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最后陈述

圣林杀人案在兴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厅开庭审理。

律政司公诉人仍然是罗亦彤和宋菲菲,辩护人仍然是杨天意律师。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则换了一批人。

虽然控辩双方的辩论很激烈,但审判流程进行的却很顺利。

旁听席上只坐了不多的人,也没有记者进入法庭。

家属方面,圣河、敏毓、敏澄、敏欢来了。朋友方面,秦望舒、周总监、和赵主任来了。

圣林扫了一圈,才发现,沈紫衣没来,不知为何,心里反而有些失落。

被害方没有来人,也没有什么证人。后来才知道,没有记者参加,是因为根本就没有通知媒体。也没有发布开庭公告。

审判的最后主要程序,是被告人最后陈述。圣林既已不对法庭报什么希望,也就不指望最后陈述会产生什么逆转效果。

但是,他仍然想借此机会,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就此在法庭中留下记录。他坚信,总有一天,会证明他说的话是正确的。

“这个所谓的杀人案子,如今进入尾声了。陈余被害的事实清楚,但是我杀陈余的事实不明。

正如我的律师已经说过的那样。首先,我根本就没有杀陈余的动机。在他找到我之前,我和他根本就不认识,更谈不上合伙敲诈钱财的事。

所谓的力强拆迁公司被敲诈一事,与我没有任何关系。陈余给我提供视频,只是给我提供新闻线索,这只是我的正常工作行为。

实际上,我也根本就没有得到过他所说的什么视频。

至于这位宋检控官所说的‘人不是你杀的,你救什么人?‘的质疑,我懒得反驳。我不想对她说的话的逻辑的荒谬做出更多的评价,不过,我也愿意对她说一句:我既然要杀陈余,又何必救他?

其次,就是控方的一些所谓证据。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是我杀了陈余。我衬衣上的血迹,是在救陈余时,沾上的。

在救人如救火的时候,你不能指望一个人会把一切因素都考虑的那么周到。

我在事发之前去过禅觉寺,那是因为看望我的奶奶禅一师太。与我杀人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

后来赶到事发现场,也是应陈余之邀到了那里。

在陈余的手机和杀死陈余的那把军刺上,都没有我的指纹。在陈余的车里采集到了我的头发标本,也不能够证明我就是杀人的唯一嫌疑人。

人每天都要掉头发,陈余是我从他的车里抱出来的,我的头发落在他的车里,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控方指控我敲诈勒索,就更是荒谬了。

首先,我没有收取任何人的一分钱。至于那寄到电视台收发室的30万元,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在此,我想做一个假设,就是如果真的是我拿了那30万,我会在第一时间把它隐藏起来,不让任何第三者知道。我为什么还要跑到罗江省去,绕个大圈把钱寄到电视台去?

事发那天,我在医院就被警察控制了。放出来后,我就到了海南度假。根本不可能跑到罗江省去寄出一个快递件。

就是这样非常明显的事实,我不知道为什么从警察局到律政司都忽视了。

另外,就是我做的那些新闻报道到底是不是敲诈勒索不成,所做的报复性报道。首先,那些报道的事实,都是真实的。金缕造纸公司的污染事件,周边居民多次反映,到**部门多次上访,环保局也做过停产整顿和罚款的处罚,这些都是证据。

其次,我的每一篇报道,都要经过电视台各级主管的审查通过后才会播出,并不是我自己想播出就会播出。

关于我诬告天泉公司和力强拆迁公司的事,我要说的第一点是,适用法律就错了。

诬告属于自诉案件,天泉和力强公司没有因此起诉我,控方却作为公诉案件来办,这点很令人费解。

第二点,当初关于天泉桃花沟煤矿矿难和拆迁中死人的事件以及桃花沟沉陷区事件的报道,在电视台的审查中,确实没有通过。我把这些事情的相关情况写成了一篇博文,发在了我的博客里。

但是,文中并没有写出具体的城市、公司和任何当事人的名字,没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因此认为是我故意损害两家公司的名誉。

在此,我要特别提一下桃花沟沉陷区。

经过我的调查,桃花沟沉陷区早就是经过有关部门确定的禁止开采区域。区域内的居民也应该尽快迁移。

尽管现在还没有发生不测事件,但是,一旦遇到地震、爆破等意外事件,就可能发生沉陷。

那么,现在居住在在沉陷区里的居民就会处于巨大的危险之中。控方把我在博文中的这种呼吁视为散布谣言,制造恐慌,是没有依据的。

虽然我现在没有自由,但是,我仍然希望,我的律师杨天意先生,控方公诉人和审判人员向有关部门转达我的意见,尽早启动桃花沟沉陷区居民的迁移工作,以免发生意外事件。

关于毁灭证据的指控,我的回答很简单。我没有杀人,也不知道陈余的手机和凶器为什么会在禅觉寺后山。

那天我把陈余送进医院后,就再也没有去过禅觉寺或者它的后山。

关于脱逃罪的指控,我承认,我确实试图从法院逃走,但不能够因此就认定脱逃罪名成立。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有罪之人,这是一个前提,我没有罪,犯罪主体不成立,何来脱逃一说?

总之,我没有杀人动机,更没有杀人事实,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我杀人。

作为记者,如实报道,揭露真相,是我的职责,我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采取威胁的手段,没有收取任何人的钱财,根本就没有敲诈勒索的行为。毁灭证据和脱逃也谈不上。

基于上述原因,对于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要求,我坚决予以拒绝。

尽管我对她也非常同情,但我不想在这方面给任何人传达任何错误信号。她的要求,应该向真正的凶手提出,我没有给她赔偿的义务。

第一次,我想救陈余一命,可是,我现在被当成了凶手。第二次,我救了一个警察的命。可是警察向我的心脏开了一枪。我想为挽救我们城市的环境努力,可是被诬陷成敲诈勒索,我想让桃花沟的几百户居民脱离险境,却被当成造谣惑众,制造恐慌。

我没有犯罪,警察先后三次,连续几十个小时刑讯逼供。看守所有录像,号内很多人员都可以作证,可就是没有人干预,更没有人调查。

我的女朋友去了一趟警察局,回来就莫名其妙地溺水身亡,知道今天,她的死亡原因还扑朔迷离……。

就这样一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漏洞百出的案件,侦查机关竟然能够移送起诉,检察机关竟然能够提起诉讼,审判机关竟然能够受理,我不知道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老师、长官一直教导我,要做一个诚实正直勇于担当的人,我努力去做了。

我知道,许多事我没有做好,但在今天这件事上,我对任何人都问心无愧。

所以,我否认控方对我的任何指控。铁门铁窗锁不住事实的真相,高墙电网挡不住真理的光辉。总有一天,真相会大白于天下。

所以,我希望,法院能够真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我无罪,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庭审程序结束,法官没有当庭宣判。圣林被送回看守所。此后的几天,法院曾经找过圣林协商对陈余家属的赔偿问题。被圣林一口拒绝。

法院调查了圣林的经济状况,发现圣林名下没有任何个人财产。每月开支后,工资就从工资卡里直接转给了外省的两个户头里。

经过核实,那两个户头确实是圣林的2个牺牲战友的父母的。法院又找到圣岳、圣河和敏毓协商赔偿问题,也被圣家人坚决拒绝。

圣林在法庭最后陈述时所说的关于桃花沟居民迁移的事,杨天意律师也去做了。

杨律师把材料送到安监局,说明了情况,一个科长看了一下材料,就放到一边,杨律师知道不会起什么作用,可他的职业精神促使他,做事要留下证据。

他用手机偷偷录了音,又逼着科长找人做了登记,写了收据后,才离开。

杨律师刚一离开,那个科长就把材料扔进了垃圾箱。嘴里嘟囔着:一个大牢里的犯人还想对我们发号施令,当你是议长、市长啊。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尽管罗亦彤和宋菲菲对圣林的举动感到好笑,但他们还是把圣林关于桃花沟的警告和处长程玲娜说了,只不过是当做笑话说的。

程玲娜批评了二人的态度,说圣林说的也有道理,不能因人废言。

于是就把事情跟律政司司长封天伦说了。封天伦犹豫了半天。说道:

“这个问题啊,程处,我们是律政司,沉陷区是**的事儿。煤炭局,安监局,专家学者一大堆,他们能不清楚?一个被告人提出这个问题,你要我怎么跟人说?我找谁去说?岂不是自讨没趣?我们的手不是伸得太长了点儿?”

封天伦嘴上如此说,心里却道:这圣林,也太不知趣儿,都进去了,还跟韩楚卫不死不休的。

法院那边儿,对圣林的警告根本就没注意,更别说有人提起了。

直到两年后,桃花沟沉陷区发生重大沉陷事故,127名居民、一位副市长、两个局长,连同居民们的住宅一起被埋在地下。

那时,人们才发现,那个被他们视作造谣惑众,制造恐慌的杀人犯圣林,早在2年前就警告过这件事,只是,一切都晚了,130条鲜活的生命再也回不来了。

五天后,判决下来了。

圣林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脱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毁灭证据罪名成立,判处拘役六个月。救人事实成立,有立功表现。

支持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楚金币985672。50元。

被告人控告侦查机关刑讯逼供,没有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3万元。赔偿受害人家属985672。50楚金币。

圣林接到送达通知时,当场口头表示上诉。

第3天,杨律师正式将上诉书送达星江省高级法院。

十天后,高法来人提审圣林。一个半月后,星江省高级法院下达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人圣林的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圣林杀人案的全部诉讼程序结束。即使他不服判决,也必须送到监狱服刑。

从理论上说,他还有权力提出申诉。

不过,那是属于法律监督的程序了。即使他提出申诉,结果如何,也只有天才知道。

由于圣林案子的全部诉讼程序已经结束,圣林现在可以和家人见面了。

王所长和圣家人已经有过交往,加上沈紫衣也对他不薄,对圣林也很熟悉,所以特批圣家来的所有人和秦望舒都可以和圣林见面。

从救陈余开始,到现在已经将近半年,圣林第一次和家人在一起吃了一顿团圆饭,甚至还喝了啤酒。

虽然判了无期徒刑,但圣家人仍然很高兴。在他们看来,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就是胜利。

虽然需要进监狱,但监狱也在兴阳,况且以后还可以经常接见,这就足够了。

至于圣林洗清冤情的事,他们从来就不怀疑,那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

圣林告诉爷爷奶奶,陆烟客已经出去了,现在在哪里,他也不知道。

圣岳和禅一埋怨二师兄,到了兴阳也不见上一面。

秦望舒被圣家人特意安排坐在圣林身边,在桌下偷偷拉住了圣林的手。一个劲儿给圣林夹菜。

还告诉圣林,有个叫阿黛尔的米国女孩儿正在看守所外边等着,也想见一下圣林。可是看守所的警察不同意她进来。

尤其是王所长,警惕性非常高,说米帝国主义动不动就拿人权说事儿,可别把米国人放进来,造成政治影响,可就大事不好了。

听说那个阿黛尔是凡奇介绍来的,圣林就告诉秦望舒,尽管放心,凡奇做事自有分寸。

又听说凡奇去了西利亚,圣林就有些糊涂:他跑到西利亚去干什么?

不过一想凡奇做事素来稳妥,也就不去担心。叫秦望舒转告凡奇,不要再管他的事,安心在米国呆着。

尽管不担心圣林在监狱里的生存能力,家里还是打算在监狱里找些关系,尽可能地照顾圣林。不指望有多大帮助,最起码不受别人欺负就行。

经过这半年的折腾,圣家人不少都成了法律爱好者,一个个说起法律来,有模有样的。

敏毓告诉了儿子一个经过全家一直同意的决定:以后,她要把幼儿园主要交给敏欢管理,自己把主要精力放在申诉上,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保卫我儿子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敏毓坚定地说。

“好儿子,圣家人永远和你在一起,不离不弃。”

圣河坚定地说。

“大孙子,坚强起来,爷爷还等着抱重孙子那一天。永远都不要放弃。”

看着家人个个决然的表情,半年来,圣林第一次流出了眼泪。再看秦望舒和敏欢,也早已泪眼朦胧。

五天后,圣林离开看守所,被送到新入监监狱,接受入监教育。

他对申诉也不抱什么希望,决定到监狱后,找机会越狱。

乎尼亚和卓玉林的合资企业,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从卓玉林口中,乎尼亚得知:圣林已经到了新入监监狱。

乎尼亚决定:想办法收买一个狱警,蛊惑圣林越狱,在圣林越狱时,借警察之手,杀死圣林。

金志柏犹豫了许久,决定还是听从韩楚卫的意见,想法除去圣林。

他考虑了一个方案:找到一个人,接近圣林,蛊惑圣林越狱,再收买一个狱警。蛊惑者在圣林越狱时向警察告密,收买的警察趁机杀死圣林,永除后患。

(《这个兵王会算命》第一卷结束,请继续欣赏第二卷:《第一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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