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的城镇之内,突然出现了一大批强者。真正的强者。三十六名神使圣骑士全身散发着神圣的白光,脚下踩着圣威天盘,分两队来到了广场中心。
马克修斯已经跪在了血水之中,他的面前,美芙的身体已经开始变得枯萎。他的眼睛也像抽疯一样来回乱摆着,根本没有办法看清面前的一切。
“背叛者马克修斯,你承认你的罪过么?现在,你只有最后的机会向主神认罪。这是你最后的得到净化的机会。”
十分中性的好听的声音传来,而现在的马克修斯却只想到了半男不女这个另类的修饰词。他苦笑着闭起了眼,一次次的按地想要挣扎起身,但却一次次的失败了。
“不要徒劳了,一切,都在神的掌握之中。你既然现身救她,就应该知道,你们有着同样的罪。而面对罪过,我给出的是神使的遗忘,那种能够让渎神之体产生特殊的中毒效果的药物。对普通人来讲,只要当渎神之体与她有身体接触之时,她才会开始枯萎。多么残酷啊,你竟然亲手杀了你的同伴!”
“我嘈你麻!”马克修斯像疯狗一样大叫了一声,但他也同时失去了最后的力量,趴在了地上。
“看来你果然是堕落了,还学会了东辽地区的野蛮话。神使圣骑士们,现在,将堕落者马克修斯,斩断手脚,带回神坛。我们将做解体弥撒,将神之刃和圣杯从这个罪人体内夺回!”
“是!神使大人。”一群神使圣骑士跳下了马,拔出了腰间悬着的特殊的十字大剑。
剑光闪动,马克修斯无力的苦笑着。如果换做是有神之刃之前,他应该已经吓得尿裤子了才对。如果换成是带队圣骑士的身份,面对敌人的威胁,他早已经投降了。但现在,马克修斯却视死如归。
黄昏之城东城墙上空,两人悬停在千米高处,看着地上发生的一切。
“兄弟,我们应该救他。”高瘦的穿着召唤师长袍的人,正是杰拉德,他开口说出了一句让林不理解的话。
一身黑色修体套装的林,皱着眉头道:“救下这个杀人如麻的家伙?这并不明志。”
“嗯。不过,只要是与教会为敌的,都将是我们的战友。而且,他现在还没有成长起来。他手中有着相当了不起的东西。如果让他成长起来,他将会是一个能与神使匹敌的强者。所以,我们应该救他。”杰拉德简单的说着,已经向前飞去。
林当然不会让兄弟一个人动手。他也跟着杰拉德飞向了战场上空。
“什么人?”神使突然抬起了头,他那魔幻般闪光的脸上,根本没有五官。
“什么人你就不用管了,反正至少我们是人。而你,连个脸都没有的家伙,你特么的算什么?带着你的狗,滚吧。这个人,我们要了。”林背着手,表情桀骜地说着。
“哼,异端,亡灵?就凭你们俩?在三十六位神使圣骑士和神使那瑞尔面前,谁能带走他?”神使也骄傲的说着,一头月亮般的光发飘动起来。
“是么?神使大人,你是新来到这个世界的,你可曾听说过一个叫杰拉德的名字?”杰拉德笑了,看着强大的神使,他竟然毫不畏惧。
“杰拉德?你是那个……”神使话音未落,天就已经黑了下来。
杰拉德高高的举起了右手,自信的笑着向下落去,“骷髅王之首,你的主人,杰拉德,召唤你!让死亡,笼罩大地!”
轰!没有人能阻止那只右手按下。没有人能不为这一个简单的动作动容。训练有素的神马,全都被吓得扬起前蹄,它们甚至放弃了主人独自逃开了。
惊天的巨响过后,一片城市立即化成了废墟。巨大到抬头都看不全的骷髅王者,出现了。虽然林已经见过一次骷髅王了,但再次见到这个大家伙,他还是彻底的从心底最深处感觉到了一阵恐惧。不知道为什么,林就是觉得,这个东西,比骨龙之王利维坦还可怕。可能是因为它的身型,实在是太大了吧。
“混蛋,马克修斯,你竟然勾结了亡灵族!你是个彻底的叛徒!神使圣骑士们听令,斩杀马克修斯,现在!我来阻止这个家伙,在神的意志面前,没有人能……”神使紧急的大喊着,他的身后化出了一对比他身体还长的大光羽。
可他话未说完,就看到高空中,另一个人也已经学着杰拉德的样子,高高的举起了右手。
“黑剑士们,本尊召唤你们,让死亡来得更恐怖一些吧!”林大声呼喊着,借着刚刚骷髅王出现的气势,重重的拍了下去。
轰隆隆!地面上再次尘烟四起。这次出现的却不是骷髅王那种大怪物。但三十六个身着蒙面全身黑甲的家伙,身体四周的空气都被污染得像一条条黑线虫一样,光是看,就觉得他们相当了不得了。
“杀!”林淡淡的一个字出口,看向了杰拉德。
砰!骷髅王一脚踢中了神使,大战开始了。三十六个神使圣骑士也都找到了各自的对手。不交手时,他们都信心满满,有着最高洗礼的他们,除了神,怕过谁?但一交上手,他们就知道了,面前这些看起来就跟普通人差不多大的盔甲亡灵,竟然有着跟他们相差无几的实力。
轰轰的巨响不停,一场大战只持续了三分钟。三分钟内,整个黄昏之城被彻底的移平了。烟尘之中,黑暗的传送门将骷髅王和黑剑士们收了回去。
三十六个神使圣骑士灰头土脸的握着剑四处搜索着,他们被打得心都毛了。而这时,神使从空中重重落下,他的翅膀上,也已经出现了数百个大窟窿。
“混蛋,哪来的这么多亡灵?他们怎么做到的?”神使气得跺着脚叫骂着。
但事实摆在面前,杰拉德和林,就凭他们俩的力量,硬是把堪称教会顶级力量的人给挡住了。而且还救走了他们的叛徒。
极远的山林之中,一个妖兽住的山洞被清了出来。杰拉德用特殊的方式治好了马克修斯的毒。解毒的马克修斯坐在火堆边,静静的一言不发。
“你一定有很多话想说吧?不要急,我们有共同的敌人,总有一天,你会有发挥的机会的。”杰拉德发挥着自己的口才,试图将这个强大的渎神之体拉入他的阵营之中。
但林却从马克修斯的眼中看出了另外的情感。他在回忆,回忆着不为人知的他的秘密。
“马修!你是我见过的最帅的骑士。”小溪边,脚踩着清水的美芙侧头夸奖着,她的脸红了。十五年前的她,还是个少女。
马克修斯则是全镇最受欢迎的帅哥,当然他也已经混上了骑士的称位。不久后,就将进入圣骑士学院,受训受洗,成为真正的有着强大力量的神的使者了。而这时,马克修斯也终于鼓起了勇气。
他从身后拿出了一束百荷花,跪在了溪边,“美芙,我是个胆小的人。我能有今天,都是你给了我勇气。”
“我?我怎么可能给你勇气?”美芙不好意思的扭过了头,脸更红了。
“美芙,我,我爱你。”马克修斯面对美得像花一样的少女,再也忍不住了。
青天白日之下,一对儿青涩的少年成就了好事。不久后他们就结婚了。而马克修斯的命运却不再一帆风顺。为了让美芙过上好日子,他不停的努力拍马屁,希望能够快速上位。但圣骑士其实也没有传说中那么风光。
面对疯涨的物价和他每个月两金币的微薄收入,马克修斯愤怒了。
“不要急,马修。你还有我,你一定会成功的。既然你选择了教会,就不要乱想。教会就是这样的,混得开的人,吃喝最好的。混得不好的人,却远不如那些远方的朝堂之中的武者们。”
在美芙的安慰和鼓励之下,马克修斯再次有了勇气。他一次次的找机会,拍马屁练得炉火纯青。终于在拍马功的帮助下,一次次的立功,成为了带队圣骑士。他们家的日子也开始好了起来。
转眼间,马克修斯的回忆又到了那痛苦的一天。最后一次见到美芙,她已经成为了杜克·狼的宠物。当时的马克修斯已经气晕了头。现在回想起来,美芙和是他的一切。美芙不惜自己当成母狗,为的不是别的,正是他的前途。
归根结底,美芙一直都是爱他的。正如他深爱着美芙一样。马克修斯的第一滴泪水落下,他从回忆之中脱离出来。转身看向杰拉德,他笑了,“感谢你们给了我一个机会。但我已经累了。我不想再战了。美芙去了,我也要去陪她。”
“你!可惜了你的渎神之体。”杰拉德想要劝说,但人老成精的他却明白,面对这种有爱情在身的男人,说什么都是白搭的。
马克修斯抹着眼泪站了起来,走到了林的身边,“我一直以来最恨的就是你,如果没有你的出现,我就不会有现在的事。不过现在我才看清,原来,我一直以来恨的不过是教会,是我自己。来吧,放出你的亡灵们,我要将我最后的力量,送给你们。希望有朝一日,你们能帮我手刃杜克这个混蛋!”
林愣了,回头看着杰拉德。杰拉德重重的点头。林这才放出了三十六个黑剑士。马克修斯两臂张开,突然间全身布满了血线。他痛苦的哼了两声,一把十字大剑从他的胸口穿出,血顺着剑尖向下落去,正落到了一个玉制金边的杯子里。
血水飞溅,分别进入了黑剑士的体内。马克修斯的人影渐渐淡去,就像即将消失的灵魂。杰拉德站了起来,林也站了起来。他们一起恭送这位真正的勇士,至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没有人能比他更敢对爱付出。
而随着马克修斯的消失,林也感觉到了一股即熟悉又陌生的力量,已经融入了黑剑士的身体之中。它们,更强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