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战战兢兢地跪在地上,初秋的寒凉透过双膝逐渐蔓延至五脏六腑。
太后慵懒地斜靠在贵妃榻上,手里的茶盏盖轻巧地磕碰着青花瓷盏,重重地叩击在她的心上。
“嗯,长得是有几分相似,就是皮肉糙了点。可识得字?”
“奴婢家族还未没落时,曾请了私塾先生教过几年书,四书五经略懂一二。”
“好好好!如此说来,你泼天的富贵来了。”太后呷一口清茶,用手绢沾了沾唇角,“以后,你就不叫夏芷曦了,再也不是尚衣局的小宫女。你以后就是我大仪王朝最尊贵的长公主。”
她的身子一颤,双腿也瞬间绵软,失了知觉。
“从今日起,搬进梓锦宫,让嬷嬷好生**礼仪规矩,下月初,下嫁侯爷府世子凌初。”
“记得,你不是一个人,你身后还有整个夏家,一损俱损,自己好自为之。”
她感到心口憋闷,似乎压了千金巨石,沉重地喘不过气来。
然后,自噩梦中惊坐而起,大汗淋漓。
她入戏太深,如若不是这个噩梦,她几乎忘记了自己名叫夏芷曦。
她以为,自己果真便是那尊贵荣耀的长公主了。
自从凌初的眼疾痊愈以后,她便频繁地做梦。梦到太后的威压,梦到夏家满门被抄,梦到长公主凌厉地盯着她,要她还她驸马。
凌初的眼疾并非天生,幼时曾是轰动整个上京的神童,过目不忘,七步成诗。先帝大悦,将最爱的长公主指婚给他。
凌初作为侯爷府长子,招了庶出弟兄和姨娘妒忌,在十三岁那年被下毒暗算,双目失明,虽然按照世袭的规矩封了世子,人也废了。
长公主恃宠而娇,又一向心高气傲,自然不屑于他。而太后又不能出尔反尔,逆了先帝旨意,便想了个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主意,既顾全了皇家声誉,又可以按祖制剥夺了侯爷府参政的权益,只给凌初留了驸马的头衔。
芷曦初嫁进侯爷府时,凌初仍在自暴自弃,而且脾气暴虐,喜怒无常,虽然碍于芷曦的公主身份,明面上恭敬客套,但言辞间仍少不了冷嘲热讽。
芷曦被激怒之下忿而责骂,“司马迁受腐刑而著《史记》流芳百世;孙膑承膑刑而大败庞绢,《孙膑兵法》名扬天下。只要心明眼自亮,驸马是要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吗?”
很简单的道理,铿锵有力,他却是听了进去,记在心里。
芷曦便做了凌初的眼睛,举案齐眉,琴瑟合鸣,凌初恢复了原本的温文尔雅,意气风发。
传说南山之巅的悬崖峭壁上有一种凶猛的苍鹰,取其犀利的双目,西海之滨有翻浪蛟龙,取其苦胆独角入药,可清心明目,医眼疾。众人都觉荒诞,可芷曦翻遍药理古藉,虚心请教名医术士,自觉有了五分希望,便历经九死一生,为凌初取回药引,治愈了他的眼疾。
复明后的凌初,瞬间如旭日初升,耀目的光芒穿透了整个上京。
太后寿宴,她又见到了长公主,比以往更加妩媚妖娆,雍荣华贵。她以太后外甥女的身份重新入了宫,赐封“兰依郡主”,仍旧享受着太后的万千宠爱。
芷曦的掌心不由自主沁了汗。
长公主花团锦簇,袅娜而至,亲热地拉着她的手,轻叹,“表姐好福气,竟然寻得如此佳婿。”眼波流转,盈盈含水,肌肤吹弹可破。
她便有些自卑。她的脸在南山之巅,搏杀苍鹰时,被苍鹰的利爪划破,留了两道伤疤。虽然凌初后来寻了上好的舒痕祛疤的药膏给她涂抹,仍是留了淡粉的印记,略有狰狞。
在凌初重见光明那日,她曾自惭形秽,避而不见。凌初说,“你若计较自己的容貌,我便重新自残双目。我们也便般配了。”
凌初暗里握了她的手,对着长公主温雅一笑,“是我凌初好福气,竟然能够得此佳妻,夫复何求!”
长公主的脸色很不好看。
俯身在她耳边悄声低语:“你已经鸠占雀巢好些时日,也该上路了。”
噩梦成真。
她笑着殷殷叮嘱凌初记得寒要添衣,饥莫寒食,转身泪落如雨。
一杯鸩酒,长公主暗地所赐。
却被他察觉闯进屋子,气急败坏地打翻在地。“你若敢再寻短见,我凌初必然随了你去!上穷碧落下黄泉,绝不一人苟活!”
她有苦难言,两厢为难,太后“一损俱损”的教训言犹在耳。
他说,“莫怕,一切有我,我绝不允许你和你的家人受到丝毫伤害。”
原来他早已知晓。
的确,公主娇贵跋扈,又怎会为他净手做羹汤,挑灯绣罗袜,又怎会受得那许多苦楚,万里迢迢跋山涉水找寻奇药?
紧绷的弦断了,她哭得几乎晕过去。
他抱着她彻夜未眠,天亮时入了宫,再回来时,却是被人搀扶着进了府,眼睛上重新缠了纱布。
她悔得断了肠,瘫软在地。
他笑着抚摸她的脸,如十里春风拂面。
“既然这双眼这么能招惹祸端,我留它作甚,反正有你在,你才是我最珍贵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