不自知吧。
那个流泪的,坚强的,此刻又露出如此满足迷人笑容的女孩,像是一个迷,美好的让他小心翼翼。
然而总有不自知的人去破坏一切美好的事物。
许博见凌凌迟迟未归,就出来看看,发现她似乎站着睡着了。无奈地摇摇头喊道:“凌凌,凌凌,我们该走了。”
看到凌凌随着那个扰人好梦男人离开,骆辰从阳台后的窗帘下慢慢走了出来。心里突然有些懊恼,同时看到男人嘴角的宠溺,让他觉得是如此的刺眼。
此时从三楼下来一个堪称尤物的年轻女人,倘若凌凌还未走,定会发现正是她相亲时最后解脱了她的那个名叫胡娜的美艳女子。
胡娜到了二楼大厅,也不停留,径直走向骆辰栖身的宽大阳台。
“Shit!”,骆辰嘴里低声诅咒着。他自己也说不清是怪男人打破了这午后的宁静还是正朝他走来的女人搅碎了最后一点梦境。
“辰,你又躲在这里抽烟,把人家一个人放在一群色迷迷的坏人里,一点都不关心人家……”胡娜攀着骆辰的手臂,努力地用她肥硕的胸部蹭着他。
“好了,王一鹏和张健不是也在,那些都是外地来的大客户,你不要任性,只是让你陪他们说说话而已。”
张健是公司秘书科的科长,王一鹏则是骆辰从小到大最铁的哥们,两家人又是故交,在A市,王家在政界就和骆家在商界的位置一样,而且,王家二叔现在还是副省长。
此次骆辰带着几人正是接待客户,只是胡娜每天苍蝇一样跟着。王一鹏作为骆辰的好友对胡娜的身份更是一清二楚,今天又见到她纠缠骆辰的模样,就提醒好友有时养了宠物也要物尽其用,所以才故意留胡娜应付那些客户,几人也落得清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